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主席邓宝珊关于《甘肃省1951年工作概况和1952年工作任务》的报告、省协商委员会副主席马鸿宾关于《甘肃省协商委员会工作报告和今后的工作任务》的报告、省人民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黄静波《关于甘肃省1952年国民经济计划方针与任务》的报告及省人民政府农林厅副厅长马丕烈、省人民政府土地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安振、省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主任孙作宾分别作的《关于1952年农业生产计划的报告》、《关于当前土地改革运动的报告》、《关于当前“三反”与“五反”运动的报告》。会议进行了讨论,发言的有委员、专员、县长、自治区主任等30余人。张德生副主席就土地改革、春耕生产以及“三反”运动三项工作的结合问题发了言。经过讨论,会议同意邓宝珊主席的报告。认为过去的一年,在毛泽东主席、中国共产党、中央人民政府和西北军政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省各级干部和各民族、各阶层人民的一致努力,甘肃在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大运动以及多项建设工作方面,都取得了新的重大胜利。会议号召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全体干部及各族人民,进一步团结一致,在已取得的胜利基础上,继续努力,为完成全省1952年10项任务,为争取新甘肃建设事业的新胜利而奋斗。要求全省必须用最大努力,胜利完成土地改革,彻底进行反贪污、反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全面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继续加强抗美援朝运动,加强城市工作,深入进行镇压反革命斗争,切实做好民主建政工作,加强民族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推进文化教育和卫生工作以及干部训练工作,开展思想改造运动,以胜利迎接即将到来的全国大规模的建设任务。
省协商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1952年9月24日至25日,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委员会二届七次会议、甘肃省人民政府土地改革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省政府中山堂联合召开。省政府委员会和省协商委员会主席邓宝珊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会议中心议题是讨论全省的土地改革工作总结及土地改革复查工作,明确本省土改复查工作的任务、政策、方针和步骤。会议听取和讨论了省人民政府和省协商委员会张德生副主席作的《甘肃省土地改革工作总结》及《集中大力做好土地改革复查工作》的报告、马鸿宾副主席作的《关于准备召开甘肃省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报告》。张德生副主席在《甘肃省土地改革工作总结》报告中指出,在全省范围内已基本废除了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在《集中大力做好土改复查工作》的报告中分析了土改后遗留下的问题,要求必须进行土改复查工作,继续提高干部和群众的觉悟水平,加强农民内部的团结,解决土地改革中的遗留问题,确定地权,发展生产。会上,省协商委员会水楚琴委员,省人民政府土地改革委员会裴建准、李翰园、郭杰三等就土地改革及土改复查中处理清真寺、拱北、道堂、喇嘛庙土地问题发了言。发言的还有省人民政府杨子恒委员及协商委员会的余九如、马斌、王汝翼、蒋云台、李培福、史文秀、刘杰、薛兰斌、郭福全、王庚山、赵元贞等委员。邓宝珊主席作了会议总结,肯定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届第六次委员会议闭幕以来全省在土地改革、抗美援朝、“三反”、“五反”运动、春耕生产、防旱救灾、工业生产、支援天兰铁路工程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指出,继续深入开展抗美援朝、爱国增产节约运动和做好土地改革复查工作是甘肃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会议一致赞同张德生副主席所作的两个报告,通过了马鸿宾副主席《关于准备召开甘肃省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报告》,并决定在1953年2月召开第二届全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因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作出《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甘肃省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再未召开。
