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甘肃省志.政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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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提案建议(6)

六届三次会议后,提案法制委员会在提案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1进一步加强了对提案工作的重视和领导,把提案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党组会、主席会经常听取提案工作情况的汇报,对重要提案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参与办理,对提案工作方面的重要报告组织专题讨论,对提案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2努力促进提案工作在以下几方面的转化和提高:一是由委员个人提提案转变为委员、党派、团体、专门委员会都积极提出提案;二是由限定时间提提案转变为随时都可以提出提案;三是提案的内容由提个别意见和小问题转变为注重全局性大问题;四是由过去的只提问题转变为既提出问题,又提出办法。3六届三次会议以后,适时召开了兰州地区政协提案工作理论研讨会,对提案工作理论进行了研究和探讨。同时还深入研究讨论了提案工作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并总结了工作经验,提高了思想认识和工作水平。4修改了《政协甘肃省委员会提案工作细则》,制定了《关于提案审查立案的意见》,逐步建立了提案工作制度,推进了提案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初步做到提案工作有章可循。

(四)第四次全体会议期间,1991年3月5日,审议通过了由省政协副主席马祖灵所作的《政协甘肃省委员会提案法制委员会关于六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3月15日,审议通过了《政协甘肃省委员会关于六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本次会议提案有两个新特点:一是首次征集到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省政协专门委员会提出的集体提案。这些集体提案层次高、质量好,受到各级领导机关的重视。征集集体提案成为省政协提案工作的重要内容。二是大多数提案是围绕制定和实施甘肃省“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提出来的,有关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比较突出。

本次会议在提案工作方面总结了四点经验:一是领导重视;二是深入现场办案;三是深入开展理论研讨;四是加强横向联系。

(五)第五次全体会议期间,1992年3月2日,审议通过了由省政协副主席马祖灵所作的《政协甘肃省委员会提案法制委员会关于六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3月5日,审议通过了《政协甘肃省委员会提案法制委员会关于六届五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六届五次会议以后,提案法制委员会在提案方面主要作了以下工作:1以贯彻邓小平南巡讲话为契机,与承办单位进行了协调和协商,积极落实积案与难案。

经过多方努力,落实了委员多次提出的“兴建临夏州南阳渠工程的提案”

,进行现场办案,促使“建议修建三甲集电站”等积案得到了解决。2疏通联系渠道,加强承办单位和政协委员的联系,利用多种形式做好沟通工作。1992年7月,邀请部分省政协委员、省政府办公厅提案办理处、省邮电管理局、中央广场邮政分局的负责人在武都路家属院进行现场办案。三级邮政局的负责人认真听取了委员的意见和要求,向委员汇报了办理提案的思路和措施。得到委员的理解和支持,也使邮政系统投递工作得到有效的改善和提高。是年11月中旬,召开了部分政协委员和承办单位参加的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听取了省政府办公厅提案处、省计委等单位关于提案办理情况的汇报,一些承办单位也征求了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这些联系和沟通,在提案办理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互动、促进作用。

七、省政协第七届委员会审议通过提案审查和提案工作报告

(一)第一次全体会议期间,1993年1月7日,审议通过了《政协甘肃省委员会提案法制委员会关于六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1月13日,审议通过了《政协甘肃省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情况和审查意见的报告》。

七届一次会议后,提案法制委员会主要做了以下工作:1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工作,为新一届委员提出提案创造良好条件。向委员及时印发了《关于提案审查立案的意见》、《七届一次会议提案工作方案》、《甘肃省各级政协提案成果集》等材料,使委员及时了解和掌握了提案的性质、作用和基本要求。2委员会召开了提案工作座谈会,通报了提案工作的进展情况,交流了党派、团体提案工作的经验,征求了对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共同研究讨论提高提案质量和发挥提案作用的问题。加强了与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工作联系和经验交流,促进了党派提案的发展和提高。3委员会通过各种形式,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和协商,先后走访了办理提案任务较大的10多个承办单位,敦促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协助承办单位努力提高办理的质量和水平。

