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山瑰丽无文载,红河咆哮逐逝波;十年壮文亦遭劫,一朝雷雨又复活”。壮族革命老人吴洪宁同志的这几句诗①,唱出了壮族人民对过去没有统一文字的痛苦,唱出了壮族人民对壮文惨遭劫难的愤懑;也唱出了壮族人民对恢复推行壮文的喜悦心情。是的,壮文之花正在红水河两岸、左右江流域盛开,一朵比一朵美丽,一簇比一簇鲜艳。凡是热爱本民族文化的人们,莫不欢欣鼓舞,额手称庆。然而壮文毕竟是一个新生事物,它的成长过程,特别是在十年动乱中曾经惨遭摧残,几致夭折,今后也决不会顺风挂帆。是否有人再冷嘲热讽,再忌妒刁难,甚至要拆它的台?这是壮族人民十分关心的事情,就是远在北京的壮族同胞也在瞩目关注!因为,这是一切新生事物发展的规律,这种规律几乎是改变不了的。何况在壮文本身,也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与完善。单就为什么要推行一套统一的文字来讲,就有许多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需要作深入的探讨。当前,云桂湘黔四省(区)的民族文字,正如雨后春笋,展示出蓬勃发展的大好形势。壮文、苗文、哈尼文、布依文、侗文、彝文都正在推行,瑶文正在搞试点班,贵州到去年底止已在456个点开展7种文字试点工作,云南省正在12个民族中用17神文字开展民族语文工作。可是现在有一种理论,认为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方言经过经济集中和政治集中而集中为一个统一的民族语言”②这句话的精神来论证南方少数民族不应推行一族一套统一的文字,从而壮文也只能搞方言方字,并且只作为学生学习汉文的拐棍。这是关系到少数民族文字能否生存与发展、民族地区两个文明建设能否加快、能否铲除事实上不平等、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大问题,因此本文拟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来谈谈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统一的民族语言问题的理解,以就教于有关学者和专家。马恩在《德意志意识形态》里批驳施米特关于语言产生于“类”的谬论时说道:“对于桑乔讲德语而不讲法语这一点,他完全不应当感谢类,而应当感谢环境。其实,在任何一种发达的现代语言中,自然地产生出来的语言之所以提高为民族语言,部分是由于现成材料所构成的语言的历史发展,如拉丁语和日耳曼语,部分是由于民族的融合和混合,如英语,部分是由于方言经过经济集中和政治集中而集中为一个统一的民族语言。”众所周知,马恩的这部早期哲学著作,并不是专门论述民族语言的,更没有涉及到民族文字的问题。这部著作的任务,是批判青年黑格尔派的唯心主义和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局限性,第一次详尽地阐述了他们业已基本形成的世界观即辩证唯物主义。其中,他们尖锐地批驳了约翰·卡斯巴尔-施米特的谬论,讥讽他为“柏林小市民”、“桑乔”③、“堂吉诃德”。因此,马恩的那段话,是在批判他关于“类”产生一切的观点时讲到的。施米特认为,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产生子一种抽象的观念——“类”,“类表现在民族、城市、等级、各种行业工会中”,最后还表现在家庭中,连语言也是“类”的产物。而“类”是什么呢?“类就是无……类只是一种思想中的东西(精神、怪影等等)”。从这里可以看出,施米特的“类”不过是类似黑格尔的绝对观念,但比它拙劣得多的主观唯心主义的新花样,和佛教的“空”④有某些相似之处。由于他颠倒了物质和精神的关系,被马克思、恩格斯称为“在哲学家中头脑最空虚和最荒唐的哲学家”。⑤马恩在这里进行的是一场维护辩证唯物主义的战斗,只是在批驳语言是“类”的产物这一点时,顺便简单地谈了几句关于欧洲资本主义上升时期民族语言形成的三种情形(注意:并非只有一种)。
