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现代家庭生活指南丛书——新编家庭法律知识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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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家庭投资法律知识篇(5)

3.两者的风险不同。债券的债权人与发行人是借贷关系,关系期满,发行人负有偿付的责任,所以。它对发行人的经营可以说不承担经营风险,或是很少承担经营风险。而股东作为股票的认购人,它无权要求公司偿还出资或退股,它还要以其出资的数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此股票的风险远大于债券,股票的收益也有可能高于债券。

4.两者取得的方式不同。债券的持有人取得债券都是以现金购买的,而股票除了以现金购买外,还可以就公司有形财产无形财产作价评估,折合成股份,确定股票数额。还可以用股息与红利配股,折合成股票。

普通股与优先股有什么不同?

普通股与优先股都是股份公司股权的证书,代表持股人在公司中的财产或所有权。普通股与优先股的不同之处在于,两种股票的持有人在股份公司中享有的权利不同。

普通股的持有人是公司的基本股东,其享有的权利包括:

1.选举权与表决权。普通股股东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可选举公司董事监事,并可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通过上述权利的享有。普通股股东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重大决策发表意见。

2.获得股息的权利。股息是股份公司以股票面额为依据,按董事会确定的股息率计算的分配给股东的利润。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它随公司利润大小和公司派息政策的松紧而变化,在公司利润大和派息政策松时,股息就高;反之,就低。当公司出现亏损时,甚至没有股息。而且派息时,还须先保证支付优先股持股人的股息,然后才支付普通股股息。但只要公司盈利足够时,普通股股东当然享有获取股息的权利。

3.分红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分红权即分配红利的权利。红利是公司按照规定的股息率分派利润后,尚有多余,经董事会按国家规定讨论后,分配给各普通股股东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红利无固定额度和利率,股东所获红利的多少,完全视公司利润而定。分红权是普通股股东享有的区别于优先股股东的权利。剩余财产分配权是指,在公司解散、破产而清算时,普通股股东有权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4.优先认股权。当公司决定增资配股时,普通股持股人享有优先认购新发行的股票的权利。

5.股份转让权。普通股属于可转让股票,只要股票上市,普通股股东便可依法在证券交易所转让股份。

优先股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具有两方面优先权而得名。这两方面的优先权便是:(1)领取股息优先。公司在付给普通股股息之前,必须先按规定的股息率付给优先股股息;(2)公司剩余财产分配优先权。当公司破产、解散而清算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持股人有较普通股持股人优先的分配权。

除这两项优先权外,优先股与普通股不同之处还有:

(1)优先股的股息是事先约定并固定下来的,不管公司经营状况好坏,优先股收益比较稳定,但享受不到公司利润增大所带来的更多的收益,即不能分配红利。(2)优先股股东一般不享有表决权。

通过比较,我们可以看出来,优先股与普通股相比,收益较稳定,风险较小,但在公司业绩好时,优先股的收益比不上普通股的收益。

什么是A种股票?什么是B种股票?

A种股票与B种股票是我国有关法规对股票的一种特殊分类,是根据股票发行和持有对象不同而进行的分类。

A种股票即人民币股票,它是以人民币标示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专供大陆投资者认购、交易的股票。

B种股票,即人民币特种股票,它也是以人民币标示股票面值,但以外币认购并进行交易,专供外国和我国港、澳、台投资者买卖的股票。

记名股票与无记名股票在哪些方面不同?

所谓记名股票与无记名股票,是以股票上是否记载股东姓名来区别的。记载的为记名股票,不记载股东姓名的为无记名股票。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公司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而对公司的发起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机构或者法人的名称。

记名股票与无记名股票在代表股东对公司的权利上相同,二者不同之处有以下几点:

1.发行人对二者登记的内容不同。公司发行记名股票,应置备股东手册,记载以下事项:a.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b.各股东所持股份数;c.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d.各股东取得其股份的日期。

公司发行无记名股票时,公司应当记载的内容为: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2.股份转让方式不同。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并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三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上述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3.记名股票可挂失。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丢失,股东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依照公示催告程序,人民法院宣告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股票有几种价格?

