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鲁院作文:中国少年作家班优秀作品选(高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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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晓兰

辽宁省铁岭市求实中学 秦野

(学号:9711064)

学校面临破产,十七岁的我离开了学校,在城市的灯红酒绿中漂泊着。

第一站——东北要市锦州。

《锦州日报》的刘老师——我的责编,帮我找了一家书店。书店很阔气,据说是全市最好的书店,我很庆幸。工作虽然清苦了些,但毕竟是个“有氛围”的地方,只可惜好景还没有我的头发长,我便被炒了——因为我不止一次的犯了店里的规矩——营业时间不准读书、这规矩就如同一位母亲将乳头放进婴儿口中,而不让其吃奶一样,没有办法,我只好领了几角工资,夹着铺盖卷“走而了之”了。

举目无亲,投向何处。第一次,我将行李铺在东站那冰冷的地板上睡着了。第二天,我夹着包裹在市井中乱窜,竟没有一家店面肯收留我,无奈之下,我只好“偷渡火车”来到了我漂泊的第二站——东北第一大市,沈阳。

走出车站,心中似乎轻松了许多。蒙蒙的小雨,蒙蒙的天空,还有人们蒙蒙的面孔。摸了摸贴身口袋,硬硬的还有一枚硬币存在。寻思了半天,终于鼓起勇气给一位联系较为密切的笔友打了个“求救电话”,放下电话,我竟落泪了,第一次品味到——泪水原来是这样的咸涩。

不一会儿,笔友和他的父亲开车把我接去了,这样,我便在他家的“东方之珠”酒歌城落了脚。

开始的几天,笔友常常跑来看我,问我是不是有什么作品问世,供他先睹为快。我有个习惯,没发表的东西,只允许编辑一人看。后来他不来了。我于是和其他打工的一样,日里在台前台后忙活着,夜里将包间内的椅子一拼做床,铺行李便睡。老板对我还是不错的,让我负责前台的帐目,但不准我触及货币。打烊之后,我便“铺”上“床”,拿出稿纸来写些尚可以换点钱来的文字。

这样,平平淡淡的过了三个月,投出的稿子也有了回音,除却两份样报外,就如石投海了。这就好比一个喜欢养狗的人,拿个包子,想和狗换些粪便做肥,可这狗却吝啬得很,只是放了个屁而已。

于是我继续我的创作,这时候,晓兰闯进了我的世界。

一天打烊之后,我正伏在“床”上赶稿子,她敲了敲门,走了进来。望着这位十七八岁的前台服务员,我的心里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冲动,但转瞬即逝了。

“小野,帮我看看稿子,好不?”

我吃惊地看了她一眼,接过了稿子。读罢,我惊异于我面前的这位女孩儿了:一头披肩长发,眉毛,眼睛,还有鼻子乍一看,一点儿也不愿去看,别扭极了。细看时,才发现布局还很合理的,便多看了几眼。

“我的大作家,提提高见吧——”

“哪有什么高见低见的。这个比我写得强多了……”

真的没有想到,我开始怀疑这是上帝的安排,在人生地不熟的沈城的餐厅里,竟遇上与自己有共同爱好的人。

晓兰的家是河南的,中考失利后离家出走来到这里打工,这儿是她的第三个打工点了。本想打听一下具体情况,却想起了同学告诫我的一句话:你对一个女孩越是了解,越是证明你爱着她。我便将到了舌头尖的话给吞了回去,噎得我半天没说出话来。

看着她的样子,忽地有了一种感觉,那种感觉,是久别的游子对故乡的眷恋,是久别的故友重逢的惊喜。

只恨那不懂事的保安,近凌晨时,他敲了敲门,示意晓兰离去。外面蒙蒙的下起了小雨。我说,稿子先放我这儿,我送你回去吧。

她在不远的地方租了一个十分破旧的楼,看样子远不及兵马俑年轻。我小心地踩着凸凹不平的楼梯,像踩一团豆腐渣似的,生怕一个不小动踩它个碎骨粉身。

这是一个宽敞的房子,有两个房间,但卫生间和厨房在起,让人看了十分不舒服。

“你自己住吗?”我问。“现在是。”“以前呢?”“和我一起住的那位前几天嫁出去了,我还当了回伴娘呢!”她说得很激动。“今晚你就住那屋吧,条件差了点,但总比你走黑路放心些。”她像大姐姐似地说。让我好感动,有了一种家的感觉。

那夜,我失眠了,大脑中一直浮荡着女孩的形象和她的稿子。清晨,晓兰叫醒了我,我拖着略发疲倦的身体回了店里收拾我的“床”。

要是能在她那住该多好啊。我胡思乱想着。

“小野!”晓兰叫我。

“晓兰,稿子我给改了一点,拿回去参考参考吧!我的建议仅供参考啊!”我说。“小野……”“还有事吗?”“没有。”“干活去吧。”

渐渐地,我发现她是一个很刻苦的女孩儿,从我这里借去了几本文学理论书籍,而且做了大量的读书笔记,我疑心她此时若考研什么的决没问题。

交往多了,同事的风言风语自然少不了,这就好比你给人家免费做广告,人家多半是不高兴的。我问她:“你在乎吗?”她摇了摇头。

“小野,搬过去和我一起住吧!”晓兰吞吞吐吐地说。

我睁大了眼睛,竖起耳朵,吃惊地望着眼前的女孩。

“搬过来和我一起住吧!”她又强调了一遍。

“为什么?”

