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甘肃省志.政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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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学习宣传(1)

组织和推动政协委员和各族各界人士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学习,是人民政协的重要任务和优良传统。

本编分4个时期记述了省政协的学习情况:

第一、新中国建国初期的学习,即省协商委员会时期的学习。基本是围绕当时的抗美援朝、减租土改、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等政治运动和发展壮大革命统一战线而进行的,对团结和调动各族各界人士积极性,促进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任务的完成起了重要作用,也为各族各界人士不断提高认识,加强自我思想改造起了促进作用。

第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学习,即省政协第一、二、三届委员会的学习。基本是围绕农业、手工业、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国民经济调整,以及反右派、“反右倾”、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进行的,对促进委员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思想改造起了一定作用,但却受到“以阶级斗争为纲”、“过好社会主义革命关”等“左”的思想的严重干扰和影响。

第三、“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学习。是在“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的主持下,紧紧围绕当时的所谓阶级斗争、路线斗争进行的,学习中充斥着极“左”的口号和形式,省政协领导和大部分成员被作为“专政对象”,在学习班受到审查和批斗。

第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的学习,即省政协第四、五、六、七届委员会的学习。基本是围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进行的,对调动委员和各族各界人士的积极性,为改革开放,“四化”建设,统一祖国,振兴中华贡献力量起了重要作用。也为委员不断提高思想,增进共识,更好地履行政协职能,提高参政议政水平创造了条件,提供了平台。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28年政协学习的特点是强调自我教育,自我改造。把推动委员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思想改造作为学习的主要任务和目的。1951年10月,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在全国政协一届三次会议的《开幕词》中指出:“思想改造,首先是各种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是我国在各方面彻底实现民主改革和逐步实现工业化的重要条件之一。”1952年1月,全国政协一届三十四次常委会议作出了《关于开展各界人士思想改造的学习运动的决定》。1954年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制定的政协章程总纲中规定,参加政治协商会议的单位和个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积极学习国家的政策,提高政治水平,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进行思想改造。”这些讲话和要求就是把思想改造作为政协学习任务的根本原因。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20年的学习,从指导思想到内容方法都发生很大变化。1982年12月,全国政协五届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协章程第一章第九条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组织和推动委员在自愿的基础上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时事政治,学习和交流业务和科学技术知识,增强为祖国服务的才能。”这一规定中删去了原来章程关于“思想改造”的提法,增加了学习业务和科技知识,提高服务能力的内容,从而使委员的学习与改革开放、“四化”建设、统一祖国、振兴中华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适应,与新时期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作用相适应,学习方法也变得生动活泼,效果显著。

一、新中国建国初期的学习

新中国建国初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甘肃省委员会还未成立,由甘肃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履行人民政协的职能。省协商委员会把组织和推动委员及各族各界人士的学习,作为重要任务,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了学习。为了适应从旧社会到新社会,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转变的需要,省协商委员会配合当时开展的各项社会改革和抗美援朝等中心工作,进行了以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主义、反对资产阶级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学习强调“自我教育、自我改造”,参加学习的对象比较广泛,不仅有协商委员会的委员,而且有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成员以及各族各界人士。

§§§第一节省协商委员会的学习内容

一、学习三大运动的材料

学习座谈抗美援朝

省协商委员会1950年10月14日成立后,正值抗美援朝运动开始,当即组织委员和各族各界人士,以学习座谈方式,学习讨论了各民主党派关于《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联合宣言》,并听取了中共甘肃省委书记张德生所作的《关于当前局势》的报告。在学习讨论中,委员们表示完全拥护《联合宣言》。认为,美国侵略朝鲜及中国台湾,又把战火烧向中国东北,是为实现其狂妄的统治东亚进而征服全世界的野心,走的是日本军国主义老路。但是,他们发动的战争是非正义战争,同时,因为存在着战线太长、运输太远、兵员补充困难等诸多的问题,这场战争必将是彼败我胜。于是,一致要求发表拥护《联合宣言》的声明,并且在《甘肃日报》上发表文章,提出以实际行动支援抗美援朝。是年12月下旬,委员和各民主党派成员,深入群众之中,广泛宣传抗美援朝的意义,发动各阶层人士募集慰问品,写慰问信,慰问中国人民志愿军、朝鲜人民军及志愿军家属。

