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期间(19834)及会议后,共收到提案138件(会上127件,会后11件)。提案比较集中地反映了发展甘肃工业、农业、教育事业和抓紧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其中,有关农林、水利方面的提案12件;有关工交、劳动方面的提案5件;有关邮电、经管方面的提案7件;有关教育方面的提案31件;有关政法、民政方面的提案9件;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提案6件;有关医卫方面的提案9件;有关文化出版方面的提案5件;有关统战方面的提案15件;有关财经、商业方面的提案7件;有关市场、环保方面的提案22件。
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立案78件,于1983年6月,送交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其余60件作为委员建议或来信分送有关部门参考。
在提案办理过程中,许多承办单位都很积极、认真负责。截止1984年3月中旬,政协委员提案已办理答复72件,占提案总数的92%。其中,被采纳18件,占提案总数的23%;正在研究解决或逐步解决的40件,占提案总数的51%;暂时难以解决的14件,占提案总数的18%;无法办理的6件,占全部提案的8%。
五届一次会议提案的办理和落实,对于甘肃工业、农业建设和科学研究、文化、教育的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例一,委员提出的关于要求修复天祝县天堂寺的提案。省宗教局1983年拨出了专项补助经费。
例二,委员提出的关于组织“两西”地区农村实施电气化的提案。省电力部门十分重视,并召集专家进行了调查研究。
例三,委员提出的关于请求调查庄浪、静宁、秦安、武山等县的滑坡山体,及早采取措施,避免严重地质灾害的提案。省科委十分重视,很快作出决定,要求全面考察,采取措施,积极防治。
(二)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期间(19843)及会议后,共收到提案95件(会上54件,会后41件)。
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立案70件。其中,有关文教、医卫的提案22件;有关农业、牧业的提案9件;有关经济、工交方面的提案12件;有关民政、劳动、司法方面的提案15件;有关统战、政协工作方面的提案12件。对于审查未立案的25件,提案审查委员会建议,作为委员建议或来信,由省政协办公厅转送有关部门予以参考和处理。
提案比较集中涉及的问题有:关于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加大智力投资,加速培养全省各类建设人才问题;关于积极防病治病,加强儿童保健工作,组织边远地区巡回医疗队,发展体育运动事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问题;关于进一步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认真解决遗留问题。
五届二次会议后省政协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指引下,认真传达贯彻了政协全国委员会1985年1月召开的提案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政协提案工作,交流经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传达、落实了“三不限制”(即提出提案“不受时间、人数、内容限制”)的原则,努力开创政协提案工作的新局面,使提案工作更好地适应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新形势。极大地调动了政协委员以提案的方式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使提案的数量和质量较之以往有了较大的提高。
同时,委员的提案,得到了各级党委的重视和支持。承办提案的28个部门和单位,对委员提案的办理和答复都很认真。五届二次会议及会后立案的70件提案,到1985年1月中旬,全部得到办理答复。其中,承办单位按提案要求予以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提案有27件,占立案提案总数的39%;有关单位已经着手解决或正在进行解决的提案有24件,占立案提案总数的34%;由于条件限制,提案所提建议暂时难以实施,办理单位向提案人说明了情况或解释原因的提案有19件,占立案提案总数的27%。
例一,委员提出的关于修建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的提案。省上已给了编制并开始筹建。
例二,委员提出的关于改革中等教育结构,在农村中学增设农业专业的提案。省教育部门计划在全省办120所农业技术中等学校,并在农村普通中学开设有关农业常识课。
例三,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议提倡成立家庭服务公司的提案。兰州市政府答复:已进行落实工作。
(三)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期间(19855)及会议后,共收到提案293件(会上264件,会后29件)。其中,工交、能源、财贸方面45件;经济、劳动方面33件;农、林、牧、渔、市政、环保方面43件;科、教、文、卫、体、党群方面105件;政法、统战、政协工作方面34件;其他方面7件。参加提案的委员有225人,占委员总数的562%。这次会议提案有以下特点:
提案的数量较多;内容比较广泛,涉及到农、林、牧、水利、科研、交通、能源、文教卫生等各个方面;提案紧密结合党和政府的工作中心;要求进一步落实好知识分子政策和加强教育工作的呼声比较强烈。
这些提案,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全部予以立案。
