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大元王朝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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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大元王朝全面解读(2)

元代的理学家接触程朱理学比较晚,始于灭南宋的战争中。但一经接触之后,就以程朱理学为天下之道,全身心地投入进去,并身体力行,姚枢、窦默、许衡这些代表人物都是这样,他们主动承担起发扬理学的重任。如何才能使理学得到发扬光大,显然只有借助元朝廷的力量。所以,当忽必烈征召他们时,他们都欣然而往。他们出仕,不是为了荣华富贵,而是为了行道。道在朱程那里,是性理之学,认为理自天出,性体现天理,封建礼教和典章制度都是天理在人间的体现,是永恒的、至尊的。许衡等人认为,道就是汉法,汉法就是道。他们都认为,元朝要想长治久安,必须行道,也就是必须推行汉法,许衡倡导“以道事君”,认为“北方之有中夏者,必行汉法,乃可长久”。郝经也说:“行中国之道,即为中国之主。”这样,就把道与汉法直接联系起来,使程朱理学成为元的官方哲学。元统治者接受了他们的意见。这是元代理学发展的第一个特点。

元代理学发展的第二个特点就是理学在元代得到了广泛的传播。理学本发源于北方,但随着宋廷南迁,朱熹完全是南宋人,因此,理学开始时只在南方发展传播。元灭南宋之后,元统治者采用了许衡诸人行汉法的主张,于是理学开始广泛地传播和流行。这与许衡等人推广理学的思想有直接关系。他们认为,理学流行在于“学”,而“学”呢,又首先是“帝王之学”。窦默说:“帝王之学,贵正心诚意。”他常向忽必烈讲三纲五常之类的道理,也一度负责太子真金的教育。许衡、王恂曾向忽必烈讲《资治通鉴》和《贞观政要》,许衡对忽必烈说为君必须修德、用贤、爱民,这是天下大治的根本。其次是“设学养士”,即立学校。姚枢、许衡都很重视立学校,许衡在《时务五事》中明确地说:“自上都、中都及司县,皆设学校,使皇子以至庶人之子弟皆从事于学,曰明父子君臣之大伦,自洒扫应对至于平天下之要道。”他的建议得到了重视,至元八年(1271)任许衡为国子祭酒,开始以理学教育蒙古贵族子弟。至元二十四年,元正式设立国子监,同时路府州县普遍设立学校,到至元二十七年时,全国学校总数已超过两万所。

许衡是元代最有成就的教育家。从教师到学生到教材以及学习方法,他都有一套很成熟的思想。比如在教材上,他坚持认为以朱熹的《小学》作为入门,而后学《四书》,再学《五经》。他的这一套教育思想在元代得到了普遍贯彻实行,影响很大。这样,程朱理学便在元代得到了普及。

此外,元代书院讲学活动也十分活跃。著名理学家吴澄、金履祥、许谦等都曾在书院讲学著书。据统计,元代书院有四百零七所。一些理学家不愿仕元,就在这里以讲学为高。讲学的内容基本上是程朱理学。这也是元代理学传播、发展的另一个途径。

程朱理学在元代的传播和发展,牢固地奠定了其封建正统学说的地位,对后世的影响特别大。

蒙古人是怎样营建大都的?

蒙古统治者营建大都是适应当时政治形势的要求而决定营建的。在营建的指导思想上,主张与当时张扬的政治形势相协调,宫室城邑一定要宏大壮丽,雄视天下。因此,大都城的修建,在规模上是空前未有的,在风格上,整个城市与宫廷的设计与陈设,既体现了汉人的仪文制度,又保存了蒙古人的传统风俗,整体的建设体现了蒙汉杂糅的时代特色。

城址坐北朝南,是一个南北较长的巨大矩阵,周长总计两万八千六百米。中心点在积水潭(今什刹海)东岸的中心阁。分设城门十一座,正南居中为丽正门,东面居中为崇仁门,西面居中为和义门,正北之东为安贞门,西为健德门。皇城周围约二十里,在城南而偏西。宫殿主要分为三组:大明殿、延春阁、东宫。前两组分布在南北中轴线上,太液池之西为东宫。

城内区划成方块形。街道大则二十四步宽,小则十二步宽,大街道、小街道均成直线,南北叫经,东西叫纬,经纬纵横。全城分为五十坊。商业区集中在钟鼓楼、城西的羊角市一带。

整体设计上,都按照《周礼·冬官·考工记下》的原则进行设计,城池、宫阙、社庙的布置一依古制。宫阙的建筑风格、形制、命名都按汉人制度。城门、坊名由《易经》命名。殿内的布置与陈设又带有蒙古传统特色。

总之,大都的兴建既是时代的要求,同时也是经过蒙古统治者的精心安排与取舍而建成的。在改行汉法与沿行祖制上各取所长,务使二者配合得恰到好处。大都的建设是古代建筑史上少有的范例。

元朝统治时期南北大运河的情况如何?