“有些害怕。”她的眼中闪出一丝让人难以琢磨的神态。

这样,我住进了新北路十号这幢比兵马俑还要古老的楼。入住几天,发现这楼没有几家住户,十分奇怪。原来是这楼经常“闹鬼”,大部分住户都搬走了。这是公楼,卖不得,便只好出租了,租金是每月7O元比全市最低价还少。对我们“打工族”来说,太难得了。难怪晓兰会选择这里呢。这楼后的公园曾是个刑场,前几年才改建公园的。据说这楼便建在刑场之上,所以才闹鬼的。“你相信有鬼吗?”我问。“不信。”“那你怕啥?”“怕人。”

小楼环境绝佳。静得出奇。夜里听不到汽笛声,更没有音响之类的喧闹。这时,我便和兰相对而坐,写稿子,一直写到眼睛睁不开为止。

兰递我一杯咖啡,我喝了一口,抬起头来看着她。“看我干嘛?”“将来我老婆像你一样就好了。”我说。

她红着脸说:“真没出息,20没出头就想老婆了”。

店里每个月每人有两天的假,我和晓兰串到了一起,兰让我陪他去春风文艺出版社送书稿的结尾部分。

编辑接过稿子,安排我们在接待室里等待一会儿。

“兰,你觉得怎样?”

“不知道。”

过了一会儿,编辑出来了,取出晓兰以前的稿子。说:“主编说这书稿有一定风险,需要作者预支点“赞助”。我和兰相视一下:上帝呀,我的温饱刚解决,哪来什么“赞助”啊。

带上书稿,打道回府。晓兰依旧创作她的小说,而我已十分惦念学校的情况,便请了几天假。

学校重新组建了董事会,成了股份单位。我和校长 face to face 地谈了一个上午。最后校长让我回来读书,费用全免,希望我能以文学特长进大学为学校创牌子。

我给晓兰打电话,她不在店里,我有些着急,匆匆赶回店里,店员说她不干了。我又赶回新北路十号,兰不在。我失落地坐在那儿,铺开稿纸没头没脑地记录起我的心情。

写着写着,楼下传来少有的嘈杂声:

“我给你赞助,出书,不就一万块钱吗?”

“不行——放开我……”

这是兰的声音。我匆匆跑下楼去,只见老板抱着晓兰,晓兰苦苦地挣扎着……

“放手!”我大吼一声,空气在我的吼声中凝固了。老板呆呆地松了手,晓兰呼地向我奔来,我扶住了她。

老板看清是我,大声说:“不在店里干活,上这干啥?”

“放我的假,您就少管我干啥!”我咬着牙说。老板走了过来,拉着晓兰,晓兰死死地拉着我。

“你放开!”我说。

“你管得着吗?小心我炒你!”老板恐吓道。

“我先炒了你!”我抡起拳头照他的脸就是一下,他向后退了一步,提起一只脚向我端来。

“你儿子没告诉过你我会武术吗?”我搂着晓兰闪身躲开这一脚……

“别打了!”晓兰喊道。

老板恶狠狠地丢下一句:“你们明天不用上班了!”之后便土豆搬家——滚球了。

我抱着晓兰回了房间,她伏在我的肩头哭了好久,好久,似乎把中考的压抑,打工的委屈全留给我的肩头。

“别哭了,晓兰。”我轻轻地摩着她的头发。

“我想回家。”兰说。

“你该回家看看了。”兰依在我的胸前静静地睡了。我的心底涌起一种莫名的冲动,低下头轻轻地吻了晓兰的额头。

“别走,我害怕,抱我……”兰把我搂得更紧了,这大概是句梦话。

我告诉兰,我要回学校读书了。兰羡慕地望了我一眼,那目光是复杂的,我知道,她也知道。

这样,她登上了南下的列车,我买了北上的车票。

名家点评:

小说中“我”的打工生涯,其他打工者相差无几,”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当然,这是无可奈何的。

作者喻有书在眼前而不许读“这规矩就如同一位母亲将乳头放进婴儿口中。而不让其吃奶一样”。这表现了“我”爱书之热烈。

小说中第二部、关于狗和包子的比喻,好是好,但毫无美感,是不可取的。

“我”在百无聊赖的打工生涯中,遇见了有共同爱好的晓兰,与她同住一屋却没发生什么事。如果小说仅如此,便显得少了曲折。作者在高潮部分安排了老板和晓兰的冲突,”“我”挺身而出,这样,便把“我”和晓兰的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性格表现出来了。也把打工的艰辛呈现在读者面前。

结尾看似平淡,却隐隐有一种惆怅。

程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