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军事战略是积极防御战略。在1956年中央军委会议上,首次制定了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其内容是:在战争爆发之前,不断地加强中国的军事力量,继续扩大国际统一战线活动,从军事上和政治上来制止或推迟战争的爆发。当中国遭受到侵略战争时,总参谋部举办理论讲座,探讨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作战指导规律人民解放军要能够立即给予有力的回击,在战争初期将敌人阻止在预定设防地区,把战线稳定下来,掩护全国由平时转入战时状态,然后逐渐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反攻。这个战略方针的基本精神是坚持自卫立场和后发制人的原则,是维护和平,制止战争,准备以持久战取胜的方针。进入20世纪90年代,由于现代化战争正在成为高技术局部战争,人民解放军建设必须面对战争形态的这一重大变化,迎接世界军事发展的挑战,努力适应现代化的需要,在军事斗争准备问题上,由应付一般条件下的局部战争,向打赢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