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希圣立即叫秘书将毛泽东的答复转告安徽省委。省委迅速向地、市、县委第一书记发了一封信,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责任田”。
回到安徽,曾希圣再次主持召开省委书记处会议,明确提出在全省推行“责任田”的具体办法,又亲笔写出了《关于包产到田责任到人问题》的文件,经过修改后下发地、市、县贯彻执行。
在毛泽东的允诺下,安徽省全面推行“责任田”的做法,推广试点工作出乎意料地进展神速,仅仅一个月的时间,试行“责任田”的生产队很快达到全省的近40%。到1961年底,全省实行“责任田”的有两万多个生产队,占全省生产队总数的91%。
与当年推行“包产到户”的情况类似,曾希圣搞出的“责任田”办法,以无可辩驳的客观事实,显示了它在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中的优越性,安徽几千万农民深受其惠,受到普遍的欢迎,并在广大干部群众心目中烙下了深刻的印象。“责任田”作为一个不违背中央基本精神又能较好地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办法,其影响远远超出安徽省。由于曾希圣和安徽省委的据理力争和实践结果较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向各地发了一个通知,关于“责任田”的问题,各省可以搞点试点。
与此同时,在农村推广联产承包责任制隐含的危机,也悄悄地逼向了曾希圣。
随着关于“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思路的基本明确,毛泽东对类似于包产到户的“责任田”的态度便发生了变化。1961年9月底“邯郸会议”后,毛泽东和中央正式要求改正包产到户和变相单干的做法。11月13日,中共中央在《关于在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中就作出明确规定说:“目前在个别地方出现的包产到户和一些变相单干的做法,都是不符合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原则的,因而也是不正确的。”
1961年12月,毛泽东在江苏无锡把曾希圣找去,问道:“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是否还要搞‘责任田’?”然后又用商量的口吻说:“生产开始恢复了,是否把这个办法变过来?”
曾希圣并没有就此罢休的意思,他对毛泽东极力争取道:“群众刚刚尝到甜头,是否再搞一段时间?”
毛泽东见曾希圣不接受自己的意见,准备将“责任田”继续搞下去,当时没有明确表态,但不赞成“责任田”的倾向已是十分明确的了。
曾希圣未听毛泽东的劝阻,回到安徽后仍然坚持“责任田”的办法,并计划召开各地市县委第一书记和省直单位负责人会议,对此作出具体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