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任何一种语言都是有声的。语言的声音是语言的物质外壳,也是构成语言的必不可少的三要素之一。三要素指的是语音、词汇和语法。任何一种语言,哪怕是流通范围很窄、使用人口很少的语言,只要能够充当社会交际工具,自然就都是集语音、词汇、语法三者于一体的,否则就不能称其为语言了。汉语的民族共同语——普通话固然是语音、词汇、语法齐备的发达的语言;各种地域性的交际工具——汉语诸方言,包括像粤语这样使用人口好几千万的“强势方言”和一些使用人口较少只在狭窄的范围内通行的“弱势方言”,同样也都是具备语音、词汇、语法三大要素的完整的语言。要认识一种语言或方言,要学习一种语言或方言,要研究一种语言或方言,自然应该从启蒙阶段就接触这种语言或方言的三大要素,而首当其冲的无疑就是语音这个“物质外壳”了。因此,学习语言(方言),必然是首先从语音入手,先掌握好它的语音,再一步一步地从易到难、从简单到复杂,进而达到全面掌握语音、词汇及语法的目的。
语言(方言)发音的正确性在语言(方言)学习中处于十分重要的位置。语文教学首先要求老师在课堂上把每一个字、每一个词的音都念准。用普通话教语文,要求老师的普通话语音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不够格的得设法培训补课,不能马虎。香港特区长期以来以粤语为母语,教学语言除英语外,基本上就是粤语了。在这一前提下,如果说内地的学校要求老师能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进行教学的话,对于“一国两制”下使用粤语作为教学语言的香港老师来说,理所当然地就应该把粤语的标准音掌握好,让学生在运用粤语时有所遵循。这样一来,粤语正音问题自然就摆到香港中国语文课的重要地位上来了。何止是语文课需要讲究正音,社会上凡是跟语言打交道的各行各业人群,同样也需要讲究语音应用的准确性。拿影视广播的从业人员来说,他们口中的语音往往被视为具有权威性、可供效仿的榜样,一旦我们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把某字或某词的音念错了,对于整个社会语言的应用来说,难免会产生不良的影响。因此,对于身处粤语语言环境中的影视广播从业人员来说,粤语的正音也就如同学校里教学中国语文科的老师一样,同样显得十分重要,可说是“非同小可”了。
一段时期以来,香港在粤语的应用中出现了某些音读上的差异,以至引发出一些关于粤语正音问题的争议。作为学术上的问题,对某些字、词的正确读法存在不同的意见,由此而展开争鸣,这完全是正常的事,是学术民主开放意识的反映。通过争鸣必然会促进粤语正音研究的健康发展。但对于粤语应用者来说,特别是对于每天要用粤语朗读课文的学校师生来说,遇到某些读音上的分歧现象,难免会心急如焚,巴不得尽快获得共识,出现一个具有权威性的标准读音以供遵循。
笔者此前曾联合粤、港、澳多位粤语学者组成广州话审音委员会,后又在历时多载审音的基础上主持编撰出版了《广州话正音字典》。这次当香港为粤语正音问题闹得沸沸扬扬之际,也接到过不少社会人士的电话,征询我们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希望我们也能就此发表意见。说实在的,粤语正音问题牵涉面并不广,大家争来争去其实就那么小部分字的不同读音,绝大多数常用字的粤音并不存在分歧。我们当年审音工作之所以旷日持久,一方面是因为参与此事的学者本职工作都很忙,不可能集中时间和精力来一气呵成地从事这一工作;另一方面是因为我们总想多参考一些文献数据,花在逐字抄录几本常用相关字词典的注音、制成一张张卡片时的时间实在太长。我们通过逐字制作卡片了解到在不同工具书中粤语读音存在的分歧实在很有限,也就把精力主要放到如何给这部分字斟酌厘定一个尽量使大家都能接受、都能满意的读音上来。经过反复讨论,我们一致认为,在确定每一个字的正确读音时,除了充分考虑汉语语音发展的历史规律、紧密联系反映古代语音系统的韵书反切以外,同时也得充分尊重现实的读音情况,因为语言始终是发展的,现代的读音固然跟古代的读音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但也不排除出现由于语言的发展而导致今音的实际读法与古音格格不入甚至大相径庭的情况。
