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学派领袖——被西方学术界称为“异端者”、“激进派”、“哈佛大学支持激进经济学的三大名教授之一”——加尔布雷思否认自己是社会主义者,而以“激进的自由主义者”自居;否认自己是革命论者,而以“改革论者”自居。他的“新社会主义”模式是一个与真正的社会主义格格不入的资本主义混合经济模式,并未触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基础。
所谓新社会主义就是从所谓“公共利益”出发,在市场系统、非垄断组织或中小企业与计划系统、垄断组织、大企业之间建立一种恰如其分的比例和平等关系,并通过国家干预弥补这两个系统各自的缺陷,消除权力不平等和收入不均等。具体政策主张包括:(1)建立技术专家体制或社会工程体系;(2)通过累进所得税制消除收入不均等,主张通过国家保证一切有劳动能力的人有一定的收入,主张各民族工人的工资不受歧视,等等;(3)反对通货膨胀,主张政府应实行对工资与物价直接管制的政策;(4)通过立法手段,清除环境污染;(5)增加国家预算拨款,用于增进社会福利;(6)保证各部门经济稳定协调发展;(7)实行最大公司的国有化,主张军事工业公司应首先实行国有化,等等。
新剑桥学派也提出类似的一套激进的改良主义纲领和政策主张。他们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根本缺陷在于收入分配失调,并由此而引起社会一系列矛盾,因此他们主张政府经济政策的根本点,应立足于解决社会收入分配不合理,实现收入“均等化”,反对新古典综合派片面地以经济增长作为宏观经济政策的主要目标,同时也反对他们实行工资、物价管制的收入政策。但他们热衷于抨击某一特定的社会靶标如“吃租资本家”,但不是攻击整个资本主义制度。琼·罗宾逊的社会理论的实质,就是关于“通过废除吃租资本过渡到社会主义”。他们实际上并不要求在社会制度结构上进行根本的改造,而只是在收入分配结构上兜圈子,力图完善资本主义经济调节机制;大力主张国家干预主义政策,亦即主张混合经济,而无须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并且倾向于推进和执行新制度学派所设想的技术专家体制或社会工程体系一类的激进政策。
具体的政策措施有两大类:一类是从加强福利措施和改进现行税制入手,用以实现收入均等化,减轻所谓“富裕中的贫困”;另一类是对投资进行全面的社会管制,即通过投资社会化,调整就业结构和方向,实现经济的稳定增长,从而避免和消除战后经济增长中产生的种种弊端。鉴于新剑桥学派的这些政策主张和纲领是其理论体系最薄弱的环节,保守派、自由派,以及激进派中的许多人对此表示失望。保守派会对关于收入的分配可以在不削弱经济体系的生产力的情况下大大改变这一结论,感到不高兴;自由派会对关于竞争性市场对于经济体系的有效活动并非是必不可少的这一看法不高兴;而激进主义者会对关于即使在机构不进行根本性改革的情况下,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也可以保持稳定的看法感到不高兴。激进政治经济学家M.布劳格在《剑桥革命》一书中,抨击了新剑桥学派代表人物琼·罗宾逊的所谓“社会主义”,她对着名的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问题,同样拿不出多少有实质内容的东西。总而言之,这种以实现收入的均等化为主要目标的纲领和政策主张,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改善工人生活状况,但究其本质只是一种以维护私有制为前提的,只在分配领域兜圈子的改良主义政策纲领。
综上所述,属于广义激进政治经济学派的新制度学派、新剑桥学派所谓的“社会主义”或“新社会主义”,虽然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运行的缺陷及其不良后果,但从本质上看,是一种假社会主义或资产阶级改良主义。
二、民主社会主义激进政治经济学内部曾开展了一场关于“可行性社会主
义”与“民主计划社会主义”的大论战前者以谢尔曼、诺夫等为代表,强调计划和市场的最佳结合,后者以曼德尔、安德森等为代表,强调民主政治和中央计划的最佳结合。他们的共同点是:
解决资本主义矛盾的出路是搞社会主义,并且都把民主政治以及公有制、充分就业、非中央集权的计划制度和平等分配视为社会主义模式的重要内容。因此这种社会模式又统称为“民主社会主义”。如何从资本主义过渡到民主社会主义?靠谁实现社会主义?激进派在这方面的论述较少。
谢尔曼设想,社会主义民主政府可以自然而然地由公民通过合法选举途径的抉择中产生出来。并且设想通过实施三个“怎么办”方案来实现向民主社会主义的过渡。首先是实施“当前怎么办”的方案,即举行有限的改革。在谢尔曼看来,相当大数量的人厌恶资本主义,因此,①有可能在工人阶级压力下,通过一项旨在保证充分就业和使人人有工作的法律,并使政府成为最终的雇主。
即使这样的方案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不可能实施,但为实施它而进行的斗争将导致许多人认识到社会主义的必要性;②首先争取某一个部门的公有制,如争取使城市公用事业变为市政所有制(禁止私人公司插手)以及石油工业的国有化;③免费的公共保健;(4)反对种族歧视。其次是实施“长期该怎么办”的方案,目的在于建立一个“民主的社会主义制度”。谢尔曼设想,在美国只要把1000家最大的公司收归国家所有,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实现社会主义。这些大企业大约占全部公司财产、销售额和利润的2/3;这些国有化企业的大部分管理权可交由正式选举出来的民主政府任命的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一半由政府直接任命,一半由企业工人民主选举产生。这种工人的管理是经济民主的重要内容。
