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传
柳宗元(公元773年—公元819年),字子厚,唐代文学家、哲学家。祖籍河东(今山西永济),后迁长安(今陕西西安),世称柳河东。因官终柳州刺史,又称柳柳州。与韩愈共同倡导唐代古文运动,并称“韩柳”。
柳宗元出身官宦家庭,少有才名,早有大志。但其早年为考进士,文以辞采华丽为工。贞元九年(公元793年)中进士,贞元十四年(公元798年)登博学鸿词科,授集贤殿正字。一度为蓝田尉,后入朝为官,积极参与王叔文集团政治革新,迁礼部员外郎。永贞元年(公元805年)九月,革新失败,贬邵州刺史;十一月加贬永州(今湖南零陵)司马。元和十年(公元815年)春回京师,又出为柳州(今属广西)刺史,政绩卓著。元和十四年(公元819年)十一月逝于任所。
在思想方面,柳宗元推崇儒学,但不主宗一家。他的不少言论,往往从折衷调和的立场,来对儒、法、释、道等各家学说作调和的解说,这是他思想异于其他思想家之处。
在文学创作方面,柳宗元重视文章的内容,主张文以明道,认为“道”应于国于民有利,切实可行。他注重文学的社会功能,强调“文须有益于世”。他提倡思想内容与艺术形式的完美结合,指出写作必须持认真严肃的态度,强调作家道德修养的重要性。他推崇先秦两汉文章,提出要向儒家经典及《庄子》、《老子》、《离骚》、《史记》等学习借鉴,博观约取,以为我用,但又不能厚古薄今。
柳宗元一生创作丰富,议论文、传记、寓言、游记都有佳作。他的议论文笔锋犀利、逻辑严密,以《封建论》最有代表性;寓言多用来讽刺时弊,想象丰富、寓意深刻、言语尖锐,《三戒》是他著名的讽刺小品;传记散文多以真人真事为基础,略带夸张虚构,《捕蛇者说》、《童区寄传》、《段太尉逸事状》是这类作品的代表作。
柳文中的山水游记最为脍炙人口,它们在柳宗元手里发展成为一种独立的文学体裁,柳宗元也因而被称为“游记之祖”。柳宗元山水游记的著名代表作是“永州八记”。这“八记”并非单纯的景物描摹,而是往往在景物中托意遥远,抒写胸中种种不平,使得山水也带有了人的性格。
柳宗元散文语言简练生动,他常运用虚实结合、夹叙夹议方法谋篇布局,使得文章意趣横生。他的散文风格自然流畅,幽深明净。此外,柳文多用短句,节奏明快而富于变化,这是他汲取骈文之长所致。
“名篇鉴赏”
本文为柳宗元的名篇,探讨千余年来封建制度的弊病。柳宗元认为“封建”制度(分封国土给皇族王侯)不如“郡县”制度,虽然周朝实施“封建制”而享国八百年,秦朝实行“郡县制”而国祚短命,然而“郡县制”却是时代潮流所趋。西汉初年,“封建”、“郡县”两制并行,后来发生七国之乱,“有叛国而无叛州”,“有叛王而无叛吏”,实实在在显示“郡县制”才是长久之策。柳氏认为,上古时期实施“封建制”,有其时代环境因素,并非古圣贤喜欢封建制,而是当时情势使然,故不可拘泥于古法。本文立论恢宏,逻辑严密,可媲美贾谊的《治安策》。
“经典句章”
故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
“原文”
天地果无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生人果有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然则孰为近?曰:有初为近。孰明之?由封建而明之也。彼封建者,更古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而莫能去之。盖非不欲去之也,势不可也。势之来,其生人之初乎?不初,无以有封建。封建,非圣人之意也。
