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现金或贵重物品最好贴身携带,不要置于手提包或挎包内。
(四)尽量避免在午休、深夜或人少的时候单独外出。
(五)不要单独滞留或行走在偏僻、阴暗处。
(六)发现有人尾随或窥视,不要紧张,露出胆怯神态,可回头多盯对方几眼,或哼首歌曲,并改变原定路线,朝有人、有灯的地方走。
二、遭到抢夺时应该采取的策略
(一)抢夺犯作案后急于逃跑,利用这种心理,应大声呼叫,并追赶作案人,迫使作案人放弃所抢的财物。若无能力制服作案人,可保持距离紧追不舍并大声呼救,引来援助者。
(二)如果追赶不及,应看清作案人的逃跑方向和有关衣着、发型、动作等特征,及时就近到人多的地方请求帮助,并及时向校保卫部门或治安人员报案。
(第三节)防滋扰安全知识
滋扰,从狭义的角度讲,主要是指对校园秩序的破坏扰乱,对学生无端挑衅、侵犯乃至伤害的行为。
一、学生受外部滋扰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校园周边不法青少年通过多种途径与少数学生进行交往,如发生矛盾或纠葛,便有目的地入校寻衅滋事,寻机报复等。
(二)有的不法社会青年,在游泳、沐浴、购物、看电影、参加舞会、观看比赛,甚至走路等场合,与学生发生矛盾,有时酿成冲突。
(三)有的不法青年,专门尾随女同学或有目的地到学生宿舍、教室等处侮辱、骚扰、调戏女生,甚至对女同学动手动脚,致使女学生受到种种伤害。
(四)青少年犯罪团伙邀约到校园内斗殴滋事,从而使围观或路过的学生无辜遭殃。
(五)某些外来人员或某些法纪观念淡薄的教职工子女与学生争抢活动场地,喧宾夺主,从而引发矛盾和冲突。
(六)一些游手好闲的青少年,把学校校园变成游玩场所,在校园内游逛,或故意怪叫谩骂、吵吵嚷嚷,或者故意扰乱秩序,以搅得鸡犬不宁为乐,显得旁若无人,不可一世,似乎“老子天下第一”。学生作为学校的主人,与这类人员发生正面冲突的可能性很大。
(七)有的不法青年,喜欢在师生休息的时候不停地拨打电话,或者无聊地谈天说地,或者口吐污言秽语,以搅得人不能入睡为乐,这就是电话滋扰。
(八)少数无赖之徒,千方百计地打听异性学生的姓名,然后不停地给其写信,不是低级庸俗的谈情说爱和造谣中伤,就是莫名其妙的恐吓和威胁,甚至敲诈勒索,从而造成被害人在精神上非常痛苦,这即是信件滋扰。
二、校园内滋扰事件的主要特点
(一)人员以青少年居多,以结伙作案较为常见
滋事者在事先往往没有深思熟虑的策划,没有确定的作案目标和明确的行为方向,常常是遇事起意,想干就干。这就决定了这类案件绝大多数只能由活动能量超过法制、道德观念水平的青少年促成,而且常常是多人纠合,结伙作案。
(二)动因是追求刺激、寻欢作乐,不一定以损害特定个人为目的,也不以取得某种物质利益为满足。这是滋扰案件区别于其他案件的显著特点之一
由于此种案件的作案人多数是青少年,其表现往往狂妄自大,称王称霸,想打就打,想骂就骂,想侮辱就侮辱,无论在什么场合,想砸就砸,想闹就闹而无所顾忌,其行为实质是对校园和社会公共秩序的一种藐视,其行为锋芒所向是整个社会,而并非特定的人和物。
(三)滋扰事件多发生在人员聚集的公共复杂场所,一般情况均以公开方式实施
对于这一特点,应从两方面进行理解:一方面,从进行滋扰活动的个体或群体来说,希望在人员集聚、成分复杂、频繁活动、高度陌生性的场所实施作案;另一方面,公共复杂场所也适宜滋扰活动的实施。所以,便形成了滋扰事件的作案分子对复杂场所的选择性和依赖性的特点。同时,由于作案分子均是公开作案,反映了滋扰案件的嚣张性。
(四)滋扰事件社会影响较大
在滋扰案件发生后,若不及时查处或查处不力的话,常常会造成学校治安形势严峻。使师生员工尤其是学生担惊受怕,提心吊胆,没有安全感,从而影响学习的积极性,破坏安定的生活环境,并直接影响到学校培养人才这一根本任务的完成。
(五)滋扰事件具有严重的腐蚀和传染作用
