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何谓懂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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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专业乐迷”自白录

本文原为杨燕迪音乐散文集《乐声悠扬》跋语,上海音乐出版社,2000年版。

本人的社会身份是所谓“音乐学者”,也就是一般所称的“音乐理论工作者”或“音乐学家”。但在内心中,我一直自认是个“专业乐迷”,即professional music lover。既为“乐迷”,通常专指“业余爱好者”,因而“专业乐迷”一语,不啻是个自相矛盾的“悖谬”(paradox)。从事“音乐专业”,同时仍“迷恋”音乐不能自拔,可能这在从事非音乐职业的“正牌乐迷”看来,不仅有点可笑,而且还少了几许“业余爱好”应有的刺激与新鲜。

除此之外,本人因为职业的关系,在音乐学院里从事教学与研究,因而该算作是彻头彻尾的“学院派”。“学院派”一词,在艺术界内和音乐圈中,并不是什么好听的褒誉,它所让人想起的,无非是些迂腐的笑柄和僵硬的陈规。当年,还未出道的一个意大利乡下小伙子投考米兰音乐学院,终因正统“学院派”教授们的一纸所谓“缺乏音乐才能和正规训练”的判决书而被拒之门外。谁料想,日后这位名叫威尔第的“乡下人”竟然成为意大利歌剧的泰斗人物,米兰音乐学院的“学院派”们一定为此尴尬万分。二十世纪的中国,出于异常的意识形态挤压,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音乐界中的“学院派”往往被视为“脱离群众”“孤芳自赏”的“另类分子”。因而,直至今日,无论中外,似乎还没有哪位音乐家由于自己的“学院派”身份而感到有什么特殊的光彩。

一边是近乎“悖谬”的“专业乐迷”自我定位,另一边是“身负恶名”的“学院派”音乐家身份,本人从乐,可谓“腹背受敌”,窘境由此可见一斑。即使在日常生活中,我也不时感到这其中所存在的紧张与压力。专业圈内,直至今日仍有很多“专业乐人”对书斋里的所谓“学问”与“研究”鄙夷不屑,“音乐学家”因而一直是音乐界的“边缘人物”,身份和功能都显得非常暧昧。而广大的普通乐迷,他们对于音乐的高强度投入以及鲜活的切身体验,常常会令“专业乐人”们感到汗颜。

我在整理《乐声悠扬》一书中的“音乐笔谈”时,突然觉得,这些文字也许均出于自己一种下意识的期望:企图证明“专业乐人”——更进一步说是“学院派”的音乐学者——在“迷恋音乐”时不仅同样有可能保持“正牌发烧友”的“热度”,而且也许有可能具备更多的“专业视角”与“历史维度”。就我个人的经验而论,“爱乐”是“理解”的先导,而“理性识见”是“感性体验”的保证(如我在《何谓“懂”音乐?》一文中所述)。“仅仅感受音乐而不思索音乐会失去音乐的真髓,仅仅思索音乐而不感受音乐便丢掉了音乐的灵魂。”——我写在《音乐断想》一文中的这句话,其实是指导《乐声悠扬》一书所有文字写作的“主导动机”。

用文字捕捉音乐,实际上“危机四伏”。音符与文字,音响与语言,两种表达媒介,各自遵循着不同的逻辑与规范。“语言结束之时,正是音乐开始之际”,这句耳熟能详的老话,一语道破了语言在音乐面前的无奈。因此便可以理解,为何在专业论文中,对音乐的说明大多以“干冷”的结构技术分析为“正宗”;在很多时候,语言“回避”着音乐,历史背景资料式的文字写作替代了对音乐作品本体的关注;而在乐迷朋友的诸多赏乐文章中,充盈着强烈的感受、花哨的辞藻与无羁的联想,文采斐然,但似乎偏离了真正的音乐“客体”。由此在文字与音乐两者关系上,引发了最为极端的“取消主义哲学”:其源出自奥地利哲学家维特根斯坦著名的“箴言定律”——“凡是能够说的事情,都能够说清楚;而凡是不能说的事情,就应该沉默。”

然而,我始终固执地相信,文字与音乐,类似音乐演释与音乐作品之间的关系。文字是对音乐的再度诠释,音乐中的某些特质必须通过文字的解析才能得以揭示。英文中“interpretation”一词,既指音乐表演的演释,也意味着以语言文字为媒介的批评实践,这个语言现象绝非偶然。《乐声悠扬》一书中所收集的这些文章,也许并没有企及“诠释”的境界,但它们作为我个人的一些尝试,如果令读者感到,文字确是在真正地“触及”音乐,便已足矣。

应该感谢我的好友——编辑李章,是他在1994年夏的约稿邀请,使我开始了这种“非学术性”的音乐散文写作历程,而且至今一发不可收。回想当时,正是那篇发表在《音乐爱好者》上的《无言的恳谈——漫话室内乐》,使我隐约意识到,用文字诠释音乐尚有很多未知的可能性。很快,我就感到了这些针对乐迷朋友而写的文字的“反作用力”——自己的笔端似乎获得了某种“解放”。原先很难在学术论文中得到释放的“听乐”“思乐”和“爱乐”心得在此得以“幸存”,我也通过这些文字的写作,趁机梳理一下自己的音乐思路。附带的一个益处是,这种类型的文字写作逼迫我转换和改善文风,原来自己所习惯的“论文八股”和“食洋不化”的“翻译腔”,终于得到了某种程度上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