省协商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即甘肃省和原宁夏省协商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1955年2月9日至10日在省人民委员会3楼会议室召开。因1954年6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第23次会议决定撤销宁夏省建制并入甘肃省建制,参加这次全体会议的有甘肃省协商委员会委员和原宁夏省协商委员会委员。应到会委员102人(甘肃省53人,原宁夏省49人),因有18人调外省、7人已故、29人因病因事缺席,实到会委员44人。甘肃省协商委员会主席邓宝珊主持会议。中共甘肃省委第三书记李景林,第一副书记强自修,常委、副省长孙殿才等出席会议。会议协商通过了政协甘肃省第一届委员会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及人选;通过了《甘肃省(包括原宁夏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工作报告》;决定政协甘肃省委员会一届一次全体会议于1955年2月15日在兰州召开,由邓宝珊主席代表省协商委员会作工作报告,由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周祥初传达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精神。
在这次甘肃省和原宁夏省协商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召开之前,原甘肃省协商委员会副主席王世泰、张德生,委员孙作宾、李甫山、范明、刘杰、黄静波、孙发端、刘明山、李义祥因工作变动而离职;宋明辉、程天锡、万通轩、史鼎新、汪剑平因病去世。原宁夏省协商委员会主席:李景林。副主席:马振东、洪清国、塔旺嘉布、徐宗孺。委员:王志强、李子奇、孙殿才、袁金章、黄罗斌、黄执中、刘建苹、董玉兰、罗超克图格勒阁、雷应龙、杨文秀、吴瑞旺、莫如信、雷启霖、张源、李盛春、吴有文、金凤山、牛顿、王凤莲、李凤藻、李芳春、辛学亮、马资宏、刘棠琛、海涛、金占鳌、马敦信、王焕然、景伯衡、杨茂林、韩魁斋、左相林、袁洪、马昆山、马宝山、丁玉、胡文藻、孙光、张生忌、张程、陈振纲、朱止(离职)、冯圆光(已故)。
§§§第三节驻会委员会议
省协商委员会驻会委员会议(后改为常委会议)共召开49次,本节选择记述24次会议情况。
第一次会议1950年10月28日召开。邓宝珊主席主持会议。汪剑平、裴建准、张德生、马重雍、水楚琴、王世泰、王汝翼、李翰园出席会议。在这次会议上,邓宝珊主席宣布协商委员会正式开展工作,并宣布了省协商委员会推定的7名驻会委员会委员名单。随之,李翰园秘书长报告了省协商委员会工作计划。会议还通过了驻会委员周会制度,商定了为皖北、苏北、河北、河南等受灾地区劝募寒衣和赈灾义演事项。
第三次会议1951年2月14日至17日在省政府会议室召开。在兰协商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李翰园秘书长主持会议。王汝翼、马斌、水楚琴、陈成义、陈伯鸿、裴建准、史鼎新、张德生、马鸿宾、马重雍、邓宝珊、许青琪、吴鸿宾出席会议。会议传达了有关重要文件;讨论了1950年工作总结和1951年工作计划;决定协商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与省政府委员会议联合举行;研究了驻会委员的开会期限和办公制度问题。
第四次会议1951年3月6日召开。李翰园主持会议。王汝翼、裴建准、水楚琴、马斌、马重雍、许青琪、赵子明出席会议。聂振轩、李德铭、马廷秀列席会议。会议审议了第一次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提案执行情况,决定印发邓宝珊主席在联席会议上的报告;3月7日晚在“昆仑堂”演出剧目欢迎农模代表;马廷秀副秘书长参加于4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各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及协商委员会秘书长联席会议。
第八次会议1951年12月13日召开。马鸿宾副主席主持会议。
裴建准、许青琪、王汝翼、马重雍出席会议。聂振轩列席会议。马鸿宾副主席作了关于政协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的传达报告;秘书处作了关于办理97件代表书面意见情况及31种各县常委会报来的总结材料汇总情况汇报;传达了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甘肃省协商委员会所报的一届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情况的复函及全国政协关于省协商委员会代行政协地方委员会职权的通知。
第九次会议1952年3月1日召开。邓宝珊主席主持会议。水楚琴、许青琪、马重雍、马鸿宾、王汝翼、裴建准、李翰园出席会议。马廷秀、李德铭列席会议。会上商定每月举行一次各民主党派座谈会,共同推进各项政治运动,并成立省协、市协和民主党派文告起草组;决定将“甘肃省各界人士学习座谈会”改为“甘肃省协商委员会学习委员会”,成立省协、省抗、民主党派节约检查委员会,由13人组成,朱侠夫为主任委员,杨子恒、李翰园、史鼎新、沈求我为副主任委员;通过了为完成1952年工作任务而建立的各分区省代表汇报制度案。
