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企业的会计工作人员,如果工作发生变动,在工作交接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对方必须也是会计人员。
(2)交接工作必须面对面、全面地进行。企业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与接替其工作的人员当面进行。作为接替工作的人员,更要要求对方交给自己本岗位所需的所有会计资料。
(3)交接必须要有监交人员负责监督。一般企业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同时监交。
(4)交接内容。交接工作应当在监交人员的监督下,交接双方按照移交清册所登记的事项逐项移交,并逐项核对。
(5)有关人员签字。交接工作完成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应当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姓名、职务,移交清册的页数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