流氓滋扰是一种性质恶劣的案件,不但对校园治安有很大影响,而且放任腐蚀和传染作用是很严重的。耳闻目睹作案过程的人员中有一些思想意志薄弱的学生,特别是少数层次较低学生,很容易受到其腐蚀熏染并由羡慕、仿效而走上流氓滋扰的道路。
(六)滋扰事件具有形式和内容多样化的特点
滋扰事件的表现形式是多样化的,诸如寻衅滋事、结伙斗殴、侮辱女性和其他流氓行为。
三、对待外部滋扰的措施
总的要求是:掌握法律武器,依靠组织和集体,有理、有利、有节地积极开展斗争。具体说来要把握如下几点:
(一)做好思想准备,正确看待,积极干预,慎重处置
学校不是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万一发生滋扰事件,不要惊慌,要正确看待,积极敢于应对,慎重处置。这里,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将一群违法青少年视作洪水猛兽,畏而远之,甚至谈虎色变,避之惟恐不及,何论其余;二是不讲策略,不问缘由,不分青红皂白,开口就称之“流氓”,动手就讲“惩办”,一味蛮干。
(二)依靠组织,依靠集体的力量,积极干预和制止违法行为
发现外部滋扰问题,要及时向老师或学校有关部门报告,一旦出现公开侮辱、殴打自己的同学一类恶性事件,要敢于见义勇为、挺身而出加以揭露和制止。要善于团结周围的群众,对滋事者形成压力,从而终止违法犯罪行为。
典型案例
团结力量大
案例描述:1984年的一天晚上,几名违法青少年闯进某校电教室寻衅滋事,将两名上前劝阻的学生打伤。在场的数十名大学生挺身而出,一面及时报告给校保卫部门;一面义正词言阻止违法者行凶,并且勇敢地堵住教室出口。当保卫干部赶到现场后,大学生配合行动,将违法分子全部抓获归案,有力打击了滋事者的气焰。
案例分析:有些成群结伙、凶狠残忍的滋事者,一有骚动便一哄而上,为非作歹,唯有依靠组织、依靠集体的力量才能有效制止其违法行为。一旦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少数几个滋事者是完全能够被制服的。
(三)注意策略,避免纠缠,防止事态扩大
在许多场合,滋事者显得愚昧而盲目,固执而无赖,有时仅有挑逗性的言语和动作,叫人可气可恼而又抓不到违法的确凿证据。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冷静,讲究策略和方式方法,或及时报告,协助职能部门去处理;或正面对其劝告,注意避免纠缠。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事态扩大,同时也是为了避免把自己与一个无赖之徒置于同等地位。
典型案例
“我零点五的视力”
案例描述:某校外语系一同学在下课回宿舍的路上,书包被身后的两个家属子弟骑车撞掉在地上。他扭头一看,那两个人不仅没有道歉的意思,反而还斜着眼,满嘴酒气挑衅道:“瞎了眼啦?”这个同学没有同他们一般见识,而只是漫不经心地从地上拾起书包,边拍打着灰,边嘲笑着说:“我零点五的视力,戴眼镜,但能看见不平的路。”其他同学闻言都会心地笑了,继续向前走去。那两个家伙只是傻愣愣地站在那里,远远地望着他们的背影。
案例分析:在学校生活中,有可能遇到家属子弟或校外人员的寻衅滋事,若处理不好,易发生斗殴。对此,首先我们要加强自身修养,与人为善,不因小事而惹是生非。不要担心这样做会丢“面子”,相反大家不仅不因此讥笑你的怯弱,反而会敬佩你的涵养和大度。
(四)自觉运用好法律武器
滋扰事件一旦发生,往往是十分复杂的。广大学生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守法并运用好法律武器,才能立于不败之地。这里要特别注意两个问题:
1.坚持以说理为主,不要轻易动手。
2.注意掌握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