通过学习和参加各种活动,使委员和各族各界民主人士提高了民族自尊心,树立了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思想,消除了部分人士存在的崇美、恐美、亲美意识,表示一定要加强工作,努力搞好建设,抵御外侮,抗击强敌。

学习《土地改革法》

1950年,刚解放一年的新中国,在广大农村,反对封建主义的减租反霸斗争全面开展,接着,土地改革运动全面进行。当时,省协商委员和各族各界民主人士,大多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出身于剥削阶级家庭,他们急于要了解国家有关土地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令,同时党和政府也需要对他们进行土改方针、政策的宣传。省协商委员会针对上述情况,积极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联络,于1951年2月成立了“兰州市减租土改座谈会”,以定期集会的方式组织学习。参加这一学习的对象,主要是省协商委员会的部分委员,民革、民盟、民建的部分成员,以及省工商联会员、民族宗教界人士和部分社会民主人士。开始,参加学习的有80人,逐渐增加到380人,编为12个小组分头学习。学习内容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刘少奇《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等。学习从1951年2月开始到当年12月份止,共进行了近一年时间。

学习前不少人士,对土改的认识模糊,一方面主张减租,一方面又要求保租;一方面同意土地改革,一方面又主张保留农村中几千年来形成的等级制度,流露出不愿改变剥削阶级立场的思想。在学习座谈中,有些人还提出要“和平分田”、“不必进行阶级斗争”的主张;还有一部分人士对土地改革的总路线、总政策不理解。针对上述情况,省协商委员会拟定了一些讨论题目,供大家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进行学习探讨。例如,地主的土地是怎样得来的?

是什么东西束缚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怎样才能发展农业生产?为什么说只有土地改革才能巩固中国革命的胜利?怎样才能发动群众?土地改革的总路线和总政策有何区别?怎样做才算是开明地主和守法地主?为什么要保存富农经济?为什么不要富农参加农会?清真寺是否包括在减租办法中的寺院之内?土改法为什么不适用于大城市的郊区及少数民族地区?等等。通过对学习题目的分析和座谈,协商委员和各界民主人士的思想认识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特别是一些怕土改、怕斗争、怕过不了“土改关”的人,开始对地主恶霸的剥削和罪恶有了一定程度的认识,立场也逐渐有所转变,认为“耕者应当有其田”、“不劳动者不得食是天经地义的”。

1951年9月全省土地改革运动开始后,参加学习的委员和民主人士,纷纷提出要参加到土改工作的实际运动中去,以便使自己在实践中进一步加强自身思想改造。省协商委员会积极为他们提供便利,先后有218人参加了土改运动,后来,第一批参加土改的107人中,有11人担任了乡土改组长、28人担任了行政村土改组长、5人留在县土改委员会从事指导工作。经过在农村的一段工作和生活,接触到了贫穷善良的农民,听到了他们对万恶旧社会的控诉,参加土改的人士,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地主阶级的剥削本质,认识到旧社会的黑暗,使立场不断转变了过来。有的给自己家中去信,要家人立刻交出土地和多余的农具,不要私自转移财产;有的在进村之后,主动向贫苦农民三鞠躬,自报家庭成份,表示向被剥削的贫雇农道歉,表示同自己的剥削阶级家庭划清界限,跟广大贫苦农民站在一起。经过学习和实践,这些人不仅渡过了“土改关”,而且更加靠拢了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

