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一中 孙鹏
(学号:2071060)
深冬的太阳慵懒地照着大地,阳光不经意地洒进她深深的皱纹。她喜欢这样的阳光,但又害怕这样的阳光 — 经常和她一起晒太阳的老人一个一个地晒没了。
她手拿着未纳完的鞋底,木然从在门上的小板凳上,看着远处空旷的田畴,目光阳沉而悲哀—
和她同一天嫁进这个村的仵婶一个星期前住进了村东的那片乱坟堆—她抬眼都看得见,新坟的土似乎很黄,她想起了电视里看过阎王爷的长袍子就是黄的。
她将目光移回了正纳鞋底,自从丈夫过世纳鞋底已成了她精神的寄托。不纳鞋底她干什么呢?记得以前也抱小孙子的,但自从她走起路来无奈的东倒西歪之后,媳妇便买回了那个古怪的小四轮车,孙子便整日的坐在了车上。不知为什么,那辆车她怎么看都像是她当年剪羊毛时装羊毛的车子,那时,她是村里有名的“巧姑”,剪了羊毛她会纺出很长的毛线,再织成毛衣,有时还会染上颜色。后来,她嫁人了,婆家没有羊,她便在婆婆的斥责声中学着纳鞋底,鞋底的针脚越纳越整齐,就像她在婆婆死后日子越过越顺心一样。再后来,有了儿子,娶了媳妇,抱了孙子。她从来都瞧不起媳妇—媳妇边纺线车子都没见过。她还会经常唠叨媳妇不会纳鞋底,但媳妇从来不学着纳,也根本没学的意思,只是装了又长又这的灯在那些小兔崽们交的本子上划划点点……
“陆婶,你想啥呢?”
“喁,没,没啥。”她抬头看了看眼窝深陷的戚婶什么也没说。她低头又纳起了自己的鞋底,突然,她的手抽搐了一下,一大滴血滴在了雪白的鞋底上,但似乎并不显的鲜红,而是一些暗淡。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针锥常扎到她的手,似乎很久以前儿子也曾急切地问:“妈,你的手没事吧?”唉,—那确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现在儿子常穿了忘祖的西服外出。她,苦笑了一下,突然又想起什么似的猛然抬头,但却只看到了小孙子好奇的大眼睛。
太阳已西斜,不知何时起风了,吹的人冷冷的。戚婶早回家了,媳妇也将孙子抱回去了,但她仍不愿进屋,又拿起针锥戳向硬邦邦的鞋底,但她又马上停了下来 — 她发现鞋底的针脚不知何时起变的如此杂乱,她久久地注视着鞋底,手开始颤抖,媳妇喊她吃饭也未听见。
村东,几个人影带着刺耳却不悲伤的哭泣声向村里走来,她记起了今天是仵婶的“头七”!
她,急急地收拾了针线,提了板凳,关紧了门……
名家点评:
特定的环境,特定的生活可以成就一个优秀的作家,抑或使作家生出一篇优秀的作品,这活不错。作者身边平凡的生活,平凡的经历触动了其创作灵感,从而使作者写出了这篇生活化味道很浓的小说,这种创作意向让人欣喜。这篇小说大多的地方是以细节描写来完成的,巧妙的交错使之有血有肉。
但切忌写作需要一种口语化和方言语言,这样会使文章更自然,更易让人接受,继续保持这种乡土味很浓的写作态势。
对主人公的回忆部分的描述略嫌粗糙了些,如能细致入微地加以描写,会更动人。
祝进步。
谷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