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人民史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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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以人为本与科学的发展观

一、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及内在逻辑

(一)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

以人为本是人类世界的根本原则,是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本原理。以人为本是与“以神为本”、“以物为本”相对应的概念。以人为本的根本涵义是以人为中心,一切为了人,一切依靠人。它包括如下要义:

1.人是人的根本

西方早在古希腊时期哲学家普罗泰戈拉就提出了“人是万物的尺度”的哲学命题,在人与万物的关系上,突出了人的核心价值地位。普罗泰戈拉所说的人,是指雅典等城邦民主体制下的公民。然而,完整的人的世界包括两个部分,一是人赖以生存的自然界,二是由人自身创造并构成的世界。人是万物的尺度,说明了人在自然界的价值地位,那么,人对于人自身的世界又是什么呢?对这一问题,中外的思想家们从不同的角度作了解读。早在中国的殷周时期,先哲们就提出了“民为邦本”的思想,《尚书》说:“民惟邦本,本固君宁”。

《尚书·五子之歌》。“民之所欲,天必从之”。

《尚书·泰誓》。到了春秋时期,齐国政治家管仲明确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概念,他说:“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毫无疑问,在我国古代的先哲那里,人乃国家之本,社会之本。然而,这种“以人为本”的思想带有明显的历史局限性,其表现带有明显的工具性色彩,具体地说,是将人当成手段。在管仲看来,最高统治者的霸王之业是目的,而人是霸业的创立和巩固的手段,显然,这是从超人主宰的立场上来认识和理解以人为本。事实上,从理论一般的意义来考察,人本身就是人的世界的主体,是人的世界的根本。马克思曾经明确地说,“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国家的职能和活动是人的职能……国家的职能等等只不过是人的社会特质的存在和活动的方式。”“社会本身即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的本身。”人不但是人的世界的主体,人的世界的根本,同时也是人自身的根本,马克思同样精辟地指出:“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人就是人的最高本质”。

2.人是历史的主体

人的劳动和实践活动是人的价值之根本所在,人通过自己有意识、有目的的劳动和实践活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生产和创造满足自身生存需要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精神生活条件,同时也生产着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以及各种社会关系,也就是人生产着、创造着人类社会的一切,这种生产和创造是不断延续,演进和发展着的,这就是历史。显然,社会发展史与自然发展史是有本质区别的。在自然界中,是没有意识的、盲目的、各种动力在发生作用,自然的发展规律就蕴涵在各种动力的相互作用中。而在社会历史领域所进行的活动,是有意识、有思想、有激情,追求某种目的的人,正是因为人生产和创造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才构成了社会的历史,因此,人是社会历史的参与者,承担者,历史是人创造的。马克思说:“整个所谓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

人是历史的主体,人的产生是历史的逻辑起点,同时,人也是历史发展的基础。毫无疑问,人在生产和创造社会历史的过程中,也在不断地改变和发展着自身,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又是历史的产物,社会历史的发展,是以人的发展为基础,为前提的。随着人的发展,便产生了新的欲求和需要,人们为满足这种新的欲求和需要,便进行新的物质和精神生产活动,从而生产和创造出新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条件,以及新的社会关系,这就是社会形态不断更替演进的内在机理。人类历史所出现的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演变,都是与人的发展的不同阶段相适应的,人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否定并创造着既定的社会形态,从这一判断出发,资本主义社会也必然是历史地产生着和历史地消亡的社会形态,从而被更高级、更合理的社会形态所取代。马克思根据人的本性和能力的这种发展,把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分为三个大的社会形态,这三种不同的社会形态的基础,是人的发展的三个不同的阶段,即人的依赖性,在物的依赖关系基础上的人的独立性和人的自由个性。马克思指出:“人的依赖关系(起初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马克思这段论述清楚地表明,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是以人的发展为基础的。

人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人是历史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当然也就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毛泽东同志提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

3.人是目的

需要是人的本性。人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而进行生产劳动和实践活动,生产和创造着人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精神生活条件,也生产和创造着人类社会和历史。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就是人不断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的历史,也是不断地进行劳动、生产和创造的历史。人们所有这些劳动和创造活动,即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一切,都是以人的生存和发展为目的。以人为本,就是要以人为目的,就是要把人看作是世间的一切的出发点和归宿,德国哲学家康德指出:人“是作为目的而存在的”。对人要“永远当作目的看待,决不能仅仅当作手段使用”,康德的话,正确地指出了人存在的价值前提,是人的自身。但是在人类社会的历史上,确出现了一部人把另一部分人当作手段的现象,例如,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统治者把劳动人民看成是维护和巩固自身统治活动的工具。实际上,这是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价值的否定或践踏,相对于统治者来讲,劳动群众是大多数,这实际上是对人类价值的贬损,这种情况,必然随着人类自我意识的觉醒而被改变。

但是,人是目的并不完全否定人是手段。实际上,在现实世界中,人既是目的,又是手段,人是目的和手段的统一,不论就个体的人还是群体的人而言,目的与手段的统一都是不容置辩的客观事实。就个体的人而言,其自我的生存是目的,但自我的生存是靠自我的努力、自我的劳动来实现的,这种满足自我生存需要的能力,就是手段。然而事实上,任何个人都不可能自满自足地实现自己的目的,因此要组成群体和社会,也就是要靠群体和社会作为实现自身目的的条件。在群体和社会中,每个人都以自身的生存发展为目的,每个人又把其他人作为自身生存发展的条件或手段。在这种人与人的相互关系中,人人都是目的,人人又都是手段,社会的意义就在于达成了人与人之间的目的与手段的普遍统一。

但是,以人为本,在说明目的与手段之间的关系时,永远都是把目的作为根本,手段是为目的服务的,不了解这一点,就偏离了以人为本的原则。

4.以人为本要求不但要满足自身的需要,也要满足他人和社会的需要

人类由人而群,由群而社会,其根本原因是自身不能孤立地,自满自足地存在,人要通过劳动与创造,满足自身的需要。同时,人的需要又是不断拓展的,不断丰富和发展的,由于个人能力的局限,人的这种多样化的需要自身是无法满足的,因而就产生了对他人和社会的需要,这就产生了人与人之间,人对社会的依存关系。就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而言,其实质是人与人的相互满足需要的关系,也就是人不仅要满足自身的需要,而且要满足他人和社会的需要,人的价值就是在满足他人和社会的需要的过程中体现出来的。人通过自己创造性的劳动满足自身和他人以及社会需要的过程,就是个人的价值自我实现的过程,所谓的“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是人类社会的客观规律,这种意识上升到人的精神自觉,就是一种崇高的境界,这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逻辑。在现实生活中,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但以人为本,意味着每一个人对他人、对社会都有一份责任和义务。满足个人的需要,这是人类社会赋予每个人的权力;满足他人和社会的需要,是每个人都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这体现了个人的权力与义务的统一,同时也是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

5.以人为本要求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人的价值在于劳动与创造,而劳动与创造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自身的生存与发展的需要。以人为本,就是以人的生存和发展为本。人是自然的产物,人与自然有一种天然的依赖关系。但人与其他动物的区别在于人不是被动地依赖自然,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人的意识,人的主观能动性,人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摆脱自然对人的束缚,人就要不断地拓展个人的能力,不断增强自己的体力,发展自身的智力,以达到自身能力的全面性,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人对于自然的“自由”。

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的生存应该达到的理想境界。人产生于自然,但自然只是赋予了人的各种潜能,并没有展示人的能力的全面性,甚至带来了人的能力的某种局限性。人的自身发展的理想状态是让人的潜能得到充分发展,使人更健康、个性更和谐。但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一个社会历史的过程,也就是人的全面发展,只有靠人类自身的、自觉的活动才能实现,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视野,把建立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形态作为理想目标,他们在《共产党宣言》中宣布,共产党人的最终目标是建立“每个人自由发展的联合体”。他们把“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作为未来社会形态的根本原则。

人的全面发展包括三重含义。首先,是人的能力的全面发展,即人的体力、智力、交往能力等各种社会实践能力的发展,人在与自然、社会的关系中获得充分的自主和自由;第二,是人的社会关系的丰富和发展,具体来说,就是人们的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文化关系、交往关系等方面的全面而丰富的展开;第三,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的个性的全面发展,就是使人的内在的各种本质力量不再受压抑,不再受束缚,得到充分而全面的发展,使人的个性更加和谐。总之,人的全面发展,就是人的自我意志获得自由体现,人的潜能、人的能力、人的个性都得到充分发展,人的社会关系获得高度丰富。

6.以人为本要求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

自然环境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必要的、经常性条件。人类社会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是依托自然环境而生存发展着的,自然环境是人类社会的承载体,是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具体来说,自然环境提供了人类社会生产和生活资料的来源。毫无疑问,人类社会所需要的一切物质财富都是劳动创造的,但是劳动的过程,是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是利用自然物,生产和创造人工物的过程。离开了自然,人类的劳动便失去了对象,也就失去了劳动的本身,一切物质财富也就无从谈起。自然界为人类提供的资源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最主要的可归为两大类,一类是生活资料资源,如肥沃的土地,可供食用的植物、动物等等;另一类是生产资料资源,如金属、石油、煤炭等矿藏,以及风力、水力和阳光等,这两类资源对于人类社会的生存发展都是不可或缺的。随着科技的进步,生产力的发展,人类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提高,但人类对自然的依赖关系永远都不会消除,只是扩大和深化了对自然资源的利用范围和程度,这说明自然对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具有永恒的意义。

