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易发时间、场所及易受害学生特点
学生性侵害是指以女学生为目标,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其意志,占有或玩弄女性的行为。对女学生的性侵害,不仅使被害人的身心受到创伤,而且还会使被害人的人格尊严受到污辱,从而导致女学生精神崩溃,甚至导致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性侵害发生后,更多的受害学生因为不愿在经历噩梦般的感受后再进入诉讼活动而导致反复涉及心理伤痛,同时还顾虑社会压力及个人以后的社会生活而不予报案。因此,这类事件一方面不能通过刑事报案或立案的数字显现其危害性;另一方面,以法律手段解决这类问题或防止这类侵害也不是最好的选择!显然,最有意义的是防范,是每个同学都提高防范意识,学会防范方法,掌握预防性侵害这一基本生活知识。
一、性侵害易发的时间、场所
(一)夏天,是女大学生容易遭受性侵害的季节
夏天天气炎热,夜生活时间延长,外出机会增多。夏天校园内绿树成荫,罪犯作案后容易藏身或逃脱;同时,由于夏季气温比较高,女生衣着单薄,裸露部分较多,曲线毕露,因而对异性的刺激增多。
(二)夜晚,是女大学生容易遭受性侵害的时间
这是因为夜间光线暗,犯罪分子作案时不容易被人发现。所以,在夜间女大学生应尽量减少外出。
(三)公共场所和僻静处所,是女生容易遭受性侵害的地方
这是因为,公共场所如教室、礼堂、舞池、溜冰场、游泳池、车站、码头、影院、宿舍、实验室等场所人多拥挤时,不法分子乘机袭击女生;僻静之处如公园假山、树林深处、狭道小巷、楼顶晒台、没有路灯的街道楼边,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建筑内,下班后的电梯内,无人居住的小屋、陋室、茅棚等。若女生进入这些地方,由于人员稀少,极易遭受性侵害。
典型案例
危险的实验
案例描述:2002年11月,吉林省某高校一名女研究生晚间独自在实验室做实验,被同年级一名男研究生强行猥亵,后经该女同学极力反抗,逃离实验室,并报告了学校,男研究生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案例分析:本例中被侵害对象是单独处于某一场所时遭遇性侵害,说明有些女生在日常生活中警惕性不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而侵害主体也是利用这一点实施性侵害行为。
二、学生性侵害犯罪的主要特征
(一)作案目标的选择性
1.长相漂亮,打扮前卫者。
2.单纯幼稚,缺乏经验者。
3.作风轻浮,关系复杂者。
4.贪图钱财,追求享受,缺乏观察识别能力者。
典型案例
爱慕虚荣害了她
案例描述:某大学一位女生,在校外餐馆见到一个体商贩,该人穿着入时,花钱阔绰,外貌不俗,几句对话,便交上了朋友。从此课余经常约会,逛商场,去歌厅,该商贩为女生买过许多衣物、首饰等。一次外出郊游,该商贩将女生领到僻静处,在女生毫无思想准备的情况下,使用暴力将其强奸。
案例分析:本案例的女生贪图钱财,向往富裕的生活,犯罪分子揪住女孩子虚荣的心理,利用她们涉世不深,缺少社会交际经验的缺憾,在被侵害人放松警惕的情况下,进行性侵害。
5.怀有隐私,容易被他人要挟的女生。另外,文静懦弱、胆小怕事的女生,以及身处险境、孤立无援的女生也容易成为性侵害的对象。
(二)作案手法的多样性
除了在其他章节讲到的暴力、胁迫的手段以及通过家教、网恋、求职等方法去侵害女学生,谈恋爱、饮酒等几种手法也是性侵害中经常出现的。
(三)报案时间的滞后性
由于性侵害案件客体的特殊性,涉及被侵害对象人格、名誉的损害,加上中国传统世俗的偏见,所以许多女性在遭到性侵害后都采取延迟报案或不报案的态度,致使犯罪分子更加肆无忌惮地对其他女性实施加害行为。
