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俄国民粹主义及其跨世纪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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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80—90年代民粹主义运动的分化(17)

列宁使用广义的“民粹主义”这一术语,是从20世纪初开始的,特别是从1905年革命时期起,在说明新世纪之交出现的社会革命党和稍后的一般劳动派(系指人民社会主义者、劳动派和社会革命党)的特点的时候。有时候他直截了当地把他们称呼为“民粹主义者”比如,大多在《列宁全集》第12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中……但这时的民粹主义已经是在改变了的情况下、在不同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一种新的民粹主义,就其形式、活动环境和某些思想特征而言,它在实质上已有别于过去老的“经典民粹主义”了。尽管如此,列宁并没有把这种新民粹主义排除在老民粹主义发展的总体框架之外。同20世纪初“劳动派”活动相联系,列宁对民粹主义的社会意义和历史作用所作的评价,对理解更早阶段的民粹主义运动具有重要意义。正鉴于此,劳动派也吸引着苏联历史学家用来对19世纪后半期革命民粹主义运动的本质进行分析和阐述,就是说,要在劳动派与以前民粹主义者的对比中,了解他们在各个不同时期的历史环境中,在社会力量对比、各党派、阶级状况方面,他们的差别究竟表现在什么地方。

列宁之所以在各个不同历史时期赋予了民粹主义各不相同的含义,这是同列宁生活的那个历史时代相关的:列宁从19世纪90年代初登上政治历史舞台,从那时起,他是随民粹主义的历史发展一起行进的,因此对民粹主义也有一个认识发展的过程。

(二)列宁随民粹主义的历史发展对它有一个认识过程从本书前面的叙述中可以看出,俄国民粹主义有一个萌生、形成、发展、繁荣和演变的历史过程。这个过程从19世纪30—40年代始,到20世纪20年代终,前后经历将近一个世纪,经过了诸多发展阶段。在每一发展阶段中,都有不同的表现形态及不同的倾向和派别。与此相适应,在历史的原生态中,对这一总的思潮及其倾向、派别,也有相应的不同名称。列宁是在19世纪90年代上半期登上俄国论坛的;这时,正是民意党人遭到镇压,民粹主义运动面临危机,自由民粹主义广为泛滥的时期。普列汉诺夫也正值这个时期,即从80年代上半期起,开启了对民粹主义的斗争。而列宁与普列汉诺夫接踵,继续了对民粹主义的斗争,但列宁主要是同以沃龙佐夫等人为代表的“自由民粹主义”右翼和以尼·康·米海洛夫斯基为代表的“自由民粹主义”左翼进行斗争的。所以,列宁革命活动之初,在其著作中所用“民粹主义”或“现代民粹主义”一语,大多系指“自由民粹主义”。当时“民粹主义”这一术语也才出现不久;大体是从“土地自由派”自称“народник”(“民粹主义者”)开始,“民粹主义”一语才出现在俄国文献中,列宁将“民粹主义”用来专指80—90年代的“自由民粹主义”和“土地自由派”人物,是十分自然的。由于19世纪50—60年代平民知识分子登上历史舞台,产生、形成民粹主义思潮时,贵族社会往往把代表这一思潮的人物,如别林斯基、皮萨列夫等,称作“虚无主义”和“虚无主义者”;而70年代“到民间去”运动时期的一代革命者又被专指“巴枯宁主义者”、“暴动派”和“拉甫罗夫派”等(他们本身有时则称自己为“人民派”),革命民主阵营又把以车尔尼雪夫斯基为代表的60年代的革命者称作“遗产”代表者,所以,在当时或后来一个时期,显然,被称作“民粹主义者”的一批人,是同“遗产”代表者、“虚无主义者”、“巴枯宁主义者”等截然区分开来的。因此,在80—90年代,从普列汉诺夫到列宁,在文章中都把“民粹主义”与60年代“遗产”代表者加以区分。普列汉诺夫甚至说:车尔尼雪夫斯基“从来不是一个民粹主义者”普列汉诺夫著,汝信译:《尼·加·车尔尼雪夫斯基》,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89页。,就表明了这种情况。列宁在早期的著作中也讲,60年代“遗产”代表者“与民粹主义毫无共同之处”,同“民粹主义”的“基本观点”“毫不相干”,《列宁全集》,第2卷,第405页。他们“没有任何民粹派色彩”同上,第400页……这一说法给“民粹主义”所赋予的具体含义,反映了在当时具体历史背景下使用“民粹主义”这一术语的具体内涵,这与列宁在20世纪初以后,特别在纪念农奴制改革50周年及其以后,尤其是1913年写作《论民粹主义》时期,所用该术语的具体内涵是有很大不同的。否则,你怎么理解列宁在早期著作中使用“民粹主义”一语与《论民粹主义》一著中的区别呢?