其中的第三种,是指西欧资本主义上升时期民族语形成的情形。由于交换的需要,“在世界市场上,单个人与一切人发生联系”,⑥需有一种共同的交际工具,从而促成了民族共同语的形成。这个论述是完全正确的,是对一百多年前资本主义上升时期语言发展一般规律的唯物主义的表述。因此,这段话并没有包含社会主义时代的民族语言,尤其是没有包括现代社会主义创制民族文字的问题。因此,我们不能从上述这段文章中断章取义地截取其中“方言经过经济集中和政治集中而集中为一个统一的民族语言”
这句话,并把它歪曲为“城市中心论”后,强加于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他们错误地认为经济、政治的集中对语言文字的作用仅仅表现为中心城市的存在,甚至荒谬到认为统一的汉文也只是因为有一个北京市。而南方各少数民族没有自己单独的中心城市,因而不应当有统一的民族文字。这实在是令人难以苟同。首先,把经济、政治的集中简单归结为“城市中心论”,是对马恩原话的严重歪曲。诚然,城市是经济、政治集中的重要标志之一,但绝对不是唯一的标志,也不是主要的标志。例如,旧中国大城市可谓不少,但那时候军阀林立,各据一方,能说是集中呜?事实上,经济政治的集中,在内涵上比有中心城市要广泛得多。政治集中主要表现为有统一的政治体制和强而有力的政权系统。拿当今的广西来说,这就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一系列统一的党政系统的统一领导。这个政治的集中,使壮族人民团结在共产党一个旗帜之下,民族内部的联系比历史上任何时代都要广泛和紧密得多。这个集中,是决不能简单归结为南宁市的存在的。
经济集中表现为在统一的政权下的统一经济结构、经济制度、经济生活以及相应的经济交流。在今天的广西壮族地区,这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经济建设,民族内部建设经验的交流。这一切把过去分散的、孤立的各地壮族经济紧密地联成一体。这也不单纯表现为南宁市的存在。此外,在文化上,现代的出版技术和宣传手段,远远突破城市的框框,把壮族人民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乡与乡、县与县、地区与地区的交流在不断地进行。随着社会主义的各种专业户、重点户的发展,民族内部的交往必将更加频繁。
这个交往有经过城市的,也有不经过首府的。比如县、乡之间的参观、访问、贸易、交换产品、交流经验,就不一定经过南宁市。由此可见,马恩的话是决不能只解释为中心城市的存在。而且,今天社会主义条件下的集中又远比一百多年前的西欧强大得多。既然经济政治的集中不能与中心城市等同,那么,统一的民族文字的命运完全以城市为转移的理论就无疑是站不住脚的。换句话说,无中心城市则方言不能集中,方言不能集中就不应有统一的文字,这个结论是对马恩原话的曲解之后演绎出来的错误结论,它在理论上极其荒谬,在实践中极其有害,在客观上违反事实。试问:我国历史上的中心城市曾先后有西安、洛阳、开封、杭州、南京和北京,到底哪一个城市是统一汉文的中心城市呢?如果说因没有固定的中心城市,方言不能集中,因此就不应当有统一的文字,那么,秦始皇在二千多年前统一了汉宇,岂不就成了罪人了吗?因为直到现在,汉语虽然有了普通话,但仍然很明显地存在粤、湘、吴、闽等大方言,而且这些大方言内部还有分歧不小的次方言,例如闽南、闽北等方言,这些方言的分歧都比壮语南北方言分歧大得多。远在二千多年前的汉语方言差异,肯定比现在还要大得多。但谁都知道,秦始皇的统一汉字,在中国历史上被认为是一大功劳。难道我们可以去责备他,而主张把汉文的统一推移到下一个世纪去吗?又如藏语,至今仍分为卫藏、康、安多三大方言,彼此不能交谈。但藏文是7世纪时参照梵文字母创制的。统一的藏文早已成为三大方言藏人共同的书面语,对民族内部交往起了重大的作用。再如维吾尔族,至今仍操三大方言,但其文字是12世纪创制的。难道人们能去责备他们的祖先创造统一的民族文字吗?