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载《文汇报》2008年2月19日第11版“笔会”。
英美世界中,与演奏(音乐表演)相关的哲学思考,近来热衷于两个彼此有些关联的问题,其一是所谓的authenticity(本真性),其二是音乐作品的identity(这个单词在中文中没有严格对等字。一般翻译为“同一性”“身份”“本体”等等,都不是最确切的意涵,但又都沾点边。这个词,应该指的是一个事物无论如何变化,都能够让人识别出来是如其所是的那个东西。我甚至怀疑,这个问题之所以存在,从根本上说,正是由于西文的特殊思考习惯所致)。
但似乎这两个问题并不是演奏中的实质性关键。前者是因为古乐运动(historical performance)引发,后者是分析哲学从现象学哲学家英伽登那里受到启发,随后又拼命钻牛角尖所致。刚刚出版的英国哲学家瑞德莱的《音乐哲学》一书,质量较差也比较乏味的一章就是谈演奏的第四章。因此,在接触英语文献时,还是要带着批判的眼光。美国音乐理论家、批评家Edward T. Cone曾提出“演奏作为批评”的思路,很有意思,但他好像完全没有接触过德国的诠释学哲学,因而未免眼界狭隘。
我的猜想是,演奏的实质并不是也不可能是再现作品的本真,而是在新的历史文化条件下,对原作品的意义再生产和再生成。而按照诠释学的原理,这种新的意义生成并不是违背原作,而就是属于作品存在的一部分。演奏之于作品源源不断的生命力,正在于此。这些认识,自然是受了海德格尔与伽达默尔等人的影响,但也不断在诸如古尔德、切利比达克和陈宏宽这样的音乐表演家的实践中得到验证。某演奏家或指挥家手下的贝多芬是否是贝多芬原作的本真体现,这实际上并不是一个很有趣的问题。更有趣的问题可能是,他在贝多芬的作品中,在并不违背任何谱面指示的前提下,又发现了什么前所未闻的意味。
莫扎特的音乐具有变幻莫测的心理多维性,贝多芬的音乐则是倔强、尖锐的单维体。于是,莫扎特触及了人生的神秘,而贝多芬揭示了宇宙的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