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兰尊诧异的问道:怎么回事?
我就将我遇到的那个戴着斗笠身着黑袍的蒙面人的情况告诉了他。
听到我说那人的外貌以及身上带着腐蚀性的黑气时,纳兰尊倒吸了口凉气问我有没有受伤?
我无奈道:那家伙的路数实在太诡异了从来没有遇到过,我跟齐太岁俩差点儿都跪了。
纳兰尊那边声音有些僵硬道:从你形容的这些情况来看,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这个人很像之前在罗布泊出现时打伤叶洛河的那个人。之前隐约听林冷说过,这个人很有可能是从地狱中爬出来的。
什么?
我赶忙否认道:这不可能,他绝对是个人。
电话那边传来了纳兰尊苦笑的声音:谁告诉你,从地狱中爬出来的一定是鬼了?
我大脑嗡了一下,道:你是说?不对,不是说地狱无门吗?
纳兰尊沉声道:你忘了当初老灵山阴井的事件了?
我皱了皱眉道:你是说这个人是在那个时候从阴间逃出来的?
纳兰尊不太确定道:这只是我的猜测,毕竟第二次阴井被强行打开时,阴九重丢了东西,是有人易容成我的样子偷的,后来那档子事儿还是我爸帮我去调解的。
难道说那个黑袍斗笠人其实就是易容成我的那个人?
可想想也不对啊?之前我跟他交手的时候,他一眼看出了我的七杀之力,似乎有些意外,如果说他曾经冒充过我,那应该知道我的能力才是啊?
纳兰尊听我这边半天没动静,开口追问道:你是不是想到了什么?
我不太确定道:我也不知道,你说他是不是当初偷走冥王阴九重法宝的那个人?
纳兰尊否认道:这应该不是,当初冒充你的那个人,我们已经有了一些线索,而这个黑袍人,我是怀疑他是老灵山第一次开阴井的时候,趁机逃出来的。因为此前阴间有跟京央方面下过一个阴阳联合通牒,说是有人以肉体凡胎通过阴阳街偷入阴间,打伤阴兵阴将,趁机下了地狱,偷去了存放在地狱十八层的九冥鬼火后,吞噬七百万地狱恶鬼,打伤了转轮王从地狱间隙爬了出去。
我瞪大了眼珠子,手里的手机微微一颤,差点儿没掉在地上。
这世间居然还有这么牛逼的人物?
以阳世间的肉体凡胎打到阴间偷了人家东西不说还把人家给打伤了?
其实这些还不算什么,关键是吞噬七百万地狱恶鬼,这特么得有多大的胃啊?要是那些恶鬼都给我的生人鬼玉给吞掉,我特么还会在乎阳寿?
不过想想也不太可能,七百万恶鬼,这么大的数量,以我每次吞掉一个魂魄的时间算起,起码得吞好几年。
我深吸了口气道:如果真的是你说的这么个人,那我跟齐太岁之前可能真的是捡了一条命啊。
纳兰尊沉声道:这件事情,暂时还没确切的证据证明,所以先不要说出去,就咱俩知道。
我应了声说好,随后便挂了电话。
而纳兰尊那边似乎是要着手调查这个疑似被阴间通缉的人了。
石破军几次三番的侧目,似乎是在想听我在说些什么,好在我对他有所防备,一直讲说话的声音压到最低,所以他应该是听不到什么内容。
见我挂了电话后,扭头问我道:老板,弄清楚了吗?
我看了他一眼,摇头道:暂时还没弄清楚,不过,可以断定的是,三联会接下来一定会反扑。
我这么说,其实就是想岔开话题,这个石破军的行事风格,我是真的不敢苟同,就拿之前选择让向离殿后一样,其实我倒是没其它的想法,就怕他对那些武警特警大开杀戒,我可不愿意看到那些无辜的人成为他提升杀戮值的物品。
回到黑门在大金店投资的一家农家乐主题山庄天龙山庄里,阿彪跟老痒已经带着人大半夜的候在门口了。
瞧见我们一行人凯旋归来,居然还放了一大串鞭炮,搞的我颇为有些郁闷。
随后半个小时候,向离带着徐高等人顺利的撤了回来,就此,这次对三联会高层的暗杀行动,虽然没有完全完成最初设定的目标,可毕竟咱们完好无损的回来了。
大家稍作吃了顿没有酒的宴席后,留下石破军阿彪向离等核心人物后,其他人都安排去休息了。
因为我之前说过,三联会会在后面进行反扑,无论会不会真实发生,起码我们也要做到防卫工作,之所以,这次让阿彪将人全部收拢在天龙山庄的原因,是在于之前我在照片里看到过这个山庄的地势,三面环山,一面环水,倒是很适合防守,所以在之前的设想中,我就让徐家安排小制造过来,帮我打造一些机关以及警界用的岗哨,这次正好可以用的上。
现在只剩下,布置防卫了,这方面石破军跟向离都属于内行,熟能生巧,所以我就想将防卫的主要大权交给石破军,而主要布置还是交给向离,阿彪在后勤需要上给与满足,对此三人都没有意见。
商量一番后,我就让人带我去给我安排好的一间上房睡觉了。
三人连夜将安防做好,第二天早晨,我是被楚明的电话吵醒的,电话里告诉我说,他有了胖爷的消息了。
我当时心头一震,赶忙问他在哪儿?
他说在六市,我忍不住笑着道:这个胖爷倒也算是个人物,居然想到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我接着问他:那你现在在哪儿?
他告诉我说他刚下从首都到六市的飞机,关于胖爷的消息是渠道方面发现了,有暗员偷拍了胖爷的照片的。
我让他发来给我看看。
他说让我等一会儿,没过一会儿,我就收到了一条彩信,点开一看,照片中似乎是在火车站门口,一个带着黑色毡帽的胖子穿了一件黑色风衣,在两三个黑西服壮汉的护佑下,正在下台阶,看那胖子的长相,我总感觉有些眼熟,却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