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重的起源
举重,又称奥林匹克举重或竞技举重,是由抓举和挺举两个项目构成。举重项目发展至今经过了漫长的演变过程。
原始社会初期,人们为了猎取食物和防止猛兽的侵犯,不得不搬起或举起很重的东西,或者拿起有一定长度和一定重量的木棍进行自卫。为了有足够的力量,我们的祖先经常用举起重物来增强体质、发展力量和锻炼勇气,这就是最初的举重。
在2500年前,古希腊就有了举重的记载。有一个名叫米隆的大力士,可以举起一头牛。希腊人最早利用专门器械来发展力量,增强体质,这种器械称为“哈特利斯”。它两头大,中间小,可以用手握住。锻炼时一手拿一个,既方便又可以做出很多动作来。在雅典的运动场边上曾有一个铁球,只有能举起这个铁球的人,才有资格参加比赛。在希腊和古埃及的雕塑中,都可以看到身材魁梧、肌肉发达,举着粗大圆木棒或其它物体的力士雕像。在古代苏格兰,举起重物以显示力量也很盛行。具体做法是将100公斤重的石头从地上提起来,然后放在12米以上的高台上。凡是能做到这点的人,便有权戴高帽子,这是代表成年的象征。
在德国和西班牙的一些农村,举石头是一种很普及的比力量的运动项目。这种石头,他们称为“伊沙轮”。形似圆棍,两端有握手。比赛时,看谁举得重或举得次数多,获胜者还能得到大量的金钱。
在中国《左氏春秋》里曾记载,孔子能力举“门关”。“门关”是顶城门用的杠子或门闩,用硬木制成,又重又长,当时能举起门关的人都很不简单。
在司马迁写的《史记》里记载着,秦武王很有力量,又非常好胜。他把当时有名的大力士都封为大官,经常和他们举用青铜制成的鼎器来比试力量。
楚汉相争时期的楚霸王,以力能扛千斤鼎而闻名于世。
三国时期,刘备的五虎上将之首——关羽,使用的青龙偃月刀重82斤。如果他没有力量,这么重的兵器怎么能拿得起来,何况还要挥舞起来打仗呢?
唐代武则天时期,选举士兵要考“翘关”。“翘关”,也就是举门关的意思,要原地举起10次才合格。
明朝武考中,用举百斤大刀绕身旋转作为力量的考核。着名抗倭爱国名将戚继光命人铸了一个铁人,重300斤,令兵士扛起来步行一里地为合格,以此来增强士兵的体能。
嘉靖年间,《钦定武场条例》中有一项举石的科目。这种石叫“石墩子”,两边有扣手,以便抓握,重300斤。要求武考的人,必须把石墩子提离地面一尺以上才能通过。当时民间很流行举石担、石锁的运动。石担是两块扁圆形的巨石,中间凿个眼,穿上木棍或竹棍;石锁是长方形的石头,上方凿成握手,很像老式的门锁,这是一切练武之人发展力量必练的项目。近代举重始于17世纪末至18世纪初,当时欧洲许多国家,如德国、法国、英国、奥地利等都先后组织过举重运动体育协会,开展举杠铃和哑铃的比赛。
那时最着名的大力士是德国的欧根·先道,世人称之为“世界健身之父”。他全身肌肉非常发达,力量大得惊人,可以把269磅(约合121公斤)的杠铃,从肩部推起至头上,并双臂伸直。当时是具有表演性质的,以后举重表演活动逐渐发展为竞赛。
公元前500年左右的一幅画描绘的是一名年轻人一手举着一块未经加工的石块,每个石块有他头的15倍大小。石块慢慢变成了哑铃,之所以这么叫是因为它们是被去掉了击锤的铃,以使它们不会发出声。之后哑铃的形状也不断演变,直到现在更受人们喜爱的杠铃。当上个世纪号称汇集了“世界上最强壮的人”的角斗和杂耍表演在美国和英国方兴未艾之际,到1880年,正规的举重俱乐部已在德国和奥地利颇具规模。在1877年,维也纳举办了有历史记载的世界上第一个举重比赛,有些比赛项目看上去十分夸张,比如说只用中指或只用牙齿和头发来举起重物,当然,也有正规的抓举和挺举的比赛。纽约的一家不太有名的杂志《时代精神》在1892年公布了第一份业余举重世界纪录,由于当时举重并没有统一的规则,因此有些纪录近乎奇特,像芝加哥的亚当-考克兰拥有的纪录是将一个544公斤的重物连续举了14000下。然而,随着举重的地位在法国、俄国以及其它一些欧洲国家的提高,第一个举重和摔跤国家联合会在19世纪90年代初登记注册。
