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经典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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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谁为我停留(1)

王新龙

他是我十二岁那年爱上的男子。

他名叫宋家平。

1990年,我十二岁,父亲在那年已在本城拥有四间规模不小的酒楼,其中之一在人流最多的万福路,但我最讨厌的便是那一间。

那时我已不再为琼瑶醉生梦死,而是开始为《飘》之类的经典爱情故事神魂颠倒。身体才刚刚开始发育的我已经会去想这是个不羁的男人爱上不羁的女人的故事,结局当然是悲剧,白瑞德那样的男人只适合当情人而不是丈夫。

我是家中老么,有两个哥哥。大哥比我大差不多二十岁,已经在帮父亲打理生意,二哥在美国一所大学念书,是全家人的骄傲。不过他一年至多只回来一次,而且每次回家后的第二天早晨醒来肯定满口洋文。也许因为年纪小,也许因为近在身边,家里人很宠我,但我讨厌小动物的角色,总觉得寂寞空虚。

空虚寂寞时我狂啃书,终于发觉这勾当不过是在麻醉自己,看完之余感动之余毒瘾更深一层。

十二岁的我喜欢独处。

十二岁的我已经相信“在人群中你才会最孤独”。

因此我万分讨厌人来人往的万福路,尽管那里的得云居人气几乎是其他任何一间的两倍。

可惜我十二岁的寿宴偏偏被定在那里。

那日我穿白纱的圆裙子,戴一顶粉红的花冠,足下一双红皮鞋,打扮如同洋娃娃。

父亲请了不少亲戚朋友,他们都称我“小公主”。

菜式丰富,场面热闹,客人们在父亲面前恭维我,不外是小美人一个,成绩一流之类,他笑得合不拢嘴。

我还是一点都不快乐。

菜一盘一盘端上来,身边的表姐力姬碰碰我的手臂:“看,那是这附近酒楼中最帅的boy。”

我抬头一看,一怔。

那个男子很年轻,二十左右,中等身材,正从另一位侍应手中接过碟子放在我们这一桌上,微笑着说:“清蒸石斑,请慢用。”

他的微笑令人无法抗拒,我望着他,印象极深极深。

他转身去另一桌,我目光不舍地紧随他背影,一模一样的侍应白衬衫加领结,他身段好,举手投足间便是潇洒。

力姬笑我:“你还没有男朋友吧,看得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不过他真是这附近最好看的男人。”

我想说:不,不止是好看而已,他有一种特别的气质,与众不同的。但才十六岁已经有三个男朋友的力姬一定不会了解的。

席间,我借故跑开,很想找他,领班说他在休息室。

他站在窗前休息,点一支烟,见到我马上按熄它,笑问:“小公主,你找我?”

他的声音那么温文好听,他也叫我小公主!我的脸马上红了,好半晌才鼓起勇气说:“我想知道你的名字。”

他有点诧异,随即笑了:“我叫宋家平,很普通,你转眼就会忘记的。”他的笑容真好看,淡淡的忧郁,淡淡的迷惘,像一滴墨水落入清水中,慢慢化开去。

就凭这句话,我发誓要将他的名字记住一辈子。

我问的第二个问题是:“你为什么在这间酒楼当侍应?”

他又诧异:“我做得不够好?还是你父亲叫你来问我的?”

“不,我觉得你不适合这个地方。”老气横秋,完全是小说中看来的对白。

他有点诧异,又有点好笑:“今天是你的生日,外面的那些人都是为你而来的,你不该站在这里跟一个小侍应聊天的。”

是的,他只当我是小孩子,至多是他老板的小女儿。我低下头,眼圈都红了,却又不舍得走。

他看看我,牵着我的手,带我到窗前:“你看不看得见对面的绿茵咖啡厅?”

他的手很温暖,我给他牵着,迷迷糊糊的,只懂点头。其实我只比那扇窗户高一点儿,根本看不到什么咖啡厅。

宋家平见到我的样子,笑了,突然俯身抱起我,对着窗口:“你去过咖啡厅没有?那里的灯光很迷人,气氛很好,有琴师在弹奏钢琴……一对对的情侣在窃窃私语……我有一位朋友也在那里弹琴,在这个休息室的窗子正好可以看到他。”

“但我看不到你的朋友呀。”

“是的,他走了有半年了,我希望再见到他,所以天天在这里等……这就是我在你爸爸餐馆打工的原因。”

“他会回来吗?”

“我也不知道,也许会,也许不。”

他有一股香烟与其他气味混合的味道,嗅起来很舒服,他的怀抱很温暖舒适,他的声音幽柔如梦,我不能自己地感动。

那天晚上,我日记的主角是宋家平。

过了几天,我忍不住去找他。那条万福路任何时候都车水马龙,人头涌涌,吓死人。但是我知道在它的尽头在某个时间家平一定会在那里。

他果然在。还是那个姿态,一支烟。

我轻轻提出我的请求:“你可以带我在这附近逛逛吗?”我知道他还有一个多钟头的休息时间。

“我?”他犹豫。

我可怜兮兮地哀求:“从来没有人陪我,爸爸要上班,妈妈要打麻将,哥哥都不在家,只有菲佣陪我,但她不会听广东话,大哥哥,你陪陪我好吗?”那个我口中的菲佣其实是四川人,会听广东话,只是不会说而已。我故意夸张,好叫家平肯陪我。

“你叫我大哥哥?”他啼笑皆非,但终于拿起外套,“好吧,就逛一会儿,你要乖乖跟着我啊。”