事实上,人类社会与自然界存在着一种天然的平衡关系,这种平衡关系表现在三个层面:一是自然界生态系统的自身的平衡,这种平衡是自然界在漫长的发展演化中实现的。自然界中的各种物象,包括生命体和非生命体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彼此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作用,构成一个有机的生存平衡系统,在这个平衡的系统中,各种要素之间进行着正常的能量交换和物质循环,这种彼此之间的能量交换和物质循环是系统保持平衡的必要条件。若其中的一种因素出现问题,彼此之间的能量交换和物质循环的链条就会发生断裂,平衡就会被打破,就会带来环境的灾难。二是人类社会自身的平衡。三是人类社会与自然的平衡。人与自然的平衡,其具体体现是人类的活动一定要保持在自然的承载力之内,人类的活动受自然的平衡规律支配。人处于自然生态系统之中,人与自然之间也自然存在一种能量和物质的交换关系。人通过劳动,向自然索取生存和发展的物质资源,但自然界所能提供的各种资源是有限度的,如果人类向自然索取的物质资源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就打破了人与自然的平衡,也就破坏了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不但会使人类的生存质量降低,最终会破坏人类整个的生存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自身。因此,以人为本,不是对自然的无条件掠夺,而是要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

(二)以人为本的内在逻辑

“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是唯物史观的科学命题。恩格斯指出,唯物史观是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学说。在马克思以前,不论是中国的“民本思想”,还是西方的“人本思想”,都有其历史的局限性。马克思从实践出发,创立了科学的实践观,为重新理解人,理解世界提供了一个新的立足点、新的观察视角和思维方式。由此,以人为本是以唯物辩证的历史观为哲学基础的。

1.以人为本是对人在社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和主体地位的肯定

以人为本,一方面强调人类社会发展的目的——人是社会发展的根本,从而确立了人在社会发展中的中心地位;另一方面又强调了人在社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客观地说,关于人的价值,是自古以来许多思想家和政治家都在探索和思考的问题。在中国,关于人的价值的思想发端于西周时期,周初的统治者汲取了商王朝灭亡的教训,提出了“敬天保民”的思想。到了春秋时期,这种重视人的价值,突出人的地位的思想在老子的哲学思想中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老子提出了“四大说”。他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老子》二十五章。在老子看来,人可与天地并列,同为四大之一,具有独立的地位。除了老子之外,其他的一些思想家也提出了关于人的价值地位的见解,据《左传》记载,公元前662年虢国国君派史嚣等人祭神,史嚣说:“虢其亡乎!吾闻之: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神,聪明正直而壹者也,依人而行。”《左传·庄公三十二年》。此外,周内史叔兴提出“吉凶由人”

《左传·僖公十六年》。,子产提出:“天道远,人道迩”《左传·昭公十八年》。等观点,这些思想家都确信,在宇宙中,起主导作用的是人类自我,而不是神或其他异己力量。

中国古代对人的认识的自觉展开,是从孔子开始的。孔子明确地说:“天地之性,人为贵”。《孝经·圣治》。所谓的贵,在汉语中,无疑是指贵重,地位高。因此,孔子的“人为贵”,自然是指在天地之中,人具有高于万物的地位。孔子的这种“贵人”思想,就是关于人的价值的判断,对人的主体地位的肯定。我们从孔子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孔子讲人的地位,与周初的统治者和思想家的有所不同,他已摆脱了“神”与“天”的束缚,不是把人看作是与天地并立的存在,而是把人看作是高于天地万物之上的存在,正是因为如此,孔子的整个思想体系都是围绕人而展开的。孔子的“人为贵”的思想,被后世的儒家所继承和发挥,儒家的另一位代表人物孟子认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梁惠王上》。在孟子看来,相对于天地而言,人是首要的、根本的因素。

在西方,早在古希腊时期,一些思想家就发现了“人的主体性”的价值地位,智者派的著名代表人物普罗泰戈拉提出了“人是万物的尺度”。这一哲学命题,强调人的作用,把人看作是衡量万物存在价值的惟一标准。这一命题,打破了传统的人神关系的思想,否定了神的存在,肯定了人存在的价值,把人置于人类历史舞台的中心,突出了人的地位与作用,从而成为西方人本思想的发端。到了文艺复兴时期,空前的思想解放运动冲破了宗教神学的精神枷锁,人们真正认识了人,发现了人,从而形成了以弘扬人的价值与尊严的“人文主义”思潮,许多思想家对人的“主体性”都有精辟的论述。如但丁说:“人的高贵,就其许许多多的成果而言,超过了天使的高贵”。随着社会的政治、经济和科学文化的发展,人文主义的价值精神得到了进一步的弘扬和发展,德国古典哲学的代表人物康德、黑格尔都对人的价值和尊严、人在世界中的主体地位给予了精辟的分析和论述,特别是德国古典哲学的最后一位代表人物费尔巴哈明确地将自己的哲学称之为“人学”或“人本学”,从哲学的层次上,对人的产生、发展,人的属性以及人的价值地位给予了深入的、系统的分析与阐述。毫无疑问,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哲学,把人的研究,即对人的价值地位的研究提高到了一个新的境界。然而,费尔巴哈以前的人本思想,也包括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哲学在内,是存在着片面性和局限性的。虽然他们在确立“以人为中心”的价值地位方面表现出历史的进步,但他们对人的本质的认识是不彻底的,也就是说他们没有真正地认识人,理解人。费尔巴哈反对宗教神学和黑格尔的思辨哲学,他既不承认有什么创世的上帝,也不承认有什么“绝对精神”创世,肯定了人的地位。但费尔巴哈把人看成是自然的人,认为自然是人的最高本质,从而把他的“人本主义”哲学置于生物人的基础上。由于费尔巴哈仅从人的自然本性出发,没有看到社会对人的影响和制约性,也不懂得人的社会生产活动的决定作用,这就决定了他所说的人,是抽象的人,而不是具体的、历史的人。

历史唯物主义对人的理解与费尔巴哈具有根本的不同,历史唯物主义从具体的人、现实的人出发,认为“劳动创造了人类本身。”人与动物的区别就在于他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由此可以看出,历史唯物主义是从人和动物的区别,不同社会群体的人之间的差别、个人和个人之间的差别来认识人、理解人,既看到人的类存在和类价值,人的社会性和社会价值,也看到了人的个性存在和个性价值。

2.以人为本是一种价值取向

价值取向是指主体确立的价值活动的方向,是根据价值判断或价值经验、习惯来最终决定做什么和怎么做好。以人为本明确地把人作为所有可能性选择的首要的根本性选择,即在所有的与人相关的价值选择中,把人放在首位,并把其置于人类社会的各种活动中。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尊重人。以人为本,说明人不仅是人的世界的根本,人也是人自身的根本,人是人的最高本质,人就是自己人格的主体。就人的世界、人的社会而言,坚持以人为本,就要肯定每个人的存在,尊重每个人的价值,尊重个人的尊严,尊重个人的需要,所以尊重人,就是尊重一切人。

以人为本的社会就是一切人都应受到尊重的社会,它不应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否定,也不是多数人尊重少数人,而是人人都享有普遍被尊重的权利,否则,就不是以人为本的社会。因为人是一个类群的概念,在群众、社会和个人的关系中,人的类价值、个体价值具有同一性。以人为本隐含一个逻辑前提,就是在人的类群中,在人的社会中,人人都是平等的,人的价值就在于人的本身,人本身就是世界的意义所在,每个人都有独立的价值地位,独立的人格尊严,都应受到普遍的、平等的尊重。当然,由于自然遗传因素的影响和后天社会环境的限制,人与人之间是有差别的,表现在人的体力、智力以及整个能力的差别,进而表现在对社会贡献的差别。但是人的能力不是人的本质表现,人的本质就在于人的本身,“人是人的最高本质”。人的尊严在本质上不是能力赋予的,人的尊严是人的意义赋予的,所以,在人的社会中,不管谁的尊严受到践踏,都是对人的意义的自我否定。这就是说,尊重具有平等性、普遍性和绝对性,尊重人包括如下内容:

一是尊重人的个性。就个体的人而言,人与人之间是有差异的,人的差异性是人类种群发展的自然基础,也是社会发展的活力与动力。正是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性,才决定了人的世界的丰富性,人的社会生活的生动与多样性。具体来说,人的差异性就是人的个性特征的不同,人的个性是自然逻辑和社会逻辑的统一。尊重人的个性,要求不论是个人也好,还是集体也好,都要有一种包容性。个人不能以自己的好恶为尺度来衡量其他人,甚至排斥其他人,集体或社会也不能以既定的标准来裁剪人的个性,否则就是对人的人格尊严的侵犯。

二是尊重人的自由。人应该是自由的。人的自由是人的独立性与尊严的具体体现。人的自由是人的发展的重要内涵,它既包括相对于自然而言,人类逐渐摆脱自然的束缚,甚至是对自然的依赖,实现类的存在与生存的自由,也包括在社会中人的个体的自由。历史唯物主义把自由看作是人的价值追求,马克思所描绘的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境界是“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自由是人的个性的展示,在某种意义上说,没有自由就没有人的个性,也就没有人的价值与尊严。人的价值与尊严就在于他的独立性。然而,在极“左”思潮泛滥的时期,我们把“自由”贴上资产阶级的标签进行无情批判,不但背离了唯物主义的原则,也导致了在社会生活中任意限制人的自由,特别是在十年“文革”中践踏人的自由与尊严,留下了深刻的历史教训。人的自由包括思想的自由,言论的自由,选择的自由,生活的自由,发展的自由等等,总而言之,是个性的全面自由。我们必须明确尊重人的自由,不但表现在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更表现在集体和社会对个人自由的尊重,社会要为个人的自由创造条件,促进人的个性的自由发展,而不是束缚人的个性的自由,任何以集体的或社会的名义蔑视个人自由的行为,都是错误的,都是对人的个性和尊严的蔑视。

