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办公司时,创办人除了借贷的筹资方法外,还可以采取融资的办法。一般来说,融资有两种方式,即股东资本融资和债券融资。
(一)股东资本融资
股东资本融资就是公司在成立之时,通过发行股票的形式获取公司资本。凡是出资购买股票的人都成为公司的股东。
一般来说,公司的股票只有一种,但是,在一些情况下,股票可以分类。比如,在我国上市的股票就有A股、B股之分。例如,有的公司在初上市时,发行一种A股,这种股票向公众发行,并且有股息,在一定时间内,A股股东没有投票权;公司又发行另一种B股,这种股票局限于该公司的创始人,叫做“创始人股”,在五年之内,只有B股股东有投票权,但是B股股东在这期间没有股息。在公司发展建立了稳定的收入之后,B股股东才可以收益。这种做法的好处是,一方面,公司创始人可以在一定的时间内保持对公司的全面控制;另一方面,买了该公司股票的一般公众也可以受到保护,不必担心公司的创始人会一下子撤回资本。
对于即将创立的公司来说,发行股票进行融资有如下好处:
1.发行股票不会使公司有法定的责任,像债券似的按期付息,到期还本,股票的股息是可以依据公司的营运情况来定的。
2.普通股票没有“偿还期”。
3.发行股东资本可以提高公司的债信度,因为股东在公司的利益越大,债权人的利益越有保障。
4.如果上市公司的前途预期看好,发行股票融资往往比发行债券融资对公司有利,因为股票的预期收益高,而且股票代表所有权,在通货膨胀期,股票价格和股息一般是增值的,所以可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5.公司的财务经理愿意保持一定的借债能力,因为当公司不景气的时候,没有人会买这个公司的股票,公司要想获得外部资本就只好举债,所以公司财务经理在公司景气的时候,愿意少借债,多发行股东资本。这样可以在有所需时,保有一定的举债能力。
公司融资采用发行股票的形式有好处,但是也有一些问题,对此公司创办者也应该有所认识:
1.分散公司的控制权。如果不愿意别人干涉自己的经营管理,创办者就必须少发行股票。
2.上市股票越多,分公司利润的人就越多,创办者不愿意别人来分利润,当然就是以少发行新股票为好。
3.发行股票的交易成本往往比发行债券高,因为发行股票的各种事前准备工作的成本要比发行债券更高,而且股票的风险要大于债券。
我国现在有无数的私营私有公司,在资本市场进一步完善时,考虑向公众发行股票,即走向公众。向公众发行股票有什么好处,有什么问题需要注意呢?
向公众发行股票有如下好处:
1.分散股东的所有权和利益。在一个公司日渐成熟时,创始人越来越多的财富和这个公司联系在一起,这对于他们来说风险就增大了。所以,发行股票可以分散股权所有人的构成,减轻原所有人的风险。
2.增加流动性。私有公司的股份是不流动的,因为没有市场。只有股票上市,股份才有流动性。
3.比较容易在资本市场上融资,获得所需现金。公有公司如果需要现金,可以在二级市场上卖掉它所拥有的股票。但是私有公司就没有那么方便,私有公司只能去找它的所有人,或者通过私人关系去找一些有钱的投资家来筹集资金。
4.建立公司的市场价值。对于公司的所有人、政府的税务部门和投资者,公司的市场价值是客观的。比如,一个私有公司的所有者如果去世了,政府税务部门根据财产额要决定征收遗产税,私有公司的价值就很难确定,而政府税务部门往往把这个价值定得较高,对公司所有人的后代不利。对于投资者,无法确定公司的价值,也很难下是否投资的决心,投资之后也无法评估和比较投资的收益。
当然,个人创办新公司向公众发行股票进行融资,就把公司变成了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即公有公司,因此公司向公众发行股票进行融资也有问题。
1.变成公有公司后,根据法律必须按季度按年向公众公布财务报告,这就增加了成本。
2.变成公有公司后,公司必须向公众公开其运作和经营管理,而有许多公司创办者不愿意把公司的一切经营和运作过程都向公众公开。而且,公有公司必须向公众公开所有公司的董事、高级经理们和主要股东所拥有的股票,而许多创办者不愿意“露富”。
3.有些私有公司的所有者和经理可以在法律的一定范围里搞点儿“小动作”,比如给自己定个高薪,把一些个人享受算成公司的支出等。但是一旦变成公有公司,这些小动作就不容易了。
4.如果公司太小,股票交易不频繁,那它的股票也不是真正流动,而且价格很低,可能市场价格不真正反映公司的价值。
