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公版订正仲景全书金匮要略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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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百合狐惑阴阳毒病脉证并治第三

论曰:百合病者,百脉一宗,悉致其病也。意欲食复不能食,常默默然,欲卧不能卧,欲行不能行,欲饮食或有美时,或有不用闻食臭时,如寒无寒,如热元热,口苦,小便赤,诸药不能治,得药则剧吐、利,如有神灵者,身形如和,其脉微数。每尿时头痛者,六十日乃愈;若尿时头不痛者,淅然者,四十日愈;若尿快然,但头眩者,二十日愈。

其证或未病而预见,或病四五日而出,或病二十日或一月微见者,各随证治之。

【注】百合,百瓣一蒂,如人百脉一宗,命名取治,皆此义也。百合病者,谓人百脉一宗,悉致其病也。日百脉即一脉也,犹言百体一体也,是盖以周身言之也,周身之脉,分而言之曰百,合而言之曰一,故曰百脉一宗。若曰百合之病,总脉病也。脉者谓十二脉,三百六十五络脉也。伤寒大病之后,余热未解,百脉未和,或平素多思不断,情志不遂,或偶触惊疑,卒临景遇,因而形神俱病,故有如是之现证也。百脉周于身,脉病则身病,故身形如和不和,欲卧不能卧,欲行不能行也。百脉通于心,脉病则心病,故常默默也。如寒无寒,如热无热,似外感而非外感也。意欲食复不能食,或有美时,或闻食臭,有不用时,似里病而非里病也。至脉数、口苦、小便赤者,是郁结之热,虽侵里而其热未甚也。方其初病之时,医者不识,误为表里之病,以药汗下之,故剧吐利也。虽剧吐利,不变诸逆。若有神灵,身形如前之和,而脉则比前微数,故其势即不能遽进,不觉加甚,而亦不能速愈也。试以缓愈之期,约略言之,重者不过六十日,轻者不过二十日,轻重之间者,不过四十日可愈也。然愈必以每尿时头痛不头痛,恶风不恶风,快然不快然辨者,以经脉之邪,莫不由太阳而愈也。头痛恶风,是其经之候也;尿时快然,是其腑之征也。其证或未病而预见者,其证指百合病等证言也。未病,言未病伤寒病也,犹言未病伤寒之前,而预先见百合欲食不食等证也。或病四五日而出,谓已病伤寒之后,而始见百合病证也。预先见者,是先有情志不遂,偶触惊疑而召病也,或病二十日或一月才见者,是因伤寒病后而才见也。故曰:各随证治之也。

【集注】李 曰:《活人书》云:伤寒大病后,气血未得平复,变成百合病。今由百脉一宗,悉致其病观之,当是心、肺二经之病也。如行卧、饮食、寒热等证,皆有莫可形容之状,在《内经》解 病似之。观篇中有如神灵者,岂非以心藏神、肺藏魄,人生神魄失守,斯有恍惚错妄之情乎?又曰:《内经》云:凡伤于寒,则为病热。热气遗留不去,伏于脉中,则昏昏默默,凡行卧、饮食、寒热,皆有一种虚烦不耐之象矣。

沈明宗曰:若邪淫于胸中连及上脘,则意欲食,复不能食;走于肝肾,故常默默;流入脾胃,故欲卧不能卧,欲行不能行;邪不在胃,饮食或有美时;壅抑胃气,则闻食臭;流于胆则口苦;流于膀胱则便赤。以上诸证,非一齐并见,皆移易变动而见也。

百合病,见于阴者,以阳法救之;见于阳者,以阴法救之,见阳攻阴,复发其汗,此为逆;见阴攻阳,乃复下之,此亦为逆。

【注】此承上条以明其治也。百合一病,难分阴阳表里,故以百合等汤主之。若病见于阴者,以温养阳之法救之;见于阳者,以凉养阴之法救之。即下文见阳攻阴,或攻阴之后,表仍不解,复发其汗者,此为逆。见阴攻阳,或攻阳之后,里仍不解,乃复下之者,此亦为逆也。

【集注】徐彬曰:《内经》所谓用阴和阳,用阳和阴,即是此义。故诸治法,皆以百合为主。至病见于阳,加一二味以和其阴;病见于阴,加一二味以和其阳。

李 曰:百合病多端,数条之法,亦说不尽。

沈明宗曰:此治百合病之总要法也。微邪伏于营卫,流行而病表里,当分阴阳以施救治可也。

百合病,不经吐、下、发汗,病形如初者,百合地黄汤主之。

【注】百合一病,不经吐、下、发汗,病形如初者,是谓其病迁延日久,而不增减,形证如首章之初也。以百合地黄汤,通其百脉凉其百脉。中病勿更服,恐过服生地黄,大便常如漆也。