彼其初与万物皆生,草木榛榛,鹿豕狉狉,人不能搏噬,而且无毛羽,莫克自奉自卫,荀卿有言:必将假物以为用者也。夫假物者必争,争而不已,必就其能断曲直者而听命焉。其智而明者,所伏必众;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后畏;由是君长刑政生焉。故近者聚而为群。群之分,其争必大,大而后有兵有德。又有大者,众群之长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属,于是有诸侯之列。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诸侯之列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封;于是有方伯、连帅之类。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方伯、连帅之类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人,然后天下会于一。是故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有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方伯、连帅而后有天子。自天子至于里胥,其德在人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故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
“译文”
天地是真的没有初起阶段吗?我没办法知道。人类真的有初起阶段吗?我也无法知道。可是,哪种说法更接近事实呢?回答说:“有初起阶段的比较接近事实。”用什么来证明它呢?从分封建国的制度就可以证明。那分封建国的制度经历了圣王尧、舜、禹、汤、文、武都没能废除。并不是他们不想废除它,而是形势不允许。这种形势的产生,大概就是人类的起初阶段吧?没有起始阶段,也就不可能有封建制。封建制的出现并不是圣人的意愿。
人类的起始阶段与万物一同生活。那时,草木杂乱丛生,鹿、猪等兽类成群地奔跑。人类不能像兽类那样击打、撕咬食物,而且没有毛羽可以御寒,不能够供养自己、保卫自己。荀子说过:一定要借助外物来为人类利用。借助外物的时候一定会发生争斗,一旦不能停止,一定会在他们中间找到能够判断是非的人,并听从他的命令。凭他的才智和聪明,服从他的人必定有很多。他告诉人们哪些是对的,假如他们不悔改,他必定会狠狠地斥责他们,然后他们就惧怕他,因此,君长、刑法、政教就产生了。所以住在相近的就聚在一起形成一个群落。分成群落后,群落之间的争斗必然会更厉害,争斗得更厉害就会有军队、道德、教化。在武力和德行方面有更大权威的人,各个群落的首领又聚在一起听从他的命令,来安定他们的部属,于是有了众多的诸侯。那么他们之间争斗的规模更大,又有才德更高的人,众多的诸侯又去听从他的命令,来安定他们的封地,于是有了方伯、连帅一类的人。那么他们之间争斗的规模又更大,又有才德更高的人,方伯、连帅一类的首领,又去听从他的命令,来安定自己的人民,然后天下听命于天子一人。因此,有了里胥然后才有县官,有了县官才会有诸侯,有了诸侯才会有方伯、连帅,有了方伯、连帅才会有天子。从天子到里胥,他们中有道德的人,死后必定会寻求他的后代并尊奉他为首领。所以封建制的产生并不是圣人的意愿,是由形势决定的。
“原文”
夫尧、舜、禹、汤之事远矣,及有周而甚详。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设五等,邦群后,布履星罗,四周于天下,轮运而辐集,合为朝觐会同,离为守臣扦城。然而降于夷王,害礼伤尊,下堂而迎觐者。历于宣王,挟中兴复古之德,雄南征北伐之威,卒不能定鲁侯之嗣。陵夷迄于幽、厉,王室东徙,而自列为诸侯矣。厥后,问鼎之轻重者有之,射王中肩者有之,伐凡伯、诛苌弘者有之,天下乖戾,无君君之心。余以为周之丧久矣,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耳!得非诸侯之盛强,末大不掉之咎欤?遂判为十二,合为七国,威分于陪臣之邦,国殄于后封之秦。则周之败端,其在乎此矣。
秦有天下,裂都会而为之郡邑,废侯卫而为之守宰,据天下之雄图,都六合之上游,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内,此其所以为得也。不数载而天下大坏,其有由矣。亟役万人,暴其威刑,竭其货贿。负锄梃谪戍之徒,圜视而合从,大呼而成群。时则有叛人而无叛吏,人怨于下而吏畏于上。天下相合,杀守劫令而并起。咎在人怨,非郡邑之制失也。
