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家庭来说,宝宝来到人世间后,在为这些家庭带来喜悦的同时,这些年轻的父母们更希望在将来宝宝的成长过程中能够得到很好的保障。那怎样才能做好这一点呢?更好的办法便是为宝宝投一些保险。那面对现在保险公司针对儿童开发的形形色色保险产品,究竟该如何投,投哪些保险更合适呢?保险专家不妨给这些宝宝家庭提供几点建议,以供参考。
1.为宝宝“保险”,不妨先为大人投保
很多家庭的父母,为了自己宝宝能够健康成长,往往在买保险时最先想到的是自己的宝宝,其实,这些家庭父母的想法从表面上看是非常合理的,因为有哪一个家庭的父母不爱自己的宝宝呢?实则,他们的这种想法是一个严重误区,他是在忽略大人自身保险的基础上的一种想法,对于任何一个家庭,大人是家庭中的经济支柱,他们也是自己宝宝最好的“保护伞”。如果大人自己不购买保险,而只想着给宝宝购买保险,一旦自己发生重大意外,那么这个家庭即使给宝宝投了保险,一样也会让家庭一时陷入困境,当然宝宝的保险一时也会中断,让宝宝同样处于无“险”可保的境地。
保险方面专家建议:对于任何一个家庭在为宝宝购买保险时,也一定要考虑到大人自身保险的购买,如果家庭经济条件不是太好的情况下,最好先为大人投保,当然所投保险,一定要让宝宝能受到益。在投保时,一定要选择那些有投保人豁免的保险,即使宝宝父母一旦发生意外,宝宝不具备继续投保财力,但作为受益人的宝宝,对于保险权益仍在不变的情况下继续能够享受。
2.宝宝多“意外”,医疗、意外险不可少
正常情况来讲,当宝宝降生人世间后1个月,也就是30天后,父母就可以为他们选购保险产品了,这些可选的产品不仅有意外险、医疗险,还有重大疾病险、教育金储备险等。对于任何家庭来说,对这些与宝宝有关的保险,如何来选择呢?有很多父母认为,为了孩子将来的成长,应教育为先,在选择时,便把大量资金先投在了教育类保险上,而对于比如医疗险,意外险却疏于购买。其实,这些家庭父母这种为孩子“保险”的投资也是一种错误行为,当然,为孩子买保险时,买教育类保险也不是不可以,一般来说,应建立在已经为宝宝购买了医疗、意外险的基础上,再去考虑教育类保险。据有关部门对全国数万名幼儿进行调查的结果显示,我国每年都会有10%~20%的幼儿因意外伤害身故、残疾或进行医学治疗。同时,幼儿宝宝还比较容易患发烧、感冒、腹泻甚至肺炎等类型疾病,他们的生病住院概率要比大人高出很多。因此,给宝宝投保时先投医疗、意外险才是最重要的。
保险方面专家建议:对于任何家庭的父母来说,如果想要为自己的宝宝进行投保,一定要遵循一个合理原则,也就是“先近后远,先急后缓”,对于易发的风险应先进行投保,一般来说,应按照意外险、医疗险、少儿重大疾病保险、教育险的顺序来进行安排。如果父母花大量资金先为孩子购买教育金保险,却不去购买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那这显然是对宝宝的“保障”本末倒置,这种投保的方式,一般家庭最好不要采取,医疗险、意外险要比教育险重要很多,要投就先投这两类保险。
3.为宝宝投保,不可多保适量就好
很多父母在为自己的宝宝投保儿童意外险时,认为给宝宝投得越多越好,只有为宝宝投得越多才越有保障。其实对于这些父母来说,他们的这种想法是一厢情愿的。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就目前来说,一般保险公司都规定,儿童险风险保障最高为10万元,超出10万元的部分无效。如果宝宝出现意外,医院提供的收费清单只能归属一家保险公司。同时,还规定,只要一家保险公司已经进行了理赔,第二家保险公司则不再做理赔的赔付。如果是这样,势必父母即使为宝宝多投了意外险,也不会得到过多的保障,为宝宝过多购买了意外险,就等同于多花了冤枉钱。当然,也有的保险公司在为孩子的意外理赔上条件会松一些,但毕竟很少。
保险方面专家建议:如果父母确实想要为宝宝买几份不同的保险,在购买之前必须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看这些产品在理赔程序上是不是有冲突,无冲突则买,有冲突则放弃。当然即使为孩子买保险,除意外险外,在买其他种类的保险,也不见得买得越多越全就越好。因为毕竟保险也属于一种消费,对于任何家庭,其自身条件在随时发生着变化,所以还是依家中条件变化,随时根据具体情况为宝宝买保险会好一些。例如有些家庭经济条件本来很好,而后,家中发生了变故,经济条件很快变差,而多数宝宝保险都是以期缴形式来完成的,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势必宝宝的保险就不能继续续保,这样宝宝的保险就成了前面过量,而后面断档。有宝宝家庭的父母,在为宝宝投保时,最好是适可而止,根据自家的基本情况去为宝宝去选择购买保险的量为佳,不可不保,但也不要过量。
巧购家财险,省钱又省心
现如今,随着人们财产的不断增加,财产如何能得到更好的保障提到了很多上班族重要的议事日程上,家财险便成为了他们的首选,但如何才能真正更大程度的以最少的钱得到最大的保障呢?这个可以说是这些人最关心的问题。那究竟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呢?现保险方面的专家不妨来进行指点,以满足这些人的心愿。