股票的价值,在于它代表的财产能给人们带来股息红利收益,并不是它本身有什么价值。股票价格也是股票代表的财产能产生的收益的反映。从不同角度考察股票,其价值是不一样的,因此,股票的价格也有几种。

1.票面价格。票面价格也称面值,就是股票的票面上标明的金额。它的主要功用是确定每股股票在公司中所占的份额。

2.发行价格。当股票发行时,发行人从公司的利益和股票发行成功与否的角度出发,确定一个发行价格。发行价格有面额发行价格、溢额发行价格、折扣发行价格。面额发行价格就是以股票面额价格为发行价格;溢额发行价格指以超过票面金额的价格为发行价格。如股票面额为一元,发行价为三元,则属溢价发行;折扣发行价格指以低于股票票面金额的价格的发行价格。我国不容许折扣发行价格。

3.市场价格。也称市值或市价,指股票在市场上形成的价格。市场价格随市场行情的变化而波动。其形式主要取决于预期股利收益和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等因素。

4.交易价格。交易价格指在股票市场上买卖双方通过竞价或议价成交的股票价格。在股票竞价交易中,一般在卖方最低价与买方最高价一致时成交,这一成交价格即为交易价格。

5.账面价格。账面价格又称股票净值或资本净值,它指股份公司的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再除以股份公司的总股票股数所计算的每股价格。这一价格大体反映每股普通股所代表的公司资产。

6.清算价格。指股份公司清算时每一股份所代表的实际价格。

怎样买卖股票?

在我国,股票交易是在证券交易所进行的。我国证券交易所采取的是会员制组织形式,也即只有其会员才能入场交易。我们个人投资者显然不可能是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实际上,证券交易所的会员主要就是各证券商。因此,作为个人投资者,要购买或卖出股票,就只能委托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证券商来进行。具体买卖步骤为:

(1)开户:希望参与股票买卖的客户,首先得开立股票账户与资金账户。股票账户到上海和深圳的证券交易所指定的股东登记代理点办理。开户时提供本人身份证,交纳手续费。取得股票账户(即股东代码卡)后,便可持该卡选择证券商签订委托买卖协议,与之建立委托代理关系。被选择的证券商应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会员,或同时是两个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这样才能代理自已进行股票交易。与证券商就委托代理达成协议后,开立资金账户(有的证券商要限定开户资金的最低数额),同时取得交易卡。

2.委托。开户后,投资人便可根据自己的选择和账户资金、股票状况委托证券商买卖股票。委托方式目前主要有选单委托、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几种;委托的内容必须有:委托购买或卖出何种股票,委托购买或卖出股票的价格和数量。投资人进行委托时应注意这样几点:a.买人委托只能以一手为交易单位,即只能委托买入一百股整数倍的股票。不能进行零股买入委托,但可进行零股卖出委托。同时在配股时也可进行零股买入委托。b.每个交易日9:15至9:25时段为集合竞价时间。即接受投资者对某股票的买卖委托,从众多委托中筛选出一笔价格一致、申报数量最大的交易价格为该股票当日的开盘价。投资者在这一时段的委托中,所有高于开盘价的买入委托和所有低于开盘价的卖出委托都能以开盘价成交;凡是与开盘价相同的委托也应成交,但在申报数量不足的情况下也有可能不成交;对于集合竞价未能成交的委托,只要不撤单,全天有效。c.对于首日上市的新股,其开盘价不能高于或低于发行价的15元,因此,凡是超出此范围的委托,在集会竞价中均以废单处理,在集合竞价结束后,可成为有效委托。d.委托一般只限当天有效。e.价格委托为限价委托,即投资人所委托的价格为买入的最高价或卖出的最低价,你的经纪人只能以不高于你的买人限价为你买入股票和不低于你的卖出限价为你卖出股票。f.作买入委托时,账户内应有委托购股所需资金,作卖出委托时,账户里应有所卖股票,而且数量不少于自己所卖股数,否则,委托无效。

