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阴阳离合论曰:「天覆地载。万彷方生,阳予之正,阴为之主。故因春生因夏长,因秋收,因冬藏,失常则天地四塞。」庄子天地篇曰:「流动而生物物生成理,谓之形,形体保神,各有仪则,谓之性者。」曾不知此乃欲拂自然之理,谬为求息之术,方且推生死於五行,蕲补养於药石,以伪胜真以人功天,虽或有子,孕而不育,育而不寿者众矣。昔人论年老有子者男不过尽八八,女不过尽七七,则知气血在人,固自有量,夫岂能逃阴阳之至数哉?
天真论帝曰:「有其年己老而有子者何也?」岐伯曰:「此其天寿过度,气脉常通而肾气有馀也,此虽有子,男不过尽八八,女不过尽七七,而天地之精气皆竭矣。
注:虽老而生子,子寿亦不能尽天癸之数。
凝形殊禀章
天地者,形之大也,阴阳者,气之大也,惟形与气,相资而立,末始偏废。
注:庄子则阳篇太公调曰:「天地者,形之大者也。阴阳者,气之大者也。
气以形载,形以气充,惟气与形,两者相待,故曰相资而立,末始偏废。」
男女媾精,万物化生,天地阴阳之形气寓焉。
注:系辞曰:「天地捆 ,万物化醇,男女媾精,万物化生。」
语七八之数,七少阳也,八少阴也。相感而流通,故女子二七而天癸至,男子而精通则以阴阳交合而兆始故也。
注:岐柏曰:「女子二七而天癸至,任脉通,冲脉盛,月事以时下,故能有子男子二八肾气盛,精气溢泻,阴阳和,故能有子。传曰:「女子十四有为人母之道。四十九,绝生育之理。男子十六,有为人父之道六十四绝阳化之理。」
语九十之数,九老阳也,十老阴也。相包而赋形,故阴穷於十,男能围之,阳穷於九女能方之,则以阴阳相生而成终故也。
注,字说:「阴穷於十,围之者男,阳穷於九,方之者女,九有变也女足以方之,十无变也,男足以围之上。」男有室,所以围阴於外,女有家所以方阳於内。」易曰:「妇人之吉,从一而菸也,夫子制义,从妇凶也。围、圆也。
君、道也。夫道也,圆则可以制义而行。方、仁也,臣道也,妇道也。
方则从一而已,男从围与规,从夫同意,女从仁与臣,从仁同意。」
元气孕毓,皆始於子,自子推之,男左旋,积岁三十而已。女右旋,积岁二十而至已。
已为正阳,阴实从之,自已怀壬,男左旋,十月而生於寅,女右旋,十月而生申。
申为三阴,寅为三阳,而生育乏时着矣。其禀赋也,体有刚柔,脉有强弱,气有多寡血有盛衰,皆一定而不易也。
注,十九难曰:「男生於寅,寅为木,阳也。女子生於申,申为金,阴也。」杨氏注云:「元气起於子,人之所生也,男从子,左行三十,女从子,右行二十俱至於巳,为夫妇怀妊也。古者男子三十,女年二十,然後行嫁娶十月而生者,男从巳左行,至实为十月,故男行年起於丙寅,女从巳有行至申为十月,故女行年起於壬申。」
以至分野异域,则所产有麦寡之宜,古事有祥,则所梦各应其类,是故荆杨薄壤多女雍冀厚壤多男,熊罴为男子之祥,蛇虺为女子之祥,是皆理之可推也。
注,周官瑜方也,扬州其民,三男五女,荆州其民,一男二女。雍州其民三男二女,冀州其民,五男三女。诗斯千篇名,吉梦维何,维熊维罴,维虺维蛇大人占之,维熊维罴,男子之祥,维虺 蛇,女子之祥。
胎化之法,有所谓转女为男者,亦皆理之有,然如食牡鸡,取阳精之全於天产者带雄,取阳精之全於地产者。
注,千金方转女为男,丹叁丸。用东门上雄鸡头。又方,取雄黄一两,络囊盛带之本草丹雄鸡,补虚温中,通神攻毒,其肝补肾,其冠血益阳,雄黄人佩之鬼神不能近,毒物不能伤。
操弓矢,藉斧斤,取刚物之见於人事者,气类潜通,造化密移,必於三月兆形之先盖方仪则末具,阳可以胜阴,变女为男,理固然也。