5.变成公有公司后,原来的公司所有者会失去对公司的控制。由于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开,会产生一系列问题,如有的时候,经理们的决定也许不能代表所有者的长期利益;另一些时候,公司经理在市场压力之下,不得不放弃公司的长期利益而追求短期的价值。
如果新公司决定发行股票融资,那么它应该怎么做呢?办法是公司去和所谓“投资银行”打交道。投资银行和一般的商业银行有很大不同。我们知道,金融市场的最主要作用是“金融中介”,即把资金从资金的提供者(储蓄者)那里转移到资金的需求者那里,商业银行是最大的金融中介机构。它们从一般老百姓那里获得资金来源,即储蓄,然后把资金作为贷款借出去。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不同。投资银行也是金融中介,但是投资银行在投资者(资金提供者)和资金需求者(例如公司)之间建立直接关系。公司如果想发行股票或其他证券,找到投资银行,投资银行帮助公司设计这些证券,使其更适合投资者的需要,然后投资银行把这些证券买下来,再把这些证券卖给投资者。投资银行既有银行的性质,又是很大的证券经纪商;作为银行,它们的活动集中在资本初级市场;作为证券经纪商,它们的活动集中在资本二级市场。
投资银行活动的过程开始于公司的融资决策,公司要决定它需要获得多少资金,它要发行什么样的证券(股票或债券),然后再决定用什么方法发行这些证券。一般来说,发行证券有两种方法:一种方法是公司向资本市场公开招标,谁出的价钱高,就卖给谁;另一种就是坐下来和投资银行家谈判。一般来说,除非很大的公司,很少有公司可以成功地使用公开招标方式发行证券。公司和投资银行谈判的结果就是投资银行来承担发行该公司的证券。
投资银行为公司发行证券也有两种方式。一种叫“尽力而为”的安排,即投资银行答应新公司它的顾客它会尽其最大努力去发行该公司的证券,但是不保证一定可以把该公司的证券卖掉并且给公司搞到它所需要的资金。另一种叫承保或叫承包,也叫认购,即投资银行保证帮助发行公司把其证券卖出去,如果卖不出去,该投资银行就把所有剩余部分全部买下来。所以在承保的过程中,投资银行的风险是很大的。
发行证券的公司当然要和投资银行谈判,这时对投资银行的费用也要仔细计算。发行证券的成本是很高的,不光有投资银行的费用,还有律师费用等等。
最后,公司就要决定证券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已经是上市公司,那么股票的发行价格就由市场价格来决定。否则,投资银行就要建立所谓“相等价格”,新发行的股票按那个相等价格出售。一般来讲,当某大公司要发行证券时,若干投资银行会组成所谓“承保辛迪加”,来共同担负这个责任,如此即可减轻个别投资银行所面临的风险。
这就是公司发行股票融资的过程。
(二)债券融资
发行股票是以股东资本的形式融资。对于一般公司来讲,更常见的融资方式是发行公司的长期债务,即债券。债券是一种借贷契约,债券的发行者是借方,债券的投资者是贷方。借方保证按期向贷方付利息,并且在债券到期时将债券的面值偿还给贷方。
债券有两种:一种叫“抵押债券”,即债券发行方以某种资产作为该债券的抵押品,如果借债方破产无法偿还,债券的持有人可以获得作为抵押的资产,将其变卖以收回他们的投资;另一种叫“无担保债券”,这种债券没有什么特别的资产作为抵押品,持有者是以借债的公司的整个资产作为“抵押”,如果借方破产,整个公司会被拍卖,所得款项就用来偿还债权人。
一般债券的契约会规定借方可以“叫”或“买回”该债券,也就是借债的公司可以在债券到期之前就还本付息,结束该项债务。如果公司要“叫”债券,它要付一定的贴水。如果公司在发行债券后第一年就“叫”,它要在债券的面值之上再付一年的利息,随着年数增加,这个贴水的总额比例逐步下降。另一个规定是,借方要建立所谓“偿债基金”。这个偿债基金要求借方每年把一定的资金单独提出来,放在一个特别的基金里,每年所提的部分应该是债券总额的一定比例。公司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公司可以每年按比例叫回部分债券,或者公司可以在市场上购买一定部分的债券。如果发行债券的公司没有满足偿债基金的要求,债权人可以迫使公司宣布破产。很显然,每年的偿债基金的要求对于公司的现金流是很大压力。
公司长期融资的方法有二,一是股东资本,二是举债。在债券再融资中,由于利率的频繁变动,公司创办者必须经常注意其长期债务的成本。在某些情况下,用新的低利率的债券代替老的高利率的债券应该是可取的。当然,这要取决于所计算的现金流增值。
