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载《文汇报》2012年7月24日第10版“笔会”。
西安音乐学院罗艺峰教授在题为“中国思想史中的‘音乐中心论’”的学术讲座中认为,在中国的传统思想观念中,“乐”的实践和思考,与天文地理、人文伦理、度量计算,乃至政治控制等等方面,均有紧密的关联。以至于可以认为,“乐”处于中国思想观念和文化实践的中心。为此,似乎在古代中国,“音乐”受到高度尊重并高度发达,故称“音乐中心论”。
笔者赞同罗教授将乐的文化实践与中国古代文化的其他方面联系在一起的观察角度,并且同意罗教授的所有举证和推论。但是,在古代中国,是否存在“音乐中心论”,笔者却心存怀疑。我的猜想是,正是由于“乐”在古代中国承担了如此众多、如此复杂的“非音乐”功能,“乐”的“艺术品格”可能受到严重挤压,乃至没有成长为现代意义上的“艺术”。或者用更加中性的描述性术语说,我们不能用现代“艺术”的角度去评判和审视古代中国的“乐”。实际上,罗教授在讲座之后的讨论中,也承认中国古代的“乐”与现代意义的“音乐”并不是一回事情。
针对这个问题,笔者不免要进行本能的“中西比较”。就汉语世界的学术关怀而言,中西文化比较,很重要的一个目的是要弄清楚,我们自己和西方这个“他者”究竟有何不同,以及通过这个“他者”的不同更清醒地认识自己。于是,就要带着自己的问题进入西方,并从西方的视角来看看自己。随手举例,我们可以询问,为何“律学”这个在中国音乐史学中几乎居于中心地位的特殊学科,在西方音乐史的理论和实践中却一直处于边缘地位?这是否意味着,中西两种文化对“音乐”的根本概念具有显著差异?或者,我们也可以发问,为何中国音乐直到二十世纪才产生了可与西方的“艺术音乐”相比拟的作曲家个人创作的传统?而为何在中国古典的文学和造型艺术中,中国却依然产生了明晰的“个人性”艺术创作传统?这是否意味着,在中国原来的文化生态中,“音乐”扮演着一个和我们现在所熟悉的境况完全不同的文化角色?如果确乎如此,那究竟是怎样的一种文化角色?保罗·亨利·朗的《西方文明中的音乐》透彻地分析和叙述了音乐在西方文化的整体运动中所扮演的特殊角色,那么,一个相类似的问题当然是,音乐在中国文化的整体运动中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
正如葛兆光教授的《中国思想史》一书所出色阐明的,中国古代的知识、思想和信仰世界确乎与现代中国带有强烈“西化”色彩的世界观体系完全不同,但自成一统,自圆其说,并且在两千多年的漫长历史中,维持了“华夏民族”的内在精神统一性。但随着“三千年未有之变局”的到来,中国被拖入“现代性”进程的漩涡中。至今,我们仍然身处这场巨大的转型之中。
因此可以说,中国音乐的“现代性”转型,就是从古代的“乐”文化转向现代的“音乐”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