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发展是共同的主题。加快经济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发展是社会进步的基础和动力,也是解决中国一切矛盾和问题的关键所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紧紧抓住发展这个主题,突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根本上说决定于经济发展的总体进程,只有经济发展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有充分的物质保障。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的是要把社会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并不意味着要改变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核心,这是在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和社会主要矛盾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得出的最重要结论。从目前情况看,经济社会中的很多不和谐因素,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与发展还不充分有联系。我们必须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础上,来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第三,统筹兼顾、全面协调是共同的方法论。在方法论上,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都要求用联系的观点、系统的方法思考问题,确保各个要素各个环节协调一致地向前推进。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部署,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科学发展观提出了“五个统筹”,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经验的总结、概括和提升。在实际生活中,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从全局着眼统筹兼顾发展的各个方面。从全局着眼把握经济发展,就要统筹兼顾城乡、区域、内外发展;从全局着眼把握社会发展,就要统筹兼顾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实践表明,坚持统筹兼顾,对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避免社会矛盾的激化,把党内党外,国内国外一切直接的、间接的积极因素都调动起来,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重要作用。“五个统筹”渗透和推进到社会结构层面,必然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问题,这是科学发展观在社会建设层面合乎逻辑的展开。“统筹”是对客观世界最真实的认识,它不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思想,也充分体现了和谐之意。实际上,统筹就是兼顾,兼顾就是和谐。
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内涵。科学发展观强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经济发展、政治发展、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统一,是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统一。只有这些要素形成和谐统一、根本优化、良性运作与协调发展的关系,整个社会才能真正实现全面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才能在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的条件下,逐步理顺各方面的经济社会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健康有序,各项社会事业蓬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要推进国家的全面发展与协调发展,实现全社会可持续的生存与发展,实现和谐创业、和谐安邦、和谐兴国的伟大使命。
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义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新发展,是我们党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社会实践的重大成果,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一个重要发展和升华,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构建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人对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创新
“和谐”是我国古哲先贤们所追求的理想,“和”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特征,也是中国文化的宝贵遗产,其内涵十分丰富,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在传统的道德伦理中,和为贵、和衷共济、和气生财、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思想为历代先贤所推崇。《易传》所谓“保合太和”,孔子所言“致中和”,道家主张的“合异以为同”,惠施宣扬的“爱万物,天地一体”,《春秋繁露》所载的“天人之际,合而为一”,以及张载所直接表述的“天人合一”,等等,表明和谐观念历来就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古代文化和哲学思想中的这种和谐观念,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古代社会原始和谐状态的一种反映。太平天国的《天朝田亩制度》何尝不是构建一个美好的社会呢?戊戌维新的康有为在《大同书》中也提出建立一个和谐的理想社会。毛泽东的社会主义观目的就在于建设一个亦文亦武、亦工亦农的大同社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人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是对中华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创新。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正确处理传统与创新的关系,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学发展观,既继承传统又结合国情,予以创新,制定了协调、统筹推动社会走上以人为本,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和谐发展之路。
构建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思想先驱们的一种美好的理想。19世纪空想社会主义家傅立叶写了《全世界和谐》(1803年)一书。他预言,不合理的不公正的现存制度,将被崭新的“和谐制度”或称“和谐社会”所代替。1842年空想社会主义学者魏特林在《和谐与自由的保证》中就把资本主义称为“病态社会”,把社会主义称为“和谐与自由的社会”。
和谐作为社会状态,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是包括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阶段在内的共产主义社会本质的一种表现。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把共产主义社会定义为“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恩格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也把共产主义称为“人类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马克思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就是人类迄今最理想的一个和谐社会,在共产主义社会阶级差别没有了,工农差别没有了,城乡差别没有了,大家的个性得到了充分的发展,这是最理想的和谐社会。这就表明,构建和谐社会以及提高党在此方面的执政能力,乃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是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及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相适应的。
(二)构建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人对“三大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们党应该说比较重视甚至在理论上明确了社会主义社会为什么还需要重视社会和谐的问题。但此后不久,我们在这个问题上出现了偏差。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宗旨下,片面地强调社会的矛盾和斗争,发动了一次又一次的“阶级斗争”和政治运动,尤其是“文化大革命”。这不但使社会发展出现经济与政治关系严重失调,背离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而且使整个社会长期处于敌对和动乱状态,社会和谐受到了严重破坏。
