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现代名家散文经典(散文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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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林语堂(8)

掌柜是一个管账的。他戴着一副眼镜,和一切记账的一样,凡是能看书写字的男人,除了铜板洋钱之外,你别想对小孩的玩具或别的什么东西会发生兴趣。可是他一听见有鸟的时候,他不但答应,并且,使我大大的惊异的是他竟移动着脚去找拖鞋了,离开柜台,慢慢地向我的桌子走来。当他走近鸟笼的时候,他那冷酷的脸孔融化了,变成天真而饶舌的,完全和他那相貌不称。然后他把头仰向天花板,大肚子从短袄下透了出来,发表他的判断。

“这种鸟不会唱的。”他神气活现地批评说。“只是小巧好玩,给小孩子玩玩倒不错。”

于是他便回到他高柜台上去,而我不久也吃完了那碗馄饨。

在我回家的路上也是一样。街上的人都弯着身子下去,看我所拿的是什么东西。我走进一家旧书店去。

“你们可有明版书?”

“你笼里那些是什么鸟?”中年的店主问。这一问叫三四个顾客都注意到我手里的鸟笼来。这时颇有一番骚动——我是说在笼子外。

“给我看看?”一个小学徒说着,便从我的手里把鸟笼抢过去。

“拿去看个饱吧。”我说,“你们可有明版的书?”可是我再也不是他们注意的目标了,我便自己到书架上去浏览。一本也找不到。我便提了鸟笼走出店来,顿时又变成注意的中心了。街上的人有的向鸟微笑,有的向我微笑,因为我有那些鸟。

后来我在二洋泾桥雇了一辆汽车回来。我记得很清楚,上一次我从城隍庙带着鸟笼回来的时候,车站里的办事员特意走出来看我的鸟。这一次他没有看见,我也不想故意引起他的注意。可是当我踏上汽车的时候,车夫的眼睛看到我手提的小笼子了,果然不出所料,他的脸孔顿时松弛了下来,他当真也变成小孩子似的,正像上次买鸟时候的车夫一样。他对我十分和善,打开话盒,我们谈话谈得很远。到了我家里的时候,他不但将养鸟和教鸟唱歌的秘密都告诉了我,并且连云飞汽车公司的全部秘密都说了出来,他们所有车辆的数目,他们所得到的酒资,他整个童年时代的历史,以及他不喜欢结婚的理由。

现在我晓得了,假使我有一天须现身在群情激昂的公众之前,想要消除一群恨我入骨欲得我而甘心的中国民众的怒气的时候,应该怎么办了。我只须提个鸟笼出来,把一只美丽的玉燕,或是一只喜唱的云雀给他们看。你瞧吧,要比救火水龙、催泪弹,或是炸弹的效力还要神速,比德谟士但尼斯(Demosthenes)的一篇演说还要神通广大,而且结果我们都可以大家结拜为把兄弟。

论买东西

通常人的意见,认为一个捧书本的人不宜做买卖。此中似有至理。孔子说“富而可求”,虽然做马夫,他也愿意。的确,做生意有生意经,不懂这一行的人,投机无不失败。大贾富商,自有其天生的一副才干,何时应买进,何时应脱货,操纵自如,当机立断,自有其不可捉摸的天才。这是另一种的聪明,生而知者一类,别人学不来,我常买不当的东西,而不买所当买,或是买来人所认为无用之物。太太说我买东西做小交易不行,我委实不行,但是也自有我不行的道理。

人有理智,但未必是理性的动物。细想小时念书,数学并不觉得难,但是办事精明一道,实在不无遗憾。有些地方,买卖还价应该比开价少五六成,我总是以九折还价;要是还一半的价,我总开不出口。以前在国外与一家书局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潇洒”,带几分书生本色,书局要怎么样就怎么样,大家是朋友,毫不计较,慨当以慷合同就签了。过了一二十年才明白朋友开书局也是为赚钱的,这损失的版税也就可观,但是已后悔无及了。年事渐长,阅历渐深,以后订合同,就没有“不治生产”那一套书生本色了。此是话外不题,单说我做小交易买所不当买的道理。

