红杏出墙的妻子为了把丈夫除掉,利用了差役到他们家的机会,使他们目睹了“巨鬼吞人”的血腥一幕,从而想为自己杀人作掩盖,不料这样的伎俩却被执法如山的包公识破。杀人凶手能逃得脱法律制裁吗?请看下文。
有一次,包公的四位随从应朋友常明德相约,赶到他家去饮酒赏月。但是,离他家还有一段路时,就听见常明德的妻子在院子里发出一阵恐怖的呼救声。他们抬头一看,只见常家的墙头上现出一个狰狞的大脑袋,巨大的嘴巴里像是衔着一条人胳膊。
诡计败露
四位差人都吓坏了,好半天后才战战兢兢地去敲常家的门,见没有动静,才设法弄开了门闩。进去一看,只见常妻昏倒在地上,墙角有一大摊血,常明德已不知去向。那妇人醒来后,说是来了一个巨鬼,把正在准备酒菜的常明德吞吃掉了。四位差人答应着,说他们看见了巨鬼吃人的那一幕。
回到开封府,大家把这件怪事告诉了包公,包公听了,一拍桌子说:“你们上当了!这个鬼,一定是那妇人请人假装的,目的是既要害死常明德,又能让你们做见证人!让老夫去揭穿她!”
包公立即带着差人前往常家勘查。
院子的西边有一间柴草房,里边还有梯子。
包公命令翻开柴草,他说:“我相信常明德的尸体就在下面,装神弄鬼的道具也一定在下面!这张梯子上有新踩过的泥印,假鬼就是用它爬上墙的!”
不出所料,常明德的尸体在草堆下发现了,他的胸前被刺了三刀。草堆下还有一个恶鬼头套,外面涂得狰狞可怕,晚上谁见了都会发抖。
经过审讯,那妇人招供了。原来,是她的表哥与她设计害死常明德的,原想让四位差人做巨鬼吞人的见证人,谁知却被包公识破了。
能不能介绍一下包公?
包公即包拯(999-1062年),字希仁,北宋庐州合肥(今属安徽)人,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清官、政治家。仁宗天圣间进士。做过知县、知州。任监察御史时,建议选将练兵,以御契丹。后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权三司使,官至枢密副使。在开封府任职时,以谦洁著称,执法严峻,不畏权贵,当时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的说法。他的事迹长期流传民间,过去小说、戏曲多取为题材。元杂剧已有《陈州粜米》等作品。以后流传日广,形成丰富的传说。遗著有《包孝肃奏议》。
能不能介绍一下开封?
开封位于我国河南省中部偏东,地处中华民族历史文化摇篮的黄河之滨,是一座历史文化悠久的古城,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24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在我国历史上,开封曾被称为大梁、汴梁、东京、汴京等。自建城至今已有2700多年的历史。战国时期的魏国,五代时期的后梁、后晋、后汉、后周以及北宋和金七个王朝曾先后建国都于开封,故称“七朝故都”。开封与西安、洛阳、北京、南京、杭州、安阳并称七大古都,在国内外享有盛名。
大开眼界
宋太祖建隆四年(963年)颁行的《建隆重详定刑统》(简称《宋刑统》)是宋代编律立法上的重要法典,居于宋朝法律体系中的主干法地位,对于两宋诸多社会关系的调整运作起到了重要作用,内外立法影响颇为深远,不仅是“终有宋之世,用之不改”的一部大法,而且也是中华法系中后期发展中的一代律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