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甘肃省志.政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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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提案建议(8)

共10条,对关于提案工作的职责、任务、工作方式规定得更加明确和具体,增添了不少新内容,为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提供了新的制度措施和保证(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评选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先进承办单位、优秀承办人员的通知》、《关于表彰1993年至1994年全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主要内容有:

1评选的目的:通过评选、表彰活动,调动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的积极性,密切承办单位与代表和委员的联系,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全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2评选范围: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各承办部门和单位,以及承办人员;3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部门成立评选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的评选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4评选条件:在办理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政策;认真组织、检查落实;领导同志带头解决建议、提案的问题;严格遵守上级的办理规程,本单位有具体的投诉制度、措施;有主管和分管领导;有专兼职办理人员;对各级、各类建议和提案,均能按限定时限办复完毕。在办理中,深入调研,尽心竭力地解决问题,基本做到进度有人抓,效果有检查;对几个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和提案不推不拖,主办单位积极联系,与其他单位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办理中,积极走访代表、委员,虚心听取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办理后,积极做好回访工作,主动征求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积极开展研讨,认真总结经验,虚心向兄弟单位学习,办复速度、质量逐年有所提高。

5评选办法:推荐、初选、评选。在初选的基础上,由评选领导小组审定优秀承办单位和优秀承办人员。

6表彰方法:评选结束后,将以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名义进行表彰奖励。表彰会拟与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交办会同时举行。

(三)制定《政协甘肃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这是第七届委员会期间加快和完善提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1995年省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在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的指导和推动下,从总结省政协提案工作经验入手,紧密结合甘肃提案工作实际,并参照兄弟省(区)政协的经验,草拟了《政协甘肃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草稿。并于1995年8月先后赴天水、白银、兰州、临夏、甘南,与二市两州及部分县区政协、部分承办单位有关负责人进行座谈,征求了对《条例》草稿的修改意见。在此基础上,又邀请省级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座谈,进一步对《条例》(草案)作了修改,并征求了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意见。1996年8月30日省政协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政协甘肃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条例》共6章、23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提案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第三章,提案的提出;第四章,提案的审查和处理;第五章提案的办理;第六章,附则。

1996年11月1日,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协甘肃省委员会办公厅以省委办发〔1996〕14号文件,将《政协甘肃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印发各地、市、自治州委,各行政公署、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及省直各部门执行。《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省政协提案工作制度及工作程序的健全和完善,是甘肃省政协提案工作在实行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方面的又一重大成果,为提高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提供了切实、有效的制度保障。

(四)1997年5月,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结合机关改革,按照有关要求制定了《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职责》,1997年5月6日经提案委员会会议通过。

提案委员会的职责是:

1制定本届各次全体会议提案工作方案和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

2宣传、组织、征集提案,不断提高提案质量。

3对提案进行审查立案,确定承办单位,并组织提案的交办。

4对承办单位的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提高办理质量和办案水平。

5加强与全国政协、各省、市、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和全省基层政协,以及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各承办单位的联系与合作,互通情况,交流经验,推动全省政协提案工作。

6向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报告工作。定期通报提案工作情况。

提案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提案工作方面的日常具体工作。

2组织实施提案工作计划。

3为提案委员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和召开的有关会议做好计划安排,材料准备、组织联系等秘书、服务及会务工作。

4及时向委员会报告提案征集和办理情况,草拟提案审查报告、工作报告和其他文件。

5加强与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及各承办单位的联系,及时走访承办单位,了解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协调催办,积极参与开门办案,主动配合承办单位搞好提案办理工作。

6负责组织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视察或调查。

7负责全国政协、各省、市、区政协提案委员会组团来甘考察、视察的安排、接待工作。

8负责与地方政协提案部门的联系和合作。

9负责提案委员会和办公室的文件收发传阅、印信使用保管、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和提案(原件和答复件)、提案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10负责办理提案委员会和政协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五节提案工作方面的重要活动

政协甘肃省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恢复提案工作后,围绕加强、提高提案工作水平和提高提案和办理质量,在进行提案的交办、督促检查、联系交流等方面,开展了许多重要活动,本节予以记述。

一、省政协第四届委员会提案工作重要活动

1979年12月,省政协第四届第二次全委会议恢复了提案工作,并提出:(1)政协委员的提案,有别于一般的意见或建议。作为提案,一经审查通过,有关部门就应办理或作出答复;(2)建议今后的提案内容应注意考虑以下方面,即:有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有关实现“四化”

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和需要推广的经验;有关某个地区和部门存在的重大问题。对于一般的意见、建议或者对个别人的意见,不作为提案提出;(3)提案的时间不受限制,不仅在大会期间可以提出,在闭会期间也可以随时提出。

1980年12月31日通过的《政协甘肃省第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将提案的处理,统一改为“研究办理”。

1981年3月27日,省政协第四届第十四次常务委员会议根据第四届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作出的“关于今后委员不仅在全体会议期间提出提案,而且在闭会期间,也可以随时提出提案的决定”的精神,随即成立了政协甘肃省委员会日常提案审查委员会,并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对10件日常提案作出了审查立案的意见。