十六届三中全会,总结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近30年的实践经验,解决了社会主义发展中带根本性的两个问题,一个是“坚持以人为本”,这实际上否定了过去那种“见物不见人“,不把人当人的所谓“唯物主义”;一个是“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实际上也纠正了过去片面追求经济指标,轻视社会生活其他系统的错误观点。正是在这个基础上,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把和谐社会的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目标是“形成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相应和谐的社会”。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党的执政能力的角度进一步把“和谐”思想系统化、理论化,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新飞跃。“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无疑是一次更深层次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上的“拨乱反正”。
任何一个政党,要实现长期有效执政,就要不断强化执政党的社会整合功能,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竭力获取社会大多数民众的支持和认同,善于以协调、沟通、服务的方式来增强对整个社会的凝聚力,以巩固执政党的执政基础,实现执政党的执政使命。任何一个政党执政不仅要有经济基础、政治基础、阶级基础、群众基础,还要有社会基础。执政党的职能不仅要管理经济,还要管理社会。实现社会的良性运行,使社会既充满活力又保持稳定有序的和谐状态。只有在社会良性运行的状态下,执政党才能正常领导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人民才能安居乐业,执政党的执政地位才能巩固。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执政党,从其宗旨和使命来看,更应以和谐社会作为其执政理念追求的目标。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社会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客观要求。标志着我们党对执政意识的深刻自觉,对执政规律的科学把握,对执政使命的勇敢承担。
“和谐社会”这一概念的提出,使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这样的三位一体,扩展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内的四位一体。这是我们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过去,我们对社会主义原则的理解,局限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狭隘的框架中,现在提出“各得其所”,就不仅是分配问题,而是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位置、作用、权利和义务,都有自己的幸福美好,但又反对极端个人主义,而是要和谐相处、互助友爱。由此可见,提出“建设和谐社会”,不仅是理论上的重要创新,而且是催人奋进的行动指南。
社会主义不仅要满足人的需要,其更深刻的本质还在于改变人的需要。以往当人们阐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时总是强调:与资本主义相比,社会主义能够更有效地发展社会生产力,更充分、更公平地满足社会成员的物质、文化需要。然而,不去改变需要本身,就永远谈不上物质的丰富。物质相对困乏,公平分配终究难于实现。人类什么样的需求能得到充分的满足?显然,在社会生产力获得较大发展后,人类的自然需要是有可能被充分满足的,而需要中传统的社会性因素则是永远无法满足的。因此,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就是要消除物化,使人类从无休止的物质追求中解脱出来,恢复人的需要中的精神性质;使人类在满足自身的自然需要之外不再追逐物质的占有和享受;使人类社会从注重物质生活向注重精神生活转变;使人类在创造性劳动和审美中实现自我价值;使人类最终建立起一种朴素的生活方式。
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反映了我们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在全球范围内,从“社会和谐”的视角来看,在人类发展史上,值得深刻反思的有两点:一是信奉“斗争哲学”的危害;二是单纯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发展理论对人类实践活动的误导。后者造成了自工业革命以来人与自然的冲突、人与社会的冲突、人与人的冲突、人的心灵的冲突、各文明之间的“五大冲突”;并由此而引起了“五大危机”,即生态危机、社会危机、道德危机、精神危机、价值危机。面对全球化进程中所凸现的“五大冲突”和“五大危机”,和谐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焦点,力求构建一种解决人类和谐与冲突的张力失衡的基本原则,从而实现人类社会的全面和谐。
(三)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许多国家的发展进程表明,人均GDP在1000美元到3000美元之间的发展阶段,往往既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黄金期,也是矛盾凸显期。2003年,我国人均GDP已突破1000美元,2006年我国人均GDP已经达到1700美元,正向3000美元的新目标跨越。同时,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也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果政策把握得当,就能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顺利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反之,就会出现经济社会发展脱节,导致社会差距扩大,社会矛盾加剧,经济社会发展徘徊不前,甚至出现社会动荡和倒退。为了创造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有利环境和条件,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保持社会的安定团结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在本世纪头二十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即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经过这个阶段的建设,再继续奋斗几十年,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我们党带领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并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也是我们党把最广大人民的积极性创造性调动起来,共同为完成党的执政目标和执政任务而奋斗的现实要求。中国正处在一个重要而敏感的发展阶段,有很多突出而深层的矛盾和问题亟待解决,“创建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共执政能力正面临着能否把握住中国崛起时机的严峻考验,而创建和谐社会正是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着力点之一。
中国共产党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的指导下,通过对现代化实践经验与教训的科学总结,集中回答了什么是发展、为什么要发展、怎样才能发展和怎样判断发展等发展观的基本问题。从“发展是硬道理”到“发展是第一要务”,再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发展的内涵有了更加深刻、更加全面的认识,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科学发展观的逐步形成。进入21世纪,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都面临着严峻的发展问题。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发展实践影响着世界的发展,中国的发展理论也在为世界发展理论添加着宝贵的思想财富。
和谐,曾是一种古老的社会理想。在经历了漫长的不和谐的发展之后,今天的人类终于又开始重新关注这个古老而又迫在眉睫的问题。因为,和谐还是毁灭,已是一个现实的问题,或者说这一问题从没有像今天这样现实和紧迫。于是,和谐作为一种新理性再次出现于人类思想的地平线上,面向未来的人们已经望见了新理性的曙光。实现人与人的和谐、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人的解放,是人的复归。和谐,意味着人类最终摆脱动物界上升为人;意味着人类从物质生活领域的异化中解脱,向精神生活领域复归;意味着升华人类生活,进化人性。和谐,将为未来的人类开辟道德与美学的广阔无垠的新天地,那里将是人的乐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