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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县级回民自治政府的建立

何新宇

1936年10月20日,西征红军在宁夏豫旺、海原地区,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县级回民自治革命政权——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地点就在宁夏同心清真大寺。宁夏的豫旺、海原一带是回族群众较为集中的地方,西征红军认真执行和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把帮助回族人民翻身解放,团结回族人民共同抗日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红军每到一地就作报告、写标语,同群众联欢,演出文艺节目,启发群众的思想觉悟,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并帮助地方建立各级工农民主政权,把各地民众都组织起来。在部队中还普遍建立了“回委会”,有关回族问题均由回委会解决。通过深入细致的组织和发动群众,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回族人民的思想觉悟,红军的实际行动深得回族人民的拥护。

就在红军西征即将进入甘肃、宁夏回民聚居区的情况下,总政治部主任杨尚昆于1936年5月24日签发了《总政治部关于回民工作的指示》。第二天,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主席毛泽东又签发了《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回族人民的宣言》。宣言指出,“抗日人民红军的西进,不仅是实际准备抗日的必要步骤,而且是蒙、回及其他弱小民族,特别是回族独立解放的大好时机”。宣言再次详细地阐明党和红军对回民群众的政策及团结各族人民共同抗日的主张。

1936年6月1日,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和中国人民抗日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联合发出布告,指出“帮助回族与蒙古族人民建立独立政府”,进一步阐明了我党的民族区域政策。

从有关的内容可以看出,宣言、布告与总政治部下发的回民工作指示,基本精神是一致的,其区别是,回民工作指示是对西征红军内部下发的,而宣言和布告则主要是对外,是全国性的。

为了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发动更多的回族各界人士共同参加抗日,把同心、豫旺、海原、固原、西吉这片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建设成边区革命根据地,中共陕甘宁省委书记李富春于1936年8月专程来到同心,协助进行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的筹建工作,成立了以李富春、王首道、唐天际、程子华、王柏栋、杨奇清和马青年为成员的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筹备委员会。

经过两个月的紧张准备,各项工作基本完成。筹备委员会给各区、各乡分配了会议代表名额,并提出评选代表的条件。各区、乡通过群众民主评议,选出了自己的代表。

就在筹备成立回民自治政府期间,作为陕甘宁省委书记的李富春,在马青年、王首道、马和福还有周生录、白生财的陪同下,专程前往洪岗子拜访洪寿林大教主共同商讨有关事宜。在洪岗子,李富春等人受到大教主和家人的热烈欢迎,他们用最好的饮食招待客人。李富春和王首道对洪教主详细讲述了红军对回民的政策,宗教信仰自由和成立回民自治政府的重要作用。特别还送给洪教主油印的小册子,是毛泽东主席1936年5月25日签署发布的《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回族人民的宣言》和由红军总政治部印发的《回民工作指示》。洪教主对成立回民自治政府非常支持,可洪教主认为自己是宗教界人士,不便直接参与回民自治政府的工作,因此就派出人员参加。同时洪教主还专门派出可靠人员前往银川购置了几大箱蜡烛,还有纸张、铅笔、马褥子、煤油等急缺物资,送给红军和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用实际行动支持了红军和回民自治政府的成立。受李富春的邀请洪教主还亲自参加了成立大会,表现了一个回族宗教界上层人士对共产党、对红军、对回民自治政府的真诚的合作和全力的支持。他的行动不仅带动了同心地区的回民对红军的支持,也促使周边地区的回民群众对红军的支持。洪教主真诚地与共产党合作,谱写了一曲红军与回民友谊和团结的颂歌。

同年10月初,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筹备委员会给毛泽东和党中央、各团体、各红军部队以及有关方面发出通电,庄严宣告召集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代表大会,成立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的时间、任务和意义。

1936年10月20日,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代表大会在同心清真大寺隆重举行。这是一个回民解放的盛会,也是同心人民第一次代表大会。参加大会的有来自同心、豫旺、窑山、海原城东四个区的代表,豫海县属的两个回民自治乡也派了代表,再加上应邀参加的阿訇、教师、商人和各界人士共300多人出席了大会。大会会场布置得庄严、热烈,主席台四周房檐上飘扬着印有镰刀斧头的党旗和各色彩旗,主席台正面悬挂着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画像。空中微风吹拂,红旗漫卷,代表们互致安好,谈笑风生,喜气洋洋。

同心清真大寺是同心县境内一座很古老的由伊斯兰民族特色和中国传统木结构建筑特色相结合的建筑体,是中国现存的十大古老清真寺之一。这里一直是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族群众进行宗教活动的中心。寺始建于明代,已有600多年的历史,每年都有全国各地的穆斯林前来礼拜。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在这里举行成立大会,本身就有很大的吸引力,加之成立回民自己的政府,是前所未有的新鲜事,因此前来观看的回族群众非常多。方圆近百里的回民和汉民都携儿带女跑来看热闹。红军的星火剧社还前来演出了精彩的文艺节目,更增添了大会的欢乐气氛。同心城里人山人海,盛况空前。城里的老人们说:“这是半个城(即同心城)从来没有见过的热闹情景啊!”大会开始后,有10多位各界人士向大会赠送了贺幛、贺匾,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贺词。