各承办单位对办理委员提案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办理提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特别是一些承办提案比较多的单位,由于领导重视,办理人员积极负责,提案办理的速度和质量都有了较大的提高。截止1986年3月中旬,办理答复285件,占提案总数的973%。其中,被采纳和准备采纳的有179件,占提案总数的61%;提案所提建议很好,但需要创造条件,逐步纳入计划办理的有73件,占提案总数的25%;提案难以办理,由承办单位向提案人作了解释说明的有33件,占提案总数的113%。
例一,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种树种草”工作的检查验收的提案。省林业厅、畜牧厅积极办理,及时组织人员分6个组到各地、县进行了检查验收。
例二,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议在甘肃中部地区飞播20万亩沙打旺牧草,加快种草种树步伐的提案。省政府农林办会同省畜牧厅研究后认为可行,遂请示国家农林渔业部同意,于当年飞播了10万亩沙打旺草籽。
例三,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议对音像制品发行加强管理的提案。省广播、电视厅同有关部门配合,采取措施,加以整顿,成立了省音像出版社,统一负责全省音像制品的制作发行工作。
(四)第四次全体委员会议期间(19865)及会议后,共收到提案370件(会上340件,会后30件)。提出提案的委员共有276人,占全体委员人数的583%。提案内容广泛,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其中,有关经济建设和体制改革方面的提案135件,占提案总数的365%;有关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方面的提案130件,占提案总数的351%;有关政法、劳动、人事等方面的提案65件,占提案总数的175%;有关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方面的提案40件,占提案总数的108%。这次会议提案中,委员们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提案,比过去有了较大的增加,涉及改革问题的提案也占了相当的比重。
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查,这些提案全部立案。由省政协办公厅分别送到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肃省军区所属的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各地、州、省辖市人民政府等70多个单位研究办理。
五届四次会议及会后的370件提案,各承办单位努力办理、积极配合,到1987年4月10日,全部得到了办理答复。其中,被采纳或部分采纳的提案有217件,占提案总数的586%;因条件不成熟,有关单位正在研究处理或准备纳入计划的提案有78件,占提案总数的21%;由于客观原因,难以办理落实而作出说明的提案有75件,占提案总数的203%。这些提案在甘肃政治生活和经济建设事业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对于制定正确的政策,做好各项工作,减少失误与克服官僚主义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例一,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议加强粮食生产的提案。引起省政府对发展粮食生产的重视,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作了参考。
例二,委员提出的关于在兰州市主要交通路口建设立交桥的提案。兰州市政府安排“七五”
期间建设东岗立交桥、五泉行人立交桥、骆驼巷立交桥,并计划在两年内修建西关什字地下人行通道。
例三,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议发展临潭渔业生产的提案。在省渔业公司重视下,邀请兰州大学生物系教授一起去临潭县的冶力关、总寨、新堡等地,进行了深入调查,还与临潭县政府一起协商,提出了发展渔业生产的意见。确定在冶力关乡10亩水面试养虹鳟鱼,待取得经验后再向全县推广。
(五)第五次全体委员会议期间(19874)及会议后,共收到提案284件(会上222件,会后62件)。其中,有关经济建设和体制改革方面的提案123件,占提案总数的433%;有关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方面的提案93件,占提案总数的328%;有关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方面的提案16件,占提案总数的56%;有关政法、劳动人事等方面的提案52件,占提案总数的183%。提出提案的委员共有237人,占全体委员人数的492%。
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查,284件提案全部立案。由省政协办公厅分送到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及有关地、州、市人民政府等60多个单位研究办理。省政府办公厅非常重视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积极督促所属承办单位,抓紧办理政协委员提案。通过省政府办公厅主办的《送阅件》向省政府领导定期汇报了提案办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向各承办单位发出了催办提案的通知;批转了《省公安厅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各部门的提案办理工作。由于省政府的重视和各承办单位的积极办理,到1987年12月30日,284件提案已全部办理答复。其中,得到有关部门采纳或正在落实的提案有l74件,占提案总数的613%;由于条件限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处理或已列入规划,准备逐步处理的提案有54件,占提案总数的19%;由于种种原因,暂时难以解决的有56件,占提案总数的197%。