“译文”
那尧、舜、禹、汤的事情离现在已经很远。至于周朝的事,知道的却很详细。周拥有天下后,像切瓜一样把土地分封给诸侯,设置了公、侯、伯、子、男五个爵位。分封后,各个诸侯星罗棋布,散布在天下,如同运转的车轮,车辐都集中在轮轴上,要聚合时就进朝去朝见天子,离开后就成为守卫城市的大臣。可是后来传到周夷王时,周夷王却破坏了礼制,损害了天子的尊严,走下宝座去迎接进见的人。到了周宣王,凭着复兴周初的道德风光,南征北伐的雄威,最终不能决定鲁侯的继承人。西周王朝的势力继续衰落,到周幽王、周厉王时,国都遭到少数民族的攻击,被迫迁到洛阳,而且把自己降到诸侯的地位。从此以后,有打听九鼎大小轻重的人,有射中周天子肩膀的人,有袭击周天子的大臣凡伯、迫使周天子诛杀苌弘的人。天下都在背离周天子,没有把天子当成天子看待的观念了。我以为周朝失去实权已经很久了,在诸侯之上徒有一个天子的空名罢了。那难道不是诸侯太强大了,尾大不掉的过错吗?随后,天下分为鲁、齐、秦、晋、楚、宋、卫、陈、蔡、曹、郑、燕十二国,后又合为秦、楚、齐、燕、韩、赵、魏七国。周王朝的威信分在各个诸侯王所建的国家里,并灭亡在最后分封的奉国手里。可见周王朝的衰败灭亡的起因,是由分封造成的!
秦占有天下,以诸侯的都城为中心,设置郡县,废掉诸侯,设立郡守县宰,据守天下形势险要的地方,首都设在地势最好的咸阳,控制着全国,紧紧地握住统治大权,这是秦做得对的地方。没过几年,天下大乱,是有缘由的:频繁地役使天下百姓,残暴地施行严酷的刑罚,刮尽百姓的钱财。那些肩扛锄头、被罚去防守边地的人,彼此相视,联合起来,大呼造反,跟随他们的人成群结队。那时只有反叛的百姓而没有反叛的官吏,老百姓在下面怨恨朝廷而官吏却畏惧朝廷。天下的百姓互相应和,杀死郡守,劫走县令一齐起来造反。错在激起了百姓的怨怒,并不是郡县制的罪过。
“原文”
汉有天下,矫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内而立宗子,封功臣。数年之间,奔命扶伤之不暇。困平城,病流矢,陵迟不救者三代。后乃谋臣献画,而离削自守矣。然而封建之始,郡邑居半,时则有叛国而无叛郡。秦制之得,亦以明矣。继汉而帝者,虽百代可知也。
唐兴,制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为宜也。然犹桀猾时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时则有叛将而无叛州。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
“译文”
汉拥有天下,纠正秦的偏差,沿用周朝的制度,分割天下,把土地封给王子、宗室、功臣。几年内,朝廷奔忙于营救百姓的性命,医治战争的创伤而没有空闲。汉高祖为讨伐韩王信,被匈奴围困在平城,为平定英布的叛乱被乱箭射伤,王室日渐卑微已有三代。然后,才有谋臣出谋划策,分散削弱他们的力量,使他们安分自守。可是分封建国的初期,设郡县的占了一半。当时只有造反的封国而没有反叛的郡县。秦朝郡县制的正确,也就得到了证明。继汉朝以后称帝的,即使超过百代也可以看出郡县制的正确性。
唐朝兴起,设置州县,任命刺史、县今,那样做是很适宜的。可是仍然经常有凶残狡猾的人起来作乱,危害一方。过失不在于州县制而在于兵制,当时只有反叛的将军而没有反叛的州县。可见,州县制度,确实不可以革除。
“原文”
或者曰:“封建者,必私其土,子其人,适其俗,修其理,施化易也。守宰者,苟其心,思迁其秩而已,何能理乎?”余又非之。
周之事迹,断可见矣。列侯骄盈,黩货事戎。大凡乱国多,理国寡,侯伯不得变其政,天子不得变其君。私土子人者,百不有一。失在于制,不在于政,周事然也。
秦之事迹,亦断可见矣。有理人之制,而不委郡邑,是矣;有理人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郡邑不得正其制,守宰不得行其理。酷刑苦役,而万人侧目。失在于政,不在于制,秦事然也。
