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在论及党的出版物的原则时说:“这不只是说,对于社会主义来讲,写作事业不能是个人或集团的赚钱的工具,而且根本不能是与无产阶级总的事业无关的个人事业。”列宁在这里指的是出版物和写作事业,但是所阐明的基本精神,也适用于文化艺术。具有党性的无产阶级文艺和资产阶级文艺的根本区别,正在于它同资产阶级的名位主义、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是不相容的。把文化艺术当作个人或集团的赚钱工具,这是金钱支配一切、一切都商品化了的资本主义社会造成的恶果。无产阶级正是要铲除这种恶果,把无产阶级事业的生气勃勃的精神贯注到文化艺术工作中去,把文化艺术改造成为一种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的崇高事业。
文化传播者从事的永远是创造性的工作,这无疑是文化传播者又一个重要的职业特征,他们从来不重复别人的劳动,他们向受众提供的总是充满生命力的信息、情感、智慧,讲述的是新鲜、有趣的故事和道理,反映的是美丽、动人、愉人耳目的形象及画面,这也许是文化传播工作最有战斗力、最有吸引力、最为世人关注和欢迎的原因。
最后,我们还应该看到,文化传播工作既是一种十分艰苦的脑力劳动,还是一种体力劳动。文化传播者不仅是全天候式的劳动者,终年得不到休息,逢年过节分外繁忙,而且跋山涉水,城镇乡村,无处不在,有时还要几天,几十天地“连轴转”,这种脑力劳动加体力劳动的紧张程度,是远远超过一般脑力劳动职业的。
同时,文化传播者的报道和言行,时时刻刻受到社会的检验和群众的监督,这就要求文化传播者热爱真理、严于律己、永不懈怠,要求他们不停地观察、不息地思索、不间断地练习,用文化传播者自己的语言说就是,永远做思想战线上的哨兵。
(第二节)文化传播者的角色规定
3.2.1角色行为和角色规定
文化传播者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角色,确认其角色行为、角色规定、角色规范不仅具有理论价值,而且具有实际指导意义。
从抽象意义上说,每个具有行为能力的人,在社会生活中都扮演着某种“指定角色”。指定角色是由文化标准规定的角色,是社会期待扮演某一角色的人应有的行为。
被期待的角色行为同实际角色行为有所区别,是由于角色行为与社会对角色规定的认识上的差异。所谓角色规定,指对扮演某种角色的资格、条件及行为规范的社会共识。角色规定的明确程度,角色对这些规定的理解及执行能力,都在客观上与主观上决定着个体所表现出来的实际角色行为,同被期待的理想角色行为有一定的距离。
角色规范是角色群体约定俗成的扮演该角色的标准,它是角色规定的一部分,即角色群体内人的自我规定、自我约束与自我执行。对行为规范的一致理解、自觉执行与对违反规范行为的严厉制裁,是实现被期待的角色行为的有力保障。
3.2.2文化传播者的角色规定
经过对文化传播业长期的的考察总结,对文化传播者的角色规定可做两方面概括:文化传播者的素质修养和行为规范。
(一)素质
文化传播者的素质是指文化传播者在从事文化创作和传播实践的过程中,为了完成自身的目标和任务所应该掌握和具有的某些特点、专长和能力。文化传播者的素质不是天生具有的,它可以通过教育和文化传播实践得到培养、锻炼和提高。
由于社会制度和阶级立场的不同,不同国家对文化传播者的素质要求各有差异。但一般说来,文化传播者的素质又具有共同点。在社会主义国家中,文化传播者的素质一般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第一、政治素质。政治素质是文化传播者的基本素质。政治素质是指文化传播者在大量错综复杂的客观事物面前所具有的坚定的政治立场和鲜明的政治倾向性。具体表现为:
无产阶级文化传播者必须具有党性。党性是阶级性的集中表现,列宁说:党性“是高度发展的阶级斗争的随行者和结果”“是使阶级斗争成为有觉悟的明确的、有原则的斗争的条件之一”。无产阶级的党性就是无产阶级阶级性的集中体现,就我国当代革命文化艺术而言,就是要自觉地代表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很显然,要使文化艺术从资产阶级的名位主义、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中能够摆脱出来,从为少数上等人服务变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就必须有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和监督。革命的文化传播工作者必须同党保持一致,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不断培养和提高自己的党性。我国五四运动以来的新文艺,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发展起来的。今天,我国社会主义文化艺术正担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反映我们伟大的时代,塑造这一时代社会主义新人的艺术形象,满足人民群众精神生活的多方面的需求。
文化传播者还应该是坚持和宣传四项本原则的积极实践者,应该自觉地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态度鲜明。
文化传播者对人民要有极大的热枕,敢于为人民的利益赴汤蹈火,不为个人的利益动摇政治信念。
文化传播者要有坚持真理,为真理而献身的精神,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敢于讲真话,讲真理,不惟上,不惟权,只惟实。
第二、业务素质。业务素质是文化传播者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的重要素质。文化艺术传播者的业务素质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首先,文化艺术传播者必须从实际出发,有深厚的生活基础和切身的感受,然后才可能以自己的经验和感受为基础,创作和传播文化作品。离开了社会生活,就不可能有文化艺术创作。社会生活是文化艺术创作的唯一源泉,它是生动、丰富的,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那种认为文化艺术家可以脱离社会生活、单凭个人的天才、灵感,或依靠个人的艺术创作经验来从事文化艺术创作的观点,是绝对错误的。