到20世纪初,特别是随着1901年大饥荒和1902年高涨的农民运动(如乌克兰发生的农民起义),原本衰落的民粹主义又活跃起来,由民意党演变而来的“民权党”几经曲折组合,以社会革命党的面貌,焕然一新,登上政治舞台,又开启了民粹主义运动的新局面。

随着在建立社会民主工党过程中对俄国解放运动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特别是对民粹主义革命运动经验的吸取和总结,列宁对民粹主义的建党理论有了深刻的认识,所以从1902年开始,他对民粹主义的认识有了相当变化。这体现在有关社会民主工党建党纲领和土地纲领的制订上。在1902年底有关建党问题的理论著作《怎么办?》中,可以明显看出列宁吸取了“土地与自由”社,特别是特卡乔夫的“人民解放协会”的建党经验。

新世纪新的政治形势,特别是1905年革命,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列宁对民粹主义的认识。因为“1905年革命通过各阶级的群众性的公开行动展示了俄国的各种社会力量,也对民粹主义进行了一次总的检验,确定了它的地位。农民民主主义——这就是民粹主义的唯一的实际内容和社会意义”。《列宁全集》,第22卷,第327页。

特别是随着社会革命党在马克思主义影响下发生的变化,列宁对民粹主义有了更为积极肯定的评价。1905年1月,他在评论社会革命党的纲领时,就说它的纲领“草案前进了一大步”;其“进步表现在各项原则的内容上——从民粹主义进到了马克思主义,从民主主义进到社会主义”。《列宁全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76页。

1907年,列宁在《“十二年来”文集序言》中又特别强调,早在1895年在反驳司徒卢威的文章的最后几页中,他就“着重指出了民粹派作为一个正处于资产阶级革命前夜的国家里的革命民主派别的积极的(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特征和方面”《列宁全集》,第16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91页……这显然是告诉人们,他早就谈到了民粹主义的革命品性。

列宁从一个年轻天才的革命家,成长到一位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理论家,对俄国国情的认识,对推进马克思主义俄国化,其思想有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在1907年,随着对俄国国情认识的深化,他对民粹主义的评价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早在1894年的《什么是“人民之友”?》中,他曾写道:“在俄国,不仅在工厂,而且在最偏僻的乡村,到处都有有产者和无产者的斗争,而且这种斗争到处都是在商品经济基础上形成的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斗争。”《列宁全集》,第1卷,第199页。这些话显然表明,资本主义在俄国已经占统治地位;而到13年之后,1907年11—12月在《社会民主党在1905—1907年俄国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纲领》一文中,则依据下述资料——“欧俄1050万农户共拥有7500万俄亩土地,3万个大地主(主要是出身贵族的,也有一部分是暴发户)每户有500俄亩土地以上。总共拥有7000万俄亩土地。这就是基本背景”——得出结论认为,“这就是农奴主—地主在俄国农业制度中以至整个俄国生活中占统治地位的基本条件”。《列宁全集》,第16卷,第388页。这就是说,“地主土地所有制”在俄国还占“统治地位”。他据此纠正某些人的错误,说道:“某些马克思主义者的错误在于,他们批评民粹派的理论时,忽略了这种理论在反对农奴制的斗争中所包含的从历史角度看来是现实的和合理的内容。……他们忘记了这种理论反映着先进的、革命的小资产阶级民主主义,忘记了这种理论是同农奴制旧俄国作最坚决斗争的旗帜。”接着,他特别指出了民粹派的平等思想和“平分”地产的思想的意义,并说:“在当前这个历史时刻,这种思想确实反映了农民的这种愿望,并推动人民去进行彻底的资产阶级革命。”《列宁全集》,第16卷,第203页。

列宁对俄国“独特性”的认识也有一个发展过程。刚登上历史舞台的早期,他基本同普列汉诺夫一样,认为俄国应不折不扣地走西欧道路,相应地,他对民粹主义强调俄国传统的特殊性,往往是持无条件批判态度的;但到后来,列宁逐步加深了对俄国特殊性的认识。以至到晚年他主张改变俄国革命的“顺序”,认为应当从理论的另一端开始。这种情况也加强了列宁对民粹主义的认识和评价。

