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典故出自《左传·僖公十五年》:
穆姬闻晋侯将至,以太子莹、弘与女简壁登台而履薪焉……告曰:“上天降灾,使我两君匪以玉帛相见,而以兴戎。若晋军朝以入,则婢子夕以死;夕以入,则朝以死。惟君裁之。”
干、戈,是古代的两种兵器。干是盾,戈是一种不带锐角的平头戟,干、戈,在这里表示战争。玉帛中的玉,是指玉器;帛是丝织品,又称束帛,古代诸侯会盟时常以这两种物品作为礼物相赠,这里表示友好。“干戈化玉帛”,意思是指从战争转化为友好。这句成语典出《左传·僖公十五年》。
春秋时期,秦国的秦穆公对晋国的晋惠公很友好,不仅帮他做了国君,而且当晋国发生饥荒时,还支援了大批粮食,帮助晋国渡过难关。可是有一年,秦国遭受灾害,向晋国借粮食,晋惠公却不答应。这下得罪了秦国,秦穆公亲率大军攻打晋国。
两军在龙门山摆下战场。一交手,晋国的军队就败下阵来,慌乱之中,晋惠公的战车陷在泥坑中,结果被秦军俘虏。
如何处置晋惠公,秦国的大臣意见不一。有的说,这种忘恩负义的小人该杀;有的说,念秦、晋两国历史上就有的婚姻关系,还是放了为好。秦穆公一时拿不定主意,就想把晋惠公带回国都。他的夫人穆姬听说这一消息,心里非常悲伤。原来,穆姬是晋国人,与晋惠公是同父异母的兄妹。她本来就反对秦、晋两国交兵,现在晋惠公作为阶下囚被带回秦国,更是她的极大耻辱。为此,穆姬领着太子莹、儿子弘和女儿简壁,穿着丧服,一齐登上后花园的一座高台,台下堆积柴草。然后派人去通知秦穆公说:“秦国和晋国本来是友好邻邦,但却不能用玉帛相见,而是兴师动众,大起兵戈,厮杀不断。虽然,这是上天降下来的灾祸,不是我所能决定的,但我决意不见作为俘虏的晋惠公。如果你执意带晋惠公回秦国,早晨你们进入国都,那么晚上我就自焚而死;如果你们晚上进入国都,那么我早晨就自焚而死。究竟怎么办,你自己拿主意吧。”
秦穆公一听,一时没了主意。而晋惠公听说穆姬为自己求情,更是羞愧得无地自容,当即表示悔过,愿与秦国修好。秦穆公决定放晋惠公回国。他先是以宾客相待,派人送上玉帛等礼物;随后,遣大将公孙枝护送晋惠公回国。晋惠公回到晋国后,也回赠玉帛,托公孙枝带给秦穆王。以后,秦、晋两国之间维持了一段时期的和平。
此后,凡是表达一种从战争转化为友好相处的状态,或是一种希冀和平的愿望,人们往往使用“干戈化玉帛”这句成语。与它相对的,就是成语“兵戎相见”,典出同源,这里就不再重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