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资治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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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商鞅变法

秦献公去世,其子即位为秦孝公。这时黄河、崤山以东有6个强国,淮河、泗水流域十几个小国林立,楚国、魏国与秦国接壤。魏国筑有一道长城,从郑县沿着洛水直到上郡;楚国自汉中向南占有巴郡、黔中等地。各国都把秦国当作未开化的夷族,予以鄙视,不准参加中原各诸侯国的会议盟誓。目睹此情,秦孝公决心发愤图强,整顿国家,修明政治,让秦国强大起来。

秦孝公在国内下令说:“当年我国的国君秦穆公,立足于岐山、雍地,励精图治,向东平定了晋国之乱,以黄河为国界,在西方称霸于戎狄,占地广达千里,天子赐予我们方伯的称号,诸侯们都来称贺,为后代开创了宏伟的基业。不幸后来历代国君厉共公、躁公、简公、出子造成国内动乱不息,才无力顾及外事。三晋进攻我们并夺取了我们先君开创的河西领土,没有什么比这更令人羞愧耻辱的了。到献公即位时,平定安抚边境,把都城迁徙到了栎阳,亲往治理,并且准备向东攻伐,收复穆公时的原有国土,重修穆公时的政令。我想到先辈的未竟之志,倍感惭愧悲痛。现在宾客群臣中谁能献上奇计,使秦国强盛,我将给他加官晋爵,并给他分封土地。”

卫国的公孙鞅听到秦孝公的这一命令,于是西行来到秦国。

公孙鞅是卫国宗族旁支后裔,喜好法家刑名之学。他在魏国国相公叔痤门下做事,公叔痤深知他的才干,但还未来得及推荐,就重病不起。

魏惠王前去探病,问道:“公叔之病如果真的无可挽救,国家大事由谁来主持呢?”公叔痤回答:“我门下中庶子卫鞅,虽然年轻,却有奇才,愿君王能把国家政务全部委托给他。”惠王听后默然不语。公叔痤看到这种情况后,提醒惠王说:“君王若不准备重用卫鞅,就应把他杀掉,切勿让他出境。”惠王许诺后告辞而去。公叔痤把公孙鞅召来,不无歉意地说:“我是国相,先为君主谋划而后再替属下考虑;所以先建议惠王杀你,现在又告诉你,你赶快逃走吧。”

公孙鞅说:“主上不采纳你的意见重用我,又怎能听从你的意见来杀我呢?”后来,公孙鞅还是决定离开卫国去秦国。

公孙鞅来到秦国,通过秦国宠臣景监见到了孝公,向他详细陈述了自己富国强兵的治国方略。孝公听后非常高兴,从此与公孙鞅共商国家大事。

公孙鞅想实行变法,秦国的贵族们都不赞同。公孙鞅对秦孝公说:“对普通的人民,不能和他们商议开创的计划,只能和他们共享成功的利益。讲论至高道德的人,与凡夫俗子没有共同语言;建成大业的人,不去与众人商议。所以圣贤之人只要能够强国,就不必拘泥于旧的传统。”

大夫甘龙反驳说:“不对,按照旧的章程来治理,才能使官员熟悉规矩而百姓安定不乱。”

公孙鞅说:“普通人只知道安于旧习,学者往往陷于所知范围不能自拔。这两种人,让他们做官守法可以,但不能和他们商讨旧章之外开创大业的事。聪明的人制定法规政策,愚笨的人只会受制于人;贤德的人因时而变更礼制,无能的人则死守成法。”秦孝公听后称赞公孙鞅:“说得好!”

于是任命公孙鞅为左庶长,制定了变法的条令。下令百姓按五家一伍、十家一什组织起来,互相监督揭发,一家犯法,什伍连坐。举报奸谋的人与杀敌立功的人获同等赏赐,隐藏奸谋的人与投降敌人的人同罚。民家有2个以上成年男子却不分家的,要加倍征收赋税。立有军功的人,分别按标准授予爵位。进行私斗的人,分别按情节轻重处以大小不等的刑罚。努力从事正业,在耕田纺织上获得粮食和布帛丰收的,免除本人徭役。从事工商以及因懒惰而贫困的,一经举报,便全家收为奴婢。宗室中没有经过军功论定的人,不能享有宗族的地位。申明尊卑地位和爵禄等级,分别按级差分配田地、住宅、仆妾、衣饰器物,使有功劳的人获得荣誉,无功劳的人即使富有也不能显耀。

法令已详细制定但尚未公布,公孙鞅怕百姓们不信任,便在国都的集市南门立下一根长3丈的木杆,下令说:“如果有人能把这根木杆搬到北门去就赏金10两。”百姓们感到此事很古怪,没有人动手去搬。公孙鞅又说:“能搬过去的赏金50两。”于是有一个人半信半疑地拿着木杆到了北门,公孙鞅就下令给他50两黄金,表示信赏的决心,然后才公布法令。

法令施行了一年,百姓前往国都申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令。公孙鞅说:“法令不能顺利推行,就在于上层人带头犯法。”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加刑罚,便处罚了他的老师公子虔,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不久之后,秦国人都遵从法令了。新法推行10年后,秦国一片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当初诉说新法不便的秦国百姓,有的人这时又来称赞新法的便利。公孙鞅说:“这些都是扰乱新法的人。”说完,就下令把他们全部迁移到边疆。此后,百姓不敢再议论新法的是非。

公元前340年,公孙鞅因功封商(今陕西商州东南)、於(今河南内乡东)十五邑,号商君,因称商鞅,其在秦国进行的政治改革被称为商鞅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