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往往因为做贼心虚而露出马脚,本篇里的御使大人正是利用了罪犯的这一心理特征,巧妙地破获了一起杀人越货案件。他是怎样为罪犯设置圈套,引他上钩的呢?下面我们来共同关注。
唐太宗当政,百姓安居乐业。这一年,在衡州境内发生了一起杀人案。城内有家宝成客店,这天傍晚,店里来了两个客人,一个叫卫三,一个叫杨真。店主张迪安排他们住下。两人住了一宿,第二天早上五更天,他们就匆匆上路了。
就在他们住店的这天夜里,有人取出卫三的刀,杀了店主张迪,偷走了店里的金银。凶手杀人后又把刀插回了刀鞘中。杨真他们根本就没觉察这些事。天亮以后,店里的人发现主人被杀,就怀疑是卫三和杨真两人作的案,三个店伙计持刀剑追上了卫三和杨真。他们一看卫三的刀上确有血迹,便将这两人送往官府。在拷打审问中,两人都受不了酷刑,便招认了杀人之罪。
正巧,唐太宗李世民看到了这份案卷,他觉得此案有不少可疑之处,就派御使蒋恒去复查一下。
蒋恒是足智多谋、办事干练的人。他来到衡州后,下令让客店里凡十五岁以上的人,都要到官府来。就连住在客店隔壁,与客店有道小门相通的张老婆婆也被带去听候审查。等人到了之后,因为不足数,他又暂且遣散他们,只留下年已八十的张老婆婆,直到天晚才把她放回去。
蒋恒事先布置了一个狱卒,叫他秘密跟踪张老婆婆。蒋恒对狱卒说:“当张老婆婆出去以后,肯定有人找她说话,这个人作恶心虚,很可能是凶犯,你要记住这人的相貌。”罪犯现身果然,当张老婆婆从县衙出来,走到无人处时,就有一个人前来问张老婆婆:“长官是怎么审问你的?”蒋恒接连这样做了三天,每天都是这个人来打听案子。蒋恒就下令把这人抓来审问。果然,是这人半夜溜进客店用卫三的刀杀了店主,偷了金银,并且嫁祸于人。
蒋恒用计引出了凶手,避免了一场冤案,受到了唐太宗的嘉奖。
能介绍一下唐太宗吗?
唐太宗(599—649年)名李世民,唐朝皇帝,李渊次子。李渊称帝时任尚书令,封秦王。曾镇压窦建德、刘黑闼等起义,灭薛仁杲、王世充、梁师都等割据势力。武德九年(626年)发动玄武门之变,得为太子,后继帝位。在位期间,继续推行均田制、租庸调制和府兵制。加强法治,制定典章制度,重视官吏的选举与考核。修订《氏族志》,规定凭官爵高低定等级、完善科举制度,给庶族地主以更多的出路。他虚心纳谏,知人善任。宽刑省赋,发展生产。他统治期间有“贞观之治”美誉。
衡州是指哪里?
州、路、府名。隋开皇中置州,以衡山得名。治衡阳(今市)。唐辖境相当于今湖南衡阳、安仁、攸县、茶陵、炎陵、衡东、衡山、常宁、来阳等市县地。元至元中改为路,明洪武初改为府。1913年废。
大开眼界
故意杀人是严重的危害社会秩序,危及社会成员的人身、安全、生命、幸福的大罪。自古就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法谚,可见杀人罪的历史久远。到了夏朝,就已经形成了规范的杀人罪名。秦朝,由于以法家的思想为指导,特别重视法律的作用,那么对法律的研究较为深入,刑法理论大为提高,暴力性的杀人进一步被区分为贼杀、盗杀、擅杀、斗杀。汉朝,在秦朝的基础上又分出了使人杀人、复仇杀人等。进一步体现了刑法水平的提高。到了唐朝,又分为谋杀、贼杀、故杀、斗杀、劫杀等。元律规定凡杀人者,本人处死,并于其家属中征烧埋银给苦主,有点类似现代刑法理论中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大清律例》中杀人分为故意杀人、过失杀人和预谋杀人三类。故意杀人和预谋杀人属暴力杀人,均处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