最后是“更长的时期怎么办”的方案。谢尔曼设想这样的社会的特征是:一切产品都是免费供应的,没有工资,每个人都为社会公益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显而易见,激进政治经济学家是一批对现行制度变革的理想主义者,盖有空想主义的烙印。
激进派一般把社会变革的希望放在工人阶级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工人阶级身上。在60年代,老左派或一部分新左派认为,无产阶级是社会主义革命(不排斥暴力革命可能性)的主力。80年代以来,激进派一部分对无产阶级的涵义展开了讨论。有的把无产阶级界定为蓝领工人或产业工人,有的则说成是白领工人或“新工人阶级”;未来社会主义的权力将落入新工人阶级的精华即专业和技术人员之手。有的将无产阶级易名为“工资阶级”,并鼓吹这一阶级将占工作人员的90%。这一论调已将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的概念“修正”得面目全非了。
三、市场社会主义
市场社会主义是一种国际性思潮,其渊源可上溯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第一阶段),成形于20、30年代,中经40、50年代(20至50年代为第二阶段)的冷寂期后,在70、80年代(第三阶段)又再度复兴。作为激进派的一个独立分支,这一学派的特殊性在于它不仅受到正统经济学派的攻击,而且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受到来自激进派内部或马克思主义者的批评。
生产资料国有化或集体所有,市场机制是资源配置或经济运行的主导机制,构成了市场社会主义模式的基本框架。其方法论特征就是力图将马克思主义与西方经济理论加以综合,有的公开宣扬旨在模糊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大制度本质区别的“趋同论”。此外,这一学派有两大主要理论:
1.中性机制和联姻理论
这一理论将资源配置视为一种“手段”或“工具”。它主张资源配置形式(计划机制或市场机制)可从社会制度中剥离出来,并可从一种经济环境或制度移植到另一种经济环境或制度中去;市场机制(计划机制)可以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结合,也可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联姻。
西方学者早在60、70年代就提出了关于经济机制可与所有制相脱离以及市场和计划仅仅是资源配置的手段或工具的思想。而英国市场社会主义学派在80年代提出的“联姻理论”是对“中性机制论”(Neutralmechanism)或“资源配置手段(工具)论”的进一步明确化。其宗旨就是既批判社会主义思潮中由来已久的所谓市场与社会主义颇难相容而不能联姻的观点。无论是左派(如激进政治经济学派)还是右派都认为:市场与社会主义处于政治和经济领域中的两极;市场与社会主义在市场社会主义这一术语中的结合,纯属胡说八道,因为两个术语是彼此矛盾的。也批判所谓市场与资本主义之间的联姻以及计划与社会主义之间的联姻不可分解的观点,强调指出:他们的“第一个目标是要将市场与社会主义联姻在一起”,力图“证明市场是能够用来实现社会主义的目的。”
他们在中性机制论的基础上进而指出:无论是资本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还是混合型制度,只要是工业制度就必然运用这种市场或那种市场,必然依赖政府干预或计划调节用以克服市场失灵或弥补市场缺陷。如资本主义市场体系中,大公司和国家都使用计划技术,而在现行社会主义中央计划体系中,市场提供了一种辅助性制度。并且还从目的和手段相互关系的角度来加以阐释,社会主义有一整套总体目的,如防止强者对弱者的剥削,实现收入、福利、地位和权利等方面的较大平等以及满足基本需求等,而资源配置方式、交易方式或技术手段(如计划、数量信号调节抑或市场、价格信号调节,政府决策抑或企业决策)则是实现社会主义目的的手段。他们强调指出,社会主义计划的实质并不意味着平等,资本主义国有化的实质也并不是消灭剥削,市场与资本主义之间并不存在内在的实质联系(资本主义弊端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咎于市场资本主义而并非市场本身),市场的内在实质也不会妨碍人们用它来实现社会主义的目的。他们相信完全可以构筑一个能够实现社会主义目的甚至结合某种特定形式的社会主义手段的市场制度。
由此可见,市场社会主义学派善于把资源配置的两大主要形式即市场机制及计划机制从社会经济制度中抽象出来,赋予其“中性机制”地位,这是有重要借鉴意义的。但同时要看到,在具体经济问题的研究中,市场机制和市场经济体制又是和一定经济关系及社会制度相联系的、并非仅仅涉及资源配置的孤立的纯粹范畴。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紧密相结合的,并且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因此,离开具体的经济环境及社会历史环境,亦即特定的经济关系和社会制度的规定性而一味侈谈中性机制,是违背关于抽象和具体的辩证运动法则的。
2.“市场取向”的“主导机制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