第十次会议1952年3月8日召开。马鸿宾主持会议。王汝翼、水楚琴、马斌、马重雍、裴建准、李翰园、许青琪出席会议。马廷秀列席会议。会上讨论了1951年各界社会人士学习工作总结、关于省政府委员会联席会议情况向全国政协的报告。会议还讨论了关于各县市区域代表每月汇报工作的办法、关于组织土改参观团的建议。会议决定,将省驻会委员会议正式更名为常务委员会议,并通过了《甘肃省协商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处理公文暂行办法》。
第十一次会议1952年3月15日召开。水楚琴主持会议。王汝翼、马重雍、马斌、马鸿宾、裴建准、许青琪、李翰园出席会议。李德铭、马廷秀列席会议。讨论了省协商委员会常务委员分工、秘书处公文处理暂行办法、《关于各县市区域代表向省协商委员会每月汇报工作的建议》修正意见;讨论了对各民主党派领导和成员中贪污分子、不法工商业者的党籍、职务处理问题;讨论了秘书处关于发动各县代表完成1952年10大任务的建议。
第十四次会议1952年4月5日召开。马斌主持会议。水楚琴、王汝翼、裴建准、马重雍、李翰园出席会议。李德铭列席会议。会上省协商委员会、省抗美援朝分会、民主党派节约检查委员会汇报了“三反”运动第一回合(2月19日至3月15日)打出3只“老虎”(指贪污分子)、第二回合(3月15日至3月底)打出17只“老虎”的情况;讨论了贯彻中央内务部关于纪念革命烈士的通知精神和由民主党派成立烈士纪念碑筹备委员会并在庆阳、兰州、河西建立烈士纪念碑的建议。
第十六次会议1952年4月19日召开。水楚琴主持会议。王汝翼、李翰园、张全才、裴建准、马斌出席会议。会上讨论了给各县187位代表续订时事手册的问题;省协、省抗、民主党派节约检查委员会汇报了4月3日至15日“三反”运动第三回合“打虎”战役情况及下一步工作部署。
第十七次会议1952年4月26日召开。王汝翼主持会议。马斌、水楚琴、李翰园、裴建准出席会议。聂振轩列席会议。省协、省抗、民主党派节约检查委员会汇报了组织工作组协助佛道教开展“打虎”工作的情况;讨论了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小组进行审判的21个贪污分子的案情;汇报了各县“三反”“五反”运动进展情况;讨论了全省防旱、抗旱问题。
第十八次会议1952年5月3日召开。裴建准主持会议。水楚琴、王汝翼、马斌、李翰园出席会议。聂振轩列席会议。秘书处汇报了组织民主党派(包括宗教界500余人)参观“三反”展览会及组织民主党派、社会人士100人代表队参加庆祝“五一”并进行游行的情况;研究了土改工作队回省民主人士参加“三反”、“五反”运动的问题,及组织参加土改工作队回省的社会人士参加学习小组的问题;节约检查委员会汇报了关于民主党派转入民主补课阶段后,成员写自传、填简历表、总结思想、确定成分的具体意见。
第二十次会议1952年5月31日召开。张全才主持会议。水楚琴、王汝翼、裴建准、马重雍、李翰园出席会议。聂振轩、马廷秀列席会议。秘书处汇报了委员听取“天兰铁路”修建报告和参观1号隧道后的反映意见;节约检查委员会汇报了省协商委员会建立驻会委员会议制度、经常反映群众意见制度、主席办公会议制度和秘书长汇报工作制度的情况。
第二十五次会议1952年9月13日召开。水楚琴主持会议。王汝翼、马斌、裴建准、许青琪出席会议。聂振轩列席会议。讨论了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召开时间、省协商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小组)暂行组织规程草案以及民乐、民勤、平凉等县市常委会提出的有关经费和干部问题。
第二十六次会议1952年10月21日召开。李翰园主持会议。水楚琴、马斌、王汝翼、裴建准、许青琪出席会议。聂振轩列席会议。研究了迎接全国政协由邵力子率领的视察组来甘肃视察的准备工作及选择典型县市进行视察的问题;向政府反映兰州火车站秩序紊乱、群众买火车票难的问题;与省人民政府、省委统战部、省民政厅联合召开座谈会为全国政协视察组征求视察线索的问题。
第二十七次会议1952年12月1日召开。李翰园主持会议。水楚琴、赵子明、王汝翼、马斌、裴建准出席会议。聂振轩列席会议。研究了关于省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筹备问题;驻会委员参加代表资格审查组、提案整理组、总务组、秘书组的具体分工;省协、省民革、省民建成立“中苏友好协会”分会和迎接“中苏友好月”庆祝活动的事宜。
第二十八次会议1952年12月13日召开。李翰园主持会议。水楚琴、王汝翼、张全才、裴建准、马斌出席会议。讨论了关于全国政协视察组视察省协商委员会工作情况的报告;研究了1953年省协商委员会工作计划、新《婚姻法》实施意见以及召开省协商会常委会与学习委员会联席会议的问题。
第二十九次会议1952年12月20日召开。水楚琴主持会议。王汝翼、裴建准、赵子明、马斌、李翰园出席会议。通过了省协商委员会关于全国政协视察组来甘肃视察工作情况的总结;研究了省协商委员会《1953年工作任务大纲》。
第三十六次会议1953年6月29日召开。水楚琴、许青琪、裴建准、王汝翼、马斌、张全才、李翰园出席会议。聂振轩列席会议。讨论了全省救灾问题。因甘肃夏秋农业歉收,农民缺粮严重,委员建议及早上报中央采取全国调粮和“以工代赈”等措施。
第四十一次会议1953年9月7日召开。王汝翼、水楚琴、马斌、裴建准、李翰园出席会议。副秘书长聂振轩汇报了学委会研究组对征收房地产税的反映意见;研究了委员参观白银厂及视察各县常委会的组织工作;讨论了函请省人民政府扩大东乡自治区到兰州公路“以工代赈”规模,解决当地群众因旱灾严重造成的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