元朝的漕运虽主要靠海运,但是也利用河道进行漕运,南北漕运主要还是走大运河。元朝廷为了让传统的大运河发挥出作用,能直接通大都,又新凿修了两条河,一条会通河,一条通惠河。这两条河修通后,从杭州可直接到达大都,它一路将海河、黄河、淮河、长江、钱塘江五大水系连接起来,加强了京师与最富庶的南方的联系,是元代贯穿南北最重要的一条交通线,在政治和经济上都有重要作用。

从政治上说,它使元朝廷与南方的联系更加紧密便利,朝廷以及诸王驸马的使臣往往沿河而下,可及时顺利地到达南方各地;江淮、湖广、四川以及海外属国的使臣贡品,也可以溯河而上,源源不断到达大都。

从经济上来说,运河漕运虽然只是当时漕运的一小部分,但其作用也不是无足轻重的。首先,大运河畅通后,每年可将几十万石的南方粮食运到大都,是大都民用粮食的主要来源。另外,除粮食外,商人们南北贩运各种货物也倚重大运河,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凡大运河两岸,是经济比较活跃的地带,成了当地的经济命脉。大运河畅通,经济就繁荣,否则经济萧条。所以,当地人都十分重视大运河的疏通与防护,如淮海一带,就有“积渠如积金,守防如守城”的说法。

元朝廷也十分重视大运河的畅通,为此专门设立机构管理大运河。但因运河漕运是利益所在,所以,运河漕运常常会遭到权贵和富商的垄断和破坏,使之不能正常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元朝的行省制度是怎么回事?

行省是“行中书省”的简称,为地方最高行政机构。

行省最早是临时性的派出机构,遇某处有事,中书省派员至该地行使中书省的职权,事情结束,行省也随之取消。到了忽必烈灭南宋后,行省逐渐成为固定的地方最高行政机构。

古代铜器至元二十七年(1290),元政府在全国范围内设置十个行省,它们是:岭北、辽阳、河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江西、湖广。而山东、山西、河北等地由中书省直辖,称为“腹里”之地。

行省在元代的统治体系中地位十分重要,它“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具体来讲,它的职能是“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

行省设丞相一员,平章政事二员,右、左丞各一员,参知政事一员,其中的丞相一职往往是空缺的。行省与中书省间的关系不是从属关系,行省的官员往往直接由皇帝负责。

元代的行省制度实为我国省级行政区域划分制度的起源。

元朝版图到底有多大?

经历了三百多年的分裂之后,中国被元朝统一。

元朝的版图应包括元廷直接统治的“大汗之国”和西北各藩国(四大汗国),其幅员“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也就是说,西到两河流域,北至西伯利亚,东达朝鲜半岛,南抵中国南海。

元朝的疆域是中国历史上所有帝国中最大的,就连汉、唐也无法与之比拟,尤其是在西北方向,“有难以里数限者矣”,即无法用里数来计算。

元朝的中央官制有什么特点?

元代的中央官制是模仿以前各朝代的中央官制而建立起来的,同时又有着自己的特点。

元代的朝廷实行行政、军事和监察的分立。中书省主管行政,最高长官为中书令,下设右、左丞相,平章政事,右、左丞,参政等职,以为首脑。由于中书令一职通常是空缺的,右、左丞相才是中书省的实际长官;又由于蒙古人尚右,所以右丞相的权力要大于左丞相,地位也要高些。中书省下设刑、兵、工、礼、户、吏六部,各部均设有尚书、侍郎等职以领部事。

枢密院主管军事,最高长官为枢密使,下设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同佥枢密院事等职。由于枢密使是由皇太子兼领的虚衔,知枢密院事才是枢密院真正的长官。枢密院主掌军事,但军队的调动则须通过中书省“宰执”的批准,这是为了防止枢密院完全控制军队。

御史台主管监察,最高长官为御史大夫,又设御史中丞以副之。御史台下设殿中司和察院两个部门,殿中司设侍御史二员,察院设监察御史若干。

元代的中央官制是为了适应对汉地进行统治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因此它带有很多汉族王朝中央官制的特征,但也体现了元代民族压迫的国策。如,元廷规定中书省的右丞相必须由蒙古人担任,左丞相和平章政事可由色目人担任;至于汉人,最多只可担任右、左丞。又如,终元一代,汉人极少进入过枢密院的领导层;至于御史台的高官,也更是非蒙古、色目人莫属了。

元朝的地方官制有什么特点?

行省制度是元代最具特点的地方行政制度。行省是最高一级的地方行政机构,设有丞相一员,平章政事二员,右、左丞各一员,参政二员。以上各职为行省的首脑。属官有郎中、员外郎、都事等。

行省以下的行政机构按等级依次为路、府、州、县四级。各路设总管府,置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元廷规定,各路的达鲁花赤必须由蒙古人充任。府、州、县之官制大抵如各路,在知府、知州、知县之上均置达鲁花赤。各级地方政府遍置达鲁花赤,并居各班之首,这是元代地方官制的最大特点,反映出了统治民族防范其他被统治民族的心理。

元代中央的监察机关御史台设有陕西和江南两个行御史台,级别都与中央御史台相同,官制也基本相同。在这三个御史台之下,是二十二道遍布全国的提刑按察司(后更名为肃政廉访司),分别隶属于三个御史台。每道设廉访使、副使各二员,佥事四员,主掌对辖区内各级官员的纠察。

另外,元廷还在各地设有一些专管赋税、运输的机构。

元朝的科举制度有什么特点?

