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农业和手工业的迅速发展,特别是开元、天宝年间的经济繁荣,导致了商品经济和商业的迅速发展。选一发展,集中地体现在商业都市的繁荣上。
全国大中小城市星罗棋布,长安、洛阳、扬州、成都、广州颇为富庶,各地经济互通有无,贸易频繁,交通便利。当时以长安为中心,形成四通八达的几条重要交通干线,要道上设立了一千六百三十九所驿站。陆驿备马,水驿备船。这是专供官方所用,招待商旅则另有私人开设的客店。杜佑记述当时情况说:“东至束汴,西至岐州,沿路设店肆待客,酒食丰盛。每店均有驴赁客乘,倏忽数十里,谓之驿驴。南至荆襄,北述太原、范阳,西抵蜀川、凉府,皆备店肆,以供商旅,远出数千里,不持寸刀。”可见道路通畅,交通发达,社会秩序稳定,一片太平。
唐朝的商业都市,其繁华程度超过隋代。京都长安的东西二市,行铺林立。东市市内财货有二百二十行,四面设有邸店;西市市内“店肆如东市之制,市署前有大衣行,杂糅货卖之所”。
在唐朝,最大的商业都市是扬州,其次为成都,即所谓“扬一益二”。扬州的繁荣,一是位于东南的商品经济发达地区,二是它又为国际贸易的商埠,与水(长江、大运河)陆交通的枢纽城市有关。作为国内外商人和海内外商品聚集(散)地的扬州,实为唐朝商品经济繁荣的窗口与缩影。唐朝留下的文献其中包括诗词、小说等文学作品,对唐朝扬州的繁荣程度多有生动的记载。
益州(成都)作为唐朝的第二大商业城市,其繁荣程度不下于扬州,故人称“江山之秀,罗锦之丽,管弦歌舞之多,伎巧百官之多,扬州不足以侔其半”。唐朝的大商业都市,还有江南的苏、杭二州。当时人称杭州“骈樯二十里,开肆三万室”,诗人杜牧称杭州“户十万,税钱五十万”。在扬州和广州之间,最大的商业城市是洪州(今江西南昌)。海外和岭南的货物,大多由广州越过大庾岭,取水道到达洪州,然后沿长江东下,到扬州。在长江中游的荆州(今湖北江陵),也是一大商业都会,人称有30万人口。岭南地区最大的商业都会,是著名的国际商港广州。此外,作为对外贸易的商港都市,还有浙江的越州(今浙江绍兴)、明州(今浙江宁波)等。
乡村集市特别是草市的繁荣与遍及乡镇各地,也是唐朝商业繁荣的一个重要侧面。
在唐朝商业都会和大型草市上从事商业活动的是商人阶层。这一阶层,就他们所拥有的资金和经营规模而言,有大、中、小之分。在经营方式上,仍有行商与坐贾之别;有的商人又兼营手工业。唐朝的商业繁荣,便是同商人阶层的活跃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其中,大商人阶层的空前活跃,是唐朝商业繁荣的集中表现之一。
中国至先秦以来,统治阶级大多在不同程度上实行“重农抑商”的政策。然而,每当在社会经济特别是商品经济有较大发展的时期,大商人便会成为社会上的活跃人物。唐朝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得大商人的商业活动空前活跃。由于商业利润高于农业和手工业生产,即所谓“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从事商业的人数日趋增多。正如诗人姚台的诗篇所描绘的那样:“客行野田间,比屋皆闭户。借问屋中人,尽去作商贾。”大商业都会是大商人最为集中的地方。在扬州,“富商大贾,动逾百数”。当时大商人的活动,在唐朝诗人如刘禹锡、白居易、元稹、张籍的诗篇中均有所反映。例如,张籍《贾客乐》的诗句“金多众中为上客,夜夜算缗眠独迟”,既写出了富商大贾在社会上的受人青睐,也描绘出大商人为获取利润而日夜谋算的惟妙惟肖的形象与情景。在元稹的《估客乐》中,描写商人为追逐利润而长途贩运,不避艰难,写道:“估客无住处,有利身即行”。“求名有所避,求利无不营。”