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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金融调控有效工具——中央银行贷款

中央银行贷款是指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是中央银行调控基础货币的重要渠道和进行金融调控的传统政策工具。

中央银行贷款的对象是经中央银行批准,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中央银行以金融机构为贷款对象是由中央银行特殊的职能和地位决定的。与以企业和居民为主要贷款对象的金融机构不同的是,金融机构是社会信用中介,而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国家的银行、发行的银行,是社会信用的“总闸门”和最终贷款者,具有及时调节金融机构流动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特殊使命。因此,在贷款对象上,中央银行贷款与金融机构贷款是有本质区别的。但是,中央银行贷款与金融机构贷款的共同点是,借款人都需要按规定的时限和利率及时归还贷款本息。中央银行贷款的增加或减少,会引起基础货币的增加或减少。中央银行贷款是基础货币的重要投放渠道之一,是中央银行调控基础货币的重要手段之一。

一般来讲,中央银行贷款增加,是“银根”将有所放松的信号之一;反之,是“银根”将可能紧缩的信号之一。到2000年底,在中国人民银行资产业务总量中,中央银行贷款占45%。目前,按贷款期限划分,我国中央银行贷款有二十天、三个月、六个月和一年期四个档次,现行贷款利率水平分别为3.24%、3.51%、3.69%和3.78%。

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贷款,从货币流通的角度看,是投放了基础货币,直接影响社会货币流通量和信贷总规模。当中央银行增加对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时,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或现金库存就会相应增加。商业银行以这些资金作为来源扩大向社会的放款,根据派生存款的原理,最终使社会货币流通量扩大。反之,当中央银行减少其对商业银行的贷款时,就会使得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相应减少,从而迫使商业银行收缩信贷规模,减少对社会的货币供应,最终减少社会货币流通量。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贷款作为中央银行实行宏观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都是非常有效的。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国的中央银行,对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放款是其日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实施货币政策的主要手段。中国人民银行不同于其他国家的中央银行,最常见的贷款形式是无担保的信用放款,即直接对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贷款种类有:①年度性贷款,掌握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②季节性贷款,各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因季节性支付增大而须向中央银行调剂的贷款,期限一般为2个月,最长不超过4个月;③日拆性贷款,这是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为调剂临时性资金不足而向中央银行申请的贷款,期限一般为10天,最长不超过20天;④再贴现,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持有已贴现的未到期合法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向中央银行进行票据转让以取得中央银行贷款,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商业银行在头寸不足,有临时性的资金需要时,除在同业拆借市场上拆借资金外,也要向中央银行申请贷款。一般有三种形式:①再贴现,即商业银行以工商企业向其贴现的商业票据为抵押,向中央银行再贴现,取得所需的资金,这是最为广泛的一种做法。②抵押贷款,即商业银行以实物资产作抵押向中央银行借款,这种形式并不多见,因为对中央银行来说较为烦琐。③信用放款,即中央银行直接向申请贷款的商业银行放款,不需要抵押。这种形式一般表示中央银行对申请贷款的银行比较信任,申请贷款的商业银行在国内也具有一定的声誉和经营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