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美丽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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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九月的高跟鞋

汪蓝蓝

“你说,人和人为什么会遇到?比如我和你,为什么会遇到?”记得有一次,我在小乔家里,吃得饱饱的,然后心满意足地靠在沙发上,一边等一杯速溶咖啡,一边这么问他。

小乔是我的男朋友,姓乔,别人都叫他小乔,我也就这么叫。开始觉得有点怪,不过后来发现他并没有因为称呼的关系而变得妩媚起来,这才放心。

“因为巧呗!”小乔正气哼哼地收拾我吐在桌上横七竖八的鱼刺和鸡骨头,对我这个形而上的问题表现出一贯的不屑一顾。他是学电脑的,虽然说科技以人为本,但是他的人文精神明显很差,常常不能理解我那些希奇古怪问题背后的本质。

我只好自言自语:“有些人为了一所学校而遇到,有些人为了一份工作而遇到,有些人为了一场误会而遇到,还有些人,纯粹是为了遇到而遇到。”

往常到这种时候,小乔会朝我作个揖,然后问:“请教小师父法号?”

但那天他连揖也懒得作了,捧起一堆盘子就走进厨房,任由我发挥。也许更确切地表达他的意思,应该是——任由我发作。

但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会遇到杨的。

那天是让我几乎精神崩溃的日子。

一个约好的采访忽然改了两次时间。路上又塞车,没理由的塞车,我觉得每个司机都一脸坏笑地共谋着这场事故。

夜班编辑像黄世仁一样地站在我旁边,直到我在截稿的最后一分钟把磁盘交到他手里,才乐颠颠地跑开去。

这使我更加确信,自己是一场阴谋的受害者。

我打电话给小乔,一直打到快要发疯的时候才通,听筒里面传来小乔精神百倍的声音:“今天加班,很忙,走不出,改天陪你,拜拜。”

我趴在桌上,心力交瘁了片刻。

随后等我把通讯录快要翻成一部侦探小说的时候,忽然看见了佩文的电话。佩文是我大学的室友,毕业后联络过几次,但后来差不多两年没有音讯了。

我拨了那个号码。

电话那头人声嘈杂,不过佩文惊喜的声音压倒了一切:“是小如呀!你来吧,我们正好聚一聚。”

等我赶到的时候,才知道佩文所说的“我们”,还包括一大堆我根本不认识的人。佩文总是这样的,如果你问她要一口水喝,她也许会给你一口水缸。有一次我在寝室里病倒了,说想吃荔枝,结果她几乎买来了半个水果摊的荔枝,于是整整一个星期,我们那条走廊上充满了荔枝腐败后的气息。

佩文拍着我的肩,向大家介绍:“这是小如,我们班上的才女!”

大家看到我破破的牛仔裤灰扑扑的运动鞋,以及一脸憔悴状,就很有分寸地表现出对佩文的理解,微笑着和我打招呼。

他们是在送佩文的一个朋友出国。

就在这一大堆人中间,我遇到了杨。

后来大家又一起去了一间酒吧。

我喝第三杯酒的时候,杨坐到我的旁边,说:“小如,再喝你就醉了。”

我说:“我已经醉了,干脆再喝好了。你怎么知道我叫小如的?真奇怪。”

杨就笑眯眯地看着我喝。他是一个斯文的男人,笑的时候嘴角往里抿着,很好看。

那天有两个人喝得比我还醉——佩文和她那个要出国的朋友。最后大家散去的时候,分派杨送我回家。

杨开车,我七歪八斜地倒在一边,还嘻嘻地笑。

不过我仍然留意到他握着驾驶盘的手指,很白,也很有力。下车前我一定给他留了手机号码,因为第二天早上醒来,我看见手机里有他发的短消息:小如,认识你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我想了想,就把这条消息删掉了。

一个星期后,杨打电话给我,说请我吃饭,他的车就在楼下等着。

那段时间,我对小乔采取了冷战姿态,决心让他也体会一下孤家寡人的滋味。所以我对杨说,好,你等着,我就下来。

坐在车上,我问:“我们去哪儿?”

