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诸刺王僚的血腥一幕,乃让国、让权的必然结果,也是断定“让国=乌托邦”的佐证。
让权、争权的梗概如下:
公元前527年,王余昧死。死前有意传位于季札,季札避让,于是传位于儿子王僚。王僚当上吴王之后,在权力合法性问题上与公子光发生严重分歧。王僚是王余昧的儿子,公子光是王诸樊的儿子。公子光坚持兄弟继承的遗训(实际上自己想当王),王僚认为,既然季札放弃继承权,就应该还原子承父业的国祚传承模式,自己就是合法继承人。一山不容二虎,必须平息分歧。然而,请神容易送神难。结束让国让权,必须流血。面对二者择一的局面,必须有一方死。
公子光抢先一步发难了。
伍子胥将一个叫作专诸的人介绍给公子光。公子光待他以上宾,把宝押在了专诸的身上。
公元前515年四月丙子日,公子光把甲士埋伏在地下室,请王僚赴宴。王僚很谨慎,一步一兵,贴身紧随。然而,智者千虑必有一失。藏在地下室中的专诸,把匕首藏于鱼腹之中,假装送菜。专诸将鱼送至王僚面前的时候,突然抽出匕首,刺向王僚。王僚的卫士急忙用剑刺穿专诸的胸膛,专诸当场毙命,但王僚也不治身亡了。公子光如愿以偿当上吴王,是为阖庐。
吴国的让国让权酿成的悲剧,就此收场。
上一代谦和仁爱的“让”,与下一代残酷无情的“争”,恰成鲜明对照,形同霄壤。
想必司马迁写这段故事的时候,搜罗传闻,绞尽脑汁。要不怎能如此高蹈细腻,兴味悠长,令人为之顿足三叹,久读而不释呢?
让国让权的先辈们自己也不曾想到,他们欲射一马,误中一獐,他们的让国让权,并没有达到消灭互相杀戮的目的,没有缓和由于权的离间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互相仇视。让国让权对于历史的作用,不过是教训后人在权力面前不能存半点妇人之仁,告诉权力熏心的人:心不狠,祸先行。
公子光下成为后人景慕不置的英雄,他因刺杀同宗成功而名留青史。
在权力面前和平共处,建立文明的游戏规则,成为中国人永远学不会的功课。春秋战国不论,仅就秦开创大一统皇权专制之后而言,中国人被权力弄得再也没有宁日了。哪怕哀鸿遍野,民瘼深重,也绝不会有人过问。权力的局外人觊觎权力自不待言,就是权力内部,也没有一日停止过争斗。子杀父,父杀子,兄杀弟,弟杀兄,臣杀君,君杀臣,甚至母亲也可以残忍地杀死自己的亲生儿子——一切都是为了权。
权,让中国人为之朝思暮想,为之神魂颠倒,为之六亲不认,为之黑白不分,为之禽兽不如。权,使得一人独乐,而天下的机趣全无,使得真理不彰,正义不显,使得人们把注意力全都集中在一小块龌龊之地。
争权不像争国,完全可以普及到引车卖浆的最下层,人人参与。中国历史上,除去司马迁等少数良知未泯的思想家,绝大多数御用学者或名师硕儒都是在为权而布道,造成政酷民贪这一令人尴尬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