举重的发展
近代竞技举重运动兴起于18世纪末,最初盛行于欧洲。19世纪80年代初期,首先在英国而后在美国,人们开始将举重列为正式的比赛项目。
第一次正式的国际举重比赛是在1896年于希腊举行的第一届奥运会上进行的。当时的举重比赛不分级别,举的方式也只有单手举和双手举两种,并分别计算成绩。英国的尔·埃里奥特以71公斤的成绩获得单手举冠军,丹麦的弗·杨森为双手举冠军,他举起了1115公斤。直到1904年,第三届奥运会比赛仍采用这两种举重方式。鉴于当时没有比较完善的举重竞赛规则,从1908年到1912年,没有运动员参加奥运会举重比赛。
1914年爆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6年间,没有举行过世界举重比赛。据国际举重联合会历史委员会撰写的《世界举重运动史》一书记载:纽伦堡人卡斯佩尔·贝格于1910年在法兰克福体育游戏展览会上,首次展出了片杠铃,又称贝格杠铃。片杠铃的使用一直沿用至今,是世界举重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1920年第七届奥运会,正式恢复举重比赛,并按体重大小分5个级别。即次轻量级(60公斤级)、轻量级(675公斤级)、中量级(75公斤级)、轻重量级(825公斤级)和重量级(825公斤以上级)。比赛的动作改为单手抓举、单手挺举和双手挺举。
1924年第八届奥运会的举重比赛,除体重仍分5个级别外,比赛动作增至五项,即原有的三项再加上双手推举和双手抓举。
在1928年第九届奥运会上,由于上述比赛项目和试举次数的增加,使比赛时间拖得过长,经各国代表讨论决定,将原来的五项改为三项,即双手推举、双手抓举和双手挺举。这三项规定举重动作方式一直沿用至1972年。在体重分级方面,1947年的世界举重锦标赛采纳了当时的举重强国——埃及的建议,从5级升至6级,增加了最轻量级(56公斤以下)。四年后,又把原重量级的体重标准提到90公斤以上,增加了次重量级(825公斤以上到90公斤)。自此7个级别又通行到1972年。
自1972年第二十届奥运会起,举重比赛又增为9个级别,即增加了次最轻量级(52公斤以下)和特重量级(110公斤以上),并将重量级改为110公斤级。同年,国际举重联合会执行委员会提出取消推举,规定此后的国际比赛,只有抓举和挺举两种方式。从这一年起,还明确了每年举行一次不超过20周岁的世界青年举重锦标赛。在第二十一届奥运会期间,又增为10级,增加了100公斤级。
次年,即1977年的。第三十一届世界举重锦标赛上,正式将体重级别的名称改为以重量称呼,即以各体重级别的最高限度作为级别的名称,一直沿用至今,这10个级别分别是54公斤级、59公斤级、64公斤级、70公斤级、76公斤级、83公斤级、91公斤级、99公斤级、108公斤级和108公斤以上级。比赛项目仍为抓举和挺举两项。
国际举联还规定,除在奥运会期间举行国际举重比赛以外,还举行世界举重锦标赛。1898年奥地利维也纳举行第一届世界举重锦标赛,比赛中不按体重分级,由奥地利的元尔克获得冠军。1907年第二届世界举重锦标赛按体重分为轻量、中量和重量三级。嗣后,在1910年第三届和1937年第四届世界举重锦标赛上,又先后增加次轻量级和轻重量级。1938年举行的第五届世界举重锦标赛,由德国取得了次轻量、中量和重量级冠军,美国取得其它两个级别的冠军。在因第二次世界大战发生而中断七年比赛后的1946年,在法国巴黎举行第六届世界举重锦标赛。苏联第一次参加比赛,诺瓦克夺得轻重量级冠军;埃及的杜尼和瑞典的安德森分别获得中量级和次轻量级的冠军;美国运动员则在轻量级和重量级中取得胜利。次年,于美国费城举行的第七届世界举重锦标赛,结果由美国运动员囊括了六个级别的冠军。1949年荷兰海牙举行的第八届世界举重锦标赛上,埃及运动员大显身手,夺得次轻量级、轻量级和中量级三项冠军;伊朗纳姆德获得最轻量级冠军,美国运动员则只拿了两项冠军。