(第二节)校园性侵害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暴力式侵害
主要是指侵害主体采取暴力手段、语言恫吓或利用凶器进行威胁,对女生实施性侵害的行为。暴力侵害的主体比较复杂,以社会上的犯罪分子混入校园进行强奸为目的,混入女生宿舍或校园内偏僻处伺机作案;也有的是以抢劫、盗窃为目的,见有机可乘或因受害人处置不当而发展为强奸犯罪;还有的是因恋爱破裂或单相思,走向极端,发展成为暴力强奸。这种方式对被侵害对象造成很大伤害,甚至死亡。
二、流氓滋扰式侵害
主要是指社会上的流氓结伙闯入校园,寻衅滋事,或是某些品行不端正人员在变态心理的驱使下,对女生进行的各种性骚扰。这些人对女生的侵害方式,多为用下流语言调戏,以及推拉撞摸占便宜,往身上扔烟头、作下流动作等。如在夜间,女生孤立无援,或处置不当等情况下,也可能发展为暴力强奸或轮奸。
三、胁迫式侵害
这类性侵害主要是指作案主体利用自己的权势、地位、职务等对女学生采用利诱、威胁、恐吓,如暴光隐私、毁坏名誉等手段,对其实行精神控制,使她们不能反抗,或者在对方有求于自己的情况下,给女性以某种许诺,迫使其不能反抗而就范。也指某些心术不正者,抓住受害人的个人隐私、某些错误等把柄,进行要挟、胁迫,使其就范。
四、社交型性侵害
社交型性侵害也被称做“熟人强奸”、“沉默强奸”、“酒后强奸”等。是指在自己的生活圈子里发生的性侵害。这种犯罪行为的主体多是受害人的相识者。因同事、同学、师生、老乡、邻居等关系与受害者本有社会交往,却利用机会或创造机会把正常的社交引向性犯罪。受害人受到伤害后,往往出于各种考虑而不敢揭发。
(一)家教
有的女生找家教工作不是通过正规的中介机构去联系,而是仅凭张贴的招聘广告自己去联系,有时只是看报酬多少,不了解对方家庭成员、社会背景等情况,毫无警惕意识。
(二)求职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女生找到一份工作很不容易,总想通过各种途径去推销自己,托熟人、找关系,以求工作单位找得更好一点,这种急于求成的心理往往毫不掩饰地写在脸上,作案分子利用此机会,凭借三寸不烂之舌,将自己吹嘘得如何本领大,取得女生的信任和崇拜,然后找机会对女生进行侵害。
(三)交友
在实际生活中,许多学生容易把异性间的友谊错当成爱情,特别是那些性格活泼、言谈举止轻浮、暧昧的女生更容易使男生产生误解。
典型案例
同学的狰狞面目
案例描述:某大学一位女学生,在校内舞会上认识了一位本校的男同学,交往数次后,该男生给女生过生日,请她吃饭,并劝她喝酒,当女生有醉意之后,又将女生领到他的宿舍,在女生不同意但又无力反抗的情况下,将她强奸。
案例分析:这是一起典型的社交型性侵害,性侵害主体在实施侵害之前都是有计划安排的,常常利用机会或创造机会把正常社交引向性犯罪。如经常对被侵害的女性动手动脚;频繁地以性为话题,进行挑逗勾引;想方设法把被侵害人带到可以受他控制的环境(他的卧室、他的家中)或偏僻的角落,然后实施性侵害。
(第三节)性侵害的防范与处置
一、女学生预防性侵害的措施
(一)在思想上树立性侵害意识
女生在校内校外的各种活动场合,要随时注意遭受性侵害的可能性,提高自我保护的警觉性,从而防止被害。
(二)在生活上注意仪表言行得体
女生在校期间的穿着打扮要符合自己的身份,大方得体,以朴实无华为好,不要盲目追赶潮流,使自己浓妆艳抹、前卫妖冶。在言行举止方面,女学生要懂得自尊自爱,不要与男性过分随便、亲昵甚至暧昧,在喝酒、跳舞中不要有轻佻、挑逗性动作,使加害人误解,从而将自己置于一种潜在的危险环境中。
(三)生活中关注所处周围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