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端正态度。坚持客观公正原则的基础是会计人员的工作态度、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没有客观公正的态度,就可能不尊重事实。而仅有正确的工作态度,没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高的专业技能,工作也会出现错误,也难以提高工作水平,在工作中会感到力不从心。
(2)依法办事。依法办事,认真遵守法律法规,是会计工作保证客观公正的前提。会计人员不仅要具有端正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知识技能,在工作还要做到遵守各种法律、法规、准则和制度,依照国家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出客观的会计职业判断。会计人员记账、算账、报账和进行财产清查,需要熟悉并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进行业务处理。注册会计师开展独立审计时,应依据《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以及独立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审计活动。总之,只有熟练掌握并严格遵守会计法律法规,才能客观公正地处理会计业务。
(3)实事求是,不偏不倚。实事求是,不偏不倚贯穿于会计活动的整个过程。首先,是会计核算过程的实事求是,不偏不倚,即指会计人员在进行具体业务处理时,或需要进行职业判断时,应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实事求是,不偏不倚。如会计人员在办理有关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业务时,应当依法纳税,不能为了企业局部利益而损害国家利益,偷逃税款。其次,是最终结果的实事求是,不偏不倚,即指会计人员对经济业务的处理结果是实事求是的,没有偏颇。例如,某人因公出差丢失了报销用的车票,业务处理时,不能因为无报销凭证就不报销,也不能随意报销,而应要求出差人员办理各种合法合理的证明手续后,才能报销。不报销或随意报销,都是不正确的。
(4)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客观公正,在一定意义上要求保持会计人员的独立性。独立性有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两层含义。前者是指会计人员在从事会计工作时应当不受个人或外界因素的约束、影响和干扰,保持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后者是指会计人员应当保持适当独立的身份,实行回避制度、内部稽核制度或控制制度等。
保持独立性,对于注册会计师行业尤为重要。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注册会计师保持其独立性应当做到以下两点:①注册会计师应当回避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审计事项,实现形式上的独立。②注册会计师应当恪守职业良心,保持实质上的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