我们强调尊重个人的自由,并不是不要集体,不要纪律,集体与社会的意义在于使人获得充分的自由。个人有在集体中享有充分自由的权利,而个人也有维护集体和社会的义务。历史唯物主义重视集体对个人自由的价值,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指出:“只有在集体中,一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能有个人的自由。”

这句话说明,集体是条件,而不是目的,我们过去对这段话的理解存在着较大的片面性,把个人与集体、社会的同一关系绝对化。事实上,个人与集体之间是矛盾的统一体,既有统一的一面,也有矛盾的一面,只强调统一的一面,就否定人的差异性;只强调矛盾的一面,就否定了人的社会整体性价值。历史唯物主义并不否定个体的地位,马克思、恩格斯曾经指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由此可以看出,历史唯物主义正是从个人与集体的对立统一关系中把握个人与集体的价值,把每个人享有更多的自由作为集体的原则。

三是尊重人的需要。需要是人的本性。历史唯物主义认为,需要是人对物质生产资料和精神生活条件依赖关系的自觉反映。马克思曾经指出:“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就一般意义而言,人的需要是人的一切对象关系生成的本质力量,这种本质力量一方面由人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决定,并随着人的实践活动产生和发展;另一方面,人的实践活动和社会关系本身又构成需要的内容。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需要是主体对客体能动关系的内在化,是构成一切社会活动观念上的内在动力。旧唯物主义的一个严重错误,就是由于忽视人的需要,而导致对人的忽视。人的所有实践活动都遵循着两个尺度进行,一是物的尺度,既客观事物的本质及规律性;再一个就是人的尺度,即人的本性需要。人总是将需要倾注于对象之中,从而实现自己的本质力量。

余源培:《人的需要和人的全面发展——对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种哲学审视》,《学术月刊》,2002第11期。总之,人的需要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满足人的需要是一切社会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

四是尊重人的创造性。人的本性是人的需要,人的本质是人的劳动与创造。人的劳动不但创造了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满足了人的需要,也创造了人,人的世界,人的历史。尊重人的劳动与创造就是尊重人的自身。在知识经济发展的今天,尊重人的劳动与创造具有具体的特定涵义,就是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在知识经济的条件下,知识和信息成为核心的生产要素,创新是生产和社会发展的动力源,只有在全社会真正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才能加快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解放人。所谓解放人,就是使人摆脱自然的、人为的束缚,获得充分的自由,使人真正成为自然与社会的主人。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的发展过程,就是不断地获得自身的解放的过程,逐步地摆脱自然和人为的束缚的过程。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由生产力而推动的社会革命和思想解放运动,就是人类追求解放的实践活动。生产力的发展,使人类的劳动与实践活动在空前广阔的领域展开,深化和扩大了对自然的利用、改造的程度和范围,使人的独立性和价值地位有了进一步的展现;社会变革又使人在制度的压迫和思想观念的束缚下解放出来,使人不断地获得人性发展的自由。贯彻和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用解放人的思想来审视我们的一切,看我们的体制,我们的观念是否压抑人,束缚人,并不断推动观念和制度的创新。

培养人。贯彻以人为本,就是要把培养人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唯物史观不但关注人,而且关注人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把“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作为人类社会所追求的目标,并提出了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的途径,即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列宁指出:教育就是“培养一代又一代的新人,促进人类自身的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列宁的这段话,深刻而又全面地指出了教育的本质和目的。事实上,人类的教育活动,历来就是在两个尺度下进行的,一是人的自身发展的尺度,二是社会进步的尺度。但人的自身的发展是前提,是根本,因为教育是通过人的培养来推进社会进步的,在这里,人的培养与推动社会进步具有同一性。

就对人的培养而言,教育也包括两个向度,一是人的知识和技能培养。人的知识和技能,就是人的劳动能力,就是进行社会的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能力。在现代化的社会大生产的条件下,生产的知识化、科技化程度越来越高。没有用知识和技术装备起来的现代劳动者,就无法适应现代化社会生产的需要。因此,加强对人的科学技术教育、培养、训练是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特别是在知识经济发展的形势下,不仅需要劳动者具有知识与技术,更需要劳动者具有创新能力、创造能力。这就要求教育要从以知识和技能的培养为重点,向以创新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重点的方向转变,否则,就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教育,就无法满足社会的需要。

二是人的身心道德品质及健康个性的全面培养。人的身心、道德品质及个性的全面培养对人的发展具有根本性意义。人自我发展的追求无疑是身心要健康,道德品质更加完美,个性更加健全和谐。所以“做人”的教育,“成人”的教育应该是教育的根本所在。就人的知识与技能的培养和人的个性发展来说,前者无疑是手段,而后者才是目的。毫无疑问,人的知识与技能的培养是健全的个性的培养的组成部分,但教育若只注重知识技能的训练而忽视其身体、心理及思想品德的全面培养,必然导致人的个性的畸形发展,人也就变成了工具,这实际上是对人的价值的贬损。以人为本的教育,必须关注人的健全个性的全面发展。

依靠人。依靠人,就是一切依靠人民群众。唯物史观认为,人是历史的主体,历史是人民创造的。毛泽东同志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既有个人的作用,更是整体的力量。“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人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在现实社会中,坚持人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就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注意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用科学的理论和先进的思想去引导群众,教育群众,形成统一的合力,去实现既定的社会发展目标。

为了人。以人为本,不仅指出了人在世界中的主体地位,也指明了人类活动的价值方向,就是人类的一切物质的、精神的生产和实践活动,都是为了人而进行的,为了人的生存,为了人的发展。人赋予了人自身的活动及实践的意义,因此,我们在现实的社会生产、生活中,就要把是否有利于人,是否有利于人的生存,是否有利于人的发展作为价值尺度来衡量我们的一切活动,既要有目的,又要有效果;既要看局部,又要看整体;既要看当前,又要看长远。

3.以人为本是一种思维方式

思维方式是一定时代人们的理性认识方式,是按一定结构、方法和程序把思维诸要素结合起来的相对稳定的思维运行方式,其实质是社会实践活动方式在人脑中的内化,是人的生存和存在方式的理性表达。思维方式由价值取向引导,相对系统化和稳定化。以人为本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就是要求我们在分析、思考和解决一切问题时,既要坚持历史的尺度,也要坚持人的尺度,关注人的生活世界,对人的生存发展的命运确立起终极关怀;要关注人的共性和个性,树立起人的自主意识。

(三)坚持以人为本,要正确认识两方面的关系

1.“以人为本”与“以民为本”

“以人为本”和“以民为本”分别是人本思想和民本思想的表达。在社会上,人们常常把“以人为本”和“以民为本”相混淆,甚至将二者当作同一个概念,实际上,“以人为本”与“以民为本”既有联系,又有本质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关于“民本思想”,首先,在中国,“民本思想”是“人本思想”的渊源。中国的“民本思想”源远流长。早在周朝的初期,周代的统治者总结了商王朝灭亡的教训,就提出了“敬德保民”的思想,《尚书·康诰》说,“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诞受厥命,越厥邦厥民。”显而易见,这是以“德”来说明获得天命的原因,有德的人可以受天命为统治者,一旦失去德,就必然遭到覆灭的下场。在他们看来,“王教所作,不可不敬德”,“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

《尚书·康诰》。也就是说,君王不可不敬德,只有敬德施德,才能永葆天命。而敬德的主要表现在于保民,因为“民之所欲,天必从之”。

《尚书·泰誓》。春秋时期,正是中国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时期,由于土地私有化的出现,引起了社会的阶级关系和经济关系的变化,民众的社会地位不断得到提高,越来越受到统治阶级的重视,许多思想家也在深入思考民众的价值和地位,源于殷周时期的“敬德保民”的思想有了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国语》说:“以言德于民,民歆而德之,则归心焉。上得民心,以殖义方,是以作无不济,求无不获,然则能乐。”《国语·周语下》。老子说:“天心无常,以百姓为心”。

《老子》四十九章。《管子·治国》说:“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

孔子在周朝初期至春秋的民本思想的基础上,从人的整体意义出发,从人与自然(天地)的关系上,思考人的价值地位,提出了“天地之性,人为贵”的论断,在中国思想史上第一次实现了由论“民”到论“人”的转变。由此出发,孔子系统阐述了自己的“贵人”思想,由此形成了儒家“以人为中心”的“人本思想”体系。