杨说:“去贵都吧,吃韩国菜。”

我说:“哦。”

开了一段,杨扭头仔细看看我,又说,“师大后门有家餐馆也不错的,不如去那里吧。”

我大笑起来。杨也大笑。

“你从来都是这样打扮的么?”杨问。

我说:“是呀,怎么了?”

“你从来不穿高跟鞋么?”杨又问。

我说:“是呀,为什么要穿高跟鞋?”

杨说:“有人穿高跟鞋,是为了更漂亮;有人穿高跟鞋,是为了更高;还有人穿高跟鞋,就是为了想穿高跟鞋。”

我说:“我穿上高跟鞋,也漂亮不到哪里去;我已经很高了,如果穿了高跟鞋,可能比你还要高一点;还有,我不想穿高跟鞋。”

从贵都出来,我们刚巧在一家礼品店的橱窗里看到一只水晶的高跟鞋,小小的,很精致,可以放在手心里的那种。

我看了一会儿,问:“可是,为什么没有人用水晶来做一只旅游鞋呢?”

杨回头笑笑地看着我,什么也没说。

我和小乔又恢复了正常关系,一起逛街,疯喝他做的鱼头汤,提各种莫名其妙的问题。

那天在太平洋里乱逛,我突然问他:“你说,我如果穿高跟鞋,会不会比较好看?”

小乔侧着脑袋想了想,说:“会呀。不过,你无论穿什么鞋子,都很好看的。不穿鞋子,也很好看。”我不说话,低着头往前走。

小乔又说:“哎,说真的,小如,我还没见过你穿高跟鞋的样子呢。”

我点点头,说:“你会看见的,说不定结婚那天我会穿的。”

小乔的脸红了起来。

我只当没看见,拉住他说:“快,电影要开场了,快走快走。”

我和杨又出去过几次。最后一次天气有点阴,我们坐在一家酒店的底楼喝咖啡。

台上有架钢琴,一个女孩子在弹。她很年轻,侧影看上去极漂亮,清净秀气。

几个日本人坐在我们附近谈生意。他们的谈法很有趣,先是两个人离开人群,坐到远处去谈。谈完站起来,握手,微微鞠躬,分开。然后再找两个人,坐到远处,继续谈。

“公司派我去新加坡,可能会去好几年。”杨说。

我说:“哦。”

杨沉默了一会儿,问:“你跟我一起去,好吗?”

我笑起来:“为什么要我跟你一起去?不好。”

杨也笑了:“如果我坚持的话,你会答应的。是吗,小如?”

我说:“但是你不会坚持的,是吗?”

台上那个女孩子弹完了琴,走进旁边一间屋子。我猜想她是去那里拿钱的,因为她出来的时候,神情似乎有点尴尬,虽然是她应得的报酬。然后她背着一个小包,匆匆地走了。

没有人给她鼓掌,甚至很多人没有意识到她已经弹完了。果然,杨没有坚持。

杨走的那天,我去机场送他。

他把一只小盒子递给我,说是给我的礼物。我没有拆开那只盒子,因为我知道里面是什么。

他抱歉地笑:“我找不到水晶做的旅游鞋。”

杨进了候机厅,我也慢慢地往外走。坐在出租车上,我给杨发了一条短消息。

等到飞机起飞以后,那个手机号码就打不通了,也许,就永远作废了。

人和人为什么会遇到?我在短消息里问。

一分钟后,他的回复来了——因为爱。

一个多月后,我坐在小乔家客厅的地板上看碟片,杨德昌的《一一》。

看着看着,我忽然哭出声来,眼泪肆无忌惮地流了满脸。

好在小乔对我的任何反常举止早已见怪不怪,所以只是默默地把餐巾纸一张一张递给我。

“我爱你,小乔。”我哭到无力,然后转过身,把头埋进他的怀里。

“我也爱你,小如。”小乔说。

——我想,我也许真的应该穿上高跟鞋了。

就在这个九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