其次,要由形象思维的素质与能力。社会生活只是文化艺术原料的矿藏,矿石不等于纯金,原料也不等于产品。从生活素材到文化艺术想象的创造,需要经过艺术家创造性的劳动。文化艺术家在整个创作过程中,从选取生活素材,进行分析、概括、加工、提炼,到完成文化艺术形象的塑造,必须具有形象思维的能力,进行艺术思维活动。
再次,要有逻辑思维的素质与能力。文化艺术作品的特点,是通过生动具体的形象反映客观存在的社会生活,表达艺术家的思想感情,即通过个别的形象概括一般的事物,这就要求文化艺术传播者必须具有挖掘典型、概括典型的逻辑思维能力。
而新闻传播者的业务素质则主要包括在以下五项内容:
新闻传播者应该具有很强的社会活动能力。新闻传播者要快速,广泛地采集并发布新闻,就必须同社会上各阶层的人打交道,只有通过广泛而深入的社会活动,才可能抓住社会的新动向、萌芽的新事物。
新闻传播者要掌握调查研究的基本功。新闻传播者是职业的调查研究人员,调查研究是新闻传播工作的基本方法。提高新闻传播者特殊的调查研究能力—观察、分析、判断、写作,是做好新闻传播工作的重要保证。
新闻传播者必须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所谓新闻敏感,是指新闻传播者在现实生活中能够迅速而敏捷地判别和捕捉生活变动的信息并衡量信息含有新闻价值大小的能力。新闻敏感不是与生俱来的,它是新闻传播者政治水平和业务水平的集中、综合表现。
新闻传播者要有出色的文字表达能力。新闻传播者活动方式的最后落脚点是写作与报道,写作技巧和文字表达能力是新闻传播者最主要的基本功之一,这种能力包括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丰富的语言知识及运用能力、大量的词汇与良好的修辞能力。新闻传播者还要有驾驭现代采编工具的能力,新闻传播者要学会熟练地掌握录音机,摄影机,照相机,电脑和电子照排等,掌握使用外国语采访与写作的本领,甚至学会驾驶摩托车,汽车等现代交通工具。
(二)修养
文化传播者的修养是指,文化传播者为了工作的需要,经过长期的锻炼和培养,在思想理论,道德品质和知识技能等方面所达到的一定水平。文化艺术传播者的修养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
第一、理论修养。文化传播工作的复杂性对文化传播者的理论修养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具有良好的理论修养是文化传播者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和保证。文化传播者的理论修养包括:
文化传播者应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基本观点观察,分析客观事物。文化传播者只有掌握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才能对各种复杂的社会现象进行正确的思考和判断,才能抓住事物的特点,揭示事物的本质,才能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不迷失方向,并及时地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通过自己的文化艺术创作、新闻采写和宣传鼓动推动社会前进。
文化传播者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的观点,并把它贯彻于文化艺术传播实践的始终。
文化传播者除了全面系统地理解与掌握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体系,还要有深厚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美学理论和文化传播理论的功底。通过学习和掌握文化传播理论,把握传播工作的规律,在文化传播实践中减少盲目性,增强自觉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益。
第二、知识修养。文化传播者应该具有广博的基础知识,同时,又要掌握一二项专业知识。文化传播者的知识结构是“杂”与“专”的统一。
文化传播者的知识修养包括专业知识与基础知识两个方面。专业知识主要有:文化传播者在实践中经常运用的工作方法与技能,如文化艺术领域中作品创作基本方法、各类文艺体裁的创作方法、各类新闻体裁的采写报道方法、各类艺术形象的编创方法、各类艺术题材的表现方法,等等。专业知识还包括每个作家艺术家、每个新闻记者和编辑、各类艺术作品创作员、编导员、演艺人员,生活服务文化中的导游员、解说员、管理人员等对自己所在行业知识的全面了解。
基础知识主要有:同文化传播者日常工作有关的社会生活和自然科学的各个学科知识,如文学、艺术学、美学、语言学、新闻学、哲学、经济学、法学、心理学、历史学、社会学及经济管理学等。
第三、道德规范。文化传播者的道德规范是指,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和社会舆论的力量逐渐形成的,调整文化传播者之间以及文化传播者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的总称。
一般说来,文化传播者的道德规范在以下三个方面表现得比较突出:文化传播与社会现实的关系、文化传播者与群众的关系、文化传播者之间的关系。
资产阶级文化传播者的道德规范和无产阶级文化传播者的道德规范既有一致性,又有本质的区别。资本主义社会形成的文化道德规范受到资本主义社会道德价值观念的影响。社会主义文化传播者的道德规范是一种新型的职业道德规范,它表现为:
社会责任。文学作品、音乐舞蹈作品、美术工艺作品、新闻作品、图片和音像作品、网络软件、电子出版物等的制作传播都应注意社会效益,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有利于建设社会注意精神文明,有利于各族人民的团结。不得宣传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反对改革开放的观点以及反动、恐怖、淫秽、迷信、伤害民族感情及其他败坏社会注意道德的内容。向人民负责,妥善处理公民有关建议、批评、申述、控告和检举的稿件、来信、来访,保护作者和公民的权利不受伤害。
遵纪守法。遵守宪法,保守国家和军事秘密。涉及外交、军事、科技、外贸及其他有关方面的创作和报道,都应注意保护国家的利益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