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孩子,家庭要象一个温暖的花床,使这些柔嫩的花朵能够发荣滋长。决不能象一个黑暗的牢狱,让孩子闷在里面看不到阳光,那样的结果,不是使孩子衰弱和死亡,就是逼着他们毫不留恋的偷偷地逃走。
宗鲁宗诚陈游《恋爱·结婚·家庭》科学书店1946年版第120页
举凡社会所有的功能,家庭无不担负之,而家庭所有的功能,未必为社会完全所有。如种族保持与延续的责任,则完全由社会中各个家庭分任之,而非任何其他机关可以代负。又如各个分子生命的维护,特别是幼年份子,亦莫不赖家庭负其全责。
童润之《乡村社会学纲要》正中书局1946年版第161页
封建国家是把家庭作为独立的主体,而使各个人绝对的从属于家庭,并且防止家庭的一切变动。这理由有二:第一,使家庭作为最有效的生产的经济上的细胞;第二,使家庭繁殖而促进人口的增长。
杜君慧《妇女问题讲话》新知书店1947年版第25页
随着资本主义的经济组织的发达,家庭内的生产的任务日益缩小,而家族成员必然加入社会的生产关系,这样,家庭只除了性生活及消费目的外,并无何等存在的意义。
杜君慧《妇女问题讲话》新知书店1947年版第52页
家庭是人类社会的一部分,部分属于全体,全体变,部分当然也变,所以作为动的社会的一部分之家庭也一刻不停在变动着。
刑国森《蜕变中的中国家庭》《美满的家庭》杂志社1948年版第1页
家庭是人类社会中最原始、最基本、最自然、也最普遍的组织。
刑国森《蜕变中的中国家庭》《美满的家庭》杂志社1948年版第1页
国人之腐败,青年之堕落,要皆恶劣家庭之养成。家庭不良,社会国家斯不良耳。今之谋革新者,独舍家庭而求之社会国家;讵有济乎?
李平《新青年之家庭》《青年杂志》第2卷第2号1916年
必先有好家庭然后可成强国。语云: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此之谓也。
总之一切关系家庭之问题,要皆关系国度。国之强弱,视家庭之良否以为断。……齐家治国之道,息息相通。
孙鸣琪《改良家庭与国家有密切之关系》《新青年》第3卷第4号1917年
家族为社会生活之摇篮。人类种族之绵延发达,皆由家族之根干而来;个人之营社会生活,皆由此家族共同团体之媒介而起。社会由低级阶段进至高级阶段之时,家族亦由低级形态进至高级形态。
李达《家族与氏族》(1928年)《李达文集》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卷第295页
中国知识阶级与家庭制度的关系,本是很密切的,因为他们所提倡的,往往能够左右社会的信仰。现在攻击旧家庭制度的人,已经渐渐的多了,然而以前所谓旧家庭制度——五代同堂,父为家君等信仰——事实上已经有一部分动摇了。这种制度动摇的现象,是否是一种革新的现象呢?却又不是,欧洲的个人家庭一夫一妻家庭制度,传到中国来,立刻就变成一种势利主义。
瞿秋白《中国知识阶级的家庭》(1919年)《瞿秋白文集》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政治理论编第1卷第16页
而家庭者,即吾人最初群处之一步,故其制之良否,影响于社会甚大且巨。
夏道漳《中国家庭制度改革谈》《新青年》第6卷第4号1919年
吾国在法律上,本无维持大家族之规定,虽有表彰五世同堂,及子妇无私财之旧制古训,其实遵奉者鲜,不足以示拘束。今中级社会,大概三代同居共财者为多,即已结婚生子者与父母同居也。阎或孙亦结婚生子四代同居,及兄弟叔侄未析居者,实属少数。
景藏《家族制度》《东方杂志》第17卷第7号1920年
用家族做单位去组织社会,有两个不可免的缺点:第一,团体太小;第二,分子太杂。
杨端六《社会组织的研究》《东方杂志》第17卷第23号1920年
家和国有什么关系呢?家庭要靠什么才能够生活呢?各个家庭,都要靠国才可以生活。国是合计几千万的家庭而成,就是大众的一个大家庭。
孙中山《女子要明白三民主义》(1924年)《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下卷第564页
在文化低度之下,组织社会的是各个的家族组织,各个人都是从属于家族组织下而为社会的一员。各个人以家族为中介而间接组织社会的。直接组织社会的单位是家族团体。然而文化的发达渐次打破了这个关系,家族组织渐渐不成为社会组织的单位。
高希圣《家族制度ABC》上海世界书局1929年版第4—5页
家庭组织是农村人口的重要机构。……家庭组织在社会演化的过程中,是个重要的阶段,而且是个基本的社会单位。农村社会因受自然环境与经济组织的决定,农村家庭实是一切社会关系的中心,一切关于社交、教育、生产等事业,大部是以家庭为主体与出发点。
冯和法《农村社会学大纲》(1929年)上海黎明书局1934年版第124页
家族制度在都市知识分子之间,的确是在分化为小家庭制度之中。然而这种人口在中国全人口中是不多的。……
这少数人口之中,下层知识分子是希望个人主义小家庭的。他们的职业收入只可以维持一人或两人而不够,只有做官的上层知识分子说得上集居独立。这种少数人口中之少数,才有充分的收入以维持一个集居的家族。
