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名的仪式与打人索名有异曲同工之妙。孩子生下来后先不急于取名,而是找阴阳先生择一黄道吉日,等日子一到,便举家出动,在大路之畔,提上果品食物,焚上香烛,点燃纸钱,尔后静立路边等待行人。当第一个路过身边的人走过来时,大家捧着食品,一拥而上,请路人享之以食,并求其给孩子当干父母。过路人不得推辞,必须承认自己是干父或干母,并给孩子赐以自己的姓为姓、另取一个名字做名。据说有些撞名者常和阴阳先生串通一气,以便享受不要钱的食品,做一做不用担抚养责任的干父干母。至于姓名则随便取一个,见花是花,见草是草,见了驴就叫驴儿。
对付无赖,撞名者又发明了一个“惹不起躲得起”的办法,那就是自己取名。其法类似于此,即“以三炷香烛祷于路上,烧纸钱、抛饭食,以饱过往之恶鬼。”然后自己给儿女名曰“路养”、“路娣”、“路得”等等。此法一出,无赖们除了由“干父母”名换为“鬼名”外,享嗟来之食的口福却仍不为破除。
撞名也好,寄名也好,方式不同,目的却大同小异,无非是为了儿女平安度日,健康长大,不致遭受飞来横祸,徒添伤悲罢了。
(九)其他起名
盼子法。父母在连连产下女婴,盼子心切时,会在为女儿取名时用上根(跟)弟、玲(领)弟、招弟、盼弟等有趣名字。
抱子法。夫妇膝下无子,从外地或外姓抱养一个孩子。此类孩子的名字中,常有一个“来”字,如来宝、来娇、来根、来发。
性变法。夫妇接连生儿,或接连生女,于是将其中某个男孩取女孩名,当做女儿养育;或将某个女儿取个男孩名,当做男孩看待。这在民间常常见到,前者取名如新妹、宝姬、秋月,后者取名如亚男、家骏、家雄等。
继拜法。有些为人父母者,认为自己的孩子命薄,非有两姓以上的人共养,才能成人。于是将孩子过继给异姓夫妇,再拜请他们另取新名。这类孩子的名字往往为某姓的养子之意,如:何养、周留根、张清(请)苗、郑抱贤(婴)等。
少数民族的命名仪式和汉族的不同。受文化开发早晚的影响,他们的仪式往往还停留在“名字拜物教”观念的影响中,命名仪式带有很原始的宗教色彩。另外,有些仪式不仅出现在史书上,即便是在社会发展了的今天,仍然风行不衰。
聚居在云南省景洪县基诺山的基诺族人除了本名外,孩提时代还有“定魂名”。其命名仪式颇有韵味:孩子出生9天后,父母要杀一对红色的鸡,宴请亲朋及乡村长老。然后在孩子的帽子上结一个红绒结,以求吉祥如意,再由主持“阿桑姆”(即定魂)仪式的巫师取名。如巫师叫“不拉跑”,就以“不拉”作为孩子定魂名的开头读音。如不拉昨、不拉辛、不拉者等。不过,定魂名仅限于男孩使用,而且不继续传下去,只是作为得到社会承认的象征性名字。
纳西族人主要居住在丽江地区和永宁地区。丽江地区的纳西人在孩子满月时举行家宴,并在此时集思广益,为婴儿取名。而永宁地区的纳西族摩梭人对命名比前者看重得多。他们在婴儿降生当天或第二天,就要请达巴或喇嘛为孩子举行隆重的命名仪式。先将鸡肉、猪肉、饭团等供于灶神前祭祖先,然后进行占卜,根据母亲的年龄、属相以及孩子出生的年、月、日、时,推算出属于八卦上的哪个方位,就把与孩子方位一致的神佛名字挂上一两个字,作为孩子的名字,以祈求神佛保佑。
哈尼族人起乳名仪式最为独特有趣。生下婴儿后,婆婆要在庭院里烧起一堆大火,将胎衣烧毁。烧过后的胎衣应盛人小竹筒中保存起来,与此同时,另有一位老者在屋内抱起婴儿,口祷祝福词,并用食指在婴儿的脑门上轻轻点一下,同时说出自己心中想到的婴儿的乳名。乳名的宣布也有仪式,那是在孩子生后的第三天早上举行。在此之前,婴儿的父亲要做一系列的命名准备工作,他得做许多拳头大小的糯米饭团,粘了舂烂了的老乳豆和一小条鸡翅膀肉在篾桌上堆成塔形。如果小孩是男孩,还要请一位男童,提一竹筒糯米,穿一身劳动服,扛一把小锄头;如果是女孩,则请一女童提一筒糯米饭,背一副蓑衣背架,持一把砍刀。一切准备就绪后,婴儿的父亲向大家宣布小孩的乳名。若小孩叫“库伊莫”,是男性,穿劳动服的男童这时就得到主人院子外面锄地,表示婴儿长大后能耕田种地;若孩子是叫“楚角”的女孩,背蓑衣背架的女孩则要在婴儿母女面前将手中的砍刀晃三下,表示女儿长大后会砍柴做饭什么的。生活在云南哀牢山和天量山地区的百万哈尼族同胞,就是这样为下一代取乳名的。