我欢呼。

呵,原来家平不会拒绝女人,即使是我这样的小女孩。

街上人多,他担心我走失,拖着我的小手走,我只到他的腋窝高,像只小狗乖乖被他拖着走。我忽然觉得人群中的我并不孤独,我有家平陪我,我想一直走下去。

以后我常常找他,他懂得很多,说话温柔又有趣。他告诉我凡尔纳是最伟大的科幻小说家,《红楼梦》最好的版本是《石头记》,还说《飘》译作《随风而逝》更恰当,因为飘形容命运的摇摆不定但赫思嘉的命运由她自己一手造成,结果就应该万事都随风而逝。

有一次他还告诉我他在哪间大学毕业,我吓一跳。那是可望不可及的学校,二哥很容易就出国留学了,但他出国前想都没想过这间学校有收他的可能。家平真不可思议,堂堂名牌大学生跑到一间二流酒楼当侍应,他对他的朋友真好,但我无法理解。

我渐渐觉得他尽管那么温柔有礼,人缘一等一,但他的内心其实是很孤独的。他很喜欢我,只有对着我时,他才可以放松一点,透露一些不足为外人知道的压力和悲哀,因为我不了解,他始终把我当小朋友。

一次我跟他发脾气:“请你不要再叫我小公主。”

家平很好笑:“那么叫你什么呢?小天使?”

我气冲冲:“你可以叫我小雯或小茜,爸爸妈妈都是这样叫我的。”

“见鬼。小天使?那个裸体拿弓箭乱射人的变态小孩?”

真亏他想得出,我从未听过这么肉麻的称呼。

家平对我永远好整以暇:“很好听的名字呀。好,以后我就叫你小茜好了。”

我有点高兴,他是不是已经开始把我当朋友?

我一厢情愿地以为是,尽管他的年龄是我的两倍还要多一点。一点的意思是三年,我认识他那年,他已经二十七岁。

我希望他可以等我长大,并认为他有点喜欢我。因为那么倜傥的他居然没有固定的女友。事实上父亲酒楼的生意一定因为他而增加不少,女顾客都爱到这里来吃饭。

家平的仪表与服务态度一向是侍应中的表率,他因此升得很快,第二年的春天,他已经是公关部长。这是他自己的努力,一颗钻石无论在哪里都会发光,但开始有人讲闲话。

一日我去找他,几个侍应正聚拢谈论什么,一见我,马上噤声,我直觉他们在谈论我。

我找到家平。休息室很阴沉,一屋的烟味,桌子上都是烟蒂,他从来不吸这么多,只闲时点一支,淡淡看青烟消逝。他一定有心事。

他见到我,也没有站起来,只说:“对不起,今天不能陪你上街。”

之后良久都不说一句话。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房间变得阴沉,原来阴沉的是家平。

室内的空气闷得我透不过气来。我无法忍受,拉开房门走出去,家平没有留住我。外面围成一堆堆的人见到我再次噤声。

我胸口闷得作痛,他不喜欢我了,他等不及我长大。

我想到去找力姬,她比我经验丰富。

她一见我就笑:“你呀,真的喜欢了那个boy?小心给人骗,外面的人都说他巴结老板的女儿所以升级奇快。”

我如雷轰顶,半晌才从牙缝里迸出一句:“那是他个人的努力……我们不过是好朋友。”

“哈哈,好朋友?”力姬笑得用手抹眼角,“你以为他会当你是朋友?看你像只瘦小鸡还未到他的肩膀高呢。玩忘年之交?哈哈,笑死我。”

我看见力姬丰满苗条的身材,嫉恨得无法自已,整杯柠檬茶朝她的头淋下去。

力姬尖叫:“你疯了……”

我调头就走。

呵!我终于知道家平疏远我的原因了。为他着想,我决定接受父亲的安排,到澳大利亚念女校。

我的想法很简单,我认为他会等我回来,而我也将会成长成为一个能配得上他的女子。

等到我由丑小鸭变成白天鹅,家平一定会眼都不眨地爱上我。我们一直相处得那么愉快,除了有谣言的日子,等到我成年,谣言一定都会消失的。

出发前我看了一部外国电影“LEON”,译作“这个杀手不太冷”,一个四十岁的杀手爱上一个十二岁的女孩,愿意为她献出生命。啊!多么浪漫凄美的爱情故事。我爱上家平那年正是十二岁。

我对我们的爱情充满信心。

在澳大利亚,我疯狂地念书,疯狂地思念家平,疯狂地写信。家平的字不漂亮,但句子很美丽,像“想像中澳大利亚有很可爱的动物,像树熊和袋鼠,冬天的时候会下雪,衬着灯光应该很美丽和温馨,可惜我这里永远不会下雪,不过想像中的雪景一定会最美。”淡淡的惆怅,像他平时的语气,散在淡灰的信纸上。

经过几年的沉淀,我终于明白他吸引我的地方:那股你想要就要,不想要就拉倒的淡淡气质。

四年之后,我女校毕业,衣锦还乡。

我回到那条拥挤的街道找家平。

他已经是楼面经理,全面指挥,比以前忙十倍。他背对我,正指挥一队侍应把一堆旧台布换下来。一别四年,他姿态依然潇洒,他声音依旧温文。

这条街有四分之一已经改建,就连这间得云居也在去年装修过,只有家平,他超越时间,是惟一不变的。

我感动如斯,竟舍不得叫他,自己走到休息室静静地等。就连休息室都装修过,改成一整套的黑皮沙发,只有那扇窗没变。

四年前,他每天都到这里休息,点一支烟,在窗前等他的朋友。

有人推门进来,见到窗前的少女,有点迷惑:“小姐,你找谁?”

呵,家平他不认得我了。

我轻唤:“家平,宋家平。”

他诧异:“你知道我的名字?”

“你曾经打赌我转眼就会忘了你的名字,你看,我记得这么多年。”

他有点不知所措:“你是小茜?”

我点头,感动得热泪盈眶,他终于认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