(三)定期贷款
公司融资除了上面所说的股东资本和债券融资外,还有一些其他方法。定期贷款是公司常见的中长期债务的一种。贷方一般是银行,借方和贷方直接谈判,借方答应按期向贷方付利息,并且逐步偿还本金,在贷款到期时一并偿还余款,这种定期贷款的期限往往是从一到十五年不等。定期贷款的利率往往是固定的,如果不是固定的,活动利率也往往规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比如在基本利率的若干百分点之内。
定期贷款是公司的很重要的资金来源。除了银行之外,还有其它许多金融中介机构和政府机构向公司提供这类贷款。在我国,目前资本市场还不十分发达,定期贷款是很重要的融资方式。定期贷款特别适用于当公司需要增添某些比较小的投资项目,例如给厂房修缮,或增加点面积或购买小设备等。
定期贷款比较起发行股票或债券有一定好处:
第一,发行股票债券往往成本很高,而定期贷款的成本较低。
第二,定期贷款来得快。
第三,定期贷款比较灵活,因为定期贷款是借款人和贷款人直接谈判的结果,所以如果借款人需要对贷款的条件有改变,可以直接和贷款人商谈。但是如果发行债券,有那么多的债券持有人,很难对债券的条款有任何改变。
定期贷款的主要点就是在贷款的条件上,一般规定要借款人分期偿付,即借款人把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加以计算,变成按期偿付的款项,到期借款人要偿付规定的数额,而不是在贷款到期时一块还。这样做的好处是贷款人的风险减少了,因为贷款是逐步还清的,借款人一下子破产还不起钱的可能性减少了;另外,定期贷款的本金是逐步偿还的,所以定期贷款不构成公司的资本结构里的一个永久的部分。
(四)租赁
租赁是另一种资金来源方式。公司一般拥有很多固定资产,诸如厂房、设备等等。但是,机器设备的价值在于使用它们,而不在于拥有它们。所以,公司除了购买固定资产,另一个方法就是租赁。
租赁有两方,一方叫租用人,另一方叫出租人。租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卖掉,再租回来
公司可以把其所有的固定资产卖掉,与此同时通过谈判约定的租约把它租回来使用。卖固定资产的公司在出售的时候就从买主(同时又是出租人)那里拿到出售的价款,同时它又保持了使用该资产的权利。这种安排就像租用人借钱买设备一样。所以租赁也是债务的一种形式。根据租赁的租约,租用人要定期向出租人付款。这笔定期付款包括该资产的出售价格加上一定的利息。对于出租人,它付的购买该资产的价款就是一笔投资。
2.营业租赁
这种租赁的租约规定租用人可以在一定期间内使用某资产,租用人按期付款。像租一间公寓,一般租约是一年,房客按月付房租。一般来讲,这类租约不能把该资产的全部价值都付清。一个房客租一年房子,不可能把房子的全部价值都付清,但是房主可以不断地把房子租出去,因为不断有房客来租。而且,按照这类租约,该资产的维修和其他财务方面的安排都由出租人(即该资产的所有者)负责。此外,一般的营业租赁租约往往会规定租用人在一定情况下可以提前取消租约,对于租用设备的公司,这是很重要的一条。因为,如果所租用的设备在技术上落后了或不能适用于新的市场的标准或者公司的销售营业情况不如预期的那样,公司不需要多余设备,租用设备的公司可以提前取消租约,这就降低了租用公司的成本,这也是租赁的优点。
3.资本租赁
资本租赁和营业租赁有三点不同:
第一,资本租赁没有维修的服务,即出租人不提供对该资产的维修服务;
第二,资本租赁的租约不可提前取消;
第三,资本租赁租约规定该资产的全部价值要在租约期间定期偿付,直至偿清。也就是出租人要在租赁期间收回该资产的全部价值加上一定的利息。
这类租赁往往是租用人和设备生产厂家谈判价格等条件,然后和租赁公司谈判租约条款,再通过租赁公司和生产厂家打交道,通常是租赁公司把设备买下来,再租给使用公司即租用人。这类租赁方式和卖了再租差不多,不同就是这种方式租用的是新设备,租用的资产是从生产厂商或批发商那里获得的。
既然租赁是公司融资的一种特殊方式,那么对租赁也必须进行财务分析,这种分析既要从出租人的角度,也要从租用人的角度进行。对于出租人,租赁是一种投资,所以它要决定租约是否能给它带来合理的收益;对于租用人,它要决定租赁是否比购买该资产更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