学习“镇反”运动的政策

镇压反革命运动的学习组织是在1951年省政府与省协商委员会联席会议后组织的“减租土改座谈会”基础上组建的。共编为13个学习小组,经常参加学习的是5个分会成员380余人。1951年6月大张旗鼓地镇压反革命运动在兰州开始后,这些学习小组的基本学习内容,是学习《惩治反革命条例》,并在学习会的领导下参加了一些反革命分子罪行材料的审查和座谈研讨。学习方式主要是阅读文件、漫谈讨论、听大会报告和写学习心得。

镇反学习中,组织的重大活动有:1951年3月4日,省协商委员会与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及民盟甘肃省支部联合召开的“兰州市社会各界人士报告座谈会”,会上听取了西北军政委员会习仲勋主席的报告;1951年3月10日,由省协商委员会与甘肃民盟支部委员会、兰州市协商委员会联合举行的“惩治反革命分子座谈会”,参加人员是社会各界民主人士、机关代表、烈士家属和受匪特残害的革命进步人士,共530人;1951年6月8日参加了兰州市各族各界人民镇压宋恪、寇永吉等30余名反革命的万人宣判大会。同时,还有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宗教界的230人参与了200多个反革命分子材料审查会,并逐一提出量刑意见。

二、学习重要的方针政策、宪法和理论

学习过渡时期总路线

1953年10月,中共中央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为了深入广泛地进行宣传,中共中央宣传部拟定了《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省协商委员会学习委员会也专门制定了学习计划,并在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的配合下,从1953年11月到1954年9月的11个月时间内,集中力量组织委员和各族各界民主人士学习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学习的主要内容是:毛泽东《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定》,以及中共甘肃省委书记张德生《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问题》的报告。参加学习的人员,在学习中深刻领会和掌握4个重点: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的基本内容及其意义;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是全国人民的最大利益;逐步实现国家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必要措施;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加速国家经济建设的必由之路。学习中,委员们认为,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的公布与逐步实现,标志着国家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的不断发展,这是一个伟大而正确的方针政策,表示完全拥护。特别是不少工商业者,认识到自己的命运与国家的前途紧密联系在一起,只有坚决走社会主义道路,才是自己光明的前途,表示“坚决沿着总路线走,一心为着祖国富强干”。1953年12月16日至23日,民建在召开成立兰州市分会的大会时,会上首先通过的就是《关于拥护过渡时期总路线、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决议》。1954年1月12日至21日,由国营企业、合作社、公私合营企业、私营工商业者代表237人参加的省工商联会员代表大会上,也通过了《关于拥护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的决议》,表达了甘肃的工商业者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决心。

学习讨论中有一部分委员和民主人士对农业合作化问题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显得顾虑重重。为此,学习期间,专门组织了关于粮食统购统销问题的学习座谈会,并请省政府副主席霍维德作了《关于粮食统一收购和计划供应的报告》。还有一些表态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私营工商业者,思想出现反复,对“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曲意理解,有些人把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理解为仅仅是搞公私合营等。因此,从1954年6月12日开始,又组织了对总路线的第二轮学习。这一段学习直到是年9月27日结束,历时108天,委员们称它为“一百零八天学习”。这一段学习,共吸收省协商委员会委员、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和一部分社会人士252人参加,学习人数最多时曾扩大到800余人。为了加强领导,及时掌握思想动态,一共从有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22人。省政府、省协商委员会主席邓宝珊,曾两次作学习动员报告。在108天的学习过程中,共举行大会辅导、交流15次,有48人作过大会发言;召开小组会37次,组长联席会7次,小组汇报会22次。

学习宪法

1954年6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由中央人民政府公布后,交付全国人民讨论。这个宪法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个人民的宪法,关系着每个人切身利益,因此引起了全国人民的极大重视。省协商委员会及时组织了大学习、大讨论。省协商委员会结合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组织委员和各族各界民主人士,结合甘肃实际,广泛反映民意,对宪法草案逐条逐款进行了学习和讨论。参加讨论的委员和各族各界人士共208人,提出补充修订意见25条;并联合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等12个单位发表了声明,表示热烈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