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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我这辈子都痛恨星期天,由于显而易见的英国式原因(颂主歌、商店不营业、你不想接近但没有人会让你躲掉的浓稠肉汁),还有显而易见的全球性原因,但是这个星期天简直太棒了。我有一堆事可以做:我有卡带要录,有录像带要看,有电话要回。但是这些事情我一件也不想做。我一点时回到公寓;到了两点,事情糟糕到我决定要回家——我家那个家、老爸跟老妈的家、浓稠肉汁和颂主歌的家。这都是在半夜醒过来质疑自己身属何处造成的:我不属于家里,而且我不想属于家里,但至少家是个我认得的地方。

我家那个家在沃特福德,从大都会线地铁站还要搭一段公交车才到。在这里长大很可怕,我想,但是我不介意。

直到我十三岁左右,它不过是个我可以骑脚踏车的地方:介于十三岁到十七岁中间是我可以认识女生的地方。然后我十八岁时搬离这里,所以我只有一年的光阴看清这个地方的真实面目——一个鸟烂郊区——并痛恨它。我爸跟我妈大概十年前搬了家,当时我妈不情愿地接受了我已经一走了之再也不会回来的事实,但是他们只不过搬到附近一座两房的连栋房屋,而且保留他们的电话号码他们的朋友他们的生活。

在布鲁斯·斯普林斯汀(BruceSpringsteen)的歌曲中,你可以留下来发烂,或者你也可以脱逃去经受考验。这没关系;毕竟,他是个写歌的,他的歌曲里面需要像这种简单的选择。但是从来没有人写过如何可能脱逃然后发烂——脱逃如何因仓促上马而失败,你如何能离开郊区到城市去但最后还是过着了无生趣的郊区生活。这发生在我身上,这发生在大多数人身上。

如果你喜欢那种事的话,这没关系,但我可不。我老爸有点迟钝,但又是个自以为无所不知的人,这是一种相当致命的组合:你可以从他那傻气、卷曲的胡子看出他会变成那种吐不出象牙又听不进好话的人。我老妈就只是个老妈,这种话在任何情况下说出来都无可饶恕,但是除了这个以外。

她成天担心,她为了店的事刁难我,她为了我没生小孩的事刁难我。我真希望我想多看看他们,但是我不想,而当我没有其他事让我难过时,我会为这件事难过。他们今天下午会很高兴见到我,虽说当我看见今天下午电视上播着他妈的《吉纳维芙》(Genevieve)时,我的心跌到谷底[我老爸排行前五名的电影:《吉纳维芙》、《残酷之海》(TheCruelSea)、《祖鲁战争》(Zulul)、《我的脚夫》(Oh!MyPorter)——他认为这部片子很好笑,还有《六壮士》(TheGunsofNavarones)。我老妈排行前五名的电影:《吉纳维芙》、《乱世佳人》、《往日情怀》(TheWayWeWere)、《妙女郎》(FunnyGirl)和《七对好姻缘》(SevenBridesForSevenBrothers)。总之,你心里有个大概,当我告诉你,根据他们的说法,去看电影是浪费钱,因为那些电影早晚会上电视,你就会更明白]。

当我到家时,老天爷开了我一个大玩笑:他们不在家。我在星期天下午搭大都会线搭了一百万站,等公交车等了八年,他妈的《吉纳维芙》在他妈的电视上播出而他们竟然不在。他们甚至没打电话通知我他们不会在家,虽说我也没打电话通知他们我要来。如果说我有彻底自怜的倾向,就像现在一样,发现你的父母亲在你终于需要他们的时候不在,这种可悲的反讽让我觉得很难过。

但正当我打算回去搭公交车时,我妈从对面的屋子打开窗户对我大叫。

“洛,洛勃!进来!”

我从来没见过对面的人,但很快就明白显然只有我一个是陌生人:整间房子塞满了人。

“什么场合?”

“品酒。”

“不是爸自制的吧?”

“不是。上得了台面的酒。今天下午是澳洲酒。我们大家分摊,还有一个人来帮我们解说。”

“我不知道你对酒有兴趣?”

“哦,没错。而且你爸爸爱得要命。”

他当然爱。他在品酒会后的那一天早上一定很难共事:

不是因为陈腐酒味的恶臭,也不是充满血丝的眼睛,也不是乖戾的行径,而是因为他吞咽下去的那些东西。他会花大半天的时间告诉别人他们不想知道的事。他在房间另一端,跟一个穿西装的男人讲话——应该就是那位客座专家——后者眼中流露出绝望的眼神。老爸看见我,装出很震惊的样子,不过他无意中止谈话。

房子里挤满了我不认识的人。我已经错过那个人说和发试喝品的阶段;我在品酒已经变成喝酒的阶段到达,虽然我偶尔瞥见有人把酒含在嘴里漱着然后说些屁话,大多数的时候他们只是尽快地把它洒到脖子里。我没有想到会这样。我来寻找一下午平静的悲凄,不是疯狂的派对:我只想从这个下午得到一个毫无疑问的证明,就是我的生活也许无趣而空洞,但不会比沃特福德的生活更无趣而空洞。又错了。统统没用,就像卡兹威尔(Catweazle)以前常说的。

沃特福德的生活很无趣,没错,但无趣而充实。父母亲在星期天下午有什么权利毫无理由的去参加派对?