第二,就“民本思想”而言,可以分为先秦以前的“民本思想”和儒家的“民本思想”。先秦时期的“民本思想”是从君、民的关系上,来认识“民”的价值地位,而不是真正从人的角度,从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思考认识人的价值。这种思想一方面将人分为“两类”,一类是“君”,或“超人”,一类是民,这样就割裂了人的价值的整体性;另一方面,从其思想产生的根源看,就具有其固有的功利性,它是殷周时期的统治者在总结以前的夏、商朝灭亡的教训,在思考如何才能“祈天永命”时提出来的,并被当时的政治家和思想家进一步阐发。春秋初期齐国的著名政治家管仲说得非常透彻,“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强,本乱则国危。”这些论述都集中地表明,古代的君王、政治家、思想家都把“民”作为成就霸业,维护和巩固统治的工具,在他们看来,君王的霸业,统治者的统治是目的,而“民”只不过是实现目的手段,这样,“以民为本”在其实质上是“以君为本”,因而“以民为本”的思想就成为先秦时期统治阶级的教民之术,治民之道。

先秦时期的“民本思想”是儒家“人本思想”之源,而这种“民本思想”经过历代儒家思想家的进一步阐发和发展,成为儒家思想理论大厦中的重要内容,并对中国社会的政治、思想、文化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孔子提出了完整的德政学说,孔子认为德政是最理想的政治,可以得到民心和老百姓的拥护。他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

《论语·为政》。德政的主要内容就是重视发展生产,减轻税赋,爱民富民;改良政治,以德教化民众,提高其道德水平。孟子继承并发展了孔子的德政学说,提出了“仁政”的理论。“仁政”思想的核心内容是,在政治上肯定民众的价值,孟子认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孟子·尽心下》。也就是民众与民心对君主的统治和国家的兴亡具有决定意义,君王的价值取决于民心的向背。在经济上主张“制民之产”,省刑法,薄税敛,发展生产,使人民安居乐业,民富国强;在文化上主张以仁义教天下。

就儒家的“民本思想”而言,作为儒家思想的重要内容,实际上它是儒家“人本思想”在国家政治上的表达,其理论范式“德政”与“仁政”理论无疑是儒家的政治学。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始,以“德政”和“仁政”为内容的“民本思想”就成为历代统治者的治国之本。但是与先秦时期的“民本思想”相比,虽然思想更丰富和完整,但其实质并没有改变,“以人为本”是手段,而维护、巩固统治者的统治才是根本目的。

与“以民为本”不同,首先“以人为本”中的“人”与“以民为本”中的“民”有不同的涵义。在中国,“民”是与“君”、“官”相对应的概念,是指大多数的从事各种职业的普通劳动群众;而“人”是比“民”外延更加广泛的概念,它不但包括人民,也包括作为类意义上的人,社会群体意义上的人,具有独立人格和个性意义上的人,总之,人是指一切的人。第二,以人为本不是从工具意义来理解人的价值,也不是把一部分人作为目的,将另一部分人作为手段,它是从整体的人出发,坚持目的与手段的统一。第三,以人为本是从人、自然、社会三者关系的立体层面来把握人的价值地位,是人的价值的根本性思考,并把“本”的意义赋予所有的人,是人作为其价值意识的深层觉醒,并成为人的世界的普遍原则。

2.以人为本与人本主义

人本主义是流行于西方的人本主义思潮,是由德国著名哲学家费尔巴哈创立的。费尔巴哈继承了文艺复兴时期和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的人文主义的思想,在西方思想史上第一次鲜明地提出了“人本主义”的哲学口号。在《哲学原理》一书中称自己的思想发展历程为:“我的第一个思想是上帝,第二个思想是理性,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是人”。“神的主体是理性,而理性的主体是人。”由此,与以往的哲学不同,他强调“新哲学将人连同作为人的基础的自然当做哲学惟一的、普遍的、最高的对象——因而也就将人本学连同自然学当作普遍的科学”。正是由此出发,费尔巴哈创立形成了自己的哲学理论体系——人本主义哲学。

在费尔巴哈开创了人本主义思想之先河以后,叔本华、尼采、克尔凯郭尔、雅斯贝尔斯、海德格尔、萨特、柏格森、弗洛伊德、弗洛姆、马斯洛等西方现当代思想家都沿着这一思路各自发展了自己的学说,从而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且有着广泛影响的现代西方人本主义思潮。

人本主义思潮在哲学人论方面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第一,主张人是世界的中心和尺度,把人作为理论研究的出发点和核心问题或最高问题;第二,高度肯定彰扬人的价值和自由,并以此为理论研究的最高目标;第三,主张从一种被先验地规定了的人性出发去说明社会历史和文化现象;第四,强调人的非理性精神因素在人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甚至是决定性作用,否定和贬斥理性和科学对人类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第五,主张通过自我认识,自我完善,自我创造去实现个人的发展,通过弘扬人性的内在要求去实现对社会的改造或促进社会“人道化”;第六,主张个人本位的价值取向。

吴倬:《“以人为本”辨析》,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1期。

从以上的讨论中可以看出,以人为本同西方的人本主义是有根本区别的。第一,人本主义是从人和动物相区别的意义上理解人,更多的是看到人的类存在和类价值,更多的是强调人的共同性和普遍性。在人本主义者的眼中,人只是生物意义上的、抽象的人。以人为本是从“现实的,社会的意义上”来认识人,它不仅是从人和动物的区别,而且从不同社会群体的人之间的区别,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区别这样三重意义上来理解人,既看到了人的类存在和类价值,也看到了人的社会存在和社会价值,还看到了人的个性存在和个性价值。第二,与人本主义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的严重对立相反,以人为本在充分肯定个人的存在和个性的价值的同时,更强调社会、集体对个人的发展和个性完善的作用,主张人要更好地协调个人与集体的关系。集体有尊重个人的权利、为个人的发展和个性完善创造条件的责任;个人也有维护整体利益的义务。当个人的需要和利益与整体的利益、大多数人的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要尊重和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这就是以人为本的集体主义原则。

二、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

发展是宇宙间各种事物的普遍现象,也是人类社会的根本问题。发展的本质是什么,为什么发展、如何发展、怎样发展,这是自有人类社会以来人们就普遍关注和思考的问题,由此而产生各种各样的发展思想。发展观就是发展的哲学,是关于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和要求的具体看法和根本观点,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就会对发展的实践产生根本性和全局性的重大影响。

和人类的各种思想观点一样,发展观有科学和不科学之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在实践的基础上,从理论层面上进行判别可遵循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从横向上分析,判别发展观是否科学要遵循三个尺度,即历史的尺度,现实的尺度和未来的尺度。从历史的尺度分析,就是看一种发展思想在社会进程中所产生的影响和作用,不但要看到正面作用,也要看其负面的影响,因为时间会澄清一切,历史的选择与判别无疑具有客观的公正性。从现实的角度分析,发展的目的是要解决矛盾,发展的过程也就是矛盾的不断发展和解决的过程。然而,从理论一般的角度分析,贯穿于一切社会的根本矛盾是什么呢?就是人类的需要与社会发展的状况不能满足人的需要之间的矛盾。这一根本矛盾是由许多次级矛盾构成的,即经济发展、政治生活、文化发展以及社会生活等等。以现实为尺度来判别一种发展观点是否科学,就是看这种发展的理念是否有利于这些矛盾的解决,有利于解决这些矛盾的,就是科学的,否则就是不科学的。

从未来的角度分析,人是理性的具有主观能动性的“动物”,其表现就在于人们能从以往的、历史的存在中总结发现事物的规律性,从而能够洞悉和把握未来的发展趋势。这就是说看一种发展理念是否科学,就是看其是否符合社会未来的发展趋势,是否能够反映社会未来的要求。符合社会未来的发展趋势的,就是科学的,否则就是不科学的。

从纵向上分析,包括五个方面的尺度,即人的尺度、物的尺度、精神的尺度、制度的尺度、环境的尺度。从人的尺度衡量,就是看其是否有利于满足人的需要和促进人的素质的提高,特别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物的尺度也就是生产力的尺度,就是看其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利于社会的物质财富的增长和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精神的尺度就是精神文明的尺度,就是看其是否能促进科学、教育、思想文化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风尚的文明进步,满足人们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和提高思想道德水平的要求。制度的尺度就是社会的政治文明,就是看其是否有利于促进社会的民主、公平、公正,特别是法治建设,使人们更多地享有自由、民主、平等、参与的权力,从而实现政治昌明,社会和谐。环境的尺度,就是要以一种新的视野、新的态度、新的行为方式来对待和处理人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实现生态文明。要克服人与自然对立的传统观念。自然环境既不是人类的异己,也不是人类的“奴隶”。随着人类对自然人化过程的不断提高,自然已经成为人类无机的身体。人与自然存在一种双向关系,人是自然的一部分,自然也是人的社会的一部分,因此,从人的角度更应该把自然看成社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然内部的和谐对社会来说,具有基础性和决定性的意义,社会的和谐亦应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由此出发,就应该把是否有利于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建设良好的生态文明,满足人类持续发展的需要,作为判别一切发展理念是否科学的标准。

应该重点强调的是,以上的各种尺度,其根本的尺度是人的尺度。因为人类社会最根本的矛盾是人的需要与社会发展不能满足人的需要之间的矛盾。人的需要具有多样性的特点,这就决定了社会实践活动的多样性,从而也表明人类社会进行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都是为了人,以人为目的,因此说,判别发展理念是否科学的根本尺度是人的尺度。

(一)科学的发展观:发展观的深刻变革

1.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理论特点

科学的发展观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来的,即“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强调:“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改革和发展。科学发展观包括如下内涵:

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以人为本,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说,就是把满足人的全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人的生存、享受和发展的要求,提供充足的物质、文化产品和服务,围绕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马克思主义认为,未来的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态,并对人的全面发展的内涵作了理论上的阐述。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国共产党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理念,给人的全面发展赋予了新的涵义,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所取得的又一理论成果。

促进全面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目标。全面发展既包括经济发展,也包括社会发展;既包括物质文明建设,也包括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因此,全面发展就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全面协调发展。从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说,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和条件,社会发展既是经济发展的保障,也是经济发展的目的,只有经济的发展而无社会的进步则不是全面的发展。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三者之间的关系来说,物质文明是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础,政治文明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保障,精神文明是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的精神动力和思想支持,只有推动三个文明共同建设和协调发展,才是社会的全面发展与进步。

保持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原则。协调发展就是在发展中要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的有机统一,促进经济的良性循环。要保持协调发展,首先要处理好速度、结构、质量和效益的关系。在经济发展中,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基础,是实现结构、质量、效益目标的前提,但增长不等于发展,只有结构不断优化,提高质量,增加效益,才能保证经济的持续快速的发展。协调发展是使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关键。因此,在经济发展中,一定要克服单纯的追求数量增长的倾向,充分注意产业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与优化,使经济运行的各环节之间形成一个良性互动的格局,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

实现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发展是自然与社会的永恒主题。科学的发展应该是可持续的发展,可持续的发展就是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充分考虑环境、资源和生态的承载力,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实现人类自身与社会的永续发展。可持续发展要求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用尽可能少的代价来获得经济的发展,在不牺牲未来需要的前提下满足当代人的需求,这是人类关于发展内涵的认识达到的最高境界,是世界各国普遍认同的发展理念。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以人为本的客观要求,其目的就是努力为人类的长期生存和发展创造一个良性的环境与条件。要满足人的需要,也要维护自然界的平衡;要注意人类当前的利益,也要满足人类未来的利益。

实行统筹兼顾的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发展的过程是一个动态的平衡过程。发展的不均衡和矛盾性是发展的客观规律。不均衡与矛盾是发展的动力,也是发展的代价。就整个社会发展而言,当这种不均衡与矛盾达到一定的限度时,就必然会阻碍、影响发展,甚至会引发社会动荡。因此,作为政府部门,就要在正确的发展理念的指导下,在宏观政策的调控方面,注意协调统筹,使矛盾由对立向统一方向发展。统筹兼顾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一贯坚持的指导思想。在建国之初,我们党就实行了“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四面八方的政策;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党又提出了:“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两篇重要著作中系统地阐述了他的统筹兼顾的思想。当前,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矛盾,既有经济结构内部的矛盾,也有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矛盾;既有城乡之间的矛盾,也有不同的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既有区域不平衡的矛盾,也有人与自然的矛盾等等。解决好这些矛盾,实现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就必须统筹兼顾,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科学发展观具有以下特点:

坚实的理论基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是科学发展观的哲学基础。辩证唯物论告诉我们,要用运动的观点、全面的观点、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来看待事物。发展是事物辩证的运动过程,是矛盾的对立与统一的过程,是事物内部的诸要素协调、全面发展的过程,也是事物内部诸要素可持续发展的过程。在社会发展的诸要素中,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物质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于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经济社会发展是人的生存发展的前提条件,人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人又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和动力。社会形态是由其经济、政治、文化等多种形式构成的。人类文明不但包括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也包括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因而社会生产不仅包括物质生产,还包括人的生产、精神生产和社会关系的生产。人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主体,是社会发展的终极目的,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总之,马克思主义社会历史观所揭示的社会发展过程,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不断协调,不断适应的过程,是社会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不断协调发展的过程,是人与自然不断相互协调的过程,是社会的全面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相互促进,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价值追求的过程。

正是从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基本原理出发,我们党十分重视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发展问题。1956年,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的报告中,把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一系列重大关系问题加以概括,系统阐述了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的十个重大问题:第一、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第二、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的关系;第三、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第四、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第五、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第六、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第七、党和非党的关系;第八、革命和反革命的关系;第九、是非关系;第十、中国和外国的关系。毛泽东同志提出并要求处理好这十个方面的关系,其中心思想就是要解决好各方面的矛盾,将国内外的一切积极因素都调动起来,共同为建设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

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党重新恢复和确立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纠正和总结“文化大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实现了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做出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开辟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崭新道路。强调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就是消灭剥削、消灭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要发展生产力,就必须对我国的经济体制进行改革,改革是中国生产力发展的必由之路。在发展生产力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还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发展科技文化事业。要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从而使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协调运行,社会稳定全面发展。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我们要在大幅度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同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和政治制度,发展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的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面对改革发展和对外开放过程中所凸显出来的矛盾,尤其是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矛盾,邓小平同志深谋远虑,又提出了“两个大局”的思想,他说:“沿海地区要加快对外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区较快地发展起来,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内地也要顾全这个大局。反过来,发展到一定时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大局,那时沿海也要服从这个大局。”

邓小平的发展观,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政治、文化、社会全面进步的发展观。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科学地阐述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相关重大关系问题,提出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重要思想,制订了科教兴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

科学的发展观就是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和社会历史观的指导下,对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关于社会发展思想的丰富和发展。

广泛的实践依据。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是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依据。从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前苏联诞生以来,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探索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历史经验,也留下了沉痛的历史教训。从总体来讲,原苏联、东欧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所走过的道路和形成的模式是一种失败的模式,即一种“畸形发展”的模式,具体表现在:(1)在经济发展上,片面强调发展重工业,忽视农业和轻工业;(2)在管理体制上,片面强调中央的统一领导,不注意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形成了高度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3)在人与物的关系上,片面强调物的作用,忽视人的主体作用和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忽视广大人民群众全面需求的满足;(4)在国家建设与人民群众生活的关系方面,忽视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致使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长期得不到改善,特别是将农民挖得很苦;(5)经济体制高度计划性,政治体制高度集权性,法治建设不完备,人民享受不到民主与自由的权力。这种畸形的、僵化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运行的结果是社会矛盾激化,经济发展难以为继,最终导致前苏联的解体、东欧的垮台。

我国在社会主义建设探索的实践中,也同样走了一段弯路。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发生了根本转变,党的八大指出,我国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与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需要之间的矛盾。党和全国人民当前的重要任务,要集中力量来解决这些矛盾,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党的八大对我国社会基本矛盾的认识,以及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无疑是正确的。然而由于对国内外形势判断的失误,特别是“左”的思想的影响,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进程发生了逆转。在国内主要矛盾的认识上,片面强调阶级斗争;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上,忽视生产力,片面强调生产关系,搞穷过渡;在经济建设和群众生活方面,忽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满足,等等。特别是经过“十年文革”的大破坏,使国民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和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顺利实现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第一步,第二步战略目标,到2003年,我国国民经济总量已经达到11万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达到1000美元,我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全面发展的目标,也是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关键阶段。然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是十分艰巨的,需要解决诸多的社会矛盾和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包括,在经济发展方式上,单纯追求GDP增长的倾向有所抬头;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矛盾突出,城乡的差距扩大;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经济体制及其他方面的管理体制还不完备;民主法制和思想道德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因而,协调发展、全面发展、持续发展,统筹和兼顾各方面的关系,就成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问题。科学的发展观就是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经验、教训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伟大实践的总结与升华。

宽阔的国际视野。人类对发展的认识有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发展观经历了由传统发展观到现代发展观的转变,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是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传统发展观。在20世纪的50~60年代,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传统发展观占据主导地位。二战结束以后,落后国家的发展问题,成为世界上的突出问题,早期的发展经济学在研究落后国家如何追赶发达国家的过程中,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总结,认为只有促进经济增长,落后国家才能实现追赶的目标,其基本观点是:工业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活动的中心内容;经济增长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活动的“第一”标志;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增长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尺;发展规划是实现工业化和实行追赶战略的重要手段。在这种发展思想的指导下,人类创造了空前的经济增长的奇迹。作为政府对国家经济运行进行评价的重要指标——GDP,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社会是否进步的最重要指标,进而形成了以GDP增长为核心的传统发展观。但是由于经济增长不能反映收入分配的公平,社会结构的完善,不能反映科技进步的变化,不能反映人们的健康水平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因而并没有给人们带来所期望的福祉,相反却出现了收入分配不公,两极分化,社会腐败,政治动荡,环境污染,资源枯竭和生态的破坏,学术界将这种现象称为“有增长无发展”或“无发展的增长”。