徜徉街头,看看店窗中陈列的货物,视而不买,自是一种乐趣,是居城市中人一种不花钱消遣的方法(英语叫做WindowShopping),因为不花钱,一看就可看几十家。但是因为看,有时就不免停足,饱享眼福。妇女闺秀过鞋店,没有不停足凝视的。有时感情冲动,由停足而跨进店门,就难保不买所不当买的东西了。我过文具店、五金杂货也必停足。有一回我跨进五金店的门,买了一把锤子,一圈铜丝,和不少可用而不必要用的钢铁器物。原因很简单,起初倒无意要买什么。可是店主是一口真正的龙溪话,普通的闽南话,都有多少县分的腔调不同。生为龙溪人,听到真正的故乡的音调,难免觉得特别的温情。我们一谈谈到漳州的东门,又谈到江东大石桥,又谈到漳州的硷水桃、鲜牛奶,不觉一片儿时的欢欣喜乐,一齐涌上心头。谁无故乡情,怎么可以不买点东西空手走出去?于是我们和和气气做一段小交易,拿了一大捆东西回家。

“Y·T·你又买一把锤子,我们已经有一把。”

“一把找不到,还有一把。不是两把好吗?”

“铜丝铅条我们一大堆。又那些钳子、钉子、螺旋扛重器有什么用处?”

“一点没有用处。”

“那你买他做甚?”

“我不知道。”

人不能无常情,为故乡情而买不必用之物,是不可以理喻的。大概人家做生意,又不是向你乞贷,你心里高兴,又得到物件实惠,不能算花冤枉钱。花冤枉钱的,是走入洋行,有钱要买东西,偏偏遭人白眼不理。香港某家洋行,货色十分高贵,女店员是有名的十足洋奴,喜欢伺候洋大人,看见自己同胞,总是要理不理,令人生气。后来我要买一件需要的东西,装个神气,穿洋服,一进去就是打起洋大人吩咐家童的架子,向女店员说一口漂亮的英语,果然得该店员帖帖服服的招呼。大概这种地方,少走为是。

买东西也是与小孩子接近的好机会。你在街上踱步,无故总不好意思和小孩子攀谈。人家在玩,一问一答就完了。大概十几岁小孩,能代父母管店的,都还不错。小孩子怎样调皮,也没有大人的阴诈虚伪。有一回在中山北路某文具店,有一个十二三岁小孩子看店,一说了错话,脸就红起来。我想非买他的东西不可,因为我知道脸红不能假的。于是我们成交二百多元。论理这一大堆的大信封、卷宗套子、尺、原子笔,都是家里已有的东西,不必买,无须买。然而买时小孩子一对黑漆的眼珠那么大,他也高兴,我也高兴。这是买东西的艺术,而我是买东西的艺术家。

人生在世,年事越长,心思计虑越繁,反乎自然的行为越多,而脸皮越厚。比起小孩子,总如少了一个什么说不出来的东西,少了一个X。就说求其放心吧,亡羊亡马可以求之,所亡的放心怎样求法,恐怕未必求得来。这是人生的神秘,也是人生的悲剧。我想还是留点温情吧,不然此心一放,收不回来,就成牛山濯濯的老滑巨奸了。

宋儒喜欢讲明心见性,以庄以诚求之,要除去物欲之蔽。无奈此心此性,总是空的,到了无蔽无欲的境地,便愈空无所有,而以庄以敬,反而日趋虚伪。就使你做到明心见性便如何,此颜习斋之所以不满于程朱之学而起了抗议。我想心不必明,性不必见,只看看小孩子好了。