例一,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议将苦咸水淡化工程资金列入省财政计划以加速解决人畜饮水问题的提案。省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非常重视,并召集有关单位负责人作了专题研究,从多渠道筹集资金,省财政拨款35万元,省科委筹资l0万元,省“老困”办筹措20万元,省“两西”指挥部也拿出了一部分资金。
例二,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议将兰州市铁路新村农贸市场的蔬菜批发点应该转移到别处的提案。兰州市人民政府专门作了研究,决定由城关区在张苏滩开辟修建一个占地10亩的蔬菜批发市场,撤销铁路新村蔬菜批发点,以改善那里的交通状况。
例三,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议空军飞行训练能否避开临夏市上空,尽量减少对居民休息影响的提案。兰州军区很重视,认为飞行训练确实影响了当地群众的休息,表示在今后的训练中要尽可能地注意,在安排训练时间上尽量考虑到不影响当地群众休息。
七、省政协第六届委员会提案征集、审查和办理
省政协第六届委员会期间共收到提案1756件。立案1756件,占提案总数的100%。这些提案全部得到办理答复。
(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期间(19881)及会后,共收到提案389件(会上357件,会后32件)。其中,有关经济建设、体制改革方面的提案143件,占提案总数的368%;有关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方面的提案139件,占提案总数的357%;有关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方面的提案41件,占提案总数的105%;有关政法、劳动、人事等方面的提案50件,占提案总数的l21%;有关党群方面的提案16件,占提案总数的41%。提出提案的委员共有294人,占全体委员人数的631%。
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389件提案全部立案。由省政协办公厅分别送交中共甘肃省委、省人民政府所属有关部门、有关地区行署、州、市人民政府等73个单位研究办理。
省政府办公厅对提案的办理非常重视,把办理提案当作推动政府各项工作的动力,积极督促所属承办单位抓紧办理委员提案。通过省政府办公厅主办的《送阅件》,将各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的进展情况,及时地向省政府领导进行了汇报。省政府有关领导与省政协负责提案工作的领导一起座谈讨论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情况和问题,提出了进一步改进提案办理工作的建议。省政府办公厅还征求了政协委员对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
到1988年12月31日,389件提案,全部得到了办理和答复。其中,被有关部门采纳或正在落实的提案有231件,占提案总数的594%;由于条件尚不成熟,有关单位正在研究落实或准备列入计划办理的提案有120件,占提案总数的308%;由于种种客观原因,暂时无法落实的提案有38件,占提案总数的98%。
例一,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议中共中央文件应当用蒙文下发到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的提案。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立即向中共中央办公厅作了联系,并商定由内蒙古自治区每次为甘肃省代印5份蒙文中央文件,直接寄往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在这个提案的启发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以类似的办法,使省内其他少数民族地方也看到了本民族文字印刷的中央文件。
例二,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议在金昌市设立民航站的提案。1988年5月省民航局派人到金昌市进行了实地调查,认为金昌市很需要修建一个民航站,待有关问题研究决定后,将派专业人员进行可行性调研。
例三,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议在干旱地区充分利用雨水资源建设稳产高产田和保证人畜饮水试验研究的提案。省水利厅非常重视,已确定了“干旱地区雨水利用试验研究”课题,并成立了领导小组,选定了试验点。
(二)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期间(19892)及会后,共收到提案354件(会上312件,会后42件)。其中,有关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118件,占提案总数的333%;有关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方面的提案112件,占提案总数的317%;有关统一战线、政法方面的提案124件,占提案总数的35%。这些提案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绝大多数提案集中反映了对国家大政方针和我省重要事务以及群众生活、爱国统一战线内部关系的建议和意见;二是联名提出的重大提案较多。
经提案法制委员会审查,354件提案全部立案。由省政协办公厅分别送交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所属有关部门、有关地区行署、州、市人民政府等70多个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