陶希圣《所谓集居独立者》《东方杂志》第28卷第17号1931年
家庭是中国社会的中心组织,实在是“各种社会制度和机关的胚胎,而且是社会制度和机关的本体”。更露骨一点说,“老实说,中国人眼中的社会,只有家庭这个团体”。……
程方《中国家制问题平议》《东方杂志》第28卷第17号1931年
中国家制的发达与乡村中“无为而治”的精神的普遍,象选举制度一样,是中国文化比较独有的特征。……有时候一村即是一族所构成,村正也就是族长,于是两重权威合二为一,越见得牢不可破。
家族的畸形发展把阉族的经济生活打成一片,人人把家族的利益看在个人利益之上,一人不生利则已,否则直接间接即负赡养阉族或全家的责任。……所以家族的畸形发展不但淘汰了领袖人才,并且选择了贪官污吏,土豪劣绅。
潘光旦《优生的出路》《新月》第4卷第1期1933年
教育之造诣愈深,则其人对于家庭制度应有之观念与信仰愈薄弱。换言之,今日之教育哲学与制度,实根本不利于家庭之存在。
潘光旦《中国之家庭问题》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第137页
大体说来,就旧时中国而论,或就当代中国社会改革的困难而论,家庭对于社会的影响为多,而就旧式家庭的日渐衰落言之,或就旧习惯的终于发生变动言之,则社会对家庭之影响为大。
潘光旦《中国之家族与社会》《世纪评论》第2卷第1期1947年
父子兄弟两伦是可以有广义的解释的,父子一伦可以适用于一切辈份不同的人,不问纵的距离多远;兄弟一伦可以适用到一切同辈的人,不问横的距离多远。一家如此,一族如此,家族以内可,家族以外亦未尝不可,所以《曲礼》上才有“十年以长则父事之,五年以长则兄事之”。一类的话。
潘光旦《中国之家族与社会》《世纪评论》第2卷第1期1947年
五伦之说,或五伦中的三伦,只是一些社会关系的说明,和家制的大小原无不可须臾离的联系,五伦中同时包括君臣、朋友二伦,便足以说明这一点。
潘光旦《中国之家族与社会》《世纪评论》第2卷第1期1947年
家制与政体同是文化的一部分,中国的家制与政体是中国文化的一部分。就以往的情形说来,中国家制大体上是自然演变而来的,中国的政体也是如此。二者虽同属自然演变而来,其间却有一个先后,而先演的势不免对后演的有所影响、限制、甚至于还有几分命定的力量。社群的演展,原有由小及大的趋势,家的形成自是早于国的形成,且为国的形成的一个不可少的条件。……即一种政体之所由成,其间因缘虽多,家制总是很重要的一个,大概是不成问题的。
潘光旦《家制与政体(上)》《世纪评论》第2卷第9期1947年
笼罩中国社会一切的,便是家庭制度。无论那方面的社会生活,总脱不了它的影响。一切的文物制度,大都建筑在它的模型上面。它实在是中国社会的基础。
王造时《中国问题的分析》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第33页
我们的家庭制度,养成了根深蒂固的家庭观念,阻碍了国家观念的形成,经济的发展,及社会公德的产生。全个社会有如散沙一般。所谓散沙,即是全国分成无数一个一个的家庭,上面很难养成超家庭的团体生活。
王造时《中国问题的分析》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第76页
家庭是国家社会的基础,它一方面联络个人,一方面联络社会。俨然是人和社会的枢纽。
吴云高《现代家庭》中华书局1935年版第19页
封建中国的大家族是国家经济结构的基础。家族所需要的物品,全能自给自足,每一个家族成员都有义务工作,维护家族。家族是一个经济单位。
宋庆龄《儒教与现代中国》(1937年)《宋庆龄选集》中华书局1966年版第105页
家庭能够健全,国家就会强盛,因为家庭和国家是同一的混合体,不是两种对立的团体。
朱家骅《女子教育与学校党务》《中国妇女》第1卷第12期1940年
至于如何促成家事社会化,那最迫切需要推进的便是社会公育制度——托儿所,从这种社会公育制度的推广,逐步而达整个的家事社会化,到那个时候,家庭的机构变成更简单更合理了,一方面得以维持健全的种族生存,一方面得以扩充社会的职业效能。
易方《怎样促进家事社会化》《中国妇女》第2卷第1期1940年
家庭是社会保育儿童的机关,婚姻更是个人对于社会的义务。
孙本文《现代中国社会问题》商务印书馆1942年版第1册第121页
集团生活与家庭生活,二者之间颇不相容。
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1946年)《梁漱溟学术精华录》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第259页
中国固有的文化是伦理性的,其在基层的表现便是所谓家族。……中国的“五伦”以至扩充到无论多少伦皆以“夫妇”、“父子”、“兄弟”三伦为根基。
谢扶稚《重整我们的“家”和“乡”》《世纪评论》第2卷第23期194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