秋天的况味

秋天的黄昏,一人独坐在沙发上抽烟,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红光,微微透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的轻松,一样的自由。不转眼缭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而只讲那时的情绪的况味。待要再划一根洋火,再点起那已点过三四次的雪茄,却因白灰已积得太多,点不着,乃轻轻的一弹,烟灰静悄悄的落在铜炉上,其静寂如同我此时用毛笔写在中纸上一样,一点的声息也没有。于是再点起来,一口一口的吞云吐雾,香气扑鼻,宛如偎红倚翠温香在抱情调。于是想到烟,想到这烟一股温煦的热气,想到室中缭绕暗淡的烟霞,想到秋天的意味。这时才想起,向来诗文上秋的含义,并不是这样的,使人联想的是肃杀,是凄凉,是秋扇,是红叶,是荒林,是萋草。然而秋确有另一意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也没有夏天的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入于枯槁凋零。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有人以老气横秋骂人,可见是不懂得秋林古色之滋味。在四时中,我于秋是有偏爱的,所以不妨说说。秋是代表成熟,对于春天之明媚娇艳,夏日的茂密浓深,都是过来人,不足为奇了,所以其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茏之概,不单以葱翠争荣了。这是我所谓秋天的意味。大概我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未陷入懔烈萧瑟气态,这是最值得赏乐的。那时的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熟的温香罢了。或如文人已排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而渐趋纯熟练达,宏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这就是庄子所谓“正得秋而万宝成”结实的意义。在人生上最享乐的就是这一类的事。比如酒以醇以老为佳。烟也有和烈之辨。雪茄之佳者,远胜于香烟,因其味较和。倘是烧得得法,慢慢的吸完一枝,看那红光炙发,有无穷的意味。雅片吾不知,然看见人在烟灯上烧,听那微微哔剥的声音,也觉得有一种诗意。大概凡是古老,纯熟,薰黄,熟练的事物,都使我得到同样的愉快。如一只薰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中徐吟的声调,是使我感到同观人烧大烟一样的兴趣。或如一本用过二十年而尚未破烂的字典,或是一张用了半世的书桌,或如看见街上一块薰黑了老气横秋的招牌,或是看见书法大家苍劲雄浑的笔迹,都令人有相同的快乐,人生世上如岁月之有四时,必须要经过这纯熟时期,如女人发育健全遭遇安顺的,亦必有一时徐娘半老的风韵,为二八佳人所不可及者。使我最佩服的是邓肯的佳句:“世人只会吟咏春天与恋爱,真无道理。须知秋天的景色,更华丽,更恢奇,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都丽。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见偏狭,使她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赠赐。”若邓肯者,可谓识趣之人。

【赏析】

自古文人多伤秋,能够将秋天的韵致写得平和、传神而又去除伤感的人并不多见。或许是林语堂“艺术的人生”的追求,他的《秋天的况味》散漫悠闲,却了无肃杀凋零之气。

《秋天的况味》只有一段,作者撷取的是秋日黄昏独坐吸烟的一个片断,此时他的思绪随烟雾而升腾或突然断掉。文章的行进是不经刻意安排的,似乎文中的所感不足为外人道也无心为外人道。作者将秋与烟之间建立了奇特的联系,初秋的温和如烟灰的一股薰香,这种能够静心去体察秋之积淀与烟灰之温和的心态,是中年人平和心境的体现。文中不时提及的陶锅、旧字典或半世书桌、薰黑的招牌,都是饱经沧桑的见证,作者在此似乎要传达一种乐得天命的心境,尽管也有些许百无聊赖与怀旧。只是在表达起来较为节制。那偶而落下的感伤之情立即被艺术人生的追求审美地处理了,只化为一件古旧的、不入世的物品淡淡地陈着,散发出文化美感。

作者要表达的只是秋天的“况味”,因而只是一缕情绪,但他对秋天的感觉却是全方位的,他以通感的手法将秋那摸不到说不清的实质具体化为一缕烟的薰香,一种古老纯熟的事物,甚或徐娘半老的风韵,可以说是调动了触觉、味觉、嗅觉、视觉等等人体功能,从而使读者获得多方面的审美体验。这种看似顺手拈来实则反映出作者敏锐的感受力与表达力的文字,从一个侧面体现了林语堂散文的特色,即由于学养的滋补,在不经意间也流溢出真知灼见或文化内涵,如作者对“老气横秋”的异议,对庄子“正得秋而万宝成”的个人化阐释。受英国小品文的影响,这种文体重在营造一种悠闲智慧的人生情调,因而也就不会在一个事物上过于集中地抒发议论,而是随行随抒,不拘一格。

像“五四”一代的其他知识分子一样,林语堂的散文既具有新文学发展的深刻影响,又体现了脱胎其中的文化传统的不灭印记。在这篇《秋天的况味》中,既看不到激烈的情感活动,又没有关于国计民生的重大讨论。林语堂的散文是十分个人化的,而且是有受传统影响很深的士大夫气的,文中不时闪现的机智与自得就是士大夫气的体现。我们看到,作者在行文中对自我的投射是非常少的,而是将秋天、将人生中的那些情趣慢慢把玩,不温不火地将文字吞吐而出,作了一次“无事”的精神漫游。这是一种人生选择的体现,至于在什么样的历史关口该有怎样的人生定位,这里是完全游离的。这里要展示的只是一种审美的、智慧的人生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