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周末要去出礼,没有合适的衣服穿,于是跟老公去转街,随着年龄的增大,我胖了很多,改变最多的地方就是大腿和屁股,大腿变粗了,屁股变大了,这样的身材穿裤子很不好看,于是老公建议我买裙子,因为是回民的缘故,平常我很少穿裙子,不是我不喜欢穿,而是每穿一次,都会受到长辈们的责备,比如说母亲,父亲,外公,外婆,她们那种眼神,那种口气好像是我做的不可饶恕的事情。古兰经中规定妇女不能露胳膊,露腿。如果露了则被视为没有廉耻的女人。
随着时代的进步,很多女孩,女人,都不管不顾的穿上了裙子,在城里,大家都习以为常,在农村则要收到鄙视。我穿上那个裙子挺美的,可是看到两条白花花的腿总觉得有些不妥,我能想象到母亲不满的眼神。可是已经买上了,不穿有些对不起它。我想我该买个长些的裙子,老公说无所谓啦,不用那么纠结。
我想穿个黑丝袜,可是黑丝袜陪那个裙子并不好看,肉色的丝袜跟没穿没多大的区别,是不是得另买个裤子衣服,免得到时外公看见我闭上眼睛,或者说一句我不能承受的话。
年老的人总是思想陈旧,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好像他们才是生活的主宰,他们认为该穿什么我们就该穿什么,他们总是拒绝美的东西,不让女人烫头,不让女人穿裙子,不让女人露胳膊,露腿,其实这是对女人的压制。古兰经中对女人的规定很苛刻。
露了胳膊,露了腿子并不是什么伤风败俗的行为,穿的严实的人也不一定都是规规矩矩的女人,真恨这些乱七八糟的规矩。这些就像是鲁迅书中的那些所谓的杀人的礼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