3.竞价。你的经纪人(证券商)接到你的委托后,便按照你的委托进入交易所参与股票买卖的价格竞争。在证券交易所里,买主之间相互竞价以出价高者买进;卖主之间相互竞争以出价低者卖出。竞价结果以最低卖出价与最高买入价一致时成交。而你的经纪人在参与竞价时,应在你的限价内,根据股价变化,尽可能寻求对你有利的交易价格成交。

4.交割。股票买卖双方成交后,一方付出款项,收取股票;另一方交出股票,收取现金。

5.清算。清算即是将投资者买卖差额互相抵消。然后对其净差额进行结算。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办理清算交割手续,可以知道自己的委托是否成交,以什么价格成交,日后若出现账务纠纷,清算交割单据可作为处理纠纷的凭证。当然,清算交割只是例行手续,只要确认自己的委托已成交,办不办该手续并不影响交易结果。

6.过户。交割完毕后,记名股票的买入者应到他所持股票的上市公司委托的过户机构那里办理过户手续。

怎样申购新股?

申请认购新股,对很多投资于股票的朋友来说,是件有吸引力的事。通常认为,能购得新股,就会获得超额回报。这种观点虽有失偏颇,但从我国目前股市的情况看,也还算实情。申请认购新股既然这么诱人,我们怎么申请认购呢?

1.了解发行人情况及股票发行情况。一个股份公司要发行新股,首先得经中国证监委批准,然后在规定的报刊上公布其招股说明书及股票发行公告。在招股说明书中,要将公司的基本情况介绍给公众,而股票发行公告,则是告知公众股票的发行方式、日期、程序、费用等情况。如果我们想认购新股,我们就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分析是否值得我们申购。

2.提出申请。具有发行新股的公司指定的交易所账户的投资者,可根据发行公告要求的申购方式提出申请。属于上网(即证券交易所交易网)发行的股票,可通过与指定交易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的柜台提出申请。申请方式包括填写申购委托单和电话委托申购;非上网发行的股票。则到发行人指定的发行地点申购。申购时应填写或输入申请人证券代码、资金账号、身份证号等个人资料并表明希望认购的股票名称(代码)及数额。申购基本量为一千股,申购数额可以是一千股及其整数倍,但不得突破发行人规定的申购股数的上限。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3.缴款。上网发行的股票,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前在本人资金账户里存人足额的申购资金。申购期内,该资金不得动用;非上网发行的股票,按发行公告规定的缴款方式交款。

4.配售。申购结束,发行人或其委托机构要统计有效申购总量,并根据统计出的有效申购总量、发行总量及预定并已公告的配售方案进行配售。一般配售规则是:当申购股数少于或等于发行股数时,每个申购者可按自己的申购量获得配售;若申购股数大于发行股数时,则按发行公告规定获得比例配售或申购配号,后者每一千股配有一个申购号,能否获得配售要看摇号抽签的结果。比如某股份公司发行一千二百万股新股,若申购股数不多于一千二百万股,则每个申购者均可获得自己申购的股票;若申购股数为八千万股,超过了发行股数,则按发行公告规定的方式配售。即如果属按比例配售,则每个申购者可认购股数=申购股数×配售比例,而配售比例:1200万股÷8000万股。当可认购股数出现小数时,一般进行取整处理。如果采取抽签方式配股。则由电脑按中签率播出中签号,每个中签号可购一千股股票。中签率=发行总数子配号总数×100%,中签率越高,获配机会越多,中签率越低,获配机会越少。

5.清算与交割。获配股票者,按获配股数及股票发行价计算支付购股款;未获配股票者,或者配股数少于自己申购股数者,未用申购款便退回本人或在账户上自动解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