百合地黄汤方百合(擘,七枚) 生地黄汁(一升)上以水洗百合,渍一宿,当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内地黄汁,煎取一升五合,分温再服。中病勿更服,大便常如漆。

【集解】程林曰:百合花叶皆四向,故能通达上下四旁,其根亦众瓣合成,故名百合,用以医百合病也,有以夫。

高世 曰:百合色白味甘,手太阴之补剂也。其花昼开夜合,如气之日行于阳,夜行于阴,司开阖,以行荣卫和阴阳。

百合病,变发热者,百合滑石散主之。

【注】百合病,如寒无寒,如热无热,本不发热,今变发热者,其内热可知也,故以百合滑石散主之,使其微利,热从小便而除矣。

百合滑石散方百合(炙,一两) 滑石(三两)上为散,饮服方寸匕,日三服。当微利,则止服,热则除。

【集解】高世 曰:滑石亦名液石,又名 劳石,石之脂膏也,主治身热,泄 ,利小便。

百合病,一月不解,变成渴者,百合洗方主之。

【注】百合病本不渴,今一月不解,变成渴者,外以百合汤浸洗其身,通表泻热;内食煮饼,勿以盐豉,不致引饮,而渴自止也。

百合洗方百合(一升)上以水一斗,渍之一宿,以洗身;洗已,食煮饼,勿以盐豉也。

百合病,渴不瘥者,用后方主之。

【注】与百合洗身而渴不瘥者,内热盛而津液竭也。栝萎根苦寒,生津止渴;牡蛎咸寒,引热下行也。

栝蒌牡蛎散方栝蒌根 牡蛎(熬,等分)上为细末,饮服方寸匕,日三服。

百合病,发汗后者,百合知母汤主之。

【注】百合病不应汗而汗之,不解者,则致燥。以百合知母汤主之者,清而润之也。

百合知母汤方百合(擘,七枚) 知母(切,三两)上先以水洗百合,渍一宿,当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别以泉水二升,煎知母,取一升,去滓后合和,煎取一升五合,分温再服。

百合病,下之后者,滑石代赭汤主之。

【注】百合病不应下而下之,不解者,则怯中,以滑石代赭汤清而镇之也。

滑石代赭汤方百合(擘,七枚) 滑石(碎,绵裹,三两) 代赭石(碎,绵裹,如弹丸大一枚)上先以水洗百合,渍一宿,当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别以泉水二升,煎滑石、代赭,取一升,去滓,后合和,重煎取一升五合,分温服。

百合病,吐之后者,用后方主之。

【注】百合病不应吐而吐之,不解者,则虚中,以百合鸡子汤清而补之也。

百合鸡子汤方百合(擘,七枚) 鸡子黄(一枚)上先以水洗百合,渍一宿,当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内鸡子黄,搅匀,煎五分,温服。

狐惑之为病,状如伤寒,默默欲眠,目不得闭,卧起不安。蚀于喉为惑,蚀于阴为狐。不欲饮食,恶闻食臭,其面目乍赤、乍黑、乍白。蚀于上部则声嗄,甘草泻心汤主之。蚀于下部则咽干,苦参汤洗之。蚀于肛者,雄黄熏之。

【注】狐惑,牙疳、下疳等疮之古名也,近时惟以疳呼之,下疳即狐也,蚀烂肛阴;牙疳即惑也,蚀咽腐龈,脱牙穿腮破唇。每因伤寒病后,余毒与湿 之为害也,或生斑疹之后,或生癖疾下利之后,其为患亦同也。状如伤寒,谓发热憎寒也。默默欲眠,目不得闭,谓其病或在阴,亦或在阳,故卧起俱不安也。此病有虫,虫闻食臭而动,动则令人烦心,故不欲饮食,恶闻食也。面目乍赤、乍黑、乍白,亦由虫动交乱胃中,胃主面,故色无定也。惑蚀于上部之喉,故先声嗄,毒在喉也。狐蚀于下部之阴,故先咽干,毒在阴也。外治之法,苦参汤、雄黄散解毒杀虫,尚属有理。内用甘草泻心汤,必传写之误也,姑存之。

【注】程林曰:《灵枢经》云:虫动则令 心,是以有卧起不安等项也。

李 曰:喉肛与前阴,皆关窍所通,津液滋润之处,故虫每蚀于此。

甘草泻心汤方甘草(四两) 黄芩 人参 干姜(各三两) 黄连(一两) 大枣(十二枚) 半夏(半升)上七味,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温服一升,日三服。

