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思想课堂-农业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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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中国土地问题(2)

中国的土地问题,昨天是严重的,今天也并没有失去其严重性。因为:占不到农村人口百分之四的地主们占有了差不多中国一半的耕地(天啦,假如他们自己经营了,那中国今天也成了德国了!)而占农村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中农贫农和雇农们却占不到耕地的百分之四十。从抗战爆发以来,这个严重万分的问题是被搁着不谈了,理由是今天中国土地问题的公式已经变了个样子:中华民国的土地将归之于日本帝国主义呢?还是属于中国人民?日本鬼子拼命地打我们,就是要打出一个:“中国土地归于日本的军阀和财阀”的结果来。我们拼命地打日本鬼子,就是要打出一个:“中国的土地属于中国的人民”的结果来。这就是今天我们解决土地问题的主要方式。

摘自钱俊瑞《略论抗战中几个农村经济问题》(1940年9月)《中国农村》第六卷第十期

中国农村土地问题的基本趋势,一向是土地所有权趋向集中,土地使用则趋向分散,在农村中发生变动时,如灾荒、农村恐慌,以及现在抗战时期的物价波动,这种趋势就加剧发展。

摘自陈洪进《中国农村经济研究需要新的开展》(1942年2月2日)《中国农村》第八卷第二期

单就上面这几项为每个略悉农村疾苦的人可以从经验上认知的事实,就不难明确理解到我们的封建主义,在怎样把土地制为核心而作用着,那就是说:

第一,中国土地上的严重问题,并不单在地权如何集中,而在地权因何集中,在何种条件下集中;不在地权本身是一种经济榨取手段,而在它同时还是经济外的社会政治压迫手段;就因此故,一个佃农,并不止于受直接地主的高地租率剥削,在所在社会的一切地方势力者,都会光顾到他,那正如同一个地主,并不止于剥削其直接的佃农,所在社会的一切佃农、雇农、贫农乃至中农及小地主,也都可能而且实在常受到他们光顾。

第二,中国土地问题,就不能单纯理解为从土地所有与土地使用所直接发生的问题,而更关重要的,宁是那些比较间接的问题,即是把那种土地所有与使用形态为基础而构成的落后社会关系政治文化关系下所发生的剥削与迫害的问题。政治不易清明,人权毫无保障,动乱没有止境,产业难期发展,一句话,我们现代化途中无穷无尽坎坷归根结底,殆莫不有封建的土地制度问题,横梗于其中。……

第三,我们的土地问题,就不仅是关系地主与佃农的利害的问题。而是整个大小势力者,地主、豪商、高利贷业者以及与他们保持着极密切关系的官吏,和那些为他们所支配宰割的所谓“小民”或“下民”之间的社会的经济的问题。……

第四,在买办官僚政权乃至帝国主义势力,在一个产业不发达的国家,统是直接间接依存于农村,依存于农村的封建剥削的限内,那同时不还是关系到国内外一切有关权势者的利害或死活问题么?所以,由帝国主义侵入而形成的半封建社会,同时必然是半殖民地的。

摘自王亚南《中国经济原论》(1948年)《王亚南文集》第三卷福建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293—294页

解决土地问题是直接关系到几百万几千万人的问题,就全中国来说,是几万万人的问题。这直接是农民的利益,同时也是全民族的利益,是中国人民最大的最长远的利益,是中国革命的基本任务。

摘自刘少奇《在全国土地会议的结论》(1947年9月)《刘少奇选集》人民出版社出版1981年版第394页

中国的土地制度极不合理。……这种严重情况,是我们民族被侵略、被压迫、穷困及落后的根源,是我们国家民主化、工业化、独立、统一及富强的基本障碍。

摘自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公布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决议》(1947年10月)《时论选辑》东北书店印行1948年6月初版第107页

由于各个国家历史条件和社会条件各不相同,地主对于土地使用的方式也就各有区别。……我国的地主,大多数都是这种半封建的收租地主,这是因为我国农村中资本主义的农业生产不能自由发展,所以资本主义的经营地主和收租地主都很少见。据一般统计,全国地主所有的土地中,留作自己经营的,不超过百分之十,其他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土地都是分割开来租给贫苦的佃农耕种,而征收苛重的地租。

摘自李朴《中国土地问题浅说》(1948年3月)光华书店1948年11月出版第11页

我国富农对于土地的使用,也和资本主义国家的富农不同。资本主义国家里的富农实际就是农业资产阶级,他们向地主租来广大的土地,雇佣工资劳动者来大规模地经营;我国富农发展的方向和这种情形背道而驰,而是向着半封建的收租地主发展。我国富农一般地都是雇佣少数长工或短工,经营自己所有土地,自己同样参加农业劳作,他们不但不愿向地主租进土地来经营,而且很多把自己的土地租出一小部分,征收地租,把富农经济和收租地主经济绞缠在一起。