1.家庭财产并非全都可以投保
很多人认为只要是自己的家庭财产,保险公司就会给予投保。其实,并非如此,这些人的认识是完全错误的。我国关于保险的有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消费者在投保家庭财产保险时应仔细阅读合同中的保险责任,有些家庭财产不能投保。”因此说,投保家财险的人们,在投保家财险时,一定不要因自己在认识上的一些错误,而使自己花了冤枉钱。那保险公司的家财险究竟能保哪些家庭财产呢?经过笔者了解,家财险保障的范围一般涵盖以下物件:房屋本身、房屋的装修、房屋的附属物及家用电器、家具等,而对于像字画古玩、珠宝玉器、金银玛瑙等比较贵重的物品,往往保险公司是不会进行保险保障提供的,也就是保险公司不接受这类贵重物品的投保。
2.家庭财产按需要投保最实惠
有些投保家财险的人认为,对于自己能投保的家庭财产,投得越多则会越好,一旦自己的家财出现意外,就会获得保险公司更多的财产保险赔偿。其实,人们的这种认识也是完全错误的。我国关于保险的有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家财险作为财产保险的一个险种,遵循补偿性原则,对于超额重复投保的部分,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因此说,投保人在投保家财险时不要一厢情愿,自以为是地以自己的思维去投保家财险,否则自己就会得不偿失。那如何才能做到不超额投保和重复投保呢?最好的办法就是,投保人在投保家财险时应事先到保险公司向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询问和咨询,通过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提前了解自己如果该投保家财险,多少为超投,哪些则为重复投保等相关知识,如此,就会让投保家财险的投保人做到按需投保,从而有效避免了投保人因多保带来的资金浪费。
3.标的变化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一些投保家财险的人认为,只要自己投保了家财险,即使自己的有些财产发生了变化,那终究还是自己的财产,保险公司一样会给自己承担财产保险的。其实,投保人的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我国关于保险的有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对于家财险,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投保人必须得到保险公司的审核同意,签发批单或对原保单进行批注后才产生法律效力。”因此说,对于那些有错误认识的家财险投保人,必须把自己的错误想法纠正过来,否则就会吃大亏。鉴于此,建议家财险投保人一旦自己投保的家庭财产出现变更后,一定要端正态度、提高认识,及时到保险公司进行保单财产保障内容的变更,由原来的投保家财险时的投保标的重新换为现在的新标的,否则,新的标的一旦出现了意外,自己即使前期投保花了钱,也起不到保险保障的作用,自己就等于白白花钱投了保;当然,对于投保人如果原来的投保标的出现了意外或是发生了自然灾害,给投保人的经济形成了损失,投保人不能怠慢,应该马上通知保险公司,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并积极要求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及时到自己的门上进行查核定损。投保人如此做,就会使自己的家财险真正发挥作用,让自己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
4.投保后保财安全仍然有义务
有一些投保人在投保家财险后,他们认为,现在自己家庭财产的安全已经托付给了保险公司,自己可以说没有什么担忧了。其实,这些投保人的认识也是不完全正确的。我国关于保险的有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财产保险合同规定,投保人有维护财产安全的义务。”因此说,如果一旦发生了自然灾害或是出现了意外,对于投保人而言,他们对所投保的家庭财产不能不管不顾,而是应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开展有效的施救,这是必需的,因为这是保险有关法律法规中赋予投保人的一种义务,只有投保人在经过努力后把财产的损失降到最低点,保险公司在对投保人进行相关的理赔时,争议才会同样降到最低。当然,对于投保人在有效施救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保险公司在进行保险理赔的时候是会对投保人给予单独补偿的。此外还值得投保人注意的是,在投保人投保家财险后,对于自己所投保的那些物品的原始发票必须放好,做到妥善的保管,并且如果这些投保的物品一旦出现了意外,投保人应尽快地列出投保物品的损失清单,及时向保险公司递交理赔申请,并通过自己积极主动的做事态度,让保险公司快速派出专职核保定损工作人员,来到现场进行清点确认,给予核保定损,投保人只有如此做,损失的投保财产才能在短期内便得到相应的理赔。当然同时也相应会避免因时间较长而耽搁,造成“事故”现场一定程度的破坏,致使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发生一些本不应该存在的争议,进而造成保险公司出现给自己少赔付现象。