1950、1951年举行第九届和第十届世界举重锦标赛,比赛结果,各级冠军分别为美国、埃及和伊朗所获。到1953年举行的第十一届世界举重锦标赛上,苏联异军突起夺得了团体冠军,美国获亚军,埃及第三名。在七个级别的比赛中,苏联夺得四项冠军,美国获两项、加拿大获得一项冠军。此后,直至1982年第三十六届世界举重锦标赛,除了波兰队在1965年世界举重锦标赛获团体冠军以及保加利亚队分别在1972年和1974年世界举重锦标赛获团体冠军外,其余团体冠军都由苏联队获得。我国运动员自1977年参加世界举重锦标赛,历届团体名次都在第八或第九名。
随着男子举重的发展,女子举重也于20世纪40年代起,逐渐盛行于欧洲、美洲,1984年美国受国际举联的委托,组织了第一届女子举重通讯比赛,有12个国家参加。同年,国际举联在洛杉矾代表大会上审定并通过了新的国际举重规则,将女子举重正式列入比赛项目,同时制定了女子举重比赛的9个体重级别标准。1987年10月31日~11月1日在美国德托纳比奇举行了第一届世界女子举重锦标赛。有22个国家和地区的99名运动员参加了比赛。比赛冠军的成绩被公布为女子举重世界纪录。
随后,1988年12月又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举行了第二届世界女子举重锦标赛,1989年11月在英国曼彻斯特举行了第三届世界女子举重锦标赛。现在已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展了女子举重运动。
国际举重联合协会建立于1920年,简称“IWF”。它是领导国际举重比赛的最高权力机构,到目前为止,已有一百二十个会员国。国际举联的最高权力组织是全体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每年在奥运会或世界举行锦标赛期间举行。该会设有主席一人,副主席五人和委员八人,它还设有技术委员会、科学研究委员会、和医学委员会。上述委员会又分设有主席一人,委员八至十人以及稽核员三人。国际举联的正式语言是英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和德语,工作语言为英语和法语。
残疾人举重比赛
参加残奥会力举比赛的运动员,一般是脊髓损伤、脑瘫和肢体残疾的伤残者。
这一项目最早出现在1964年日本东京残奥会上,当时被称作“卧举”,仅有脊髓损伤的男运动员参加。2000年悉尼残奥会上首次增加了女子比赛。目前,全世界共有109个国家和地区开展这项运动。参加力举比赛的运动员,以下肢残疾为主,必须达到截肢、脑瘫及其余肢体残疾的最低分级标准,才具备参赛资格。力举运动员按体重划分为男、女各10个级别,每个级别的比赛都直接进入决赛。每位选手有3次试举机会,允许第四次试举,但只作为纪录,不计入最后成绩。每次试举所增加的重量必须为25公斤的倍数,在试图破纪录的情况下必须是05公斤的倍数。运动员参加比赛的动作必须采用国际残奥会承认的方式,运动员平躺在长凳上,双手握杠,虎口相对,将杠铃从支架上推起,两臂伸直,保持静止,当裁判发出“开始”口令后将杠铃降至胸部,并有明显停顿,然后双臂同时用力将杠铃举至两臂完全伸直,保持静止稳定状态,在裁判发出“下”口令后,将杠铃平稳地放回到支架上。
力举比赛的器材装备由力举凳、支架及支架调节设备等组成。其中长凳必须坚固结实,为运动员提供最大的稳定性保障。长度为2100毫米,宽度为610毫米,但靠近运动员头部一端705毫米的地方宽度为305毫米。支架的高度不得低于770毫米、不得高于1000毫米,两个支架间距离为1100毫米。
残疾人力举还有一些特殊规定:
1称量体重时截肢运动员须附加体重。
2运动员平躺在力举凳上进行比赛。
3比赛时,横杠须触及运动员胸部并有明显停顿后,方能进行上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