摘自李朴《中国土地问题浅说》(1948年3月)光华书店1948年11月出版第11—12页

到现代,在人民革命力量占优势的地区,土地问题曾暂时地得到解决,或减轻了严重的程度,还不是彻底解决;在人民革命力量受到打击与镇压之后,土地关系又恢复原状,甚至农民受到比以前更残酷的压迫和剥削。至于反革命力量占优势的地区,土地问题的严重情形不但没有任何减轻,而且更加严重了。

摘自李朴《中国土地问题浅说》(1948年3月)光华书店1948年11月出版第5页

(第二节)土地占有和土地分配

兼并之风愈甚,土地被少数人垄断的愈多,农业者生产者与土地分离的事实也愈发达。农业生产者愈与土地分离,社会上的贫富之分乃愈显著。这是土地私有制下兼并盛行的结果。

摘自周谷城《经济之辩证的动态》(1932年8月)《中国近代经济史论》复旦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68页

地主借放债买田等等方法,把土地一天一天地扩大起来。于是农村中的土地渐渐集中于几个大地主手里,同时农民的生活,因受了这种事实的影响。朝着无产的路上恶化。

摘自周谷城《近代土地私有制下的生产关系》(1933年6月)《中国近代经济史论》复旦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07页

地主收得地租,换了现款,最好的处置法便是把已经破产的农民的土地再多买些进来。这样一来,农村中的土地加速地集中,农民也被迫加速地离开土地。

摘自周谷城《近代土地私有制下的生产关系》(1933年6月)《中国近代经济史论》复旦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05页

在土地私有制度之下,地主对土地享有之权利,既得国家之公然承认,且加以法律之保障。久之遂使人民对土地私有之观念,视为当然事实,甚或视为神圣不可侵犯之权利。其思想流布,竟成社会上一莫大之传统势力,影响于人民生计,至重且大也。观乎近晚物质文明之进步,在经济方面,生产机关日臻完备,生产数量大为增加。似乎人民生计问题,可有相当之解决,社会秩序,应得安宁,人类福祉,当与时俱进,乃考诸事实,则有大谬不然者。人类战争,不但未见停息之希望,而且有日益加剧之趋势。人民生计,不但无相当之解决,而且失业人数,日趋扩大。社会秩序,不但未臻安宁,而罢工之纠纷,之欧美各国,亦莫不如是。凡所以致此之由,其原因虽极为复杂,而以土地问题而未得适当之解决,实为其中一个大关键也。

摘自吴尚鹰《土地问题与土地法》(1935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第8页

所谓封建的领有,即是说封建的最高权力者私有全国的土地,也就是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形而上学的规定;此外,最高权力者依私意以分封于贵族及臣僚的官庄、官田等,也可以列入封建的领有的范围。所谓私人的占有,即是由豪强兼并而可以自由买卖的土地。中国自秦汉时代以来的土地所有权的法律形态,在大体上就是这样。

摘自李达《中国现代经济史之序幕》(1935年)《李达文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612页

从理论上说,我们不仅找不到半点理由,可以为土地私有制申辩,而且我们更可以找到许多反对它的理由。土地私有制足以阻碍农业生产力之发展,足以因土地购买而消耗去一笔生产资本,而且可以妨碍自由投资,使工业中的资本不能自由流入农业中去。至于土地私有制之存在,使地主可以利用土地私有权,去剥削农民,以至于造成今日的严重的社会问题,这一层更不用说了。所以甚至一般较先进的资产阶级学者,也都主张土地公有。站在这一点上说,阎锡山的土地公有制提案确是一种“进步”的主张。但是他的“土地村公有办法大纲”是很不彻底的。

摘自孙冶方《私有?村有?国有?》(1936年1月)《孙冶方选集》山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6月第90页

关于土地集中那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环境所造成的。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情况之下,社会资金除了购买土地之外,没有较为稳当的出路;实行土地改革之后,实行没收官僚资产阶级的财产以后,实行了新民主主义的三大经济纲领以后,中国的生产事业将有飞快的发展,中国民间的资金将获得投资的道路。在这种情况之下,谁肯再冒险去购买土地呢?在另一方面,农业又不断地走上集体化的大道,出卖土地的可能性就更加减少了。这么一来,所谓新的土地集中就很少有可能的了。

摘自许涤新《新民主主义经济论》(1938年6月)南海出版社1948年版第32页

农村上层人物对于农村大众十分苛重和超经济的剥夺,乃以目前的土地关系为基础。而这种剥夺事实上已经表现出,它在怎样阻难着农民的动员,妨碍着农业生产之提高,减低着农民参加抗战的忠诚和热情。在这里封建的土地关系做了抗战胜利的障碍。……

