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的规范工作早在20世纪中期就开始酝酿。新中国成立不久,在百废待兴的情况下,政府十分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把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视为文化教育工作中的头等大事,语言文字的规范更被认为是语文工作中的当务之急。规范首先要抓书面语的规范。书面语是通过汉字来表达的。汉字的规范自然就首当其冲,被摆到突出的位置上来了。在考虑汉字规范问题时,面对汉字难认、难读、难写给普及教育、发展文化科技事业带来的困难,对现有汉字进行必要的简化也就理所当然地被提到日程表上来了。
在汉字有必要进行简化的理念下,打从半个世纪以前,政府和语文专业人士就把汉字的简化和汉字的规范化结合到一块儿来研究,在国务院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组织领导下,汉字的简化工作迅速启动。1950年8月在中央教育部召开的“简体字研究和选定工作座谈会”上,通过了选定简化汉字的原则:①整理已经通行的简体字,必要时根据已有简体字规律加以适当补充;②所选定、补充的简体字,以楷书为主,间或采取行书、草书,但必须注意是否容易书写和便利印刷;③简体字的选定和补充,以最常用的汉字为限,不必为每一繁难的汉字制作简体。随后在征集各方意见以后,再加进一条原则,即选定简体字应该遵循约定俗成的原则。
根据这些原则,经过反复研究,在1951年就选定了《第一批简体字表》,其后由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组织的汉字整理组继续开展简体字的研究、遴选工作,到1956年,经国务院会议通过,分四批先后公布推行共517个简化汉字。与此同时,整理异体汉字的工作也同步进行,先后在1955年和1956年拟定了两批异体字整理表(初稿)公布征集意见,在经过反复研究,多次易稿后,最终于1959年合并两批,厘定了《异体字整理表》(初稿),共收异体字1034组,合计2858字,淘汰异体字1789个。异体字的整理以“从简从俗”为原则。所谓“从俗”,一要照顾手写习惯,二要去生留熟。通过简化汉字和整理异体字这两项工作,汉字的社会应用面貌焕然一新,汉字规范化的任务可算基本完成,简化汉字作为规范的社会用字很快在海内外广为流通,并得到联合国的认同,作为汉字的国家标准。
社会不断发展,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同样也在不断发展。与之相适应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自然也应在语言应用中发展,在动态中进行。近二三十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日益加快,科学技术一日千里,建设事业蓬勃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牵动千家万户,语文规范与国家现代化、信息化的推进息息相关。客观的需要使社会语言生活也发生了空前深刻的变化,在这种新形势下,五十年前确立下来的汉字规范,不一定能够完全适应现代语言生活的实际需要,因而又有必要重新审视原先确立的规范,考虑在有所承传、有所创新的前提下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订。为此,国家再一次组织起一批学养深厚的语文专家,启动了研究、确立通用汉字规范的工程。经过长达八载的努力,终于在国庆六十周年前夕完成了《通用规范汉字表》(以下简称《字表》)的编制,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意见。这是一份回顾半个世纪以来汉字社会应用的实际、展示汉字社会应用新理念和新面貌的规范汉字表,也是自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公布以来社会语文工作中最重大的一项举措,堪称汉字规范化工作的新突破、新里程碑。据介绍,这份《字表》运用了几个大型的汉语语料库的材料进行统计分析,确保数据的客观性与科学性,这些语料库包括收集1919-2002年语料9100万字符的《现代汉语平衡语料库》(国家语委)、收集2001-2002年15种报刊语料3.5亿字符的《现代新闻媒体动态流通语料库》(北京语言大学)、收集1951-2003年中小学通用教材及科普读物语料404万字符的《教育科普综合语料库》(《字表》研制课题组)、收集1949年以后出版的适合基础教育阅读的各种体裁儿童文学语料570万字符的《儿童文学语料库》(《字表》研制课题组)、收集1949-2007年中小学语文教材中的文言文语料560万字符的《中小学语文教材文言文语料库》(《字表》研制课题组)等,还有海内外几十个相关语料库的材料,工程之浩大实在非同寻常。2009年8月开始,各省、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陆续召开有各方面相关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征集对《字表》的意见。笔者有幸出席座谈交流,在会上听到包括语文专业、文化教育、新闻媒体、邮电通信、科技计算机、金融经贸、旅游服务、公安户籍、工商管理、地名管理等各行各业人士从不同角度对《字表》提出的看法,深受启发,借此机会谈谈个人的几点体会:
一是《字表》体现国家对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一贯重视,在汉字规范化实施几十年后,政府下决心花大力气来重新审视之前汉字规范工作的得失和利弊,也反映出其对待语言文字工作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字表》遵循与原有规范衔接、维护汉字系统的基本稳定、坚持汉字简化的基本方针,充分考虑汉字构造演变规律和汉字应用的实际,充分吸收汉字研究的最新成果,充分考虑历史形成的习惯和社会可接受的程度,并适当考虑汉字在港、澳、台使用的情况及国际化的需求,这些都是实事求是精神的体现。
二是《字表》中出现一些前所未见的新鲜举措,反映出参与此事的专业人士和语文职能部门在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研究和实践中有所承传而又有所创新的进取精神,是值得赞赏的。例如,把8300个字分为三级,明确使用频率最高的3500个常用字为一级字,能够满足基础教育和文化普及层面的用字需要;使用频率低于一级字的3000字为二级字;一、二级字表的6500字,能够满足汉语文本印刷出版的需要;其余1800个字列为三级字,主要为姓氏、人名、地名、科学技术术语及出现在中小学语文课本中不属于一、二级字范围的较常见的文言文用字。这样一个三级用字字表的设置,符合汉字应用的实际,有充分的理据和实用的效应;其中第三级1800字中恢复了51个已经淘汰的异体字作为专门领域用字,如姓氏用字,恢复原已作为异体淘汰的“昇”(升)、“龢”(和)、“迺”(乃)、“堃”(坤)等,体现以人为本、“名从主人”的理念,更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
三是《字表》既体现了贯彻学术民主和重大决策征求社会意见的精神,也体现了推进法治的精神。历时八载才完成的《字表》在制定过程中深入调查,反复研究,认真修订,能充分尊重不同的见解;编出初稿后又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公之于众,广泛征集各方意见,这就充分贯彻了学术民主的精神和国家重大决策征求社会意见的精神。与此同时,《字表》的制作也体现了法治的精神。2000年10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国家推行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这一法律使规范汉字进入法律的层面。《字表》的制成为全社会提供了明确的“规范汉字”模板,使国家语言文字法中所指的“规范汉字”落到实处、有所依据,是保证国家语言文字法顺利施行的重大措施。今后社会各个领域,在使用汉字时都要以《字表》为规范,例如户籍管理部门长期以来常为入户者随意取僻字、怪字甚至未见于辞书的自造字而困扰,如今有了《字表》,新生婴儿取名申报户口时,户籍管理部门就可以根据《字表》要求姓名用字不要超出8300字的范围,使《字表》具有类同法律的约束力,是“依法使用汉字”的具体范例。
总而言之,这是一份与时俱进、能为当今汉字使用者提供符合汉语应用实际的、具备科学性与权威性的规范汉字字表,使汉字规范化登上一个日趋完善的新台阶。
《字表》对某些问题的处理,在征求意见中也可以听到反对的声音。例如,对44个字的字形的调整就议论纷纷,有的网站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网民不赞成对这几十个字的字形进行调整,甚至批评说是“专家穷折腾”。面对网友们铺天盖地的质疑,尽管专家们对此有所解释,但也明确表态字形改不改取决于全社会的实际需要:“我们是真诚地征求意见,不是说坚决不改或者说和大家顶着干。”能听到不同意见是大好事,我想,这样一件事关全社会、影响到每个人日常生活的重大决策,多多考虑各方面汉字使用者的意见,是完全有必要的。相信在国家日益走向民主化的今天,我们的语文职能部门和语文专家一定会虚怀若谷,从善如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