粤语是保留较多的以《广韵》音系为代表的中古时期语音现象的,行内不是有人打趣说“广韵广韵,广东韵也”吗?尽管粤语音读存在着较多与《广韵》反切吻合的地方,但粤语毕竟是发展中的一种方言,在发展中受到各种内部、外部因素的影响,甚至还可能受到某些偶然因素的制约,从而使得现在通行的个别读音有可能完全背离了《广韵》的反切。面对这一类情况,我们在审订粤语今读时,也就不能不考虑在参照古音反切的同时,也贯彻“今音从今”、“从今从众”的原则了。语言文字是约定俗成的产物,这是语言学中最基本的道理,适用于任何一种语言,也包括地方方言。我们在厘定现代粤语正音上的态度,正是充分尊重“约定俗成”原则的体现。举一个人们常提到的“积非成是”的例子:“纠正”的“纠”字,按理应该读如“九”音,但不知什么时候开始,由于内地说粤语的一些人把这个字的右偏旁“丩”错写为“斗”,在社会上广为流行,并循着“有边读边”的错误类推,又把这个“纠”字误读为“斗”音。这当然是不足为法的错写导致错读的例子,但已经约定俗成,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是个积非成是的俗读了。我们在编写《广州话正音字典》时,面对这一事实,就把这个“斗”音作为正读以外的俗读“又音”来对待。香港人说粤语,我们并未发现有这一在内地粤语区已成习惯的俗读,如果我们编的是专以香港读者为对象的粤语字典,我想就不一定要把“纠”的这一俗读摆进去了。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我们在粤语正音中,既要把握语音发展的历史继承性,又不能对已在群众中广为流行的俗读熟视无睹,而必须采取两者兼顾的做法。如果现代的普遍读音跟古代反切已失去联系,我们就只能以“从今从众”的态度来对待今音的厘定了。
当前出现在香港的有关粤语正音问题的争议,实际上就牵涉到是否在重视历史继承性的同时,也认真贯彻今读“从今从众”原则的问题。争议的焦点是一方认为应该“从切”,确立现今正确音读基本上以是否符合《广韵》等韵书的反切为依据,可称为“从切”派;另一方则不赞成今音读法概以古韵书的反切为依据,不考虑或少考虑当今粤语使用者的实际读法,强调今读应首先面对当今社会上的普遍读法,贯彻“从今从众”的原则,古韵书上的反切只作为定音时必不可少的参考,但不作为唯一的依据,这可称为“从今从众”派。举例来说,“反”字在“相反”、“反对”等义中读同“返”音,跟《广韵》的“府远切”是相符的;但在“反切”、“平反”中的“反”字,有些主张“从切”的人却认为应读同“翻”音,因为它符合《广韵》中此字另一个反切“孚袁切”,这样一来,一个“反”字就有了“返”、“翻”两个读音。事实上,现代说粤语的人,是不会把“反切”念成“翻切”的。因此,在给现代人使用的粤语正音字典中,我们就赞成从今从众,干脆舍弃“翻”音,让“反”字在“反切”中也照读“返”音。其实,现代人对传统汉字的读音从来就不拘泥于古代的读法。学校语文课本中选入一些体现传统优秀文化的古代作品,如果有哪个地方、哪个学校要求老师和学生用上古时期的语音来读《诗经》,用隋唐音韵来背诵唐诗,岂不叫人笑破肚皮!今人用今音,现代香港人用现代粤音,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强求人们把不符合古音反切的粤音“改正”过来,有什么必要呢?
最后,我还想再说几句:学术界对某些字粤读正音问题的意见分歧,是学术发展的正常现象,不值得大惊小怪。我建议特区政府仿效中央当年组织普通话异读词审音委员会的做法,在适当的机构中(如语言教育及研究常务委员会)附设一个审订粤语正音的专家委员会,集合一批不同见解的专家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粤语中读音分歧的确切情况,把“从切”和“从今”结合起来,认真切磋研究,作出合情合理的抉择,然后由政府加以认可发布。这样审订下来的粤读正音,权威性和科学性就会有保证,也必然会受到广大粤语使用者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