所以,中国的土地问题在抗战时期非但不能搁着不谈,我们一定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之下,提出问题之新的内容和新的解决办法来的。今天中国土地问题之主要内容,还是,中国的土地将属于日本鬼子呢?还是属于中国人民?这里我们必须特别注意“属于中国人民”的“人民”两个字。在今天不论你是地主也好,是富农也好,或是贫农也好,你都有权占有土地;但必须注意这些土地是属于人民全体的,我们一面当然不能没收地主的土地但同时土地也不能为地主富农所独占。如果战时的中国土地依然由少数人所独占,中国原有的封建的土地关系依然照旧地维持着,那么第一,敌人在对我的进攻中就找到了很好的工具,傀儡政权就找到了很好社会基础。第二,农民的动员就会受到很大的阻碍,农民的抗战情绪就会打上很大的折扣。一年多来我们国内所表现出来的某些极端严重的弱点,如果不从这些地方来研究其根源,那我们就有隔靴搔痒之嫌。

摘自钱俊瑞《略论抗战中几个农村经济问题》(1940年9月)《中国农村》第六卷第十期

抗战期间,土地兼并和集中的趋势继续发展着。一九四二年出版的“中国农村”第八、九期,所载中国农民银行土地政策的报告书中,暴露了土地制度的不合理,说为着投机取巧而收买种籽和耕地是最不合理的,但却是很普遍的事实,这造成了农民的赤贫。地价飞涨和农产品价格的提高不相称;由于在农村经济中存在着很高的利润,土地集中的规模便日益扩大。战争期间,游资向农村的侵入,也大大地助长了土地集中的普遍化。报告书又指出:“特别是没有雇佣长工,或部份雇佣长工的自耕农卖掉土地,因为破产,他们再无力独立继续耕种。就是那些无法恢复自己作业的破产的小地主,也不得不出卖自己的土地。而土地的购买者,通常只是那些利用国难和乘农产品价格突飞猛涨之际而大发其财的地主和士绅们、巨商、军官和囤积居奇的下野官僚、政官,以及其他一些特权阶级的人们。

摘自李朴《中国土地问题浅说》(1948年3月)光华书店1948年11月出版第8—9页

凡属阻碍一般国民经济发达的传统土地所有关系,当然也或更阻碍公经济形态的成长。

没把论点从消极方面转到积极方面,我个人对于中国公经济的看法,有两点私见:

其一是,中国的公经济,应从土地的公有作起。

其二是,中国的公经济,只能在土地公有的基础上,才能有所成就。……我们要自力更生,计惟有在土地上多多努力;诚能由土地的合理分配方式,导出土地的合理使用或经营方式,那在一方面固可阻绝一切妨碍现在经济成长的传统,加强我们全般国民经济的活力,同时又可极有效地保障着一般公经济的开展。

摘自王亚南《中国社会经济史纲》(1945年12月)《王亚南文集》福建教育出版社第四卷1988年第58—59页

中国农村人口中,仅占4%的地主,却拥有总耕地面积50%,仅占6%的富农,却拥有总耕地面积18%,即合计10%的地主及富农,占有总耕地面积68%,另一方面,全农村人口中90%的中小农,却仅占总耕地面积2%—3%(这是陶直夫在《中国现阶段土地问题》一文中,综合各方有关材料,而作成的统计数字,虽不尽可靠,但由此确认一般倾向,却是虽不中也不远的)。从这简单数字中,大体己可想见中国土地集中的轮廓。虽然如我们上面指述过的,这种集中程度,还是与资本主义接触后,由买办商业把社会资金吸向都市,因而多少使农村地权集中现象,被缓和了的结果。当作土地集中结果看的大土地所有制,原是资本主义经营所要求的最重要的前提条件之一,大规模生产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第一个口号,而作为那种生产之基地的土地所有面积,在私有制度之下,是需要每个所有者有足够推行大规模经营的限度的。但我们的大土地所有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即它仅是地权的集中,而非地段地块的集中。

摘自王亚南《中国经济原论》(1946年)《王亚南文集》第三卷福建教育出版社1988年第249—250页

我们要研究三十五年来中国农村经济的根本关系,不得不首先从土地的占有关系着手。中国的土地占有关系,或土地剥削关系,民国以来仍然和过去几世纪一样,残留着封建性的关系。可耕的而且较为肥沃的土地绝大部分控制在地主手里。据十年以前的调查,全国二分之一的耕地,几乎被仅占农村人口4%的地主所占有;而占有农村人口70%的贫农及雇农,则仅占有17%的耕地。此外,占人口6%的富农耕地占18%;占人口20%的中农耕地占15%。土地集中的趋向,是十分明显的。

摘自张锡昌、孙晓村《民元来我国之农村经济》(1948年)《民国经济史》银行学会编印第3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