“《吉纳维芙》今天下午在电视上播,妈。”

“我知道,我们有录像。”

“你们什么时候买录像机了?”

“几个月前。”

“你从来没告诉我。”

“你从来没问过。”

“这难道是我每周该做的事?问你有没有买消费用品?”

一个穿着看上去像黄色土耳其长袍的肥胖女人朝我们滑步过来。

“你一定是洛勃。”

“叫我洛,是的。嗨。”

“洛,好。嗨。”

“我是依芬。你的主人。女主人。”她笑得花枝乱颤,没有理由地。我想看肯尼斯·摩尔(KennethMoore)。“你是那个在音乐界工作的,我说得没错吧?”

我看着我妈,她把头转开。“不算是,不。我开了一家唱片行。”

“噢,是。一样啦,多多少少。”她又笑了,虽然认定她喝醉了会比较舒服点,但恐怕事情并非如此。

“我猜是吧。说来就像那个在药店帮你冲洗照片的女人,她就是在电影界工作。”

“洛,你要不要拿我的钥匙?你可以回家烧点开水。”

“当然。老天爷不允许我竟然留在这里找乐子。”

依芬嘟哝了几声然后滑开了。我妈看到我太高兴了,没有刁难我,但即便如此我对自己感到有点惭愧。

“反正我差不多到了该喝茶的时间了。”她走过去谢谢依芬,依芬看着我,头侧向一边,然后做出难过的表情;老妈显然在告诉她萝拉的事来做为我无礼行为的解释。我不在乎。也许依芬下一次品酒会邀请我。

我们回家看完剩下的《吉纳维芙》。

我爸约一个小时后回来。他喝醉了。

“我们全都去看电影。”他说。

这太过分了。

“你不赞成看电影,爸。”

“我不赞成你去看的那些垃圾。我赞成优良精致的电影。英国电影。”

“在演什么?”我妈问他。

“《霍华德庄园》,是《看得见风景的房间》的续集。”

“噢,太好了。”我妈说,“对面有没有其他人要去?”

“只有依芬和布莱恩。但是动作快一点。再半小时就开演了。”

“我最好回去了。”我说。我整个下午几乎没跟他们讲过话。

“你哪儿也不去。”我爸说,“你要跟我们一起来。我请客。”

“不是钱的问题,爸。”是因为莫谦特(Merchant)跟他妈的艾佛利(Lvory)。“时候差不多了。我明天还要工作。”

“别这么无精打采的,兄弟。你还是来得及在十一点以前上床睡觉。这会对你有好处。让你振作起来。让你不胡思乱想。”这是第一次有人提到我心里需要把胡思乱想的事搁到一旁这个事实。

不过,反正,他是错的。三十五岁跟你爸妈和他们的疯子朋友去看电影并不会让你停止胡思乱想。我发现,相反正好让你想得更多。当我们等着依芬跟布莱恩去买零食柜台所有的零食的时候,我遭遇一次恐怖、阴森、自骨头里打寒颤的经验:世界上最可悲的男人给我一个认同的笑容。世界上最可悲的男人有一副丹尼斯·泰勒(DennisTaylor)式的巨型眼镜和暴牙;他穿着一件肮脏的浅黄色连身帽夹克,和膝盖处都已经磨平的棕色绒裤,他也是,被他爸妈带来看《霍华德庄园》,除了他还不到三十岁。而他给我这可怕的微笑因为他看到一个同路人。这让我觉得十分困扰,以至于我无法专心看爱玛·汤普森(EmmaThompson)和凡妮莎·蕾格烈芙(Redgrave)和其他人,等到我恢复元气时已经太晚了,剧情已经过头到我看不懂的地步。到了最后,书架掉在某人的头顶。

我有把握敢说“世上最悲男”的笑容已经成为我有史以来前五名的低潮点,其他四名现在暂时想不起来。我知道我没有世界上最可悲的男人那么可悲(他昨晚曾在一个美国录音艺人的床上度过吗?我非常怀疑)。重点是我们之间的差异对他而言不是那么立即显著,而且我看得出为什么。这个,真的,是底限了,我们所有人对异性的主要吸引力,无论老少,无论男女:我们需要有人把我们从周日晚上电影院队伍传来的同情笑容中解救出来,一个可以防止我们落入一辈子单身跟爸爸妈妈同住这个陷阱的人。我再也不要回去那里;我宁可一辈子足不出户也不要吸引那样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