注,巢氏论云:「妊娠三月,始胎形,象始化,末有定仪,见物而更,欲得男者操弓矢,食雄鸡。」
气质生成章
具天地之性,集万物之灵,阴阳平均,气质完备,咸其自尔,然而奇耦异数有衍有耗,刚柔异用,或强或羸,血荣气卫,不能逃於消忌盈虚之理,则禀质之初讵可一概论耶。是以附赘垂疣,骈拇枝指,佚儒跛蹩,形气所赋者有如此者。
疮疡痈肿,聋盲 亚,瘦瘠疲瘵,气形之病有如此者。然胚胎造化之始精遗气变之後,保卫辅翼,固有道也。
注:孝经云:「天地之性人为贵。」书秦誓曰:「惟人万物之灵。」
天有五气,各有所凑,地有五味,各有所入,所凑有节适,所入有度量,凡所畏忌悉如戒慎,资物为养者,理固然也。故寝兴以时,出处以节。
注:六节藏象论曰:「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王冰云「天以五气食人者,臊气凑肝,焦气凑心,香气凑脾,腥气凑肺,腐气凑肾地以五味食人者,酸味入肝,苦味人心,甘味人脾,辛味入肺,咸味入肾也。」
可以高明,可以周密,使雾露湿邪,不得投间而入,因时为养者,理宜然也。
故必调喜怒,寡嗜欲。
注:礼记月令,仲夏之月,可以居高明,可以处台榭。脉要精微论云「冬日在骨,蛰虫周密,君子居室。」夏则顺阳,在上,故可以高明冬则顺阳气之伏藏,故可以周密。
作劳不妄,而气血从之,皆所以保摄妊娠,使诸邪不得干焉。
注:天真论岐柏曰:「上古之人,其知道者,不妄作劳,故能形与神俱而尽终其天年。」通天论曰:「圣人陈阴阳,筋脉和同,骨体坚固,气血皆从。」
苟然不然,方授受之时,一失调养,则内不足以为中之守,外不守以为身之强气形弗克,而疾疚因之。
注,脉要曰:「五脏者,中之守也,得守者生,失守者死。」又曰:五脏者身之强也,得强则生,失强则死。」
若食兔唇缺,食犬无声,食杂鱼而生疮癣之属,皆以食物不戒之过也。
注,孙真人养胎法云:「妊娠食兔肉,令子缺唇,食犬肉,令子无音声食乾鲤鱼,令子患疮癣。」异法力论云:「食之使人热中。」注云:「鱼发疮。」
心气大,惊而癫疾。
注,奇病论:帝曰:「人生而病癫疾者何干?」岐柏曰:「名为胎病此得之在腹中时,其母有所大惊,气上不下,精气并居,故令子发为癫疾也。」
肾气不足而解颅。
注,巢氏云:「解颅者,言小儿年虽长,而信门不合,头缝开解是皆由肾气不成故也。肾主骨髓,而脑为髓海,肾气不成,则脑髓不足,不能成故头颅开解。」
脾胃不和而羸瘦。
注,巢氏曰:「夫羸瘦不生肌肤,皆为脾胃不和,不能饮食,故血气衰弱不能荣於肌肤也,凡小儿在胎而遇寒,或生而伏热,皆令儿不能食,故羸瘦也。」
心气虚乏,而神不足,皆由气血不调之故也,诚能推而达之,使邪气无所乘兹乃生育相待而成者。
注,病源云:「肺主气,心主脉,而血气通矣。脏腑循行经络, 则血气伤损脏腑不足,而心统领诸脏,使其劳伤不足,则令惊悸恍惚,是心气虚也。」
故曰:「天不人,不因人。」法言云:「天不人,不因人,不天不成。」
转女为男法
一妇人怀娠未满三月,男女未定,形象未成,故药饵方术,可以转令生男者理或有之。其法以斧置妊娠床下,系刃向下,勿令人知,恐勿信,试令鸡抱卵时依此置窠下,一窠尽出雄者,又自初觉有娠,取弓弩弦缚妇人腰下,满百日去之此紫官玉女秘法也。又妊娠三月已前,以雄鸡尾尖上长毛三茎,潜安妇人卧席下又取夫发及手足甲,潜安卧席下,俱勿令知之,又妊娠才满三月,要男者以雄黄半两衣中带之,要女者,以雌黄带之,以上诸法,试之良有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