4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对办理任务较大承办单位进行催办,提出具体的办理要求,尽力协助解决办理中遇到的一些具体困难和问题。5对选出的22件重要提案,逐件分析,作了重点办理。一是将委员意见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关于治理兰州市大气污染的10件提案,在调查论证、综合提高的基础上,使之形成为《关于切实防治兰州市大气污染的建议案》,从而取得了更好的办理结果和作用;二是对一些难度大,认识不一致的提案,作了进一步的调查论证,取得了共识,推动了提案的办理和落实;三是对省民进提出的《关于对我省贯彻〈条例〉的思考和建议》等提案,采取了开门办案的方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第二次全体会议期间,1994年4月1日,审议通过了由提案法制委员会主任杨立所作的《政协甘肃省委员会提案法制委员会关于七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4月5日,审议通过了《政协甘肃省委员会提案法制委员会关于七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七届二次会议后,提案法制委员会主要做了以下工作:1加强组织宣传,不断提高提案质量。发出了“致委员的一封信”,就提案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重点等提出了建议,引导委员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结合自身工作,选准题目,做好调查研究,力争提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可行性建议的提案。会后编发了《政协甘肃省委员会七届二次会议提案目录》,供委员查阅参考。同时还组织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政协专委会,把提案工作同调查研究结合起来,努力提高集体提案的质量和水平。2积极催办落实,提高提案办理效果。一是提案法制委员会采取普遍催办和重点催办相结合、审查答复与实际考察相结合的方法,积极与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有关承办单位协作配合,抓好催办落实。二是同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省计委、建委、兰州市政府等7个提案办理重点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并协调承办单位尽量创造同提案者座谈的机会,当面听取意见,不断增加办理工作的透明度。三是与省政府共同召开了农业、教育方面重点提案办理情况通报会,进一步征求了委员的意见。3提案法制委员会及时召开全体委员扩大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和落实全国政协第三次提案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学习了李瑞环主席关于提案工作的重要讲话,并结合提案工作实际研究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三)第三次全体会议期间,1995年3月30日,审议通过了由提案法制委员会主任杨立所作的《政协甘肃省委员会提案法制委员会关于七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4月2日,审议通过了《政协甘肃省第七届委员会提案法制委员会关于七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七届三次会议后,提案法制委员会主要做了以下工作:1充分利用提案交办、经验交流、情况通报、座谈视察等活动机会,深入宣传政协提案工作,提高了各承办单位对提案工作的认识,加强了办理提案的自觉性,促进了办理质量的不断提高。2强化督促检查,加大催办力度。一是1995年7月,提案法制委员会同省政府办公厅共同组织人员对兰州市政府等16个办理工作量较大的部门和单位进行了视察。听取了承办单位的汇报,协调解决了存在的问题,并请委员就提案的办理发表评论意见。二是1995年11月,提案法制委员会同省政府办公厅共同组织召开了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通报会。由省政府办公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物价委和兰州市政府的负责人分别就省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建议案办理情况作了通报。三是提案法制委员会还到中共甘肃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等单位催办了提案。3引进激励机制,召开提案表彰会。为了进一步调动承办单位和承办个人的积极性,推动提案办理工作,经过两个多月的总结评选和筹备,在1995年4月,利用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三家联合召开交办会的机会,隆重表彰了10个承办单位和17名优秀承办个人。4通过调研和会议讨论形成了《政协甘肃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草案),提交省政协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

(四)第四次全体会议期间,1996年2月5日,审议通过了由提案法制委员会主任杨立所作的《政协甘肃省第七届委员会提案法制委员会关于七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2月7日,审议通过了《政协甘肃省第七届委员会提案法制委员会关于七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七届四次会议会议后,提案委员会主要做了以下工作:1加强组织、征集工作,努力提高提案质量。一是通过“一封信”和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动员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全体委员围绕甘肃省“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制定和实施,调查研究,提出更多更好提案。二是通过编印《七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目录》和印发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手册》等办法,为委员提出提案提供参考材料,促进提案数量的增加和质量上的提高。2采取各种形式,加强督促和催办工作。一是通过交办会议,强化办好提案的认识,并提出办理好提案的具体要求及建议;二是与省委督查室、省政府办公厅一起,走访了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省计委等20个承办提案任务较大的单位,督促、检查提案办理情况,交流了办理工作经验,协调解决了办理提案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三是与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召开了提案办理情况通报会。省政协主管提案工作的副主席、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听取了省科委等9个单位关于办理提案情况的汇报,进行了评议,就进一步办理好提案的问题提出了意见。3改进办案方式,提高办理水平。一是积极推行“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使提案办理单位与提案者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达到互动效果;二是协助和推动省计委、省教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等承办单位积极创造条件,进行开门办案;三是鼓励和支持提案办理单位结合工作,带上提案下基层,走访提案者,共商办理提案的最好方案。

(五)第五次全体会议期间,1997年1月25日,审议通过了由提案委员会主任杨立所作的《政协甘肃省第七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七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1月27日,审议通过了《政协甘肃省第七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七届五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七届五次会议后,提案委员会主要做了以下工作:1积极宣传引导,组织征集提案。提案委员会适时印发了《致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全体政协委员的一封信》,鼓励委员积极提出提案,并对会议提案内容作出了具体的建议和要求。使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心中有数,提出更多、更好的提案。2及时交办,层层落实。1997年3月下旬,省政协、省人大、省政府及时召开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会上,省政府、省政协领导作了讲话,全面安排了提案办理工作。会后,提案委员会协助省计委、省计生委等单位召开会议,分解落实了办理责任,明确了承办的责任人,为进一步办理好提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3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办理质量。1997年5月下旬,提案委员会与省政府办公厅组成联合检查组,登门走访承办提案任务较大的省计委、省经贸委、省农业厅等12个单位,检查了提案交办后的落实办理情况,协助解决了办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另外,还对一些单位承办的重点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催办。

§§§第三节提案工作机构和人员组成

一、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提案机构和人员组成

甘肃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届第一次会议期间,提案工作的组织机构是提案审查委员会,其人员组成是:主任委员:薛程;副主任委员:沈求我;委员:李培福、王再兴、安振、黄静波、石砚之、余建新、陆为公、杨一木、杨子恒、刘海声、吴中、刘兰亭、史文秀、鲜维俊、焦胜桐、韩慨侠、张鸿儒二、省政协第一届委员会提案机构和人员组成

(一)第一届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期间未开展提案工作,无提案工作机构。

(二)第一届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期间,提案工作组织机构是提案审查委员会,其人员组成是:召集人:万良才、李翰园;委员:何承华、黄执中、孟浩、卢忠良、杨子恒、周祥初、严树棠、马培清、马重雍、孟炼百、冯国瑞(三)第一届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期间,提案工作组织机构是提案审查委员会,其人员组成是:召集人:马靖、万良才;委员:李翰园、黄执中、阮迪民、严树棠、马竹轩、马培清、卢忠良、曲子贞、周化南、陈云樵、许青琪(四)第一届第四次全体委员会议期间,提案工作组织机构是提案审查委员会,其人员组成是:召集人:马靖、李翰园;委员:万良才、黄执中、阮迪民、严树棠、马竹轩、马培清、卢忠良、曲子贞、周化南、陈云樵、许青琪三、省政协第二届委员会提案机构和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