当时大商人为得到官府势力的依托和庇护,无不通过行贿的方式同豪门权贵相勾结,以便牟取暴利,这便是元稹《估客乐》中所写的“先问十常侍,次求百公卿,侯家与主第,点缀无木精。”在大商人牟取暴利、经商之风盛行各地的情况下,不少王公贵族和中外官吏,并不以接受大商人的贿赂为满足,朝廷和地方官吏中直接参与或同商人合伙经营商业活动的,已成为一种风气。他们借职权之便,争先在各地设置店铺、牟取暴利。唐政府曾三令五申禁止官吏经商,无奈收效甚微,最后只得承认现实,允许官吏在乡镇及坊市开设邸店,同百姓一样照章纳税。
唐初沿用隋代五铢钱,但流通中由于劣币充斥,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废隋五铢钱,铸造并发行“开元通宝”钱,“轻重大小最为折衷,远近甚便之”。这种新货币的推行,基本上获得成功,直到唐玄宗开元年间,钱文均以“开元通宝”为定制。流通过程中,也时有铜钱成色不足问题的发生。为此,唐玄宗在天宝年间对铜钱的成分从制度上做出明文规定,这无疑是铸钱制度上的明显进步。开元通宝创制在我国货币发展史上的划时代意义,在于此后铜钱不再以重量为名,称谓“通宝”、“元宝”,使铜币脱离了量名钱体系,发展成为更高一级的铸币形式。从此,开元钱的形制往往成为后世制钱的模本。当时,全国共设置99炉铸钱,每年铸钱达327万余贯。
开元通宝钱对中国的衡法亦有蓐大的影响。此外,铜钱以“通宝”命名,反映出人们对货币的实质与作用的认识已有进一步的加深,反映出货币地位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增强。在开元年间,也曾出现过私铸铜钱、“恶钱”的问题,特别是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还出现钱重物轻的“钱荒”(流通中铜币的相对不足)问题。人们积蓄铜币,更使钱荒问题加重。为此,政府一方面禁止蓄钱和铜钱出境,一方面奖励采铜而增加铸钱,同时鼓励铜钱与绢帛兼行,明令以绢帛为合法货币。待至盛唐时期,绢帛开始逐渐被铜钱的流通所排挤。铜钱的匮乏问题,一直困扰着有唐一代。
唐朝同周边民族的互市贸易,有着多方面的目的与意义。周边民族从互市中得到的商品主要是丝绸和茶叶。自唐王朝建立以来,同周边突厥、吐谷浑、回纥、吐蕃等周边民族,时而有战事发生,但彼此间的互市贸易却相当频繁。互市贸易加强了唐王朝与周边民族的经济文化交流,既得到了国防上的用马,而丝、茶的输出也刺激了内地商品经济的发展,可以说是互惠互利的。
唐朝的对外贸易,除了通过丝绸之路同中亚或西亚的贸易外,更主要的是以与南海诸国的海上贸易为大宗。经海上来中国贸易的国家有日本、新罗、南海诸岛国、印度、波斯、大食(阿拉伯)。其中,以大食最为重要。西亚各国商人由海上来华,要由波斯湾经印度,绕过马来半岛,抵达广州,广州是当时全国最大的对外海港贸易中心。到达广州的外围商品,一部分经南岭由河道经洪州到达扬州,再分散到各地;一部分经海运运抵福州、明州、温州等通商口岸。海上贸易的发展,使得唐玄宗设立“市舶使”专门管理海上贸易,海上贸易自开元年间始呈现出日趋发展的势头。
丝绸之路的兴盛和海上贸易的增加,开元年间来华的各国商人日趋增多。唐政府对外商来华予以种种优待,在经营和生活上为外商提供诸多方便,允许他们在京城、商业都市和通商口岸定居,自由经营,不予限制和歧视。有的城市还为外商专门划出居留区即“着坊”,为他们按照本国习俗生活、信仰本国宗教提供方便。因此,在一些城市的外商居住区中,建造了许多具有多国建筑风格的殿堂栋宇,包括不同宗教的庙宇教堂。在唐朝的商业活动中,外国商人的活动是一支颇为活跃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