在1911年纪念“农民改革”50周年时写的几篇文章中,列宁明确划清了“两种历史倾向”的界限:一种是自由主义的倾向,一种是“民主主义的和社会主义的倾向”,“彼此界限分明”;《列宁全集》,第20卷,第176—177页。民粹主义其社会内容作为农民民主主义,是无产阶级团结和联合的可靠对象,属于同一革命营垒一边。列宁对此论述得是十分清楚的,这成了我们认识和评价俄国民粹主义的独一无二的准绳。

即使对19世纪90年代的“自由民粹主义”(即改革派民粹主义),列宁在90年代后半期与前半期认识也有出入。在最早的《什么是“人民之友”?》一文中,列宁开宗明义,说“他们是社会民主党最凶恶的敌人”,《列宁全集》,第1卷,第102页。把他们的文化主义和“小事情理论”视为“修补”和“加固”旧制度“基础”的举措;而到1895年在《民粹主义的经济内容》一文的最后,在指出“应该把它的反动方面和进步方面严格区别开来”的同时,强调自由民粹派向人民的普及知识、发放低利贷款、改良技术、振兴人民经济等等措施,是“一般民主的”、“进步的”,认为“这些改革在俄国实行得愈彻底,劳动群众的生活水平提得愈高,俄国生活中(现在已经是)最重要的和基本的社会对抗就会表现得愈尖锐,愈明朗”。这显然同前面对自由民粹主义采取严厉批判的立场不一样了;而且承认“自由民粹派”这时的措施是“改革”,是改革就有进步性,因此,近年俄罗斯学者称90年代的民粹主义为“改革派民粹主义”,是有道理的。

鉴于以上分析,可以清楚看出,《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采用列宁刚登上历史舞台时的提法,称民粹派“是马克思主义的敌人”《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人民出版社1949年版,第10页。,是完全错误的,是背离列宁整个思想理论体系的。我们说不仅不能把改革派民粹主义称作“敌人”,还应对其“进步性”予以肯定,这同时并不排除应对其消极面作应有的批判和斗争,因为它毕竟是一种农民社会主义,反映的是农民小生产者的一种思想体系,而且是在革命低潮时适应当时政治形势,而采取妥协策略的一种产物。

(三)列宁早期对改革派民粹主义的批判

民粹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分别属于不同的思想体系。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世界观,反映的是无产阶级的利益和愿望;民粹主义属于小生产者的世界观,反映的是农民、小手工业者等小生产者的利益和要求。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内容和阶级属性,是无产阶级社会主义;民粹主义的社会内容和阶级属性,则是小资产阶级民主主义。前者要求循着社会发展的客观自然规律,推翻资本主义,建立社会主义,最终实现共产主义;后者则主张在俄国传统村社的基础上,绕过资本主义制度,实行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所依靠的力量是无产阶级,所主张的是建立在唯物史观基础上的科学社会主义;民粹主义把农民及其村社理想化,所倡导的是建立在唯心史观基础上的空想社会主义。

由于思想体系不同,加上列宁走上历史舞台时正值资本主义在俄国迅速发展、工人运动蓬勃展开、马克思主义开始传播的时期,而在这个时期,民粹主义却开始在某些方面落后于时代,把资本主义看作在俄国的一种“衰落”和“退步”,企图仍然依靠农民和农民村社,通过特有的劳动组合,实现社会主义,这就在相当程度上阻碍了马克思主义的传播。所以,当时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列宁,必然同俄国马克思主义的先驱者普列汉诺夫一道,对当时在社会舆论界占主要地位的“自由民粹主义”,即改革派民粹主义,展开批判和斗争。

列宁首先对尼·康·米海洛夫斯基的主观社会学进行了批判。针对这位民粹主义理论家否定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对社会科学成为科学的伟大意义,列宁阐明《资本论》的主旨就在于,它揭示了“现代社会的经济发展规律”,说明社会经济形态之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而相应地,批判了尼·康·米海洛夫斯基所坚持的“主观社会学”的历史唯心主义。

列宁指出:“马克思关于社会经济形态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这一基本思想,从根本上摧毁了这种以社会学自命的幼稚说教。”《列宁全集》,第1卷,第107页。他从马克思所用的方法,即“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中划分出经济领域,从一切社会关系中划分出生产关系”,再“把生产关系划为社会结构,并使人有可能把主观主义者认为不能应用到社会学上来的重复性这个一般科学标准,应用到这些关系上来”;这样,唯物主义就提供了“一个完全客观的标准”,《列宁全集》,第1卷,第109页。这样,“只有把社会关系归结为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水平,才能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自然历史过程”。同上,第110页。如此,列宁便言简意赅地论证了马克思这一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从根本上颠覆了尼·康·米海洛夫斯基的主观社会学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