汉兴,天子之政行于郡,不行于国;制其守宰,不制其侯王。侯王虽乱,不可变也;国人虽病,不可除也。及夫大逆不道,然后掩捕而迁之,勒兵而夷之耳。大逆未彰,奸利浚财。怙势作威,大刻于民者,无如之何。及夫郡邑,可谓理且安矣。何以言之?且汉知孟舒于田叔,得魏尚于冯唐,闻黄霸之明审,睹汲黯之简靖,拜之可也,复其位可也,卧而委之以辑一方可也。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赏。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设使汉室尽城邑而侯王之,纵令其乱人,戚之而已。孟舒、魏尚之术,莫得而施;黄霸、汲黯之化,莫得而行。明谴而导之,拜受而退已违矣。下令而削之,缔交合从之谋,周于同列,则相顾裂眦,勃然而起。幸而不起,则削其半。削其半,民犹瘁矣,曷若举而移之以全其人乎?汉事然也。
今国家尽制郡邑,连置守宰,其不可变也固矣。善制兵,谨择守,则理平矣。
“译文”
有的人说:“封建制的世袭君长,一定会把他管辖的地区当作自己的土地尽心治理,把他管辖的老百姓当作自己的儿女悉心爱护,使那里的风俗变好,把那里的政治治理好,这样施行教化就比较容易。郡县制的州县地方官,抱着得过且过的心理,一心只想升官罢了,怎么能把地方治理好呢?”我认为这种说法也是不对的。
周朝的情况,毫无疑问地可以看清楚了:诸侯骄横,贪财好战,大致是政治混乱的国家多,治理得好的国家少。诸侯的霸主不能改变政治混乱之国的政治措施,天子无法撤换不称职的诸侯国的君主,真正爱惜土地爱护人民的诸侯,一百个中间也没有一个。造成这种弊病的原因在于封建制,不在于政治方面。周朝的情况就是如此。
秦朝的情况,也完全可以看清楚了:朝廷有治理百姓的制度,而不让郡县专权,这是正确的;中央有管理政务的大臣,不让地方官自行其是,这也是正确的。但是郡县不能正确发挥郡县制的作用,郡守、县令不能很好地治理人民。残酷的刑罚、繁重的劳役,使万民怨恨。这种过失在于政治方面,不在于郡县制本身。秦朝的情况便是这样。
汉朝建立的时候,天子的政令只能在郡县推行,不能在诸侯国推行;天子只能控制郡县长官,不能控制诸侯王。诸侯王尽管胡作非为,天子也不能撤换他们;侯王国的百姓尽管深受祸害,朝廷却无法解除他们的痛苦。只是等到诸侯王叛乱造反,才把他们逮捕、流放或率兵讨伐,以至灭掉他们。当他们的罪恶尚未充分暴露的时候,尽管他们非法牟利搜刮钱财,依仗权势作威作福,给百姓造成严重的伤害,朝廷也不能对他们怎么样。至于郡县,可以说是政治清明、社会安定了。根据什么这样讲呢?汉文帝从田叔那里了解到孟舒,从冯唐那里了解到魏尚,汉宣帝听说黄霸执法明察审慎,汉武帝看到汲黯为政简约清静,那么就可以任命黄霸做官,可以恢复孟舒、魏尚原来的官职,甚至可以让汲黯躺着任职,委任他只凭威望去安抚一个地区。官吏犯了罪可以罢免,有才干可以奖赏。早上任命的官吏,如果发现他不行正道,晚上就可以撤了他;晚上接受任命的官吏,如果发现他违法乱纪,第二天早上就可以罢免他。假使汉王朝把城邑全部都分割给侯王,即使他们危害人民,也只好对它发愁罢了。孟舒、魏尚的治理方法不能施行,黄霸、汲黯的教化无法推行。如果公开谴责并劝导这些侯王,他们当面接受,但转过身去就违反了;如果下令削减他们的封地,互相串通联合行动的阴谋就会遍及侯王各国之间,那么大家都怒眼圆睁、气势汹汹地反叛朝廷。如果他们不起来闹事,就削减他们的一半封地,即使削减一半,百姓还是受害了,何不把诸侯王完全废除掉来保全那里的人民呢?汉朝的情况就是这样。
今天国家完全实行郡县制,不断地任命郡县长官,这种情况是肯定不能改变了。只要好好地控制军队,慎重地选择地方官吏,那么政局就会安定了。
“原文”
或者又曰:“夏、商、周、汉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尤非所谓知理者也。魏之承汉也,封爵犹建。晋之承魏也,因循不革。而二姓陵替,不闻延祚。今矫而变之,垂二百祀,大业弥固,何系于诸侯哉?