大会进行了三天,讨论通过了《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条例》、《减租减息条例》、《土地条例》等有关决议案,选举产生了回民自治政府成员,并且立即开始组织回汉团结同盟、贫民会以及群众性的抗日团体。

中共党员、原豫旺区苏维埃主席、雇农出身的回族优秀代表马和福当选为政府主席,李德才当选为副主席,还下设军事、文化、财政等部委。

代表大会决定正式启用刻有党徽和阿文(小经文)、中文两种文字的自治政府印章,办公地点设在同心城以南30里的王家团庄。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管辖8个巩固区:同心城、王家团庄、高崖、马家河湾、窑山、下马关、李旺堡、豫旺堡;4个游击区:喊叫水、韦州、惠安堡、关桥堡。总人口3万多人,面积约8200平方公里。

《红色中华》报对豫海回民自治政府的成立过程及其意义均作了热情的报道。豫海县回民自治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向全国发出通电,通电中写道:“中华回民从来没有自己的政权,受尽了一切压迫和剥削与屠杀的痛苦,在国民党的汉族主义与回奸马鸿逵等统治下,我西北回民所受之一切痛苦更百倍甚于往昔。今在红军援助之下,使我豫海回民向来所受之痛苦得以一旦解除,真正实行了回民的自由。”在通电中还表示:“正式成立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今后坚决在共产党的领导之下,以争取豫海回民整个中国回民之永远的解放。目前正当日本帝国主义积极进攻西北,我们要努力号召西北回民一致拥护共产党的抗日救国主张,联合全国同胞开展民族革命战争,保卫西北,驱逐日寇出中国,为我大中华民族的自由解放奋斗到底。”

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后,陕甘宁省委遂决定成立中共豫海县委,由贺恩宽(即贺旭东)任县委书记、韩效忠任组织部部长、陈德政任宣传部部长、韩民栋任少共书记。

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和中共豫海县委成立后,吸引、发动、团结了当地的回族群众,在红军的帮助下,使新开辟的这一块苏区得到迅速发展。

红军总部曾有规定,“红军在回民区一般不打土豪”,因此所有供给都靠自己筹措,自治政府就发动富户为红军献粮捐款。一些富户尽管经济比较富裕,但在马鸿逵统治时期,他们要负担沉重的税款,红军来了以后,既不派粮也不收税,买卖公平,使他们的经济状况大大好转。因此,这时自治政府的粮秣委员周生录和财经委员白生财的动员工作使回民们都心悦诚服,积极响应;在短期内自治政府就为红军捐得粮食6万多斤,银元8万多块,大烟土1万多两,二毛皮1000多件,又用牛羊皮换回棉花1000多斤,布2000多匹。这些钱物除全部支援红军外,还救济了当地的穷苦回族群众。

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后,自治政府主席马和福和政府工作人员深入农村、山区积极发动群众,进一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成立了解放会和农会,为红军筹粮草,组织群众搞运输,抬担架,支援前线。还组织游击队维护社会治安、站岗、了解敌情,打击敌特分子的破坏活动。在为保卫新生政权,配合和支援红军作战等工作中,都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1936年11月初,红军开始撤离同心城,到中旬撤离整个豫海地区。县委机关主要工作人员随军撤走,政府工作转为秘密。1937年2月底,马和福在豫旺锁家岔因坏人告密被反动民团抓捕,后被送到银川城。马鸿逵亲自审讯,严刑逼供,但马和福忠贞不屈,大义凛然,使敌人一无所获。敌人恼羞成怒,又将马和福押回同心,1937年4月3日在同心城西门外惨遭杀害。

马和福生于1893年,原籍甘肃河州(今临夏),幼年父母即亡,4岁时随祖父逃荒来到宁夏,饱尝人间辛酸,靠给人打杂生活,直到36岁时才在豫旺一孔旧土窑中成了亲。1936年6月,西征红军来到了宁夏豫旺,马和福见到了红军。他在与红军相处的日子里,阶级觉悟逐渐提高,认识到只有共产党和红军才是回族人民翻身求解放的救星,他把红军当作自己最亲的人。特别是当选为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主席后,更是满腔热情、夜以继日地工作。为红军筹措粮款,动员青年参军参战,深入山乡发动群众,带领游击大队镇压敌特顽匪,保卫新生的革命政权,作出了平凡而伟大的贡献。

解放后,同心县回汉人民没有忘记他,于1953年在同心城东郊修建了马和福烈士陵园,树立了纪念碑。马和福同志的名字和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联结在一起,永远为宁夏各族人民所怀念。

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虽然存在的时间不长,但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回族人民最早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伟大尝试,也是我国最早的县级民族区域自治政权。它以大量的革命实践活动,团结教育了广大回汉人民,管理本地方内部的民族事务,在历史上第一次行使了回民当家做主的权利,是民族解放的先声,在我国回民解放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