1234年,蒙古灭金,北方的科举取士制度彻底停顿,经过八十年,元仁宗皇庆二年(1313),朝廷恢复了科举考试。

元代的科举考试规模非常小。全国乡试通过而成为举人者,最多不过三百人,而会试所取最多时只有一百人。一百是元廷所规定的录取进士的最高限额。有元一代,共举行过十六次科举考试,绝大多数都没有录足一百人。元代十六次科举考试,一共录用了进士一千二百人左右。仅从录取进士的人数上,就可以清楚地看出元代科举考试规模之小。

元代的科举考试还体现了元政府鲜明的民族压迫政策。元廷将应试的举子分为“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四类。在考题的设置上,“蒙古”和“色目”考生的考题要比“汉人”和“南人”考生的简单许多;而且,前两类考生只需考两场,后两类考生则要考三场。在录取的名额上,各类考生却是相等的,即从每类考生中录取二十五人。由于“汉人”和“南人”考生的数量要远远高于“蒙古”和“色目”考生,再加上考题更难,汉族考生考取进士的机会是微乎其微的。如仅江西一处每一次都有数千“南人”参加乡试,而全国“南人”进士的录取名额只有二十五个。

规模狭小和强烈的民族压迫,使得元代的科举制度无法进一步发展,更无法对元代的政治发生影响。对于元代来说,科举制度实际上只是一种可有可无的点缀。

元朝实行了什么户籍制度?

1206年,成吉思汗建立蒙古国,同时为适应长年征战的需要创立了与千户制度紧密结合的户籍制度,即将百姓按十、百、千、万分编,严格地限定在九十五个千户之内,随时听命于贵族的征发调遣。这种户籍制度在某些地方直到元朝灭亡始终存在着。

蒙古统治者在向南不断的征服扩张中,经过几次大规模的对所征服地区(中原和江南)的人口清查,到世祖至元二十七年(1290)终于最终形成了元朝在汉族地区的户籍制度。

元人户籍制度最大的特点是实行诸色户计的划分。所谓诸色户计,就是将从事不同职业的人按其从业的不同在户籍上区分开来,并由此固定其所应承担的义务。这些户籍种类有很多,主要的几种有:一、民户,这是元代最基本、数量最多的一种户籍,承担国家一般的赋役。二、军户,承担国家的兵役。三、匠户,从事官办手工业的劳作。四、站户,承担国家所设驿站的建造、维护和运行。五、灶户,从事官办盐业生产。不同户计的人不得擅自改籍,一般来说,户籍是世代相承的。

元代又行户等制,即将各户按其贫富状况分为上、中、下三等,每等又分上、中、下三等,一共九等,以此为摊派赋税和征发徭役的依据。

元朝的赋税差役制度有什么特点?

元朝赋税差役制度最大的特点就是北方和南方不同,元朝统治者根据南北方的不同实际情况,定下了北方以户口为准、南方以土地为准的赋役征收原则。

在北方,赋税分为税粮和科差两类。税粮又分丁税和地税两种。元统治者规定:每丁每岁纳粮税粟二石,每亩地每岁纳粮税粟三升。不过,按元廷的规定,丁、地税是不需重复交纳的。科差分为丝料和包银两类。丝料由投下人户和普通人户交纳,投下人户每二户出丝一斤给国家,每五户出丝一斤给领主;普通人户出丝的数目没有记载,但应与投下人户相当。包银主要由普通人户交纳,每年每户交银四两。

在南方,征收夏、秋两税,这两税都是土地税,而以秋税为主。南方秋税按土地肥瘠不同,分成若干等级,从最低的每亩一升到每亩三升不等,大体上是依循宋代旧制。夏税则有的地区征,有的地区不征;有的时候征,有的时候不征;征时以秋税为准,往往折成其他物品或币钞。南方亦有科差,分江南户钞和包银两类。江南户钞是北方五户丝户的变形,即江南的投下户向领主交纳钞币,世祖时定为每户五钱。包银只在江南一度实行,由于广泛的反对而很快中止了。

此外,元廷还在全国范围内征收盐课、茶课、酒醋课、商税、市舶税等数十种税收,称为“诸色课程”。

元代的差役分力役和职役两类,其承担者主要是广大的民户。力役包括建造工程、运输货物、开挖河渠等体力工作。职役主要是充当政府基层管理人员。元代的差役是压在人民身上的极沉重的负担,往往使得百姓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在很大程度上,正是这种沉重差役制度激化了社会矛盾,最终导致了元代的灭亡。

元朝实行了什么货币政策?

元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纸币的朝代,元朝的纸币叫做“钞”。