再看看马恩那段话里提到的拉丁语、日耳曼语、法语、英语和德语的相应文字创造过程,更能证明“南方少数民族不能使用一套统一文字”的荒谬。拉丁语在公元前6世纪就有文献;德语是日耳曼语族西日耳曼语支,8世纪起就有文献;英语亦属西日耳曼语支,7世纪就有文献;法语是罗马帝国崩溃后从拉丁语中分化出来的,采用拉丁字母。这些文字都远在资本主义大城市兴起之前很早就出现了。可见,把中心城市在方言集中和统一文字过程里的作用片面地夸大到绝对的程度,是违反种文字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事实的。众所周知行民族压迫政策和推行大汉族主义;,民族十分贫穷落后,不可能有自己单独的中心城也不例外,如国内蒙古族和朝鲜族),这是惨上的痛苦伤疤,应该得到一切善良人们特别是大工人阶级的同情。如果认为这是少数民族本身的过错加以指责,可以任人刺痛和嘲讽这个伤疤,那是绝对错误的。如果还似此为借口要在民族文字问题上加以指责,一律不准或任意限制创造统一使用民族文字,一律不准或任意限制在民族学校教学上(特别是在中小学内)使用本族文字,那么,全国绝大多数少数民族用本族文字发展教育文化的神圣权利岂不就都被剥夺了吗?国家神圣的宪法将被置于何地?民族平等权利又将如何保障?很多事实说明,在没有固定的中心城市之前,在方言尚未完全集中的情况下,是完全可以以一个主要方言为基础创制统一的民族文字的。从选择文字的基础方言来说,语言普遍性的条件是首要的,中心城市属于可要可不要的次要条件。因为如果中心城市的语言没有普遍性(假如选用上海或广州为首都的情况就是如此。而且历史上我国多数首都的语言都没有这种普遍性,连解放前的瑞金、延安和南京,这些城市的语言也没有普遍性),当然也就不能以它的语言作为文字的基础方言。当然也不会有那样的蠢人,眼巴巴地等待几百年后这个中心城市把全国方言都集中了,再开始创制文字。明智的办法是,不管中心城市如何,选用普遍性较大的方言为基础,着手创制文字。汉文是如此,大多数民族文字是如此,我国少数民族创制文字时更是如此,即大多数都以普遍性大为条件来确定基础方言,而不是以中心城市为条件来确定基础方言。可见,作为民族文字集中(应该叫推广)的动力可以有三种情况的政治经济,一是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治经济;二是历史上的非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三是中心城市的政治经济。其中以第一种动力威力最大,证据是,汉文统一了2000多年,直到解放前绝大多数汉族人民并不掌握,而解放仅30多年,文盲率大大下降。新创的民族文字,可以在短期内达到普及和提高。可见,片面强调第三种动力是没有根据的。汉文迅速普及的关键主要不是在北京城,而是汉语北方话的普遍性以及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这里涉及到语言和文字的共同性和特殊性问题。文字是语言的符号,因此两者有共性。但宅们又有不同的性质和功能,语言是听觉的信号,文字则是视觉的信号。因而文字可以超越时间和空间的界限,扩大语言在时空上的交际功能,其作用比口头语要大得多,影响也更为广泛和久远。我们可以看懂2000多年前的《论语》,但假设作者孔子今天复活的话,我们未必能与他交谈。即使将来录音设备大为普及,可以使语言有文字的某种功能,但毕竟不能完全具备文字的性质。完全用录音磁带来代替报刊、书籍,是不现实的。正因为如此,文字便可以在某一方言的基础上发展起来,吸收其他方言的优点,从而在自然共同语形成之前就先成为人们的书面共同语。文字形成之后,又反过来推动口头共同语的形成。汉语普通话的形成,就是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汉文的作用。谁也不能否认汉文对推广普通话有很大的功劳。而汉文的创造、统一和发展,并不是以无方言的区别为必要条件,实际上也没有哪种文字是等到方言消灭之后才开始创制的。以上,我们从理论和历史事实两方面来论证创制推行民族语文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