第二,以综合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观为核心的发展观。20世纪的70年代和80年代,综合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观占据主导地位。二战结束以后,虽然许多国家在20世纪的50年代和60年代经济出现了大幅度增长,但大多数国家民众的生活却没有发生显著的变化,相反社会矛盾突出,医疗卫生条件及社会福利条件没有改善,这种危机无疑是一种“增长的危机”。面对严重的社会矛盾和危机,促使经济学家、政府首脑重新思考审视发展的问题。人们认识到不发达是一个整体,发展必须视为整体,它是多方面的变化过程,既包括经济的增长,社会公平程度的增加和贫困的减少或消除,也包括社会结构的变迁,大众的精神面貌和国家制度的改变。于是,美国学者发动了一场“社会指标运动”,提出了包括经济、社会、环境、生活、文化各项指标在内的新的发展价值体系。托达罗在其《第三世界的经济发展》一书中,将发展定义为“一个社会或社会体系向着更加美好和更为人道的生活的持续迈进”。经济、社会学者们的研究为政府部门所接受,联合国在第二个10年(1970—1980)发展报告中指出:发展已不再是单纯的经济增长,社会制度和社会结构的变迁以及社会福利设施的改善具有重要的地位。1983年,联合国又推出了《新发展观》一书,提出了“整体的”、“综合的”、“内生的”新发展理论,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了综合发展观。这种发展观把发展看成是以民族、历史、文化、环境、资源等内在条件为基础,包括经济增长、政治民主、科技水平、文化观念、社会稳定、自然协调、生态平衡等各种因素在内的综合发展过程。综合发展观的提出和形成,无疑是人类对于发展问题认识上的一次飞跃,然而局限性在于,这种发展观只强调了当代社会的综合协调发展问题,而未考虑后代的发展资源问题。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最早是由环境学家提出来的。1980年3月,联合国大会第一次使用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1983年,联合国成立了“环境与发展委员会”,该委员会经过四年的潜心研究,于1987年发表了一个著名的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对可持续发展作了系统的阐述,第一次清晰地表达了可持续发展观,即“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的需求,又不对后代子孙满足需求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1992年,联合国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里约热内卢宣言》和《21世纪议程》两个纲领性文件,它标志着可持续发展观被全球持不同发展理念的各类国家所普遍认同。可持续发展观包括如下内容:(1)社会公平原则。包括两层意思:一是代内公平。可持续发展要满足全体人民的基本需要和给全体人民机会以满足他们要求较好生活的愿望。要给全世界以公平的分配和公平的发展权,要把消除贫困作为可持续发展进程特别优先的问题来考虑;二是代际公平。这一代人不能为自己需求的满足而损害人类世代满足需要的条件——自然资源与环境,要给世世代代以公平利用自然资源的权利。(2)可持续原则。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发展,但这种发展必须是以不超过环境与资源的承载能力为前提的。(3)共同性原则。人类生活在一个地球上,地球的完整性和人类的相互依存性决定了人类根本利益的共同性。人类所面临的各种如环境危机、能源危机等问题,不是哪个民族、哪个地区的问题,而是人类必须共同面对的问题。各个国家、各个地区只有通力合作,只有为了共同的利益,对公共资源的调查、管理和开发进行合作,可持续发展才能实现。国家不论大小、强弱,都要以平等地位,本着合作精神,通过多边和双边合作对人类产生的不良影响加以协调和控制。本着命运同一、使命同一的原则,共同研究、评价、监测环境、资源和生态的变化,保护我们共同的环境,管理我们共同的资源。

可见,可持续发展观把代际的概念引入到发展的涵义之中,强调发展在当代是现实的、合理的,同时又要为后代的发展创造可能的空间和条件,这就使发展的概念有了“共时性”和“继时性”的特点,是人类对发展认识的新境界。

第三,以“人类发展”为核心的发展观。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综合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联合国提出了“人类发展”的概念。1990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表了第一份《人类发展报告》,首次提出了“人类发展”的概念。自此以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每年都坚持发表《人类发展报告》。仅仅十余年的时间,人类发展的概念和思想已经得到各国政府、学术界和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可和广泛接受。

那么,什么是人类发展呢?联合国开发计划署1990年《人类发展报告》提出了明确的定义:“人类发展是一个不断扩大民众的各种选择的过程。从原则上说,这些选择可以是无限的和随着时间而变化的。但是在发展的各个层次上,三个最基本的选择是使民众享受健康长寿的生活,获得知识和获取体面的生活水准所必需的各种资源。此外还有许多为众人所重视的选择,范围可以从政治、经济和社会自由到从事创造性和健康性活动的机会,以及享有个人自尊和人权得到保障。”人类发展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人类能力如健康、知识和技能的形成,另一方面是人们将他们所获得的能力运用于闲暇或生产性目的,或者在文化、社会和政治事务中的积极参与。随着人们对人类发展问题的关注和研究的深入,人类发展的定义也在不断地完善和充实。2001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新的《人类发展报告》中对人类发展的概念又做了进一步的界定:“人类发展涉及创造一种环境,在这种环境中民众可以充分实现他们的潜力并导向他们的需要和利益相一致的建设性的和创造性的生活。人民是各国的真正财富。发展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民众所珍视的生活而扩大他们的选择。经济增长只是扩大人们选择的一种工具。扩展人们的各种选择的最基本途径是进行能力建设。人类发展最基本的能力是享受健康长寿的生活,知识丰富,能够获得体面生活所必需的各种资源量并能参与社会共同体的生活。没有这种能力,生活中许多选择将无从做出,许多机会将无从把握。”这个定义在1990年《人类发展报告》的基础上,对发展的目的的界定更加集中于人类生活的改善,在各种基本能力中突出强调了参与的重要性,并且明确指出了强化人类能力和拓宽人类选择的关系。简而言之,人类发展是通过强化全体民众的能力和机能而扩大人们的选择的过程,它强调发展的最终目的是改善所有人的生活,增进人类幸福、自由、尊严、安全、公正、参与等。

人类发展概念的提出在发展理论和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第一,从目的与手段的关系来看,人类发展的概念坚决主张将民众置于发展的中心位置,提出发展应当是民有、民享、民治的过程。人类发展概念的倡导者认为,民众应该成为发展的受益者而不是发展的工具,更不应该成为发展的牺牲品;经济增长、技术进步、全球化等都只是人类发展的工具,应当服从于人类的发展。第二,人类发展的概念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它将发展的经济、社会和政治方面有机地统一起来。第三,人类发展的概念所涵盖的议题是多元的和开放的。它集中地反映人类所关注的各种普遍问题并能容纳新的政策挑战。因为这一概念主张增强所有人的能力和作用,消除妨碍人们能力发展的各种障碍,为此要考虑影响人类能力的增强和人类生活改善的所有的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这样,贫困问题、失业问题、性别不平等问题、种族歧视问题、艾滋病问题、环境退化等一切问题都纳入了人类发展的理论视野之中。第四,人类发展的概念具有激励社会运动和指导政策议程的作用。人类发展的概念强调人是人类发展的积极主体和推动力量,强调民众的集体行动在实现人类发展中的作用。人类发展的概念倡导人类幸福、自由、公正、安全、尊严、参与和可持续发展等普遍价值,关注减少贫困、性别平等、维护和平、消除歧视、保障人权、保护生态环境等重大问题,争取人类发展的运动成为争取人类进步的努力的一部分,具有激励社会运动的作用。人类发展概念的提出,标志着人类对发展的认识又达到了一个新的境界。

高远的未来眼光。科学的发展观立意高远,面向未来,既适应了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也适应了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第三步战略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要求。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来说,全面的小康社会,是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社会,是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社会。党的十六大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在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力争比2000年翻两番,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日益增强,基本实现工业化,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城镇人口的比例较大幅度提高,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扩大的趋势进一步扭转。社会保障系统较健全,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

——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基层民主更加健全,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

——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科技和文化创新体系,全民健身和医疗卫生体系。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消除文盲。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果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丰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小康社会是全面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的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我们不仅要使中国人民过上富裕的生活,而且还要把我们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推向新的更高水平,赶上世界发达国家,再现中华民族的伟大与辉煌,这就需要保持社会持续发展的能力。而协调发展、全面发展是持续发展的基础。没有协调的、全面的发展,必须导致发展中的诸方面矛盾尖锐对立,恶化发展的环境,甚至还会引发严重的社会动荡。只有坚持协调发展和全面发展,才能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推进社会的全面进步,促进人的素质的全面提高,才能为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第三步目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坚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和全面的社会发展基础。

2.科学的发展观是发展观的深刻变革

发展就必然涉及发展的方向、发展的目的、发展的思路、发展的模式、发展的道路等,这就是发展观。发展观反映着人们对发展的价值选择,体现发展的价值取向。就发展的价值取向而言,应该是多方面的。但就人类社会的发展而言,如何认识与处理人与物的关系问题,是发展观的基本问题,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反映了两种价值取向,形成两种不同的发展观,一是以“物”为中心的发展观,二是以“人”为中心的发展观。

科学的发展观是由以“物为中心”的发展观到“以人为本”的发展观的转变。“以物为本”的发展观和以“以人为本”的发展观的根本区别在于发展是以人为尺度还是以物为尺度的问题。毫无疑问,物质生产是人类生存的基础,物质文明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在人类社会的进程中,物质的发展与繁荣,确实给人们带来了空前的便利,带来了能力的拓展和生存空间的延伸。蒸汽机、轮船、火车、汽车等各类机械的发明与制造,无一不改变了人类世界的面貌和人类生活的方式及生存状态。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们似乎产生了一种幻觉,相信物的“魔力”能改变一切,把社会的发展仅仅等同于物的发展,认为发展就是向自然开战,向自然索取所需要的一切,就是在这种发展思想的影响下,我们看到的是人们对物的追逐,对自然的勒索,进而带来的是资源的枯竭,环境的恶化。

发展观中所说的物,是指人以外的客观实体的存在,包括自然物、自然环境、物质实体和人造物(生产工具、生活用具等)。在社会的发展中,究竟什么是主体,或者以什么为主体,这是发展观首先要回答的问题,唯物史观认为,人的主体性是世界的本质。在人与物的关系中,人是主体,物是客体,这是人与物的关系的本质。人与物的关系,是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人类要生存发展,就必须利用自然物,但人与动物不同,人有能动性,人要超越自然物的局限性,就必然制造人工物,这样人的本质也就体现在利用自然物创造人工物的过程中,特别是体现在创造人工物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关系方面。