5.自己疏忽大意也会遭到拒赔
有些人在投了家财险后,便把保险单放在一边,长时间都不再管与问,甚至还出现了丢失保单的现象,他们认为自己这样做对自己家财出险后的赔付无关紧要。其实,这些人的这些想法和做法是完全不对的。这些人的这种疏忽大意,不仅会造成投保人即使保单已经到期了,自己有时也不是非常清楚,从而非常容易的就让自己的保险过了期,成为了无效保单。一旦如果真出现了意外,投保人想要获得财产保险的理赔,也就会遭到保险公司的拒赔。而同时,即使自己的保单还没有到期,家庭财产出现了意外,假使保单无法找到而丢失,给投保人索赔也会带来诸多的不良后果,如自己根本无法弄明白所保的内容与范围等,这样即使是保险公司出现少赔或干脆不赔,自己也弄不清楚。因此说,对于投保家财险的人不仅要保管好自己的财产保险单,而且同时还应明白和懂得保险单有效期限的长短、承保的内容包括哪些等,如果投保人对这些都真正能重视起来,即使自己所投了保的家庭财产发生了意外,投保人也不需要再担心保单造成的“意外”,从而就会让投保人的家财险保单真正发挥作用,使他们的财产真正得到保障。
房贷险出现意外如何应对
近几年,随着人们投保意识的增强,人们为了让自己更高枕无忧,房贷险无论是强制购买还是自愿购买,都开始成为人们购买保险中的主保险。其实,也许很多投保者并不明白,因保险公司对房贷保险理赔条件的严格限制,在五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是拒绝理赔的。为此,笔者提醒房贷险购买者,应及早注意,当心这些不赔意外发生。那么,这些不赔意外主要有哪些呢?
1.房屋设计错误、原料缺陷、自然磨损等造成损失
对于房主因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工艺不善、建筑物沉降等原因以及自然磨损、正常维修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会给房贷投保人进行理赔的。因此,准备投房贷险的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最好请专业机构的专业人士给房屋进行质量检测,通过测量就可避免自己所买之房缺陷造成的房屋损失,而后波及自己在以后购买房贷险后的损失。
2.意外发生前,未履行《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约定拖欠借款的
对于购买房贷险者在发生意外前,购房者未履行《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约定的还贷义务而拖欠借款本息金额的,保险公司也是不会给予正常理赔的。因此,这就需要房贷险购买者,在有贷款偿还能力时一定要尽早及时到银行归还房贷的本息,只有这样才能使投房贷险者在自己丧失还款能力后,让房贷险发挥自己的功用。
3.外部突发因素导致的房屋损失
对于一些外部突发因素导致的房屋损失,保险公司也是不会给予理赔的。那么这些突发因素有哪些呢?主要包括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乱,造成购房者死亡或者丧失还款能力的;因核辐射或污染造成购房者死亡或者丧失还款能力的;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造成购房者死亡或者丧失还款能力的;因地震或地震次生原因,导致购房者死亡或者丧失还款能力的。以上因素中,多数都是不可抗拒的因素,因此,购买房贷险者在购买房贷险的同时也应购买一些其他财产保险种类对以上风险进行补充,如此,就会让购买房贷险者即使出现不可避免的突发损失,也会有补救,让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
4.投保人意外、存在过失或因疾病死亡
对于投保人意外或者投保者存在过失以及因疾病死亡的,保险公司是不会进行理赔的。这些意外、过失主要包括因购房者本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购房者死亡或者丧失还款能力的;因自杀、自伤、饮酒过度、滥用药物、违法犯罪行为导致的购房者死亡或者丧失还款能力的;购房者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因此,意外丧失还款能力,多数都是不可避免的,为此改变房屋结构这一条对于购买房贷险者就显得更为重要,因为是否要改变房屋结构是可避免的。现在有很多人在自己的房屋内部进行装修的时候,为了让自己内部装修得更“合理”、美观,不惜擅自变动自己的房屋结构,对房贷险来说,这是不可以的,一旦变动房屋结构,在房贷险购买者以后房屋出现问题申请房贷理赔时就已经有了隐患,可能即使出现风险也得不到正常理赔。
5.保险公司规定的购房者必须履行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