少数民族中也有奉行简单易行而又风趣别致的命名仪式的。生活在我国中西南部的瑶族人就是一个代表。孩子出生当天,其父出门为子寻名,遇到的第一件物事就是小孩的名字,据说这样做主要是用于区别同姓名。如一位姓盘的瑶胞生了第三个女儿,一般取名盘三妹。为了区别其他的盘三妹,他得出门去找名,若一出门便看到一只燕子,孩子便叫燕子三妹。如遇到有人赶羊上山,就叫羊三妹。据说,现在仍在世的一位瑶胞名叫房买德石头一公,“石头”之名就是因他的父亲出门时第一眼见到一块石头而取的。
男孩、女孩的起名习俗
一、男孩的起名习俗
自古以来,重男轻女,男子的地位高于女子,男子出生来到这个世界似乎比女子更受欢迎,更受宠爱。
从原始社会的母系氏族时代结束以后,男人便成了这个世界的主宰者,国家政权由男性掌握,天下大事由男性完成,男孩子身负传宗接代的历史使命,又担当光耀门庭的重任。各种起名习俗与方法,实际上也是以男子为主要内容的。男孩大都被父母寄予厚望,在取名时多被父母投入了较比同胞姊妹更多的感情。
从取名史迹上看,历史上取男名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
1.表示光宗耀祖、热爱家庭的,如继祖、承祖、敬先、孝先;怀祖、念祖、敬宗、孝宗。
2.表示启后的、继业的,如延嗣、广嗣、荫孙、蕃孙;继业、继昌、绍武、绍裘。
3.表示报国、救民、平天下的,如建国、立国、报国、兴国、济世、柱国、爱国、扶中、振中、振华、兴华、爱民、爱子、民子、民生、公仆。
4.表示阳刚品质和性格的,如刚、正、直、真、钢、铁等。
5.表示意志刚毅和力量巨大的,如志坚、志刚、铁牛、强力、如铁、正刚、铁柱。
6.表示阳刚之气的,如劲松、劲草、旭东、大春、大海、浩天、浩然、石泉、石坚。
7.表示吉祥、福禄和预兆事业发达的,如大华、进喜、德荣、德茂、汉祥、运高、生禄、寿康、应吉、顺达、秉贵、厚福、开富、永生、宝瑞、玉和、仁兴、际泰、元发、造时、乃超、长胜、成基、国柱、志远、广才、德榜、家栋、国梁、立功等。
8.选择一些反映当代人观念和理想追求的字入名。如卫华、跃华、振华、爱华、爱国、共和、卫红等名字在前些年简直铺天盖地。但这类字多了,重复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并且有的名字显出单调,因此这并不是一种值得提倡的起名方法和技巧。男性人名应该讲求艺术性和个性,在此基础上,反映个人的情趣志向特征和男性的阳刚之气,也许是我们可以努力的方向。
二、女孩的起名习俗
1.中国古代姓名文化——妻从夫姓
中国古代姓名文化的一个普遍现象:已婚妇女都有两个姓氏,也就是人们所熟悉的“妻从夫姓”。
对已嫁女子以夫家姓氏相称的习俗,大致在汉魏之际构成雏形,到南朝末期已成一种社会风气。这种情形可能同世家大族式的家族组织逐渐形成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特别是到了东晋南朝时期,以庄园为范围的同宗聚居已经是战乱年代中求得家族生存和发展的主要形式。把妻冠夫氏作为一种称谓原则确定下来,可以增进家族各成员间的凝聚力。同时也使妻子对夫家人身依附的关系进一步加强。李氏、王氏、阿李、阿王……这就是五代以后已婚妇女留在官私簿籍上的“称谓”。
不过,这种“称谓”只有在依附丈夫的前提条件下才能被认定,如果丈夫已故,或因其他原因需要她们以法人资格或独立人身份出现于公共场合、官私文件(如案牍、契约)中时,由于众多人同用一个姓氏的现象普遍存在,这种过于简化的称谓难以起到识别作用。于是就出现了把丈夫的姓氏加在妻子的姓氏前面的解决办法,如“刘王氏”、“赵邢氏”、“洪李氏”,既标明已婚身份,又提示她是某姓成员及其母家的姓氏,可谓一石二鸟。所谓“妻从夫姓”的称谓习俗,正是在这种历史条件下为适合一定需要而产生的。
总的来说,女性的称谓习俗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尚未成亲的女子,在姓前加上孟(伯)、仲、叔、季来表示排行,例如孟姜、伯姬、仲姜、叔隗、季姒。
(2)出嫁之后,在姓前加上自己所出自的国名或氏,例如齐姜、秦赢、晋姬、褒姒、国姜(国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