或者又以为:“殷、周,圣王也,而不革其制,固不当复议也。”是大不然。夫殷、周之不革者,足不得已也。盖以诸侯归殷者三千焉,资以黜夏,汤不得而废;归周者八百焉,资以胜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为安,仍之以为俗,汤、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于己也,私其卫于子孙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尽臣畜于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
夫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后可以理安。今夫封建者,继世而理。继世而理者,上果贤乎?下果不肖乎?则生人之理乱未耳知也。将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视听,则又有世大夫世食禄邑,以尽其封略。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封建者为之也。岂圣人之制使至于是乎?吾固曰:“非圣人之意也,势也。”
“译文”
有人又说:“夏、商、周、汉四代实行封建制,他们统治的时间都很长久,而秦朝实行郡县制,统治的时间却很短。”这更是不懂得治理国家的人说的话。魏继承汉朝,分封贵族的爵位仍然实行封建制;西晋继承魏,因袭旧制不加改变,但魏和晋都很快就衰亡了,没听说有国运长久的。现在唐朝纠正魏晋的过失改变了制度,国事已历经两百年,国家基业更加巩固,这与分封诸侯又有什么关系呢?
有人又认为:“治理商、周二代的是圣明的君王啊,他们都没有改变封建制,那么,本来就不应当再议论这件事了。”这种说法大大地不对。商、周二代没有废除封建制,是不得已的。因为当时归附商朝的诸侯有三千个,商朝靠了他们的力量才灭掉了夏,所以商汤就不能废除他们;归附周朝的诸侯有八百个,周朝凭借他们的力量才战胜了商朝,所以周武王也不能废弃他们。沿用它来求得安定,因袭它来作为习俗,这就是商汤、周武王不得不这样做的原因。他们是不得已的,并不是什么大公无私的美德,而是有私心,是要使诸侯为自己出力,并保卫自己的子孙。秦朝用废除分封诸侯的办法来作为制度,是最大的公;它的动机是为私的,是皇帝想要巩固个人的权威,使天下的人都臣服于自己。但是废除分封,以天下为公,却是从秦朝开始的。
至于天下的常理,是治理得好、政局安定,这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使贤明的人居上位,不肖的人居下位,然后才会清明安定。封建制的君长,是一代继承一代地统治下去的。这种世袭的统治者,居上位的果真贤明吗?居下位的真的不肖吗?这样,人民究竟是得到太平还是遭遇祸乱,就无法知道了。如果想要对国家有利而统一人民的思想,而同时又有世袭大夫世世代代统治他们的封地,占尽了诸侯国的全部国土,即使有圣人贤人生在那个时代,也会没有立足之地,这种后果就是封建制造成的。难道是圣人的制度要使事情坏到这种地步吗?所以我说:“这不是圣人的本意,而是形势发展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