二、省政协第五届委员会提案工作重要活动

1985年1月,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对提案工作提出了“时间不限、内容不限、人数不限”的“三不限制”原则,省政协进行了认真的传达和贯彻。10月28日,省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常委会议决定,将只在全体委员会期间受理提案的提案审查委员会改为提案工作的常设机构——提案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

1987年4月28日,省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就五届五次会议上委员提出的一些提案。邀请省物价委员会、省财政厅和兰州市政府、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对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物价问题及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进行了通报和介绍。省政协副主席马祖灵和副秘书长邓成城出席会议并讲了话。8月下旬,省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联合召开的会议上,向承办省政协委员提案单位的办公室负责人,当面送交了省政协第五届第五次全体会议提案。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杨立介绍了省政协第五届第四次会议以来提案的办理情况,要求政府各承办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提高提案办理质量,认真贯彻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转发的《政协甘肃省委员会提案工作细则》,认真负责地办理好政协提案,做到件件有结果、有答复。

三、省政协第六届委员会提案工作重要活动

1988年11月中旬,由甘肃省、陕西省政协提案工作部门倡导,在西安举行了西部9省(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会议,建立了在西部各省(区)政协间轮流召开西部省(区)政协提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1989年8月25日—30日西部9省(区)政协提案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在甘肃省酒泉市召开。陕西、云南、甘肃等9省(区)政协共有81名代表出席会议。会议认真学习交流了开展提案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同时对提案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和情况进行了研究和探讨。是年10月,省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和省人大、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负责人在省政府副秘书长杨立的带领下,到省计委、省建委、省民委、省交通厅、省电力局、兰州市政府等单位调查走访了关于省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以来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调查了解了各承办单位办理政协委员提案的好方法、好经验,同时也对进一步做好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意见和要求。

1990年7月中、下旬,省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和省人大、省政府、省计委、省财政厅有关人员组成联合办案组,赴平凉、庆阳地区,现场办理落实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

走访了庆阳、环县、崇信、静宁等13个县、市近70名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认真听取了他们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意见和要求,并与部分县人大、政府、政协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了解了提案办理情况,商讨了办理办法,现场办理落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42件。

1991年1月3日,省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传达了西部10省(区)政协第二次提案工作联席会议的精神;讨论通过了《省政协六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立案的意见》。

1992年4月11日,省政协、省人大、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召开省人大建议和省政协提案交办会议,交办了省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以来委员提案308件。副省长张吾乐、省政协副主席马祖灵等出席了会议。张吾乐副省长总结了1991年省人大建议、省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对做好1992年省人大建议和省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要求,马祖灵副主席也讲了话。6月26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向全省各有关厅、局、委、办发出了《关于抓紧搞好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为加快提案办理进度,提高提案办理质量,提出了6项具体要求,省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积极配合,落实《通知》精神。7月6日,省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邀请部分省政协委员、省政府办公厅提案处和甘肃省、兰州市邮电部门负责人,在陇西路省政协家属院现场办理“关于改善邮政部门投递工作作风的提案”,收到了较好的影响和效果。10月3日至12月31日,提案法制委员会组织力量,进行了催办提案、跟踪办案工作,帮助部分承办单位解决了一些提案办理方面的实际问题。同时,还走访了省级各民主党派和部分人民团体,征求了对搞好集体提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10月15日,省人大、省政协、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召开省人大建议、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邀请建议和提案的主要承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省人大、省政协、省政府有关领导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进度、办理质量等问题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和意见。11月18日,省政协召开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听取了省政府办公厅提案处、省计委等单位关于提案办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对一些较为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

四、省政协第七届委员会提案工作重要活动

1993年2月20日,省政协办公厅与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召开政协提案、人大建议交办会议。将省政协七届一次会议提案送交67个单位办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克俭、省政协主席申效曾、副省长崔正华出席会议并讲了话。4月15日,省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与兰州市政府共同召开了联席会议,就办理27位委员联名提出的“关于建议防治兰州市大气污染问题”的提案进行了研究和讨论。会议听取了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防治兰州市大气污染意见的汇报和政协委员的意见,讨论了办理提案的方案。省政协王平副主席出席会议并讲了话。

5月18日,提案法制委员会邀请部分省政协委员、环保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学者讨论了《关于切实防治兰州市大气污染的建议案》草案。5月24日—25日,省政协王平副主席带领提案法制委员会和祖国统一联谊委员会负责人赴陇西,对关于筹建陇西堂提案的办理问题进行了考察和调研。8月10日,提案法制委员会召开提案工作通报会。通报了本年度7月底以前的提案办理工作情况。10月23日,提案法制委员会召开座谈会,就《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的修改问题征求了各民主党派的意见;并就如何提高民主党派、工商联团体提案质量问题进行了座谈。12月10日,提案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传达了西部11省(区)政协提案工作第五次联席会议精神;通报了截止11月底的提案办理情况;并围绕1994年提案工作的安排部署进行了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