“物质的发展就是人所创造的人与物关系结构的优化。”林德宏:《科学的发展观:发展观的深刻变革》,《江海学刊》,2004年第2期。这种关系结构的优化相对于人而言,就是让物尽可能满足人的需要,即所有人的日益增长的不断丰富的需要。这就必然引申出这样一个问题,就是物质生产的目的性,也就是发展的目的。传统的“以物为本”的发展观,就是以物的增长为目的。在这种发展观中,抽掉了作为物质主体的人,这种发展观的结果是既不能满足所有的需求,也不能使物合理地满足人的需求,必然陷入到发展的危机之中。以唯物史观为哲学基础的“以人为本”的发展观认为,人的主体性不仅体现在人的能动性、主导性,还体现在人的目的性。人的目的就在于人的本身,人以自己为目的,所以人的一切实践活动,特别是物质生产活动,都是以满足人的需要为目的。

以人的需要为目的,是发展的终极价值,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但科学的发展观在坚持“人是目的”的前提下,对人与物的关系又有了深层次的理解。传统的发展观认为物就是一切,利用物、改造物、创造物。“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既强调人对物的支配、利用、改造,同时,又强调对物的保护,特别是对自然物的保护,从而丰富了人与物的关系的内涵。

统筹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作为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并不是否定人的主体性,而恰恰是人的主体性,人的能动性,人对物的驾驭能力的具体体现。它不仅体现的是人对物的占有,更体现在人对人与物的创生规律的占有,体现人对物的生产规律、尤其是自然的生产规律的认识。无论人的能力如何增强,科学技术如何发达,人始终是自然的一部分。自然是人类生存的基础,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发展如果仅仅以追求人工物为目标,必然会导致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等于人类自毁家园,招致自身的毁灭。以人为本,就是以人的生存需要为本,就必然要保护自然环境。对于如何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有两种选择,也是两种观点,一种是“自然中心主义”,就是以自然的生态环境为本,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最高目标,停止经济增长,这实际上是放弃发展来保护环境,这种观点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是行不通的。另一种是“以人为本”,重新认识自然对人的意义,科学认识人的主体作用,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关键,是深刻认识自然生产的规律,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规律,把对自然的利用、改造控制在自然生产力的承载范围之内,既满足人类的发展的需要,又保持生态环境的平衡发展。

发展必然涉及发展的动力问题,发展的根本动力是什么?是人的因素还是物的因素,这是“以物为中心”的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发展观的重要区别。以物为中心的发展观“把人的作用归结为物的作用,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归结为物与物之间的关系,认为物决定人的命运,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物”。

林德宏:《科学的发展观:发展观的深刻变革》,《江海学刊》,2004年第2期。这是一种“见物不见人”、“重物轻人”的发展观。与此相反,以人为本的发展观认为,世间一切事物,人是创造的主体,是价值之源。列宁说:“世界不会满足人,人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变世界”。人对自然界的利用、改造、控制和保护是人的能动性、人的价值的具体体现。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坚持人是发展的目的与手段的统一,人既是发展的目的,也是发展的手段。发展的动力之源是人的需要。人要满足自身的需要就要进行物质生产等各项实践活动。因而就形成了人类,形成人类社会的历史。毛泽东同志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科学发展观强调人的创造价值,强调人力资源的开发,强调人在社会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

科学的发展观是由“经济增长至上”的发展观到全面、协调的发展观的转变。经济增长至上的发展观是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践中出现的单纯追求经济发展,而将经济发展又等同于单纯的经济增长,忽视其他各项事业发展的观念和倾向。因此,有的学者也把经济增长至上的发展观概括为唯经济主义的发展观。这种思想观点源于对经济与社会发展理解的局限性。二战以后,面对严重的战争破坏,经济发展问题成为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问题,特别是西方的许多经济学家展开了深入的研究。然而,西方的一些经济学家们却没有将发展与增长的概念区别开来,认为经济发展=经济增长。更为甚之的是人们将这一思维模式扩大到整个社会发展领域,由此认为发展=经济增长。在这种思想理论的指导下,世界各国的发展战略都以联合国规定的GNP为目标,忽视社会其他领域的发展。

虽然单纯地追求经济增长导致了一些国家贫富两极分化,社会分配不公,政治腐败,社会动荡,特别是导致全球范围内的资源枯竭,环境污染等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和资源环境问题,从而使人们重新审视经济与社会发展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思想观点和发展思路,但以经济增长代替经济发展,以经济增长代替社会发展的传统思想及发展模式的影响是根深蒂固的。尤其是在我国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单纯地追求GDP的增长,忽视社会发展的现象屡见不鲜,不但加剧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而且也造成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不同的利益群体之间差别扩大等严重的社会问题。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实现了发展观的深刻变革,就是由传统的、落后的经济增长至上的发展观转变为全面协调的发展观,使经济社会走上良性、健康的发展之路。

经济增长至上的发展观的误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将经济发展等同于经济增长,二是将经济发展等同于社会发展,由此引出了这样一种思维模式: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对于前者,理论与实践都给予了明确的回答,经济增长不等于经济发展,经济增长只是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这无需我们再作理论上的辩驳。而对于后者,将经济增长或经济发展等同于社会发展的错误观点和做法,确需我们进行深入的理论分析与廓清。经济增长至上的发展观是以以下思维逻辑为依据的:物质生产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人类的第一需要,经济利益是人类的惟一利益,满足人的物质需要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目标;经济是基础,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和水平。只要经济发展了,社会的一切问题就解决了,政治、思想、文化也就随之发展了。事实上,这是非常片面的思想观点,不但在理论上站不住脚,在实践上也是非常有害的。

毫无疑问,迄今为止的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确实展示了这样的逻辑,社会发展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物质生产的发展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对此,马克思曾进行了规律性的概括,他说:“最文明的民族也同最不发达的未开化的民族一样,必须先保证自己有食物,然后才能照顾其他事情。”恩格斯也十分肯定地说:“直接的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因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为基础。”

但是,社会历史的发展进程也告诉我们,经济的发展不是人类社会的全部内容,人是物质与精神的统一体,人既有物质需求也有精神需求,而人的精神需求又是区别于其他一切动物的重要方面。如果将人的物质需求绝对化,或作为人的惟一需求,从而抽掉人的精神需求,则人就成为动物了。人的需求是多方面的,从而决定了人类社会的发展也不是单方面的发展,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即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人类的发展,社会的文明与进步的真正涵义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协调发展,三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构成社会正常运行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任何一种单一方面的发展,都不是正常的社会进步所需要的。

从三者的关系来看,唯物史观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但并不是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特别是GDP的总量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物质文明的成果,只是为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并非物质文明搞好了,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就自然搞好了。社会历史的发展规律也告诉我们,物质文明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既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又有各自不同的发展规律和不平衡性。作为人类的政治实践和文化实践活动的成果,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同属于上层建筑,特别是意识形态的内容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和稳定性,并不是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尤其是生产力的水平的提高而彻底改变。人的主观世界的改造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提高认识才能形成新的思想和观念。物质财富的创造对人的精神世界的影响并不都是正面的促进作用。物质财富的大量供给在满足人们的需要的同时,也往往会诱发人的贪欲,产生“金钱至上、拜物主义”的腐朽思想,使人的精神颓废,理想淡漠,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缺失。二战以后的福利资本主义,特别是北欧的一些高福利的国家,在社会高额福利的保障下,一些青少年却产生了严重的精神危机。

事实证明,物质文明是政治文明的基础,而政治文明是物质文明的保障。政治文明包括政治思想、政治文化、政治传统、政治结构和政治制度等方面的成果,其核心是民主发展的积极成果。政治文明的发展一方面满足了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需要,同时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使每个人都能成为自主经营的、独立的市场主体,进而在公平的环境下竞争,使市场经济得以正常运行,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

就精神文明建设而言,对物质文明的建设和经济的发展同样有着保证作用。在前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是利益竞争机制,其局限性是由于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容易使人只顾眼前利益,诱发个人主义,金钱拜物主义等不良的思想倾向。这些思想倾向对经济和社会的长远发展都是不利的,因此,经济越发展,就越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同时,就人的发展的本质而言,不仅表现在人的物质需要的满足,更表现在人的潜能的开发、智慧的发展和精神境界的提升。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将在物质文明的基础上,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政治、思想文化保证。因此,我们在大力推进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事业中,一方面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时又要反对“经济增长至上”的片面发展观,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同时,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社会的全面进步与发展。

(二)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与核心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关键词,是以人为本。它明确地界定了发展的目的性,发展的终极价值。所谓的以人为本,从发展观的角度,就是以满足人的全面需要为本,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为本,以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为本,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政理念。

1.以人为本与加快发展

科学的发展观的关键是发展。发展是社会进步的规律。“和平与发展是时代的主题”,“发展是硬道理”,这是邓小平同志提出来的重要论断。科学的发展观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的发展思想,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系统阐述了如何发展,怎样发展的问题,特别是对发展的思路、发展的目的、发展的模式、发展的道路给予了明确的界定,这既是对中国发展问题的全面回答,也是对当今世界发展问题的回应,是中国共产党人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

