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投资理财信贷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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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案例分析

A市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是A市最大的经济增长点和中国转化科技成果、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地,也是众多中小企业“扎堆”的地方。在高新区内的10000余家企业中,有80%属于中小型企业,其中科技型企业占了绝大多数。科技型企业具有成长迅速、业务发展快等优点,但是依赖知识产权、无形资产占比高、固定资产少、既有资产风险承担能力弱等缺点相对明显,难以通过相应抵押或担保获得贷款等负债融资方式来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转。为切实解决区内中小企业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高新区管委会、B联社和C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充分运用各自的比较优势,形成了一套“三位一体”的担保贷款体系,为解决中小企业抵押难、担保难问题提供了创新方式。

在这种新型模式中,高新区管委会不再直接通过财政补贴来扶持中小企业,而是通过协调经贸、财政、工商、税收、土地、城建、规划、房产管理等部门,共同服务和扶持企业的发展,充分发挥了高新区管委会行政管理中的优势,杜绝了以往财政补贴“撒胡椒面”的状况;B区联社则通过与高新区管委会和担保公司签订协议,以承担每笔损失贷款中20%的风险来参与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同时发挥信用社在资金供应、结算、信用评级上的优势,为中小企业负债融资业务开辟绿色通道;C省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则发挥在信用评级、担保、审核中的优势,为解决中小企业担保难问题提供专业化服务。通过高新区管委会、信用社和担保公司三方合作,将各自的优势进行重组,这种担保贷款体系得到了众多中小企业的欢迎,为解决中小企业抵押难、担保难问题提供了一条新的出路。

“442”贷款担保补偿机制困扰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关键点在于风险补偿机制的缺位。因此,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就是具体到如何有效解决风险的防范和损失补偿上来。因此,“三位一体”的担保贷款体系运作成功的关键,便是成功地解决了风险防范和损失补偿问题。

所谓风险补偿机制,是指由A市高新区管委会划拨1000万元人民币作为担保代偿专项资金,同时向B联社、担保公司推荐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B联社对入选的企业给予贷款支持;担保公司审核后为企业向联社贷款提供担保。对入选的企业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20%以内执行。担保公司对入选企业贷款担保费率按不高于2%执行。三方共同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融资。为了防止不良贷款出现,高新区管委会、B联社和担保公司三方均要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跟踪服务和检查。其中,B联社对借款人的借款合同履约情况审查后,及时通报给高新区管委会和担保公司。并且每季度召开一次三方例会来讨论风险状况,以便随时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信贷资金安全运营。同时,担保公司通过开设在信用社的结算账户,存入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作为代偿准备金,专款专用,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信用社提供风险补偿。若贷款形成不良资产,由担保公司先行代偿80%,管委会每年12月31日前对担保公司的实际代偿额的50%进行补偿。代偿部分由担保公司牵头,管委会与B联社参与,组成联合追偿小组,三方发挥各自优势共同配合进行追偿,追偿回的资金,三方仍按4:2:4的比例进行分配。对不良资产的处置方案由三方共同商定。风险补偿运作机制如下图6.1所示。

“442”贷款担保风险补偿机制的出台,为高新区内的中小企业提供了充裕的资金保障。2007年下半年信贷政策调整后,B联社压缩和部分停止了辖内其他贷款的投放,集中资金向高新区内的企业倾斜。截至2008年6月,累计评级授信21500万元,累计投放15000万元。

正是通过这种风险补偿创新了担保机制,将各方的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虽然有4:2:4的损失承担比例作为保障,但这种担保贷款体系两年来未发生过一笔贷款和担保代偿损失,实现了高新区管委会、B联社、担保公司和企业的四方共赢。

以上案例涉及的“442”贷款担保补偿机制是企业贷款风险管理的一种创新,这种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企业贷款风险管理的改革进程,为信用社关于企业贷款风险的管理问题提供了新思路与新方法。这种担保贷款模式的收益面应进一步扩大,收益产业应进一步增多,在信用社企业贷款风险管理中应适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