苦参汤方苦参(一升)水一斗,煮取七升,熏洗日三。

雄黄熏方雄黄上一味为末,筒瓦二枚,合之烧,向肛熏之。

《脉经》云:病患或从呼吸,上蚀其咽;或从下焦,蚀其肛阴。蚀上为惑,蚀下为狐。

狐惑病者,猪苓散主之。

病者脉数,无热,微烦,默默但欲卧,汗出。初得之三四日,目赤如鸠眼,七八日,目四黑,若能食者,脓己成也,赤小豆当归散主之。

【注】病者脉数,谓病狐惑之人脉数也。数主疮主热,今外无身热,而内有疮热,疮之热在于阴,故默默但欲卧也。热在于阳,故微烦汗出也,然其病初得之三四日,目赤如鸠眼者,是热蕴于血,故 络赤也。七八日四 皆黑者,是热瘀血腐,故 络黑也。若不能食,其毒尚伏诸里,若已能食,其毒已化成脓也。故以赤小豆排痈肿,当归调疡血,米浆和胃气也。

【集注】李 曰:经云:脉数不止,而热不解,则生恶疮。今脓成何处?大率在喉与阴肛。盖积热生虫,亦积热成脓,是亦恶疮之类也。

赤小豆当归散方赤小豆(浸令芽出,曝干,三升) 当归上二味,杵为散,浆水服方寸匕,日三服。

阳毒之为病,面赤斑斑如锦文,咽喉痛,唾脓血。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鳖甲汤主之。

阴毒之为病,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鳖甲汤去雄黄蜀椒主之。

【注】阴阳平,正气也;阴阳偏,邪气也;阴阳变,异气也。正气者,即四时令平之气也,中人为病,徐而浅;邪气者,即四时不和之气也,中人为病,速而危;异气者,非常灾疠之气也,中人为病,暴而死。所以过五日不治,以五脏相抟俱受邪也,此气适中人之阳,则为阳毒;适中人之阴,则为阴毒。非后人所论阴寒极、阳热极之阴毒、阳毒也。

观其所主之方,要不过升麻、甘草。当归、鳖甲、蜀椒、雄黄,而并不用大寒大热之药,则可知仲景所论阴毒阳毒,非阴寒极、阳热极之谓也。此二证即今世俗所称痧证是也。阳毒终属阳邪,故见面赤斑斑如锦文,唾脓血之热证;阴毒终属阴邪,故见面目青,身痛如被杖之寒证。二证俱咽喉痛者,以此证乃,邪从口鼻而下入咽喉,故痛也。

【按】由此推之,凡邪所过之处无不痛也。故中此气之人,不止咽喉痛,身痛,甚至有心腹绞痛,大满大胀,通身络脉青紫暴出,手足指甲色如靛叶,口噤牙紧,心中忙乱,死在旦夕者。若谓必从皮毛而入,未有为病如是之速者也,是必从口鼻,而下入咽喉无疑。

况阴毒反去雄黄、蜀椒,必传写之讹。故治是证者,不必问其阴阳,但刺其尺泽、委中、手中十指脉络暴出之处出血,轻则用刮痧法,随即服紫金锭,或吐、或下、或汗出而愈者不少,若吐泻不止,厥逆冷汗,脉微欲绝,用炮附子。炮川乌、吴茱萸、丁香、生干姜、甘草,虚者加人参救之,亦多得生。

【集注】王履曰:仲景虽有阴毒之名,其叙证不过面目青,身痛咽痛而已,并不言阴寒极盛之说。其升麻鳖甲汤,并不用大热药,是知仲景所论阴毒者,非阴寒之病,乃感天地恶毒异气入于阴经,故曰阴毒耳!后人谓阴寒极盛之证,称为阴毒,引仲景所叙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数语,却用附子散、止阳散等药。窃谓阴寒极盛之证,固可名为阴毒,然终非仲景所以立名之本意。后人所叙阴毒,与仲景所叙阴毒,自是两般,岂可混论。盖后人所叙阴毒,只是内伤冷物,或暴寒所中,或过服寒凉药,或内外俱伤于寒而成耳!非天地恶毒异气所中者也。

李 曰:赵献可云:此阴阳二毒,是感天地疫疠非常之气,沿家传染,所谓时疫证也。观方内“老小再服”可见。

升麻鳖甲汤方升麻(二两) 当归(一两) 蜀椒(炒,去汗,二两) 甘草(二两) 鳖甲(炙,手掌大一片) 雄黄(研,半两)上六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顿服之;老小再服,取汗。

疟病脉证并治第四

师曰:疟脉自弦,弦数者多热,弦迟者多寒。弦小紧者下之瘥,弦迟者可温之,弦紧者可发汗、针灸也,弦浮大者可吐之,弦数者风发也,以饮食消息止之。

【按】弦小紧者之“小”字,当是“沉”字,则有可下之理。弦紧者,当是“弦浮紧”,则有可发汗之理。弦浮大者,当是“弦滑大”,则有可吐之理。且不遗本文疟脉自弦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