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思想,加快发展。社会发展的动力是人,动因是人的需求。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自身也在不断发展,人的需求也在不断地丰富和提高。在一定意义上讲,人的发展的全面性与人的需求的全面性是相对应的。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说,社会发展的全面性程度越来越高,社会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这是一个普遍的规律。这种节奏加快的趋势,是在人的推动下,人与社会的相互作用中形成的,社会只有加快发展,才能满足人们的不断增长、变化、丰富的需求。

从我国社会发展的实际来看,历史的经验教训决定了我们必须加快发展。中华民族有五千年的文明史,在历史的长河中,我们的先人曾以自己的勤劳与智慧创造了令全世界瞩目的辉煌,为世界的科技、文化以及物质文明的创造做出了重大贡献。可是到了近代,我们却落伍了,西方列强用“利炮”敲开了中国的门户,抢我财产、杀我同胞,毁我家园,一部中国近代史就是中华民族饱含屈辱的历史。这部历史的扉页上以无可争辩的事实书就了这样的标题:落后就要挨打。这样的历史教训,对中国人民来说,是太深刻了。因此,只有加快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繁荣富强,才能摆脱落后挨打的命运。

现实的社会发展状况决定了我们必须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经过改革开放以来26年的发展,我国实现了现代化建设的第一步、第二步战略目标,人民的生活基本上达到了小康水平。然而,在社会的发展中,各种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其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矛盾仍然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矛盾。这一矛盾,只有靠加快发展来解决。邓小平同志强调,在当前的形势下,“低速度就等于停止,甚至等于后退”。“我国的经济发展,总要力争隔几年上一个台阶”。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是硬道理,必须抓住一切机遇加快发展”。

2.以人为本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科学发展观的发展是以人为目的的发展,发展必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所揭示的基本原理,也是我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告诉我们,社会发展的过程,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的过程,在这矛盾的诸方面中,生产力是起决定力量的因素。一定的生产力水平决定着生产关系的性质,进而决定着整个社会的性质和发展状况。就社会的内部结构而言,物质生产活动是其他一切社会实践活动的物质基础,物质资料的满足是一切历史过程的原动力,马克思指出:“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生产资料的生产,从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基础,人们的国家设施、法的观念、艺术以及宗教观念,都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经济建设的发展水平直接影响着政治、文化建设的发展程度,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不仅为政治、文化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也为政治、文化的发展提供了实践的依据。政治作为上层建筑,无疑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特别是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而思想文化是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的成果。人们的生产实践,人们在生产的实践中所生成的对象关系,特别是这些对象关系的相互作用,形成了巨大的思想资源,都为人类的精神生产和创造提供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物质生产、经济建设是政治建设、文化发展的重要保证。

当前,我国的社会发展已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的十六大所确立的奋斗目标,它是基于目前我国社会发展的现实。特别是基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矛盾,从顺利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第三步战略目标提出来的,具有十分重要和关键性的意义。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到2020年,我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要达到3000美元,民主更加健全、科技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实现这样的目标,任务是比较艰巨的。因此,只有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使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地发展,才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才能为本世纪的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以人为本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是对立的,是目的与手段的统一关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需求,是手段;而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目的。就整个社会而言,要坚持以人民群众的需要为本,没有发达的社会生产,没有相应的物质基础是根本不可能的。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邓小平同志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现全党工作重心的转移,就是从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要的目的出发。

3.以人为本与全面发展

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以此为出发点,马克思恩格斯所构想的理想社会形态——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比资本主义“更高级的,以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所谓人的全面发展,就是人的发展的全面性。与人的发展的全面性相对应的,是人的需求的全面性和丰富性,从而也就决定了社会发展的全面性。

人的全面性的需求虽然是多种多样的,但可以归结为三大类需求,一是物质需求。人的吃、穿、住、行,保健等都是物质需求的范畴,这是最基本的需求。二是政治需求。人们有民主与参与的诉求,有在国家的政治生活领域体现自我价值的愿望。三是文化需求。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方面是精神生活的丰富性,对文化需求的多样性。因此,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必然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全面发展的社会。

根据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人类的物质生产活动,特别是生产力的发展,对政治、文化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和制约作用,但是这种影响和制约作用绝不是代替的作用。人类社会的政治、思想文化是相对于物质资料的生产与创造而言的另外一种类型的创造性实践活动。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物质生产活动只是提供了有形的基础和无形的资源,包括对政治、思想文化建设提出了一定的要求。而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就是要在一定的物质保证的基础上,根据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进行创造性的实践来实现的。社会发展的历史反复证明,经济增长不等于发展,经济发展也不等于社会的进步。相对于科学的发展观而言,传统的发展观是一种片面的发展观,其核心是“经济决定论”或“唯经济论”。这种发展观把社会发展等同于经济发展,把经济发展等同于经济增长。二战后国际社会发展的实践表明,单纯的经济增长并不能带来社会的公平、正义、民主和文化的繁荣,更不能满足所有社会成员的生活需求。所以科学的发展观强调全面发展的原则,具有坚实的理论依据和实践依据。

4.以人为本与协调发展

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根本要求,协调发展是全面发展的基础,没有协调发展就不可能有社会的全面发展。要坚持协调发展,就要正确处理好以下几方面的关系。第一,要坚持发展速度、结构、质量和效益的统一。就经济发展而言,发展的过程是经济运行的四方面要素——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互协调统一的过程。发展不同于增长,增长只是表现在量的增长,而发展既表现在量的增长,也包括结构的优化,质量的提高,特别是效益的增加。从这四方面要素的关系来看,没有质量,数量是无效的,还会造成大量物质资源的浪费;但没有数量,也就谈不上质量,没有一定规模的质量,就无法提高效益。就经济结构而言,它是保证生产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础性条件,生产的过程,应该是结构不断优化的过程。因此,我们可以这样概括这四方面的关系,数量是前提,质量是保证,结构是基础,效益是目的。建国以来,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探索中,十分注意经济发展的速度、结构、质量和效益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提高经济发展的速度的同时,十分注意速度、结构、质量和效益的协调发展,特别是1995年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号召,就是要实现经济发展由数量型增长向质量效益型增长的方向转变。但是,在现实社会生产中,一些地方确实出现了单纯地追求GDP的数量型增长倾向,靠大量地消耗原材料来支持速度,结果导致资源消耗过快,环境污染与破坏加剧,任其发展下去,则经济发展难以为继。因此,我们必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或者说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将发展的速度建立在质量、结构、效益优化的基础上。

第二,坚持五个统筹,把协调发展落到实处。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这五个方面的统筹,抓住了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方面,切中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害。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特别是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差距不断扩大。就城乡的差距而言,我国有13亿人口,近80%在农村。没有农村的发展,就不会有我国社会的持续发展;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不会有我国社会的现代化。因此,“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我国现代化建设必须解决的突出问题。

就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而言,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协调的矛盾比较突出,具体表现在,一是经济增长与社会事业发展不协调,社会事业发展落后于经济发展。据联合国发展署2003年公布的数据,与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相反,中国的社会发展处于中等偏下水平,在世界排名中位居104位。二是经济增长与社会分配不协调。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随之而来的也带来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差距。三是经济增长与就业、社会保障之间不够协调。

在我国社会发展中,生产的发展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已经是引起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从国内生产和对外开放而言,我国已经加入了WTO,这标志着我国在更广泛的领域和更深的层次上参与了经济全球化的大潮。但是,我国的经济、科技、文化的国际竞争能力不强,这意味着我们在许多领域还处于弱势地位,这不仅会影响到我国的经济利益,也还会影响到国家的经济主权。以上的分析表明,我们只有在坚持经济发展的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的前提下,搞好五个统筹,提高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能力,实现经济社会、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才能满足好、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把以人为本的原则贯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中去。

5.以人为本与可持续发展

如前所述,以人为本就是以人的生存、发展为本。人的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人作为类存在的持续性,如果不能保证人的类存在的持续性,本就自然不存在了。所以,联合国将可持续发展定义为“满足当前需要而又不削弱子孙后代满足其需要之能力的发展”。联合国世界环境发展委员会:《我们共同的未来》,1987年。这一经典定义的核心是围绕人,为了人,强调发展既可满足当代人的当前需要,又能保证了子孙后代的需要。科学发展观强调发展的可持续性,这不仅是时代的要求、世界的潮流,对我国社会发展更具有十分特殊的意义。我国有13亿人口,人口基数大,今后30年仍处于人口增长期;人口素质低,义务教育还没有全面普及;人口结构不合理,提前进入了老龄化社会。从总量上看,我国是一个资源大国,但人均资源占有量偏低,人均水资源的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人均耕地的拥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石油、天然气、钢和铝等重要矿产资源的人均储存量仅分别相当于世界人均水平的8.0%、4.1%、25.5%和9.7%。从生态环境来看,我国土地的退化、沙化、盐碱化草地总面积已达135万平方公里,并且还在以每年2万平方公里的速度增长;全国水土流失的面积已达367万平方公里,约占国土面积的38%,每年新增的水土流失面积1万平方公里;2000年我国工业和城镇污水排放量已达到415亿立方米,其中44.5%左右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地表水域,引起大面积水体污染,造成环境的恶化。面对这种资源与环境不断恶化的现实,我们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将环境的保护、生态平衡、自然资源的再生产纳入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视野之中。在经济建设中,不但要考虑物质资源与人力成本,也要考虑环境成本,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维持经济增长;同时要把“反哺”自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之中。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的过程,是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过程,如果自然只有输出而没有输入,这种过程就变成人对自然的“耗竭”过程,人类生存和生产的基础就必然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